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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領導年度個人述職彙報

法院領導年度個人述職彙報範文

年,在區委的領導和上級法院、人大、政協及社會的廣泛關注與監督下,在院長的帶領下,通過廣大法官和其他幹警共同努力以及各機關、部門協力配合、幫助下,我所分管的立案和民事審判工作沿著預定的改革目標順利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完善,訴訟案件及執行案件、上訴發改案件繼年突降之後保持平穩態勢,新的上訪明顯減少,迅速推進了法官職業化,積極營造良好司法環境,使昌邑人民法院工作品位得以明顯提升,絕大部分相應的審判工作指標保持在地區前列,為社會穩定、和諧及經濟的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中政委領導、最高人民法院、省政法委、省高階人民法院、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區委等,對昌邑多元調解經驗給予高度評價和肯定。特別是昌邑法院的“法院附設多元調解”的理論成果和實踐效果贏得了中外專家、實務界和司法屆的廣泛讚譽。

法院領導年度個人述職彙報

一、工作實績

在履行分管業務庭審判管理、隊伍管理、政務管理和黨組、審委會等職責外,拓展性地開展了以下工作:

1、積極探索和實踐多元化解決糾紛機制,取得全國空前的成效,進而帶動全院工作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歷史階段。

年,昌邑法院先後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為“歐盟-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司法成本與效率試點法院”和“司法公開試點法院”。

年月18日——19日,我和立案庭馬庭長在最高院參加了最高院申報的社科基金專案《司法效率改革的有效途徑探索》和歐盟-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專案《提高司法效率工作指南》論證會和寫作分工會,並被確定為八名作者之一。

以上這些,都是最高人民法院對昌邑經驗給予的充分肯定。

經過對其他地區多元調解先進法院的考察、比較和通過各種渠道瞭解,我們的多元化調解工作在理論和實效方面,仍然遠遠領先於國內其他法院。

2、持續推進法官職業化建設。

首先,通過多元調解和繁簡分流,使審判業務庭的案件難度增大,促使民商事法官的自然優化。今年年初以來,8名民商事法官陸續被其他機關和上級機關“遴選”,佔一線審判法官的25%。但是,由於法院的結構優化和訴訟案件對職業化的要求,我院的法院專業水準沒有降低,依然堅持“少數精英法官審判少數疑難案件”的法官職業化道路。在艱難困苦的司法環境背景下,民商事法官依然圓滿完成了審判工作任務。

我分管的民一庭,在和去年同期相比:收案件上升28.2%,人員減少(最少時僅有兩名法官辦案)的情況下,實現了結案數上升9.8%,發改案件減少29.2%的喜人的工作成績。

其次,繼續堅持由主管院長、庭長列席的正規合議制度,案件庭前研討制度、當庭宣判制度、判後答疑制度,並加強裁判論理的公開審判制度。在制度基礎上,營造職業法官平臺。

特別是我院開展司法公開大討論活動,為推進法官落實司法公開制度營造了良好氛圍。

第三,繼續發揮審判學會作用,《昌邑審判》會刊(雙月刊)的發刊工作、法官論壇和不定期召開審判學會等學術活動。不僅解決了部分疑難案件和一些法律前沿問題,更重要的是在全院範圍內形成了濃厚的學術氣氛和良好的工作氛圍及良好的風氣。

第四,加強管理。首先是審判管理。今年深化了合議制度創新、實行庭前會議、審判學會研討、當庭宣判、判後答疑和加強裁判論理等“陽光審判”制度。

第二是隊伍管理。一年來,幹警無一人違法違紀。

第三是政務管理。在協調相關庭室業務配合及後勤保障的同時,嚴格要求分管庭室的政務管理工作。明令禁止分管庭室拉贊助、私設小金庫等違法、違紀行為。

3、自主優化創新審判環境取得良好效果

首先,通過我院法院工作網站,進行宣傳、建立溝通和工作的平臺。

其次,以審判學會為主體,和北華大學建立緊密協作關係,包括建立學生實習基地、互派專業人員作專題講座、共同申請科研專案等,實現法律資源優勢互補。

第三,打造法律人共同體。首先,和北華大學聯手,建立學生實習基地、互邀講座、共同研發科研課題和以審判學會為平臺的學術交流活動。其次,邀請上級法院法官、律師、法律工作者、企業法律顧問等,到院裡參觀交流,彼此加強溝通理解,特別是對多元調解改革中,司法資源重新配置和故意利益平衡的打破帶來的各種新問題,獲得了廣泛的理解和支援。

第四,組織法院部分法官在審判工作之餘進企業、軍營、社群、鄉鎮村等,通過巡迴審判等方式進行法律和改革的宣傳活動。

4,以人為本,建立服務設施

在立案大廳和多元調解大廳,我們設立了法律援助視窗(和法律援助中心律師遠端義務法律諮詢等服務)、訴訟流程諮詢視窗、多元調解諮詢視窗、設立訴訟導引服務,並設觸控式螢幕、訴前提示欄、報刊閱覽、休息席等等服務專案。

5、自身建設

(1)被省高院評委吉林省專家法官。

(2)參與最高院申報的社科基金專案《司法效率改革的有效途徑探索》和歐盟-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專案《提高司法效率工作指南》的寫作工作

二、問題和未來打算

首先,法官職業化推進過程中的很多措施的落實還有部分仍然沒有到位。原因是:一方面,有些措施本來在設計中就是先務虛後務實的;另一方面,新的法官理論素質、法律素質,職業道德素質都很高,但是法律意識的培養,法律經驗的積累等方面,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因此諸如當庭宣判等制度不能馬上全面落實到位。

其次,對多元調解的總結性工作有待於進一步深化。主要是總結經驗的親歷性,導致搞總結的人必須瞭解改革、理解改革的精髓,而目前尚沒有組織成立這樣的寫作團隊。

再次,在對外銜接的很多方面,沒有落實到位。一方面原因是個人精力有限、法院資源有限。另一方面是我本人對務虛性的工作重視不夠。

第四、司法公開具體措施有待進一步深化和日常落實。

第五、司法服務有待進一步完善。例如法律援助視窗的建設問題。

今後的工作重點是進一步狠抓落實,工作做到虛實結合。

首先對多元調解組織具體指導和調研有待進一步深入探討。在院內民事審判工作走上正軌後,把便民訴訟和多元化解決糾紛機制進一步完善,並爭取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發揮作用。同時,審判工作向延伸審判服務提高審判工作質量、提高審判工作效率和擴大審判的社會效果方面有所轉移。

其次,對多元化解決糾紛機制的總結探討應當抓緊進行。

再次,探索新的法官管理模式,如法官的集約化管理機制。陽光審判的落實,需要管理設施及機制的創新。集約化管理應當是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工作效率和提高審判質量的有益嘗試。

第四,加強學術研討。目前,新的糾紛不斷出現,法律知識也在不斷更新,因此,為適應未來審判工作需要,必須未雨綢繆,加強學習和研討,以適應未來,為法官的進一步獨立創造條件。

今後的工作內容是紛繁複雜的,總之在未來的工作中,必須加強政治業務學習,提高司法能力,積極進取,加倍努力,忠實地履行職責,力爭上游,一定出色地完成黨和人民交給我的各項任務,決不辜負黨和人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