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職場 > 職場規章制度

2020XX省基層工會組織建設規範化手冊範本

  2020XX省基層工會組織建設規範化手冊範本

2020XX省基層工會組織建設規範化手冊範本

一、工會組織

(一)基層工會的設定

1.基層工會組織的設定要求

(1)《工會法》規定,企業、事業、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等基層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工會組織。

(2)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成立工會基層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單獨建立工會基層委員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的會員聯合建立工會基層委員會,也可以選舉組織員或者工會主席一人,主持基層工會工作。

(3)凡建立基層工會組織的單位,應當在選舉工會委員會的同時,選舉產生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

(4)工會基層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由同級工會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5)工會基層委員會有女會員十人以上的建立女職工委員會,不足十人的設女職工委員。

基層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主任由同級工會女(副)主席或符合相應條件的女職工擔任。女職工委員會任期與同級工會委員會相同,由同級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的女職工(代表)或女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2.基層工會的任期

基層工會委員會的任期為三年至五年,具體任期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決定。會員(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實行常任制,任期與基層工會委員會相同。

(二)工會會員的條件

(1)凡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認工會章程,都可以加入工會為會員。

(2)農民工、勞務派遣工、合同工、臨時工、季節工等都應入會;只要是以工資收入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外籍腦力勞動者和體力勞動者,都可以成為工會會員,發給其工會會員證,待離開中國回國時,收回會員證。

(三)工會幹部的條件

1.擁護和認真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較好的政治素質和思想修養,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與時俱進,勇於開拓創新。

2.依法代表和維護職工群眾利益,熱愛工會工作,熱心為職工服務,受到職工群眾信賴,在職工中有較廣泛的號召力。

3.忠於職守、勤奮工作、堅持原則、辦事公道、作風民主、腳踏實地,密切聯絡群眾,自覺接受職工群眾的批評和監督。

4.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工會知識,對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生產經營管理有一定的瞭解和基礎。

5.具有一定的組織活動與社會活動能力,有較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

6.企業行政負責人、合夥人及其近親屬,企業人事、勞資部門管理人員、外籍員工等,均不得作為企業工會主席、副主席和工會委員會候選人。

(四)企業工會主席職權和待遇

1、企業工會主席的職權

(1)負責召集工會委員會會議,主持工會日常工作。

(2)參加企業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和有關生產經營重大問題的會議,反映職工的意願和要求,提出工會的意見。

(3)以職工方首席代表的身份,代表和組織職工與企業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

(4)代表和組織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

(5)代表和組織職工依法監督企業執行勞動安全衛生等法律法規,要求糾正侵犯職工和工會合法權益的行為。

(6)擔任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主持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工作。

(7)向上級工會報告重要資訊。

(8)負責管理工會資產和經費。

2、企業工會主席的待遇

(1)一般應按企業副職級管理人員條件選配並享受相應待遇。公司制企業工會主席應依法進入董事會。

(2)企業工會主席任期未滿,企業不得隨意調動其工作,不得隨意解除其勞動合同。因工作需要調動時,應當徵得本級工會委員會和上一級工會同意,依法履行民主程式。

工會專職主席自任職之日起,其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限相當於其任職期間;非專職主席自任職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短於任期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任期期滿。任職期間個人嚴重過失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除外。

(3)罷免、撤換企業工會主席須經會員大會全體會員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全體代表無記名投票過半數通過。

二、新建基層工會的基本程式

(一)組建基層工會的籌備程式

1.在上級工會指導下成立工會組建籌備組

(1)經上級工會指導,在同級黨組織領導或單位行政的支援下成立工會組建籌備組,組長一般由黨組織負責人或擬任工會主席、副主席的人員擔任。籌備組可下設組織組、材料組、宣傳組和會務組等工作機構,具體負責籌備期間的各項工作。

(2)工會組建籌備組在工會委員會選舉產生前代行工會委員會職責,在基層黨組織和上級工會領導下,負責發展工會會員、籌備召開一屆一次工會(代表)大會,向上級工會報告、請示工作。

2.工會組建籌備組的工作任務

(1)工會組建的請示報告

①向同級黨組織請示。凡是已經建立黨組織的企業,組建工會應事先請示同級黨組織同意;同級沒有黨組織的,可請示上一級黨組織同意,並取得同級行政的支援。

②向上級工會報告。工會組建籌備組應及時向市、區縣、鄉鎮(街道)總工會進行彙報。說明:單位的基本情況,如成立時間、單位性質、職工人數、單位地址、主管部門、工商註冊和稅收繳納地以及工會組建籌備組成立情況等。

