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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育工作實施方案

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以下簡稱致富帶頭人)是農村實用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培育致富帶頭人,是實現貧困群眾穩定脫貧的重要舉措,對推進脫貧攻堅具有重要作用。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入推進脫貧攻堅工作的意見》和省扶貧辦等八部門《關於印發<江西省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育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現就我縣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育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縣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育工作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產業引領、精準培養”的工作途徑,緊扣“能力培訓、孵化創業、帶動增收”三大環節,在全縣31個“十三五”貧困村每村培育3-5名扶貧創業致富帶頭人,每人帶動3戶以上貧困戶脫貧,力爭實現1000人以上貧困人口增收脫貧。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黨建引領。堅持政府主導,遵循市場規律,圍繞貧困村脫貧攻堅規劃,確定致富帶頭人創業致富的主要方向和內容;
尊重個人意願和個體需求,激勵和引導培育物件提升創業技能、拓展創業渠道;
要充分發揮貧困村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要把村“兩委”班子成員培育成為創業致富帶頭人,幫助貧困村培育更多“領頭雁”。

(二)統籌資源,合力推進。強化部門聯動,加強工作協調,加大各類資金、政策統籌力度,提升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育工作的組織化程度。根據創業需求和創業專案,實施分類指導、分級服務,建立多形式、多層次、多類別的指導服務體系,形成強大合力。

(三)創新機制,注重實效。尊重創業規律,優化創業環境,加大創新力度,積極為致富帶頭人創業帶動創造條件。堅持以人為本與“百企幫百村活動”緊密結合,切實幫助創業帶動者解決資金需求、市場資訊、政策扶持、技術支撐、公共服務等方面的瓶頸問題,建立相關帶動激勵機制,最大限度地釋放創業者的內在活力。

(四)彰顯特色,帶動增收。結合當地主導產業、特色優勢產業的發展,分類分層開辦培訓班和實訓課程,圍繞產業型別設定教學內容,探索因地制宜的創業培訓模式。針對貧困村從事創業活動和有創業意向的人員進行創業意識、創業能力、扶貧帶動能力等方面的專項培訓。通過建立“扶貧車間”創業導師跟蹤輔導制度,對培訓物件提供持續的創業指導和跟蹤服務。

三、物件選擇

1、選擇條件。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的基本條件是:思想政治素質好,無違法違規行為,無不良信用記錄,具有領辦村級產業專案實力和能力、願意帶動貧困人口脫貧致富的本土人才。確保遴選出來的創業致富帶頭人政治思想強、創業意願強、創業基礎強、帶動能力強。

2、選擇範圍。主要從目前已在貧困村創業人員中選擇,包括“村兩委”成員、村級後備幹部、農村黨員、小微企業主、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家庭農場主、種養業大戶和農業產業化企業負責人;
在外創辦企業、務工有意願回村創業的本土人才;
企事業單位願意回貧困村創業的人員。要注重將貧困村“兩委”帶頭人和創業致富帶頭人等“兩個帶頭人”的培育相結合。

3、選擇程式。致富帶頭人選擇,按照自下而上、公開公示的程式進行。基本程式是“本人申請、村“兩委”推薦、鄉鎮初審、縣級確定”的程式擇優選拔確定。

①申請人填寫《安福縣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申報認定表》,並向村“兩委”做出帶動扶貧承諾;

②村黨組織召開由駐村第一書記、村“兩委”幹部、鄉(鎮)掛村幹部等人員參加的村“兩委”擴大會議研究確定推薦人選;

③鄉(鎮)黨委、政府對推薦人選基本情況進行稽核後,上報縣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育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並公佈。

四、物件培訓

(一)工作步驟

1、科學制定培訓計劃。縣扶貧和移民辦、縣農業局和縣人社局聯合根據貧困村產業佈局和需求情況,制定創業致富帶頭人技能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

