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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7篇

優秀的讀後感是我們對書中語言表達和意象描繪的讚美和思考,想要寫出優秀的讀後感,我們就一定要認真閲讀相關書籍,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7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7篇

《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篇1

本書講述了一個40歲的英國中年金融男突然拋妻棄子,毅然決然地跑到巴黎去學畫畫,而後過着顛沛流離的生活,最後因麻風病客死在大溪地一村落裏。從中產到流民,他絲毫不在乎。他不在乎吃不在乎住不在乎女人不在乎別人的看法。他不會對救他性命的人説一句感謝的話,他不會對為他自殺的女人掉一滴淚。正如裴多菲説的: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他是世人覺得不可理喻的怪人,生前沒人欣賞他的畫,死後幾年突然揚名天下。所有跟他接觸過的人都後悔當年沒有留幾幅他的畫......

書名叫《月亮和六便士》。月亮代表了理想,它在天上,有點孤單有點悽清,需要抬頭才能見。六便士代表了生活,它在地上,看似卑微卻無奈和現實,低頭找尋六便士就無法抬頭看月亮。

男主在前四十年按着人生既定的軌道讀書、工作、結婚、生子。作者在第一次見到他時寫道:“我能想象他們正派體面波瀾不驚的生活,膝下一雙端莊開朗的`兒女,顯然註定要正常延續他們的家族地位和傳統,可謂頗有成就。夫妻倆將不知不覺變老,看着兒女長大成人,時機成熟結婚成家,一個娶來漂亮姑娘,復又生兒育女;一個嫁給英俊威武的男子,肯定是個軍官。最後,老夫妻驕傲優裕地隱退,備受子孫愛戴,過完幸福充實的一生,在耄耋高齡安然入土。”然而,在外人看來完美幸福的家庭,一夜之間全變了。

男主給家裏寄來一封信,聲稱去了巴黎,再不回來永不悔改。太太以為他跟人私奔了,委託作者我去巴黎勸他回來。我到了巴黎卻看見他住在骯髒的小旅館,帶着不管不顧的偏執説他要學畫畫。“我説了我非畫不可,由不了自己。落水的人不管泳技好壞都要遊,不游出來就會淹死。”男主的理想和渴望在久久的壓抑後,到了40歲終於不可遏制地甦醒了,內心的聲音告訴他,我必須這樣做,沒有什麼能夠阻止我。誠如弘一法師李叔同,40多歲拋家棄子與佛相伴。然而游出來的大多數人都沒游到岸,他們在意的不是結果,是一定要游出來。人生幾十年,一定要為自己活一次!

在這種人面前,馬斯洛需求是暫時失效的。他們可以直奔第五層而去,實現自我。按毛主席的説法,這是一個純粹的人,一個脱離了低級趣味的人。

這本書裏我很佩服(不是喜歡)男主的太太。她是一個愛結交文藝人、熱衷聚會、待人接物拿捏得當、家裏佈置優雅整潔的太太。當她收到丈夫的信時傷心不已,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央求作者幫她勸回丈夫。她説不計前嫌等他回來。然而當作者告訴她,男主不是私奔是去畫畫時,這位太太緩緩掃視眾人,説:“他不會回來了。如果他不是為愛情走的,就全完了。”多麼清醒的認識,小三好對付,一個人的理想卻是無力戰勝的。

然後這位太太沒有再自怨自艾,學會了速記和打字,憑藉着交際能力和不幸的遭遇,開始自己養活自己了。在那個年代,女人自食其力是不體面的。當然她沒有同意離婚,她恨他,她不會給他自由。

若干年後,男主死了,出名了。這位太太繼承了姐姐姐夫的遺產,過着依然得體的生活。她對來訪的人巧妙地暗示自己與丈夫的關係向來美滿。作者寫道:“那時我還不懂人性的矛盾,不知真情摻雜幾多造作,高尚摻雜幾分卑鄙,邪惡藴含幾多良善。”狹隘和慷慨、惡毒和善良、仇恨和熱愛能緊緊並存在一顆心裏。

