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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產環節監管工作總結範文



食品生產環節監管工作總結範文

2017年,是我局的食品監管體制機構改革職能調整後的開局之年,我局在梧州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自治區局的指導和支援下,順利地完成了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機構改革,從去年12月16日開始正式履行食品生產監管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區局要求開展各項專項整治、監督抽查、生產許可等工作,嚴格落實企業食品安全的主體責任,加強併發揮各縣、城區局監管隊伍的力量,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緊密聯絡技術機構,構建食品監管隊伍的新合力。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做到橫到邊,縱到底的監管態勢,確保全市生產加工環節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現將有關工作總結如下:

一、我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基本情況

梧州市轄三縣一市(蒼梧縣、藤縣、蒙山縣、岑溪市),設三個城區(萬秀區、長洲區、龍圩區),全市(含三縣一市)共有食品生產許可證318 張,企業300家,食品新增劑生產企業4家。產品主要為膠原蛋白腸衣、糕點、茶葉(六堡茶)、罐頭(龜苓膏)、飲料、糧食加工品、調味品、食品新增劑松香甘油酯等,梧州沒有乳製品生產企業。

二、食品生產監管人員情況

市局食品生產監管科有工作人員2人,是從質監部門劃轉過來。稽查科有2名執法人員,從事生產加工環節行政執法。技術評審中心有工作人員2人,負責食品生產許可技術審查工作。每個縣局設食品生產監管股,配工作人員2-3人。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許可、監管的職

責事權在市局,城區局只負責小作坊的備案登記和監管工作。

三、職能承接後開展的主要工作

我局承接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職責後,嚴格落實有關機構改革的精神,認真履行職責,做到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確保食品生產監管工作的連續和有效,已經開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2017年12月20日召開全市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工作會議,共有140多家食品、食品新增劑生產加工企業負責人蔘加會議。會上介紹了機構改革監管職能移交以及檢驗機構的相關情況,同時每個企業代表在會議現場簽訂了食品安全承諾書,承諾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確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生產許可工作連續順暢。許可工作作為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一環,我局堅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業務,保持食品生產許可工作的連續貫通、運轉順暢。今年上半年,我局的技術評審中心已經成立,有工作人員2人,已經按照《食品生產許可工作規範》開展許可業務中的受理、審查兩個環節工作,截止至5月底,我局共受理、審查、批准50多家企業的食品生產許可申請。

(三)做好食品生產監管業務技能傳、幫、帶工作。我局以開展食品十大節日食品生產整治監督檢查為契機,針對城區食藥監局和市食藥監所相關工作人員對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及抽樣工作不熟悉的情況,由市局食品生產監管科派出專人進行抽樣理論培訓和實地操作培訓,共培訓65人次。2017年5月,食品生產科人員上門到三個城區局和縣局,培訓食品生產環節監管業務培訓和小作坊登記備案培訓,

共培訓新上崗監管人員80多人次,有效地提升基層食品監管人員業務水平。

(四)按照區區域性署開展各類專項整治和監督抽查。今來我局已 經開展的各類專項整治和監督抽查,包括十大重點節日食品生產整治工作、鮮溼米粉零點整治行動、桶裝水監督抽查、食用明膠和使用明膠生產加工食品專項整治、食品標籤專項整治、白酒生產企業隱患排查、“護衛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產經營整治大行動。通過各類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和監督抽查,有限地做到排查食品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和風險並及時地處置,確保我市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安全。

(五)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後處理工作。根據抽樣檢驗反饋的情況,有對檢驗不合格的企業及時移交給稽查部門處理,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

四、各類專項整治完成情況

(一)十大重點節日食品生產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中全市共出動162人次對轄區內(含三縣一市)42家獲證食品生產企業進行檢查,共抽樣23批次。對5家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共下達整改意見5條,沒有發現涉及食品安全的嚴重不合格項。

(二)鮮溼米粉零點整治行動。鮮溼米粉零點整治行動共出動17人次3輛執法車輛,對轄區內2家鮮溼米粉企業進行檢查。整治行動組對企業檢查過程中,發現3種可能屬於非法新增的不明物質,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對上述不明物質進行了扣押,並抽樣送檢。執法人對鮮溼米粉和生產過程中間品米粉原漿共抽樣4批次,油脂抽樣1批次,不

