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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灣區加強村(居)黨小組建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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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灣區加強村(居)黨小組建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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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灣區加強村(居)黨小組建設的

  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完善和規範村(居)黨小組工作,調動黨小組長的工作積極性,充分發揮黨小組在推動村(居)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村(居)民小組自治管理的作用,更好地築牢基層黨組織最前沿陣地,夯實黨執政的最組織基礎,現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我區的工作實際,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把加強村(居)黨小組建設作為農村和城鎮社區實施固本強基工程的新着力點來抓,力爭通過2—3年的努力,使全區各村(居)黨小組設置健全、活動正常、管理有序、作用明顯,進一步夯實我區村(居)基層黨組織基礎。

  二、具體工作內容

  (一)科學調整設置黨小組:按照有利於黨員教育管理,有利於開展黨內活動,有利於聯繫羣眾,有利於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的原則,在規範村(居)黨(總)支部建設的同時,在地域相鄰、行業相近、職業相似、愛好相同、方便聯繫溝通的前提下科學調整設置村(居)黨小組,依《黨章》規定擇優選出政治素質高、工作責任心強、帶動能力足的黨小組長,提倡黨員村(居)民小組長兼任黨小組長。

  (二)加強黨小組活動陣地建設:堅持因地制宜建好黨小組活動陣地,對基礎條件較好、村(居)民居住集中的村(居)民小組,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六好”平安和諧社區和生態文明村創建活動,投資維修和建設村(居)組多功能活動室,規範陣地建設,落實好“一塊陣地、一面黨旗、一份書報、一個宣傳欄”的標準配置;對建設條件未成熟的村(居)民小組,按照就近、方便、有效的原則,選擇條件較好的黨員户作為黨小組的“黨員活動中心户”,保障黨小組活動正常開展,提高黨小組的生機活力。

  (三)建立健全黨小組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設促進活動長期有效開展,使村(居)黨小組充分發揮有效組織黨員羣眾,積極投身到所在村(居)發展建設之中,更好地完成村(居)“兩委”工作任務,不斷提高村(居)黨小組的工作能力與水平。

  1.黨小組生活會制度。黨小組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組織小組黨員專題學習政治理論和實用文化技術,組織黨員開展黨性教育,促進黨員素質的提高;每一年進行一次黨員評議活動,徵求和聽取所在組羣眾對黨員的意見和建議,督促黨員更好地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2.黨小組聯繫羣眾制度。黨小組要組織黨員開展聯繫羣眾活動,小組每位黨員要與羣眾建立互助對子,積極參加黨小組的各項活動,經常向羣眾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所在地區發展形勢,做好羣眾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時向村(居)黨組織反映羣眾的意見和要求,促進村(居)文明穩定和諧。

  3.黨小組工作台帳管理制度。落實黨小組長工作責任,建立黨小組長工作情況記錄和黨員活動台帳,以台帳工作法規範和加強對黨小組管理。村(居)黨組織要重視黨小組建設,定期召開黨小組長工作例會,開展黨小組長業務培訓,協調解決黨小組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高村(居)黨小組工作成效和質量。

  (四)規範黨小組長工作職責

  黨小組長是黨小組的負責人,是黨的基層工作骨幹。黨小組長在黨支部的領導下,組織本小組的黨員積極開展各項活動,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保證黨的各項任務在最基層的完成。

  1.組織黨員學習政治理論、黨的基本知識和法律法規、科學文化實用技術,及時傳達上級黨組織的工作精神和部署。

  2.組織帶領黨員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和黨支部的決議,檢查黨員執行決議的情況。

  3.主持召開黨小組生活會,廣泛徵求和聽取黨員羣眾的意見和建議,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4.及時掌握和了解黨員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有針對性地對黨員進行思想教育,做好羣眾思想政治工作,及時向村(居)黨組織反映黨員羣眾的情況、意見和建議。

  5.大力培養村(居)組文明村(居)民、致富帶頭人、村(居)民小組管理人以及各行業優秀青年,吸引他們積極向黨組織靠攏,做好年輕黨員的培養教育推薦工作。

  6.關心幫助村(居)組困難黨員、老黨員和羣眾,及時將他們的生產生活情況向黨支部反映。

  7.協助村(居)黨組織做好發展新黨員、黨員評議以及收繳黨費等工作。

  8.認真執行黨小組各項制度,建立黨小組年度活動計劃以及相關工作台帳,組織開展小組內各項活動。

  9.依法支持所在村(居)民小組工作,積極參與村(居)組事務的管理和監督。

  10.完成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建立黨小組長崗位激勵機制。在我區2007年村居集中換屆時已實行村(居)民小組長考核及工作補貼的同時,建立黨小組長的管理和激勵機制,對村(居)黨小組長進行定崗、定責、定期考核,落實好崗位補貼待遇。凡工作有創新、活動組織好,且年齡在35週歲以下、學歷在高中以上的黨小組長,可作為村(居)“兩委”後備幹部重點培養,讓黨小組長與村民小組長在共同推動基層自治組織和黨組織建設中“經濟有保障、政治有盼頭、工作有勁頭”。

  (六)實施先進帶動計劃。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要在村(居)最基層大力推廣“先進帶動”計劃,黨小組和村(居)民小組要善於發現培養所在村(居)組的各類先進典型,組織開展先進評選活動和先進事蹟宣傳推廣,特別是黨員要起模範帶頭作用,爭做“文明村(居)民”和“致富先鋒”,影響和帶動羣眾文明守法、致富創業,有力推動新農村和“六好”平安和諧社區建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加強村(居)黨小組和黨小組長隊伍建設,是加強村(居)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基礎性工作,是抓好村(居)各項工作的重要環節。各鎮黨委和村(居)黨組織要把黨小組建設作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延伸工程來抓,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有成效。

