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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養老保險參保登記所需材料


企業養老保險參保登記所需材料

企業養老保險參保登記所需材料

1、參保申請報告1份

2、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證書等核准執業證照或機構成立的法律文書1份相

3、組織機構程式碼證1份

4、銀行開戶許可證1份

5、單位法定代表人及社保專管員的身份證。1份

6、申請人在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登記以前已參加除基本養老保險以外的其他險種,還需提交其他險種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參保證明1份

7、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有企業、股份制企業等單位還需提交能夠確定其隸屬關係和組織構建的證明檔案1份

企業養老保險參保登記流程

1、受理

登記崗位工作人員受理並審查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含原件和影印件)登記崗位工作人員確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符合要求的,請申請人填報《社會保險參保登記表》,告知申請人5個工作日後到本崗位領取結果;確認申請人不屬於本級經辦機構登記管轄,或申請人提交的資料不全、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並當面告知理由。

2、稽核審批

登記崗位工作人員擬製《關於核准XXX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登記的覆函》,經徵繳或離退休管理部門、相關機構負責人簽署意見後,連同申請人提交的的參保登記資料,按規定程式呈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領導審批。登記崗位工作人員對申請人的登記未批准的,應及時寫出說明和反饋辦理結果,並將申報資料退回。

3、登記資訊錄入

登記崗位工作人員對經批准同意登記的,在資訊系統錄入申請人的登記資訊,並將參保登記資料(包括《核准登記的覆函》)移送徵繳或待遇核定崗位。

4、登記資訊複核

徵繳或待遇核定崗位工作人員在資訊系統中核對申請人的登記資訊。核對無誤的,在資訊系統中予以確認,將參保登記資料移送稽核崗位;核對有誤的,將參保登記資料退回登記崗位。

5、登記資訊確認

稽核崗位工作人員根據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人審批同意的參保登記資料,在資訊系統中對申請人的登記資訊予以確認,並將參保登記資料返回登記崗位。發現錄入資訊有誤的,將參保登記資料退回複核崗位重新辦理。

6、列印資訊單和登記證

登記崗位工作人員在資訊系統中調取申請人的登記資訊,列印《社會保險參保登記資訊單》兩份和《社會保險登記證》,並加蓋公章。

7、發放資訊單和登記證

登記崗位工作人員將一份《社會保險參保登記資訊單》和《社會保險登記證》、《核准登記的覆函》發放給申請人,將另一份《社會保險參保登記資訊單》和參保登記資料移送資料存檔崗位。

8、資料存檔

資料存檔崗位工作人員將全部參保登記資料整理、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