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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生和諧醫保工作總結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醫療保險定點零售店管理,規範醫療保險基金的合理、安全、有效使用,保障廣大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按照市醫保處《關於在全市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中開展“保障民生,和諧醫保”建立活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通過精心組織,明確責任,層層落實等措施。建立活動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現就建立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最新民生和諧醫保工作總結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建立活動順利開展。為了保證建立活動有序開展並取得實效,首先成立了建立活動領導小組,明確了工作職責,制定了工作措施。確立由醫療管理股具體組織實施,分管副局長負責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從組織上加強對建立活動的領導,各成員相互配合,各負其責,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真正形成齊抓共管的建立工作局面。

二、加大宣傳動員力度,形成濃厚的輿論氛圍。全縣共認定定點零售藥店16家。主要分佈在縣城區域範圍內和部分人口較集中的鄉鎮,為了保證“保障民生,和諧醫保”建立活能夠如期順利開展,使之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且產生較好的社會效應,首先我局及時將市處《關於在全市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中開展“保障民生,和諧醫保”建立活動的通知》轉發給了各定點零售藥店。要求他們認真組織學習,充分了解到這次建立活動的重要意義和工作要求,端正態度,提高認識。二是在六月二十日我局組織召開了全縣定點零售藥店負責參加的建立活動動員大會,統一思想,統一認識,按照市建立活動工作要求,進行了具體的安排和部署,同時在會上充分肯定了我縣定點零售藥店在醫保服務工作中的積極作用,誠懇指出了我縣定點零售藥店目前的現狀,以及在醫保服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且針對存在的問題,著重強調這次建立活動中重點整治的範圍和內容,確保建立工作有的放矢,紮實整治,務求實效。

三、認真開展自查自糾,以實際行動推進建立工作。針對我縣部分定點零售藥店不能嚴格執行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在提供醫療保險服務過程中,存在以藥易物,變相出售日常生活用品,食品等與藥品無關的物品以及人卡不符,冒名用卡,滯卡消費,串換藥品等不良現象。要求各定點零售藥店必須認真對照建立工作方案,進行自查自糾。一是在自查過程中,針對自身存在的問題,對員工進行宣傳、教育和培訓,讓全體員工充分認識到這次建立活動的重要性,以及在醫保服務工作中必須具備的職業道德素質,充分了解和掌握醫療保險相關政策規定以及應該履行的職責和承擔的責任,確保在今後的醫保服務工作中,為廣大參保人員樹立良好的形象,提供優質的服務。同時,各定點零售藥店必須按照建立工作要求,向社會公開作出醫保服務承諾,以此營造建立和諧醫保氛圍。二是各定點零售藥店面對自查過程中發生的問題,進行深刻的反思和紮實整改,在規定的期限以內清場下架各類不符合醫保規定的日常生活用品、食品、化妝品等物品,退還所有滯壓在店的醫保卡,並且做好參保人員的解釋、說服工作,以免產生不必要的影響。從而,以實際行動促進建立活動的順利實施。在此期間各定點零售藥店上報自查整改材料16份。

四、強化監管機制,提高醫療保險管理水平。在建立活動期間,我局組織相關人員採取網上稽核、明查暗訪,實地檢查等方式對定點零售藥店稽查。整個活動期間,深入醫保定點藥店督查三次。經過檢查發現,大部分定點零售藥店原存在的日常生活用品、食品、化妝品等物品已經清場下架,滯留醫療保險卡大部分已經退還參保人員。但是仍有少數定點藥店沒有徹底清理非藥品類物品,並且強調各種理由,沒有退還滯留的醫保卡以及不按規定錄入正確藥品名稱,而只隨意錄入藥品名或只錄入西藥費,中藥費,存在以藥易物、串換藥品、壓卡消費,營業時間執業藥師不在崗,不嚴格稽核醫保卡,出現人卡不符,冒名頂替等現象。針對檢查中發現的這些現象和問題進行現場整治,對查實的違規現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9例次,下發整改通知3份。對仍以藥易物出售日常生活用品、食品、化妝品的,責令其當場清理下架。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查處,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促進了建立活動順利開展。

通過這次“保障民生,和諧醫保”建立活動,促使了各定點零售藥店嚴格執行醫療保險各項政策、規定,履行醫療保險工作職責,規範醫療保險服務行為,完善自我約束、自我監督機制,確保醫療保險基金合理、安全、有效使用,得到了廣大參保人員的好評,與此同時也促使了我縣醫療保險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標籤:醫保 和諧 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