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傷保險報銷流程
一、員工工傷保險報銷流程
1、工傷職工受到事故傷害後,所在單位在電話通知或三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工傷經辦機構報告,並填寫《工傷職工就醫診治申請表》報經辦機構批准。
2、工傷職工申請待遇審批需填寫《工傷職工待遇審批表》,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工傷認定(鑑定)結論。
(2)經審批的《工傷職工就醫診治申請表》。
(3)工傷職工的住院結算單及費用明細表。
(4)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及醫藥處方。
(5)工傷職工身份證或户口本複印件。
(6)工亡職工供養親屬身份及供養關係公證材料或其他證明材料。
3、工傷職工因傷情需轉往上級醫療機構或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須專科或三級醫院出具轉診轉院意見,並填寫《工傷職工就醫診治申請表》,報經辦機構審核批准。
二、工傷保險理賠的流程
1、首先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自己寫份工傷認定申請,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提交的資料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3、勞動局做出工傷認定決定
4、傷者去有資質的醫院做傷殘鑑定(骨折的話最低也是10級傷殘)
5、把醫院的傷殘鑑定交給勞動局和用人單位,勞動局會發“工傷認定通知書”給用人單位。
6、單位開始賠償,主要包括傷殘補助金、醫療費。
7、每月20日-30日辦理工傷保險手續。
以上就是工傷保險報銷和理賠的全部流程,小編覺得只要準備好了相關材料,這些看起來比較複雜的流程其實都是很簡單的。不過,小編還是希望各位勞動者工作平安,不會用到工傷保險。
延伸閲讀:
單位未足額交工傷保險費怎麼辦
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後,工傷保險基金將承擔以下費用:
1、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十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6-24個月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退出工作崗位,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標準為本人工資75%—90%的傷殘津貼;
3、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50%的生活護理費;
4、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同時,《工傷保險條例》還規定:“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由此可見如若單位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則由單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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