這位太太是不幸的,也是幸運的。認清事情不可挽留後,不再徒勞,該面對的就面對,所以我佩服她。

《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篇2

?月亮與六便士》是英國小説家威廉·薩默塞特·毛姆創作的長篇小説。作品以法國印象派畫家保羅·高更為素材創作而成。

主角斯特里克蘭德是個在倫敦工作的證券經紀人。他有一個富裕美滿的家庭:妻子温柔漂亮。兩個孩子健康快樂。按理説他應該滿足於這種人世的快樂才對。儘管這種生活有些庸俗且平靜。可是他在婚後17年突然離家去了巴黎。放棄了旁人看來優越幸福的生活。所有人都以為他是出軌了。但他僅僅是因為要追求藝術。

斯特里克蘭德妻子有些愛慕虛榮。而且非常的自以為是,她以為自己非常瞭解斯特里克蘭德。可事實上她一點都不瞭解。當斯特里克蘭德走了之後,她發了瘋似的找自己的朋友去巴黎尋找思特里克蘭德。一開始我還不清楚她這樣做的目的是因為真的愛斯特里克蘭德,還是因為如果斯特里克蘭德真的不回來了。那麼,她就不得不自己養活自己。當我看完之後,我發現是第二種。

後面的斯特里克蘭德固執的不近人情。甚至可以説是有些冷血。斯特里克蘭德的朋友讓斯特里克蘭德回家的時候,説他的妻子和孩子需要他,可這個時候斯特里克蘭德表現的像一個渣男。斯特里克蘭德説他並沒有做錯什麼,他要追求自己的理想,而他已經養了他的妻子很多年了。是時候讓她自己獨立起來了。我認為斯特里克蘭德的確沒有做錯什麼。因為追求理想是沒有錯誤的。只是我覺得,在追求理想的同時不麻煩或者影響其他人。才是正確的。

書名中的月亮代表着高高在上遙不可及的理想。而六便士則是冷酷骨感的現實。

《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篇3

是月亮閃亮,還是六便士閃耀?網上總是説:滿地都是六便士,他卻抬頭看見了月亮。

月亮大概指精神追求,六便士指世俗價值。月亮重要,六便士也重要。這本書在文青之中也算是久負盛名的一部小説了,毛姆以畫家高更為原型改編了這個故事。

男主循規蹈矩生活了四十年,在某一天突然頓悟去追逐內心訴求,一封家書,斬斷過往。有人盛讚男主敢愛敢恨、追求自我,有人抨擊他自私自利、不顧親人朋友。

棄結髮伉儷、睡朋友妻子、撩懵懂少女,怎麼看都不是“正人君子”所為,怎麼就能這麼得人心呢?有些書讀起來也是不少困惑,不得其解。

他是一個合格的證券交易員,卻更是一個優秀的藝術家。對生命的渴望、對美的`追求、對自由的嚮往,讓他衝破一切藩籬,終於在世外小島找到了自己。

從出生成長到死亡歸土,我們走的越遠,腳步會越來越沉重,並不全是因為體力的下降,更是因為心裏的負擔不斷增加。我們得到的越多,擁有的越多,害怕失去的也就越多,國小回家路上蹦蹦跳跳歡快的步伐,也就只能停留在回憶之中。我們嚮往的總是遠方、活成自己最真實的模樣,卻因為世俗的眼光和繁瑣的世故而身陷囹圄。也許深得人心的,是毛姆筆下的那片閃亮月光。

