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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商鋪租賃的合同3篇 「商鋪租賃合同:個人租户必須知道的所有條款」

本文介紹個人商鋪租賃合同,旨在幫助商鋪租賃雙方明確各自權利和義務,避免因合同糾紛導致的經濟損失和法律糾紛。合同內容包括租期、租金、使用權、維護義務等方面,建議雙方租賃前認真審閲並簽署合同,確保合同有效性。

個人商鋪租賃的合同3篇 「商鋪租賃合同:個人租户必須知道的所有條款」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租憑合同,並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洪梅汽車站商鋪______間租個乙方作為______合法經營場地,商鋪位於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租憑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續租,但必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否則視為放棄優先權。

三、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免租期,每月租金按建築面積40—50元/平方米計算,每月計付租金______元。租金採用按月支付方式,並於當月5日前繳清,逾期按每日2%計付滯納金,第二年做適當調整。

四、管理費按人民幣2元/平方米/月,合計為______元。(此費用包括治安管理費、衞生綠化、公共設施等)管理費在免租期內不得減免,並於當月5日前交清。

五、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在當月內向甲方交納租憑商鋪押金______元人民幣(每個鋪面),押金用以保障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期滿後不計利息如數退還,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沒收押金作為違約金,並負責賠償甲方的損失。

六、乙方經營期內所有的費用或按有關規定應付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以上所收的一切費用都不含税,甲方收取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據。乙方所用的水費按______元/噸,電費按______元/度。

七、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的或者合同期間終止合同關係的,乙方須在10天之內將鋪面交還甲方,交還時應當恢復原貌(如間牆、門窗、管道等),否則應當支付恢復原貌的費用,同時乙方負責自行清理所有雜物,並搞好衞生,租憑物內的裝修材料(包括水管、電線、隔樓、門窗等)無償歸甲方所有。

八、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如建、翻修、不得改變原建主體結構和麪局。租憑期間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乙方必須配備防火器材,消除安全隱患。

九、乙方簽訂本合同後,因經營需要裝修店鋪的,須向甲方有關部門登記備案,執行並遵守甲方的有關部門規定(如統一製做招牌、用電安裝等),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完成裝修,並於______日必須正常開門營業,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押金,收回商鋪。營業期間非特殊情況不得連續三天關門,否則視為違約。

十、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照,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應該按照約定時間繳納各項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對乙方的供水供電等,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甲方下達書面催繳通知後仍不履行的,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償收回商鋪及附屬的設施設備及裝修材料,且押金不予退還,並保留追收滯納金的權利。

十二、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一年之內不得將物業轉讓,以後如確需要轉讓租憑權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由甲方收取500元的轉讓手續費後方可辦理轉讓手續,否則視為違約,則按違約處理。

十三、合同期內,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守法律法規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等,必須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整改或終止合同並不作任何賠償。

十四、本合同如有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法律法規為準,不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個人商鋪租賃的合同3篇 「商鋪租賃合同:個人租户必須知道的所有條款」 第2張

第2篇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於____街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雙方商定店鋪租期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店鋪

2、承租方利用承租店鋪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店鋪,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後作適當調整。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大寫:______萬______仟______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一次,並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____%加收滯納金。

出租方將店鋪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店鋪架構。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店鋪的質量或店鋪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店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店鋪,須提前____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店鋪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店鋪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店鋪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若租賃店鋪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店鋪,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____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第3篇

位於珠海金灣區三灶鎮月塘村綜合樓商鋪出租一事,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下,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_______村______________路口______層______號商鋪歸乙方管理使用。(註明:承租方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二、租賃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每個月租金為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雙方簽訂合同的當天內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______個月租金作為該商鋪的押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才退回無息押金。本商鋪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轉租及轉讓,如違反,出租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且押金不退還。

四、承租商鋪所用水費、電費自行結清,商鋪裏面的電、水設施承租方自行維修及維護。

五、承租方不得破壞商鋪原有結構,如需變動,則必須取得出租方同意,未經同意,承租方如擅自改變商鋪原狀及結構的,出租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且押金不予退還及所造成一切後果由承租方負責。

六、每月28號前交租金,如不按期交租,逾期5天以上則權當承租方違約,出租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且押金不予退還。

七、承租方需辦理相關證照時,出租方應提供該場地證明,承租方必須合法經營,不得利用商鋪從事違法活動。

八、租賃期間,承租方負責妥善管理該商鋪,在租賃期間如有房屋、門窗、水、電等設施損壞的,由承租方負責對其進行維修,出租方不予負責。如承租方人為或管理不善造成損壞的,出租方有權追究承租方的責任及賠償。

九、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承租權。

十、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