2、抓好實訓基地建設。縣農業局牽頭按照全縣貧困村產業型別、規模和帶貧益貧情況,建立1個以上創業致富帶頭人實訓基地,強化現場培訓,示範觀摩,開拓思路。

3、精心設定培訓內容。縣扶貧和移民辦、縣農業局和縣人社局聯合制定的培訓內容要與扶貧產業佈局相結合,與市場需求相結合,與學員創業實踐相結合,合理利用資源,具體培訓內容按照換腦子、學技術、找路子的思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理安排。

4、加強典型案例教學。各鄉鎮要深入總結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帶貧益貧典型案例,採取案例教學或經驗交流形式,促進相互學習借鑑,提高創業致富帶頭人帶貧益貧責任意識和創業能力。

(二)培訓經費

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育經費由縣財政統籌安排資金,培訓經費主要用於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期間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講課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等其他費用。

五、帶貧益貧機制

(一)創業經營帶貧。推行村幹部與能人帶頭領辦和村黨員主動參與、村民自願參與、貧困群眾統籌參與的“一領辦三參與”的產業扶貧新模式,加大對創業致富帶頭人的扶持力度,引導支援貧困戶參與致富帶頭人創業專案經營,到創業致富帶頭人產業基地接受指導和技能實訓,通過自選產業專案或與創業致富帶頭人已有專案進行合作等方式,帶動貧困戶參與產業發展脫貧致富。

(二)創業專案用工帶貧。創業致富帶頭人在貧困村領辦創辦產業專案,積極吸納貧困人口穩定就業並建立密切的利益聯結機制。

(三)資產收益扶貧益貧。貧困戶通過土地經營權入股的專案,在取得收益前要對其長期利益保障作出制度安排。脫貧攻堅期內,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各鄉鎮利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其他涉農資金投入設施農業、養殖、光伏、鄉村旅遊等專案形成的資產,資產收益扶貧專案屬於村集體所有,收益主要通過開展公益崗位扶貧、獎勵補助扶貧等方式,激勵貧困人口勞動致富、光榮脫貧。

六、政策支援

(一)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回村創辦專案支援政策。支援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人員迴流貧困村領辦創辦專案。對經批准停職回村創業的人員,原單位可在3年內保留其人事關係。停職創業人員停職期間,原單位停發各項工資福利待遇,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其檔案工資可按國家規定正常調整。

(二)建立以帶動實效為依據的基地建設和獎補政策。對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領(創)辦的企業開闢綠色審批通道,在農村土地流轉、專案申報和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根據實際帶動貧困戶穩定發展生產或長期有效務工增收脫貧的戶數,按照《安福縣農業產業發展基金獎補辦法》(安辦資[2018]38號)檔案享受政策扶持。

(三)建立以減貧實效為導向的金融支援政策。各金融機構要針對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領辦專案的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自願的前提下,重點加大對帶動能力強、發展前景好的創業專案的支援力度。保險機構要把創業致富帶頭人發展的產業專案納入保險扶貧範圍,享受保險扶貧優惠政策,同時加強資料累積和精算,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積極開發適宜產品,適度提高保額,適當降低保險費率。建立健全貧困地區融資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設立扶貧貸款風險補償基金、擔保基金、扶貧產業基金。鼓勵和引導有實力的融資擔保機構,通過聯合擔保以及擔保與保險相結合等多種形式,為創業致富帶頭人提供融資擔保。落實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等政策,支援符合條件的創業專案。

(四)建立以提升幫帶動力為目標的激勵政策。對帶貧益貧成效顯著的創業致富帶頭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和深入宣傳,把創業致富帶頭人納入鄉賢資料庫和村組後備幹部人才庫管理,優先推薦參與村“兩委”換屆和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選舉。對創業致富帶頭人中表現優異的在職村書記、主任,在考錄選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給予加分獎勵。

