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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崗位職責(農業技術推廣)

1.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農業法規的貫徹執行;落實上級的工作部署,當好縣委和縣政府發展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的參謀;確保政令暢通、努力完成或超額完成本系統年度工作任務。

局長崗位職責(農業技術推廣)

2.負責農業局系統的全面管理工作。

3.負責幹部職工教育、培養、考核、晉升、任用、表彰、處分、管理工作。

4.加快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穩定和完善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

5.嚴格執行農業經費開支審批制度,並對資金的使用實行有效監控。

6.制訂本縣農業科學、教育、技術推廣規劃,組織有關專家稽核我縣農業技術推廣、示範的方案,並組織實施。

7.組織實施農業專案建設,指導專案設計、檢查、驗收。

8.組織開展農業行政執法工作,規範全縣農資市場,防止假劣農資坑農害農,維護農業生產安全。抓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9.抓好農業環保、農業生態環境、植物保護、植物檢疫工作。抓好農業科技示範,農業教育工作,提高農民素質。抓好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工作。

10.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