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有些事,想想就好。

《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篇4

一百多年前,英國詩人王爾德寫下這樣一句話:“我不想謀生,我想生活。”我想,這簡直可以拿來概括《月亮與六便士》這部小説。

一個家庭美滿、事業成功的證券經紀人——思特里克蘭德,年屆不惑突然拋棄一切,從倫敦去了巴黎,沒有給出任何理由。後來人們才知道,他是去那裏畫畫,並因此在巴黎窮困潦倒,吃盡苦頭。有位好心的畫家賞識他,同情他,接他到家裏養病。他卻恩將仇報,“勾引”畫家的妻子,並導致她自殺。他對家人、朋友、一心愛他的情人都非常殘酷,對世俗的一切觀念都不屑一顧。只對藝術,有着一種本能的,不可遏制的追求慾望。最終,他厭倦了文明世界,來到南太平洋中的塔希提島,與世隔絕,娶妻生子,終於創作出了藝術史上的不朽之作。但在得了絕症之後,他又叮囑自己的土著妻子,一把火燒了這些偉大畫作。他的後半生,就是為畫畫本身而活。只有畫畫這個過程,是讓他醉心的,至於畫作的價值,受多少讚譽,他毫不關心。

這就是整個故事。“滿地都是六便士,只有他抬頭看見了月亮”,這句有象徵意義的話很煽情。“六便士”代表了世俗的利益,“月亮”則是看似遙不可及的夢想。

讀完了整部書,雖然不能百分百理解主人公的理想,但是十分欣賞他追求夢想的極致狀態。雖然主人公的許多行為與世俗道德不符,但他的初衷卻令我頗為心折。這就是所謂的“先人高品,雖不能至,心嚮往之”吧!

由思特里克蘭德,我想到了更多“神仙”一樣的人物!2500年前的古印度,小國王子喬達摩·悉達多自小享盡人間富貴,但在看到世人生老病死的苦厄後,便決心捨棄王位與家庭,為大眾求解脱之法。經過16年的苦修,終悟道,成正果——這就是佛祖釋迦牟尼,

半個多世紀前的中華民國,有一位濁世風流公子李叔同,於39歲時毅然決然拋拋棄富家生活,遁入空門,度己度人,活出了恣意而為的心性、遺世獨立的風骨——那就是一代高僧“弘一法師”耀眼的傳奇。

“人是一個被廢黜的國王,否則就不會因為失去王位而悲哀”,借用帕斯卡爾的這句名言,我們可以把這些奇人異士的精神史,看作是為恢復失去的王位而奮鬥的歷史。無論是小説中的原型人物高更,還是佛祖、高僧,他們的決心猶如壯士斷腕,選擇了忠於自己的夢想,就像一個真正的勇士去挑戰一切厄運。

然而,對大多數人而言,夢想從沒有照進現實,而總是敗給了現實。二十世紀初的英國,正是經濟快速增長,工業化進行得如火如荼的時代。時代的特徵反映在人的身上,就是金錢至上,物質主義橫行。這也像極了今天的中國。如今,有多少年輕人願意放棄高薪職業和穩定地位,去尋找虛幻的夢想?有多少人的夢想不是百萬年薪,寶馬香車?每個人都低頭尋找着地上的“六便士”,抬頭欣賞月亮者,鮮矣!

我想,這就是一個選擇的問題,無所謂對錯,但確實有高貴與平庸之分。如何選擇,還是取決於我們追求的目標和人生觀、價值觀。離經叛道追求“月亮”的不一定就是瘋子,他也有可能是神明;循規蹈矩為五斗米折腰的不一定就幸福,他也有可能很壓抑;榮華富貴、功成名就,不應該是成功的唯一定義;做自己想做的事,讓內心安寧,不完全是不負責任的藉口!

人生苦短,還是要回到內心,追問靈魂。生活也好,謀生也罷,做出自己的選擇,無悔就好!