上級工會在接到基層組建工會的報告後,應及時給予指導幫助,發放會員證、入會申請登記表等。基層單位在得到上級工會的同意後即可進行工會籌建的具體工作,由工會組建籌備組代行基層工會委員會職責。

(2)發展會員、劃分工會分會或工會小組

①職工本人提出入會申請,填寫《中華全國總工會入會申請書》和《工會會員登記表》;

②由基層工會組建籌備組批准職工加入工會,發放會員證;

③根據會員人數的多少,以行政班組或科室為單位建立工會小組,人數較多的單位還應以部門或車間為單位建立工會分會。

(3)選舉會員代表

①印發《關於召開工會(代表)大會的通知》,包括已經上級工會和同級黨組織批覆同意的開會時間,大會任務,規模及代表的構成、條件、分配原則、第一屆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組成、具體工作安排和要求,以及本屆工會的任期,並附大會代表名額分配表。

②做好代表選舉工作。一要明確代表資格,切實把生產工作骨幹、熱心工會、敢於為職工群眾說話辦事、具有一定群眾威信和參政議政能力的工會會員選到代表中來。二要明確代表比例。會員在100人以下的單位,一般應召開會員大會,確因特殊情況須召開代表大會時,須經上級工會批准,代表比例不低於30%;會員101—500人的,代表比例為25-20%;會員501—1000人的,代表為會員的20—10%;會員1001—5000人的,代表為會員的10—6%;會員5001—10000人者,代表為會員的5%。超過10000人的大型單位,會員代表原則上不超過500人。代表應具有廣泛的群眾性和代表性,生產一線(中層副職以下)的代表不低於60%,女代表和少數民族代表比例不低於女職工和少數民族職工佔職工總數的比例。選舉代表時,應以工會小組為單位,由全體會員採用無記名投票、差額選舉的方式直接選舉產生。工會組建籌備組對工會代表要進行資格審查,如有不符合規定的情況應讓工會小組或分會重新進行選舉。代表資格審查情況要在代表大會預備會議上進行報告。

(4)協商提名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委員候選人

①基層工會委員會候選人人員及名額。基層工會委員會委員、主席、副主席候選人可以由會員自下而上提名推薦,也可以由上一級黨組織或工會組織提名,採取無記名差額投票選舉產生,委員候選人差額不低於10%。工會委員會委員數應為奇數,會員25人以下者,設主席或組織員1人;200人以下者,設委員3-7人;201-1000人者,設委員7-15人;1001-5000人者,設委員15-21人;5001-10000人者,設委員21-29人;10000人以上者,設委員不超過37人。

②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人員及名額。基層工會在組建工會委員會的同時應同時組建工會經費審查審查委員會。工會經審會一般設委員3-7人(奇數)。

③基層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人員及名額。基層工會有女職工10人以上的應設立女職工委員會;女職工不足10人的,設立女職工委員。女職工委員會與工會委員會應同步建立,名額一般為3-5人(奇數)。

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要以工會小組或分會為單位提名,由工會籌備組根據大多數意見,提交候選人建議名單,按照黨管幹部的原則向上級黨組織和上級工會報告,經審查同意批覆後要向全體職工(會員)公佈,接受群眾監督。

(二)召開一屆一次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的程式

1.會議召開前的籌備工作

經黨組織和上級工會批覆同意召開一屆一次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之後,發出會議通知,並向主管部門、上級工會等有關單位領導發出邀請。同時做好以下工作:

①以科室或車間為單位劃分代表團(組),產生代表團(組)長。

②有條件的單位可以根據大會組織工作需要,製作代表證等各類證件。

③確定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會議可以邀請離退休老幹部、勞動模範、職工作為特邀代表參加會議,也可以邀請不是代表的企業黨政領導、技術人員或中層管理人員列席會議。特邀代表無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④佈置大會會場、會標和各代表團討論地點。會標一般應為“××單位一屆一次工會會員(代表)大會”。

⑤準備好投票箱、計票工具等。

⑥大會材料:大會議程及日程安排;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籌備工作報告;工會會員代表資格審查報告(會員大會則不用);第一屆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情況簡介;大會選舉辦法(草案);選舉報告及選票;開幕辭、閉幕辭、上級領導祝辭;領導講話;××單位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制度(草案)等。

2.預備會議的程式和內容

①清點到會人數,報告大會應到人數、實到人數,確認到會代表超過應到代表的三分之二,符合法定人數,可以開會。

②工會籌備組負責人做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籌備情況工作報告。應包括:籌備工作組織領導情況、大會檔案起草情況;大會代表推薦選舉和第一屆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推薦情況;大會其他情況。