  (二)規範管理,發揮作用。各村(居)黨組織要加強對黨小組長的日常管理,規範黨小組設置,選好配強黨小組長,建立黨小組工作台帳,促使黨小組長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責。對成績突出、羣眾擁護、考核優秀的黨小組長要加強宣傳、樹立典型,發揮榜樣示範作用。

  (三)組織考核,強化督查。鎮黨委要採取督查、巡迴檢查和隨機抽查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對村(居)黨小組建設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年底由村(居)黨組織對黨小組長進行工作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發放崗位補貼和爭先創優的主要依據,考核不合格的黨小組長,將在下一考核年度1月起停發崗位補貼。區委組織部將定期進行專項督查。

  附件:1.金灣區村(居)黨小組長崗位補貼發放暫行規定

  2.金灣區村(居)黨小組長年度履行工作職責考核表

  附件1

  金灣區村(居)黨小組長崗位補貼

  發放暫行規定

  為切實加強村(居)黨小組和黨小組長隊伍建設,充分調動村(居)黨小組長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更好地推動村(居)黨組織和自治組織建設,現就村(居)黨小組長崗位補貼規定如下:

  一、發放對象及標準

  由所在村(居)黨小組的黨員選舉產生或由上級黨組織研究確定的村(居)黨小組長,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

  二、經費來源及管理

  由區財政按區委組織部和各鎮核定的發放對象人數,每半年一次將經費撥到各鎮,由各鎮按財務管理辦法辦理。各鎮可根據各自情況同時配套發放部分崗位工作補貼。

  三、考核方法及組織

  採取黨員和羣眾代表考評和村(居)“兩委”考評相結合的辦法,實行百分制考核,其中本村(居)組黨員和羣眾代表考評佔60%,村(居)“兩委”班子考評佔40%。考核結果分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次。

  1.每年底,由村(居)黨小組長對一年來的履職情況進行總結,並向村(居)黨組織提交總結材料。

  2.次年一月上旬前,村(居)黨組織對村(居)黨小組長的工作總結進行審查,並重點檢查黨小組長記錄的工作台帳和黨小組活動記錄簿,對照《金灣區村(居)黨小組長年度履行工作職責考核表》(見附件2),組織班子成員、黨員和羣眾代表對黨小組長進行評議。

  3.次年一月下旬前,村(居)黨組織將黨小組長考核結果上報鎮黨委審核,並報區委組織部備案。

  四、其它方面

  1.各村(居)要切實對黨小組長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檢查工作,對不能履行工作職責的,要及時研處,使村(居)黨小組長真正成為村(居)黨組織開展工作的得力助手和重要支持者。

  2.各鎮、村(居)要認真抓好黨小組長的年終考核工作,確保考核結果與崗位補貼掛鈎的措施收到良好效果,激發黨小組長的工作動力。對成績突出、羣眾擁護、考核優秀的黨小組長要給予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黨小組長,在下一考核年度1月起停發崗位補貼,並由鎮黨委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對連續兩年考核評定為不合格的,按相關規定辦理。

  3.本規定暫定時間兩年,從2010年1月起至2010年村(社區)換屆選舉結束止。屆時視村(居)黨小組長選舉及發展情況再進行調整,本暫行規定具體由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2

  金灣區村(居)黨小組長年度履行

  工作職責考核表

  序號

  檢查考核內容

  標準分

  黨員羣眾代表評分

  兩委班子成員評分

  彙總分

  1

  組織黨員學習政治理論、黨的基本知識和法律法規、科學文化實用技術,及時傳達上級黨組織的工作精神和部署。

  10

  2

  組織帶領黨員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和黨支部的決議,檢查黨員執行決議的情況。

  10

  3

  主持召開黨小組生活會,廣泛徵求和聽取羣眾的意見和建議,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10

  4

  及時掌握和了解黨員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有針對性地對黨員進行思想教育,做好羣眾思想政治工作,及時向村(居)黨組織反映黨員羣眾的情況、意見和建議。

  10

  5

  大力培養村(居)組文明村(居)民、致富帶頭人、村(居)民小組管理人以及各行業優秀青年,吸引他們積極向黨組織靠攏,做好年輕黨員培養教育推薦工作。

  10

  6

  關心、幫助村(居)組困難黨員、老黨員和羣眾,及時將他們的生產生活情況向黨支部反饋。

  10

  7

  協助村(居)黨組織做好發展新黨員、黨員評議以及收繳黨費等工作。

  10

  8

  認真執行黨小組各項制度,建立黨小組年度活動計劃以及相關工作台帳,組織開展小組內各項活動。

  10

  9

  依法支持所在村(居)民小組工作,積極參與村(居)組事務的管理和監督。

  10

  10

  完成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他任務。

  10

  合計

  100

  説明:1.該考核內容共10項,合計100分。

   2.考核工作由村(居)黨組織負責組織實施,年終由黨員羣眾代表考評(60%)、村(居)“兩委”班子成員考評(40%),其中90分及以上為優秀,60-89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3.違反國家法律,違反黨的紀律或對重大事件負主要責任,在黨員羣眾中造成不良影響的,考核定為不合格。

  4.該考核表僅為參考,具體考核內容各村(居)可根據實際情況自定。

標籤:黨小組 金灣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