《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篇5

最初閲讀這本書的原因,是因為書名吸引了我,很好奇為什麼這本書叫《月亮與六便士》,便讀了這本書。

剛讀到書中主人公特里克蘭拋妻棄子拋下一切,遠走他鄉,從倫敦去了巴黎,沒有給出任何理由時候,我能想到的就是他外邊有人了,不然怎麼可能一個事業有成,家庭美滿的人突然之間可以一切都不要,遠走他鄉呢?他的妻子還有他家裏的朋友親戚們都覺得他肯定外邊有人了,議論紛紛,説什麼的都有。

後來,有人前往巴黎,在一個破舊不堪,亂糟糟的小房子裏找到了他。當時的他,穿着一件破舊的諾福克夾克,鬍子拉碴,好多天沒刮,雖很邋遢,卻神態自若。瞭解所有的事情真相後,才知道他不是因為不愛他妻子,也不是因為他身邊有別的女人了,而且因為他想畫畫。多不可思議,一個四十歲的中年男子,就因為想要畫畫,什麼都不要,在所有人看來他是瘋了,可只有他自己知道,再不開始,就真的晚了。過後,妻子知道了後,同意離婚。説了一句:“他要是因為外邊有女人了,他會回來,可他是因為想要畫畫,就不會回來了”。

就拿當下來説,處在大數據的科技時代,又有多少人會像特里克蘭那樣,不顧一切,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可他就是做到了。即便是生活貧困潦倒,即便是病魔纏身,他都沒有放棄。他對理想的追求和熱愛達到了我們所不能理解的境界,這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這本書給我的感觸挺深的,雖然理想和現實的距離有時候真的很遠,但讓理想照進現實多半大概就是比別人多了一份執着、多了一份堅持、多了一份勇氣。所以有夢就去追,不要在該奮鬥的時候選擇放棄那個本可以發光的自己。

《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篇6

在剛開始讀到這本小説主人公的時候,對他的外形,和個性的描寫總讓我聯想到梵高,原來小説主人公 charles strickland 的原型是paul gauguin (保羅 高更)。而高更和梵高的友誼充滿了傳奇色彩,他們在藝術上相互借鑑,共同學習,可分歧卻也無時不刻的存在着,最後倆人的友情在短暫的62天親密接觸後,以梵高的割耳鬧劇收場。

梵高瘋了,梵高死了,高更也從此離開巴黎去了南太平洋的一個默默無聞的島嶼tahiti;其實兩個人有很多相似之處,都差不多是瘋子一樣的天才,梵高是確確實實的瘋子,高更可能還差那麼一點兒就是瘋子了,所以他走了很長很長的時間才最終達到了自己的藝術天堂,而梵高相對於他來説要幸運的多,梵高早早的找的自己的藝術之路,在巔峯時刻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高更曾請求巴黎的朋友給他寄向日葵種子,由此可見他對梵高的懷念,我想他肯定後悔了,後悔在梵高最脆弱的日子裏開了他,他對梵高的死肯定是愧疚的;

非常讓人慶幸的是,高更生命中最重要的在大溪地島上完成的作品《我們從何處來?我們是誰?我們像何處去?》並沒有像小説中那樣被燒燬,而是幸運的留存了下來;

高更的晚年確實是貧困交加,疾病纏身的,但是具體的情形誰也不知道,毛姆在小説中的描寫異常悽慘,可能是小説的緣故,作者加了很多大膽的猜想,和語言的加工,藉此增加對主人公悲慘命運的烘托吧。我覺得毛姆這篇小説的主人公身上有着高更和梵高兩人的影子,高更和梵高的個體互相矛盾,他們的命運和對藝術的執着又互相輝映,可能毛姆也是想對這段友誼給予些美好的詮釋吧!