明物質抽樣3批次。檢查沒有發現問題樣品。

(三)桶裝水監督抽查。對轄區內3家獲證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抽取樣品3個,不合格樣品2個,分別是產品標籤和細菌總數專案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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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食用明膠和使用明膠生產加工食品專項整治。經排查,我市沒有生產食用明膠和使用明膠生產加工食品的企業。

(五)食品標籤專項整治。1-4月份,我局共出動監管人員30多人次,檢查食品生產加工企業20家,排查食品標籤 11份,發現有問題並責令整改的食品標籤3份。重點檢查生產加工企業的食品標籤的真實性、規範性等重點內容,以食品標籤標識屢次被投訴舉報及抽檢不合格企業為重點物件,要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嚴格執行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規定,產品標識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廠。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將食品標籤內容列入檢驗範圍,凡是標籤標識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行政許可。

(六)白酒生產企業隱患排查。梧州市有3家白酒生產企業,在檢查過程中,重點排查白酒中塑化劑汙染、食品新增劑使用、標籤規範等情況。檢查過程中,未發現白酒企業生產標註“特供 ”“專供 ”“專用 ”“特製 ”“特需 ”等字樣的白酒。白酒生產企業均能做到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和生產許可條件組織生產,生產企業均能控制白酒中塑化劑汙染,梧州龍山酒業有限公司還專門投入資金對管道進行了改造,使用無塑化劑食品級的管道。未發現企業有使用甲醇、工業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白酒;無違法違規使用甜蜜素、安賽蜜、糖精鈉等

食品新增劑。梧州市白雲山酒廠採用固態法生產,無使用香料香精等食品新增劑勾兌生產白酒。生產企業沒有出現將液態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標註為固態法白酒的情況。

(七)“護衛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產經營整治大行動。

1、根據要求,我局繞“三重一大”和“兩超一非一標”工作重心,抓好“一排查三整治”。今年第二季度完成監督抽檢樣品茶葉15 個,糕點 5 個,方便食品 1 個,蜂蜜產品1 個,不合格產品為1個。繼續開展鮮溼米粉、肉製品等食品生產企業開展監督檢查,檢查覆蓋率達90%以上。沒有發現企業有“兩超一非”違法行為的。

2、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我局生產監管科在今年5月份對各縣、城區局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備案業務培訓,指導各縣、城區局按《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備案辦法(試行)》(桂食藥監辦〔2017〕2號)的要求開展登記備案工作,要求將小作坊納入監管範圍,加大對“黑作坊”、“黑窩點”的整治力度。

3、繼續深入開展食品標籤標識監督檢查和專項治理。

五、存在問題

(一)由於市級食品生產監管科人員少,除了要完成生產許可、監督抽樣工作以外,還要處理一些日常事務、資料上報、資訊彙總等大量工作,真正下企業開展檢查、監管的時間有限,無法進行有效監管,容易造成監管缺失。

(二)生產加工環節的日常巡查、監管執法分工不明,局內部科室分工不清,僅僅依靠生產2名人員無法完成轄區內所有生產企業的日常巡查監管執法工作。

(三)城區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剛剛組建,有關監管人員業務素質水平有待提高;小作坊登記備案工作剛剛開展,但是小作坊沒有準入制度,有關監管的法律依據可操作性不強,不能開展有效監管。

(四)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查經費有限,沒有納入地方財政預算,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檢驗費和購買樣品費沒有保障,未能正常開展市級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和抽查。

(五)縣級的食品安全檢測機構力量薄弱。由於各個縣局沒有自己的食品檢驗機構,在質監部門的檢測機構由於沒有監管職責以後,裝備、經費、人員的投入持續減少,檢驗力量得不到加強。建議區局重新規劃和佈局食藥監繫統的食品檢驗機構,並向地方政府建議重新整合各地的食品檢驗機構。

標籤:範文 環節 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