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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單位合同書7篇

談到寫合同很多人都會覺得很頭疼,其實我們只需要按照它的寫作要求來就可以了,簽訂合同之前我們必須認真分析合同的內容,避免出現漏洞,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企業單位合同書7篇,感謝您的參閱。

企業單位合同書7篇

企業單位合同書篇1

甲方

乙方

?勞動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但是,這並不表示勞動合同的內容一經訂立就不得變更或解除。勞動法同時還規定了用人單位在特定情況下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依法、依約解除)。此外,實踐中用人單位隨意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也非常普遍(非法解除)。在網路及電臺接受諮詢的過程中,很多人都對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問題非常關心。因此,上海市弘正律師事務所周智靈律師現根據《勞動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就上述問題結合實踐作以下歸納總結:

依法(依約)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及法律責任

一、試用期內解除: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特別提示:用人單位須對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提供證明。

二、因違紀違章解除:勞動者在試用期間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特別提示:用人單位須證明規章制度以公佈及勞動者系嚴重違紀。

三、因刑事犯罪解除: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特別提示:系刑事責任,不包括行政拘留及勞動教養。

四、因協商一致解除: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五、因患病或負傷解除: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特別提示:此中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須提前30天通知。

六、因不能勝任工作解除: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特別提示:此中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須提前30天通知。且用人單位須先行對勞動者進行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

七、因情勢變更解除: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特別提示:此中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須提前30天通知。工作地點重大調整即可適用該規定。

八、因破產整頓解除: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特別提示:此中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須提前30天通知工會和勞動者本人。單位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總結提示: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時,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未經上述程式,用人單位單方解除的行為無效。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及法律責任

一、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主要表現

1.濫用試用期內單方解除權: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不得設試用期;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內,用人單位須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2.濫用違紀違章解除權:在沒有企業規章制度,或規章制度違法,或規章制度沒有公示,或違紀行為輕微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以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3.濫用不能勝任工作解除權:隨意調動勞動者工作崗位或提高工作強度,藉口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

4.濫用調整調薪權:隨意對勞動者調崗調薪,如將

技術

工程師調整到門衛,將辦公室文員調整到保潔崗位,或者將勞動者調往外地分公司上班,逼迫勞動者自動離職。特別提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因勞動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隨時調整勞動者工作內容或崗位,雙方為此發生爭議的,應由用人單位舉證證明其調職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單位不能舉證證明其調職具有充分合理性的,雙方仍應按原勞動合同履行。

5.濫用經濟性裁員解除權:在不符合經濟性裁員條件和程式的情況下,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6.尋由辭退“三期”女職工或醫療期內勞動者。許多單位覺得處於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和處於醫療期內的勞動者對單位是一種負累,總是千方百計找藉口辭退或者強行辭退。

此外,很多用人單位甚至不以任何理由,只根據管理人員個人好惡,或以權謀私或打擊報復,惡意剋扣、拖欠工資,強行辭退勞動者。

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1.繼續履行。我國《民法典》第111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特別提示:須由勞動者提出繼續履行的要求,且企業具備繼續履行的條件方可適用。

2.賠償損失。《勞動法》第98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具體包括:

(一)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二)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三)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企業單位合同書篇2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範本(一)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 xx年 xx月 xx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 xx年 xx月 x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4.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5.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6.乙方自願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範本(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x年xx月xx日x簽訂為期xx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 自x年xx月x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 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x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x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 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x年x月x日止。

5、 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x元。

6、 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7、 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8、 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9、 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書(三)

同志(身份證號碼 ,性別 ,年齡 ,工種 )系我單位(單位法人程式碼:□□□□□□□□-□)勞動合同制工人,與我單位簽訂了為期 年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現因

原因,從即日起解除(終止)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單位(印章)

年 月 日

備註:本合同一式六份:職工本人、職工檔案、用人單位,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管理

科、社會保險中心、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各存一份。

企業單位合同書篇3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甲方因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現通知乙方,您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於年月日解除。

需要結算的事項如下:

1、工資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經濟補償金:____元人民幣。

3、社保、公積金交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事宜完成後,按照公司離職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甲方(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企業單位合同書篇4

企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3 年,自 20xx年 10月10日至 20__ 年10月 10日止。試用期三個月。(20xx年10月10日至20__年1月9日)

二、聘用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 武漢市江岸區光華社群居民委員會 任 副主任 崗位的工作。工作內容:組織社群成員進行自治管理,搞好社群的衛生、物業、計生、流動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群成員代表大會、社群議事委員會制定的社群管理目標。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工資福利

(一)乙方在聘用期間實行年薪制,年薪24萬。

(二)享受單位其它福利。

四、工作紀律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努力學習,忠於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因特殊情況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3)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式續簽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聘用單位、受聘人員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銷售人員聘用合同範本20__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

性別:

家庭住址: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銷售部崗位工作,並聘任銷售經理職務。

二、聘用合同期限(場地租賃合同)

1、本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止,期限為三年。試用期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1月31日止,期限為三個月。

2、本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1、乙方的工作職責:在湖南省外市場開展銷售業務工作。

2、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按照公司的指導價格開展產品銷售工作,老客戶的維護與新客戶的開發,貨款的及時回收與產品售後服務。