③大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人做代表資格審查報告(會員大會不用此報告)。應包括:代表的推選辦法及名額分配情況;代表選舉情況;代表組成情況,說明代表的代表性(即:各種成分的代表所佔的比例);對代表資格的審查結論。確認代表有效,並提請大會預備會議審議。

④選舉大會主席團和大會祕書處成員。主席團成員以代表總數的10%為宜,其中一線職工所佔比例應不低於50%。大會祕書長一般可由工會副主席候選人或籌備組副組長,或由相似職務的同志擔任。必要時,可以設大會副祕書長1-2人,協助祕書長工作。副祕書長由大會主席團會議通過即可。會員大會,不設大會主席團。

⑤通過大會議程和日程安排。

⑥宣佈大會各代表團組成方案和團長、副團長名單以及大會有關事項。

3.正式會議的程式和內容

(1)大會開幕式程式

①清點到會人數,報告大會應到人數、實到人數,確認到會代表超過應到代表的三分之二,符合法定人數,可以開會。

②大會執行主席(主持人)宣佈大會開幕。

③全體起立、奏(唱)國歌。

④企業黨政領導致開幕辭。

⑤上級工會領導、主管部門領導賀辭。

(2)分組討論

開幕式結束後,以代表團(組)為單位進行分組討論。主要討論以下內容:上級領導和單位領導在開幕式上的致辭和賀辭,《××單位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制度(草案)》;大會選舉辦法(草案),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大會選舉總監票人、監票人名單(草案),大會決議(草案),等。

(3)大會選舉程式

①審議通過大會選舉辦法(草案)和總監票人、監票人名單(草案)。

②工作人員再次清點到會人數,並向主持人報告,由主持人向大會宣佈大會應到人數、實到人數和缺席人數。

③工作人員發放三種選票,女職工委員會的選票只能發放給女代表,選票應分別以不同顏色印製。

④大會主持人宣佈寫票注意事項,填寫選票。

⑤總監票人、監票人先投票併到位監督。

⑥主席臺成員和會員代表依次投票。

⑦工作人員當眾開啟票箱,清點回收選票數,並報告主持人收回票數,由主持人宣佈大會發放和回收選票數,並宣佈選舉是否有效,收回票數多於發出票數時,選舉無效,應重新進行選舉。

⑧計票。

⑨計票結束,總監票人向主持人報告計票結果,由主持人向大會宣佈當選的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委員名單。候選人得票數超過應到代表總數的50%方能當選。

⑩工會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女職工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可以在大會上直接選舉,也可以分別在各自第一次全委會上選舉;第一次全委會可以在大會期間(公佈委員選舉結果之後)召開,也可以在會員(代表)大會閉幕後另行召開。

(4)大會閉幕式程式

①大會主持人宣佈選舉結果(大會期間分別召開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一屆一次委員會議的,應宣佈主席、主任選舉結果);

②新當選的工會主席或委員代表做表態發言;

③單位黨組織領導講話;

④奏國際歌,宣佈大會閉幕。

(三)會後工作

1.分別召開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會議(可放在大會期間)。分別召開一屆一次委員會議,選舉工會主席、副主席,經審委主任、副主任,女工委主任、副主任;研究確定委員會委員工作分工;研究制定本單位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工作細則等等。

2.報告選舉結果。向上級工會報送《××單位關於一屆一次工會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結果的報告》。報告中,應說明大會召開時間,應到、實到代表人數,大會選舉方式,當選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委員名單,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第一次委員會召開時間,工會主席、副主席,經審委主任、副主任,女工委主任、副主任當選名單;本屆工會委員會任期;大會決議等等。

建立了黨組織的企事業單位,還要向黨組織報告上述內容。

3.釋出會議公告。

(1)公佈工會委員會選舉結果。在上級工會和同級黨組織批覆同意選舉結果後,工會委員會要將第一屆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女職工委員會組成人員及工作分工情況向全體會員公佈。

(2)公佈《××單位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制度》和其他工會工作制度等等。

4.辦理工會法人資格登記。基層工會在收到上級工會批覆後應於7個工作日內,到上級地方工會辦理《社團法人資格登記證》。

5.刻章。刻制基層工會委員會公章,根據需要還應刻制工會財務印章。

6.開通工會經費賬戶。

7.會議檔案存檔。存檔範圍包括:涉及工會工作的上級檔案、批覆、講話稿;工會會員登記表;會員證編號;工會代表登記表、花名冊;工會的組織機構、成員及出席大會的人員名單;工會的會議通知、檔案、講話資料、會議記錄;工會委員會工作分工等等。