七、相關要求

(一)明確主體責任。培育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堅持縣負總責、鄉鎮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成立安福縣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育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農工部長潘其波任組長,縣政府副縣長尹偉民任副組長,縣委農工部、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農業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扶貧和移民辦、縣科技局、縣林業局、縣發改委、縣旅發委、縣工商聯、縣金融辦、縣人民銀行、縣銀監辦、縣金融辦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統籌推進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育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扶貧和移民辦。縣扶貧和移民辦、縣農業局和縣人社局聯合負責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育工作的協調、組織、創業致富帶頭人技能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制定、創業致富帶頭人人選和創業導師的人選確定,以及培訓組織、跟蹤服務、管理激勵、評估考核等工作;
縣農業局牽頭負責實訓基地的選擇。其他部門單位要對照培育方案做好創業致富帶頭人的扶持、服務等工作;
各鄉(鎮)要做好創業致富帶頭人和創業導師人選的推薦稽核工作,整合資源做好本鄉鎮相關人員的跟蹤服務和扶持激勵等工作。要建立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的管理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專人抓、落實全到位的工作氛圍,努力做到定時完成,確保培訓質量;
定責到人,確保責任落實;
定量考核,確保培育效果。各鄉鎮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做好跟蹤服務,切實提高培訓質量;
要建立健全培訓方案、培訓計劃、培訓專家、受訓學員、效果跟蹤等內容的教學培訓檔案,實現培訓規範化。

(二)搞好統籌協調。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強對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育工作的指導,注重引導創業致富帶頭人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確保取得實效。要促進貧困村黨組織帶頭人和創業致富帶頭人兩支隊伍有機融合,既要把村黨組織帶頭人和有致富能力的黨員培養成創業致富帶頭人,又要把優秀創業致富帶頭人發展成黨員、培養成村“兩委”帶頭人,切實做到以黨建促脫貧,以脫貧促黨建。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強化村級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夯實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為脫貧攻堅提供堅強的人才支撐和組織保證。把培育創業致富帶頭人領辦創辦專案與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有機結合,探索發展村社一體的村集體經濟。要結合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加大對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力度。搭建好與龍頭企業的對接交流平臺,促進深度分工合作。引導社會力量支援創業致富帶頭人領辦創辦專案,做好與“百企幫百村”等幫扶行動的對接。發揮中國社會扶貧網作用,為專案拓展市場和創業資源整合提供服務。

(三)加大宣傳力度。要廣泛深入宣傳創業致富帶頭人扶貧培訓工作,營造輿論氛圍。通過新聞媒體、網際網路、簡訊平臺、宣傳欄、發放資料等多種形式,積極推廣和宣傳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扶持政策、先進典型、成功經驗,激發創業熱情,輻射帶動更多貧困人口創業致富。各鄉鎮扶貧站要認真收集和整理創業致富帶頭人先進典型、通過舉辦扶貧創業競賽等活動,形成鼓勵創業致富帶頭人“傳、幫、帶”貧困戶共同致富的良好社會氛圍,引導更多社會力量關注、參與和支援培育工程。

(四)深化資訊跟蹤。各鄉鎮要認真做好資料統計上報工作。國家要求每季度通報一次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育工作,省裡要求每月上報一次資料,並定期通報各地的進度和實施情況。要求在2018年8月30日前制定好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選定好創業致富帶頭人和實訓基地,並且建立資訊檔案庫,及時採集創業致富帶頭人創辦企業、實施專案、享受政策扶貧等情況,以及帶貧人數量、帶貧方式、帶貧效果等資訊,根據上級統一部署及時錄入全國資訊系統。堅持每年進行動態調整,創業致富帶頭人相關資訊發生變化的要及時進行更新。

(五)強化監督問責。加強對創業致富帶頭人的監督管理;
對貧困村“壘大戶”、扶能人不扶貧困戶、創業專案帶貧益貧效果不明顯等問題,要及時發現、及時整改;
對騙取套取扶貧資金等突出問題,依據有關規定,嚴肅查處並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