3、乙方必須在前三個月每個月完成五十萬的銷售額,三個月後月銷售額必須達到一百萬,銷售額以到賬金額為準。

4、乙方必須全身心的為公司服務,不得為其他公司推銷任何產品,或有任何兼職情況發生。

四、工作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資,試用期每月工資(人民幣)陸仟元整/月。並實行薪酬加提成制度,具體標準為:月銷售額五十萬以內,提成為一個點,月銷售額五十萬以上一百萬以內為1.2個點,月銷售額為一百萬以上,提成為1.5個點。

2、乙方在需要出差時的食宿費用包乾制度,具體標準為元/天(含食宿),但須填寫出差申請單,提請公司副總稽核、總經理批准,每天並向公司彙報出差情況,填寫好出差情況表,並與當月及時辦理出差報銷手續。

3、出差時產生的交通費用以正常的汽車或火車票價進行核准報銷,如因工作需要需乘坐高鐵或飛機須報請經理室同意後方可報銷,工作前三個月出差時可適當補助的士費用元/天。

五、工作紀律以及責任追究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可根據公司實際全心全意的開展自己的工作,自覺遵守公司的保密協議。如出現替其他公司推銷類似產品等情況第一次警告,並罰款五千元,第二次就按自動離崗處理,不結算工資。如不在甲方的指導價格範圍之內,私自調動價格,每出現一次罰款1萬元,甲方核准同意的除外。

3、乙方應向甲方遞交詳細的工作計劃與目標書,履行好自己的崗位職責,確保完成甲方的銷售任務,如因乙方工作失誤,造成客戶重大投訴,取消訂單或退貨,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提成點。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2)私自調動價格的。

(3)私自替替他公司推銷類似產品的。

(4)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客戶有重大投訴,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5、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續延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6、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與乙方協商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7、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委託代理人)簽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企業單位合同書篇5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鑑於: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署的勞動合同,合同仍在有效期限內,現乙方因個人原因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就《勞動合同》的解除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因個人原因主動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二、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並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於年月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甲、乙雙方在此確認: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同時,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乙方不再因原勞動合同解除前的履行,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三、乙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週內,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辦理完畢交接手續及離職手續,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四、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乙方應當對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所知曉甲方的作為商業祕密的經營資訊及技術資訊、人員資訊、財務資訊等相關資訊予以保密,如因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當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且甲方有權就乙方造成的損失向法院提起訴訟。

六、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年內,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或自己開業以長期或臨時、有償或無償、專職或兼職、直接或間接的方式經營競爭業務。在此期間,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元/月的經濟補償金。(視情況適用)

七、乙方應於勞動合同解除後15日內到甲方辦理檔案、社會保險、黨團關係等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八、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因甲乙雙方履行《勞動合同》所產生的全部法律問題,乙方應當配合甲方予以解決。

九、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乙方應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中關於《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應當繼續履行的義務。

十、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除本協議內容外,不再向對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及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簽章

年月

乙方:

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日

企業單位合同書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3年,自20__________年10月10日至20__年10月10日止。試用期三個月。(20__________年10月10日至20__年1月9日)

二、聘用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武漢市江岸區光華社群居民委員會任副主任崗位的工作。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組織社群成員進行自治管理,搞好社群的衛生、物業、計生、流動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群成員代表大會、社群議事委員會制定的社群管理目標。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工資福利

(一)乙方在聘用期間實行年薪制,年薪24萬。

(二)享受單位其它福利。

四、工作紀律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努力學習,忠於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因特殊情況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3)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式續簽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聘用單位、受聘人員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企業單位合同書篇7

甲方(聘用單位):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人登記證號

乙方(受聘人):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山西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確立聘用關係,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屬以下第 種合同期限:

(一)短期: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中長期: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該項工作(任務)結束時止。

雙方約定試用期為 個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二、工作崗位及職責

(一)甲方根據需要聘用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按照崗位職責承擔責任,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二)本崗位職責如下: 。

三、崗位工作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二)乙方有義務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管理,不得從事損害國家和單位利益的活動。

(三)乙方如有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甲方可以按規定對乙方做出適當的處分、處罰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四、崗位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和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法規、標準,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環境、勞動保護設施和必要的勞動保護、保健用品,並按照規定保障乙方接受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的權利。

五、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聘期內甲方按照國家和山西省有關規定,依據乙方的崗位、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支付相應的報酬,包括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支付方式:甲方按月(或按年)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 。

(二)雙方根據國家和地方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終止、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必須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調轉手續。

(三)乙方應享受的工時、公休節假日、勞動保護、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致殘和死亡、非因工負傷和患病等待遇均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聘用合同期內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也可以解除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滿,考核合格,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期內,甲方被撤銷或乙方死亡時,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八)乙方承擔重要專業技術工作或重大科研專案,如提前解除合同,將給甲方帶來技術專案的終止、產生智慧財產權糾紛、技術失密及可能產生較大經濟損失的,不得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七、違約責任與經濟補償

(一)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並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後解除聘用合同,甲方按乙方接受培訓後每服務一年遞減20%的標準追償培訓費。

(三)乙方與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後,違反規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所有的智慧財產權、技術祕密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四)有下列解除聘用合同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五)款情形,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併、撤銷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就業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以連續受聘於甲方的時間計算。乙方如系甲方原固定職工,其首次簽訂聘用合同前的連續工齡視作乙方的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

八、人事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主管部門調解;調解無效的,可以自爭議發生起60日內向當地同級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內容較多時可附頁)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山西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執行。本合同生效後,有關條款若與國家新頒佈的政策不一致時,以國家新頒佈的政策為準。

(二)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按照雙方自願的原則由鑑證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稽核簽證。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人事檔案存檔一份,鑑證部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