8.工會經費撥繳和會員費徵收。按照《工會法》和有關規定,未組建工會組織的企事業單位自籌建開始,由單位按照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上級工會全額撥繳工會經費(籌備金)。工會組建後,單位不再直接向上級工會撥繳工會經費(籌備金),改為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本單位工會撥繳工會經費,再由本單位工會按照全國總工會的規定,將其中40%上解上級工會,60%留基層工會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會員費由職工按照本人基本工資收入的0.5%繳納,會員繳納的會費全部留在基層,不需上繳。

9.完善工會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會勞動爭議調解等組織,研究制定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等崗位職責,完善工會各項工作制度。有條件的單位要將這些崗位職責和各項工會工作制度張貼上牆。

三、基層工會換屆操作程式

基層工會換屆工作程式與基層工會成立工作程式在具體內容上基本相同,在程式上略有差別。

(一)換屆籌備工作

1.大會準備和宣傳發動階段

(1)在工會任期屆滿前,基層工會委員會召開會議,討論通過召開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換屆改選的決定和工作方案,研究確定籌備工作的有關事項,並明確職責,落實分工。

(2)向同級黨委和上級工會呈報《關於××單位召開×屆一次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請示》。內容包括:大會的目的、任務、指導思想、議程、時間、出席大會的代表名額,各方面代表的比例,新一屆工會委員會委員、主席、副主席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委員、主任、副主任以及女職工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的設定名額和比例等內容。

(3)召開基層工會分會或工會小組會議,動員部署召開工會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各種形式開展教育,動員廣大職工和會員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努力工作,積極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

2.大會籌備工作

成立換屆工作籌備領導機構,籌備領導機構應以企業黨、政、工以及各相關部門組成,下設組織組、材料組、宣傳組和會務組等工作機構。

組織組負責分選區組織選舉代表,彙總代表名冊,初擬大會主席團、祕書長、副祕書長、執行主席,新一屆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組成人員等各種名單,起草大會選舉辦法、會議籌備情況報告等大會材料,組織大會選舉等(代表組成及比例,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成員組成及比例均同上)。

材料組負責起草工會工作報告、工會財務工作報告、工會經費審查報告等各項大會報告、大會決議(草案)等等;

宣傳組負責會前、會中、會後的宣傳和新聞報道工作;

會務組負責準備會場,製作代表證等相關證件,印發會議材料,邀請領導,安排代表住宿和大會合影以及會議期間錄音、錄影等材料儲存工作等等。

(二)大會預備會議工作程式

1.會前準備工作

劃分代表團(組),產生代表團(組)長;邀請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參加會議;佈置會場以及大會選舉所需票箱等;各項大會材料等。

2.預備會議的程式和內容

(1)清點到會人數。

(2)審議通過大會籌備工作報告。

(3)審議通過代表資格審查報告。

(4)審議通過大會主席團、祕書長等名單。

(5)通過大會議程和日程安排。

(6)宣佈大會各代表團組成方案和團長、副團長名單以及大會有關事項。

(三)正式會議工作程式

1.開幕式

(1)宣佈大會開幕,奏國歌;

(2)上級領導致辭;

(3)上屆工會委員會工作報告;

(4)上屆工會委員會財務工作報告(可書面);

(5)上屆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作報告(可書面)。

2.分組討論

就以上報告和大會選舉辦法進行分組討論,並醞釀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委員候選人。

3.大會選舉程式

(1)通過大會選舉辦法;

(2)通過總監票人和監票人名單;

(3)投票選舉;

(4)彙總選票;

(5)總監票人報告選舉結果;

(6)宣佈大會選舉結果。

4.休會

分別召開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新一屆工會主席、副主席,工會經審委主任、副主任,女工委主任、副主任。

5.大會閉幕式程式

(1)宣佈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選舉結果

(2)新任工會主席講話(表態發言)

(3)通過各項報告決議

(4)單位領導講話(閉幕詞)

(5)奏《國際歌》,宣佈大會閉幕

(四)會後工作

1.分別召開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會議(可放在大會期間)。各委員會分別召開×屆一次委員會議,選舉工會主席、副主席,經審委主任、副主任,女職委主任、副主任;研究確定工會委員會工作分工;研究修改本單位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工作細則,確定新一屆委員會委員職責分工等等。