《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篇7

人生注重時序,閲讀有時也是這樣。

幾年前,我讀毛姆的《月亮與六便士》,覺得這是一本好書,於是碰上愛好閲讀的朋友就推薦它。我對這本書的喜愛多少與當時的處境以及心境有關。那時的我有迫切想要達成的目標,但卻受各方條件的限制,常有身不由己的感慨。看到小説中的主人公,恣意“任性”,對人之常情的東西嗤之以鼻,這正是我個性中缺失的東西,於是乎對主人公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月亮與六便士》是英國作家毛姆以法國印象派畫家保羅·高更為原型創作的一部小説。天才畫家跌宕起伏的人生與放蕩不羈的個性令人心嚮往之,同時也會心生難以望其項背之感。

和《月亮與六便士》不同,毛姆在《刀鋒》中刻畫了一個普通的美國人拉里。拉里身上既有獨特個性,又有一種謙和感。就整個故事情節來看,我更喜歡《月亮與六便士》,它的筆墨集中於主角,情節更緊湊,故事感更強。《刀鋒》中多條故事線交錯,除了主人公外,書中涉及的其他角色的命運走向都有較為詳盡的始末交代。這些部分對那些耐心不足的讀者來説,應該會覺得有些“拖沓”。但《刀鋒》中刻畫的主人公拉里的人物形象,我非常喜歡,他不像《月亮與六便士》中的思特里克蘭德那麼冷酷、尖刻到令人難以理解;拉里非常富有同情心,為人謙和、誠摯且實在。像他這樣的一個人,無論成為誰的朋友,都會令對方感到榮幸。

?刀鋒》與《月亮與六便士》都出自毛姆之手,兩者有一些相似之處。它們的敍述角度一致,都是第三者敍事:敍述者兼作故事的講述者和半參與者。讀完《月亮與六便士》,再去看《刀鋒》中設置的“懸念”,其實已然毫無懸念感。你會發現這又是一個男人跳出別人為自己設定的人生路徑,奔赴自己預想的人生旅途的故事。拉里這個剛從戰場上退役的美國青年,不想投入工作,與美麗的未婚妻解除了婚約,想去流浪人生。他的想法在周圍那些有身份的人看來,是在作賤自己、糟蹋時光。他們認為拉里患上了戰後創傷後遺症,才會產生流浪巴黎的荒誕想法。未婚妻以為他是一時興起,沒想到他早已打定了主意,並不打算回頭。拉里靠着微薄的收入,四處流浪,到各地尋找何為人生、人生為何的答案。他始終沒有找到一個清晰明確的答案,但在印度獲得了內心的愉悦,打開了新的生活視角。我們生活中出現拉里這樣的人,多數人會把他叫做瘋子,他不要過體面人的生活,非要到處吃苦,找罪受,很難理解這樣的人。但也會有少數人將他稱作理想主義的踐行者,把這個眾人視為平庸之徒的人喚作傳奇;因為他聽到內心的呼喚,就像虔誠的信徒獲得上天的啟示那樣刻不容緩地尋找朝聖之路。拉里究竟是傳奇還是瘋子,取決與人們對生活的定義以及對功成名就的看法。

拉里和本書中的另一個人物艾略特形成了鮮明的對照,前者不受名利的誘惑,放棄自己的身份地位和錢財,去追尋何為人生的宏大命題;後者有修養、智慧,儀表堂堂、資產豐厚卻一生痴迷於上流社會的交往活動,在宴會與請帖之間庸庸碌碌。關於個體如何存在以及社會在個體生活中扮演怎樣的角色,這將是人類無法徹底解答的難題,讀幾本哲學書籍有時候能緩解一下思考這些難題引發的頭疼症,但是不深入生活,不找到自己的人生智慧,就只能哀歎生活索然無味,人生缺少靚麗風景。多彩的生活需要強有力的世界觀來支撐,以此來構架起一個人的信仰世界,給他生命的信念、生活的力量。

人可以從閲讀中品嚐人生百態,有時也需要從內心的呼喚出發用腳丈量大地。儘管我沒法去過流浪人間的生活,但我儘量讓精神世界處於流浪狀態。人説要安居樂業,我漫浪的腦袋裏常常浮現的是漂泊四海。

雖然我難以成為拉里和思特里克蘭德,但是非常欽佩他們有出走半生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