2.報告選舉結果。向上級工會報送《×××單位關於×屆一次工會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結果的報告》。報告中,應說明大會召開時間,應到、實到代表人數,大會選舉方式,當選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委員名單,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第一次委員會召開時間,工會主席、副主席,經審委主任、副主任,女職工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當選名單;本屆工會委員會任期;大會決議等等。

凡建立了黨組織的企事業單位,還要向黨組織報告上述內容。

3.釋出會議公告。

(1)公佈工會委員會選舉結果。在上級工會和同級黨組織批覆同意選舉結果後,工會委員會要將新一屆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女職工委員會組成人員及工作分工情況向全體會員公佈。

(2)經大會審議修改後的《××單位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制度》和大會通過的工會工作規章制度等等。

4.變更工會法人。已經進行法人資格登記的基層工會在換屆後,工會主席有變動的,應在收到上級工會批覆後7個工作日內,到上級地方工會辦理工會法人變更手續。

5.其他有關事宜。

四、關於工代會與職代會“兩會”合併召開應注意的問題

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和職工(代表)大會是兩個職能不同的大會。為貫徹落實各級關於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的規定,按照《XX省省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規定和多年來的工作實際,各級工會組織在指導基層組建工會的同時,建立職代會制度,推行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在具體操作上推行工代會、職代會“兩會”合併召開。職代會具體操作程式可參照《XX省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執行。

“兩會”合一有利於形成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以企業工會為主體的民主管理體系;有利於使企業民主管理真正成為工會的工作重點;有利於精簡會議、避免工作重複、提高工作效率。但在操作中應注意以下問題:

(1)“兩會”合併召開的會議名稱,應為“××單位×屆×次職工暨工會會員(代表)大會”。

(2)“兩會”合併召開的代表身份應該合一,每一位代表既是職工代表,又是工會會員代表,要求在代表資格審查時既要審查其工會會員代表資格,又要審查其職工代表資格。

(3)“兩會”合併召開時既可以在議程上完全合併,也可以分成兩段分別進行各自的議程。

(4)“兩會”合併召開,必須完成兩個會議的任務,行使兩個會議的職權。不能因為兩個會議合併召開,使其中任何一個會議的任務、職權受到削弱。具體操作過程中,因企業性質不同,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內容也不盡相同。各單位可在工會代表大會內容的基礎上,參照《XX省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的規定增加職代會內容。如果因為“兩會”合一造成會議報告過多,可以採取書面報告的形式,但是工會工作報告、行政工作報告不能用書面形式。職代會各項工作報告要提前一週發放至代表手中。

五、關於工會主席直選應注意的問題

工會主席直選是指通過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直接民主選舉產生工會主席、副主席。會員100人以下的單位應召開會員大會,100人以上的單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一)基層工會直選的基本程式

1.成立工會主席直選籌備委員會(小組)。在黨組織的領導下成立籌備委員會(小組),報上級工會批准;未建立黨組織的單位,由上級工會與單位協商確定。籌備委員會(小組)名單須經公示,接受會員監督。

2.制定選舉方案和選舉辦法。工會主席直接選舉方案須徵得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工會同意,大會選舉辦法須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3.按照選舉方案確定的直選辦法,組織好委員、工會主席、副主席候選人的推薦工作,並負責向選舉人介紹候選人的簡歷及有關情況。

4.根據選舉方案,工會主席、副主席候選人可以在會員(代表)大會上發表競職演說。

5.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工會主席、副主席。

6.新當選的工會主席向會員(代表)大會作表態發言。

7.直選結果向上級工會和同級黨組織報告。

(二)基層工會主席直選的形式

(1)在新建工會或工會換屆時

①不設主席候選人的直選。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工會委員會,在得票過半數的被選舉人中,直接按照得票數多少確定工會主席和副主席。

②以當選的工會委員會全體委員為主席、副主席候選人的直選。由會員(代表)大會在新當選的工會委員中採用無記名投票的形式選舉產生工會主席、副主席。如新當選的委員本人不願意參加工會主席、副主席的選舉,可以放棄被選舉權。

③設工會主席候選人的直選。由單位黨組織、上一級工會在新當選的委員中提名主席、副主席候選人,由會員(代表)大會直接選舉。主席、副主席候選人須多於應選人數1-2人。

(2)在屆中工會主席缺職時:

先推薦產生候選人再進行直接選舉。可以由會員推薦、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若提名推薦候選人過多時,可以通過預選確定候選人,然後進行正式選舉。

(3)其他符合有關規定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