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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學院防止傳銷進校園宣傳活動方案

湖南科技學院防止傳銷進校園宣傳活動方案

湖南科技學院防止傳銷進校園宣傳活動方案

 

根據省教育廳、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湖南省公安廳聯合下發的《關於開展“防止傳銷進校園宣傳月”活動的通知》檔案要求,為保護廣大師生利益和人身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現將開展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防範和打擊傳銷違法犯罪的重要部署,進一步深化建立無傳銷校園,通過開展防止傳銷進校園宣傳活動,使廣大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就業觀,認清傳銷的違法犯罪性質、欺詐本質和嚴重危害,提高識別能力,增強防範意識,自覺抵制傳銷;切斷傳銷活動進入校園,嚴防在校大學生參與傳銷活動,切實淨化校園環境,維護廣大學生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活動時間
  本活動自2019年12月01日起至12月20日結束。

三、主要內容
  要充分發揮教育主體作用,通過主題班會、專題講座、座談會、發放宣傳資料、觀看專題電影等形式,幫助學生了解傳銷的危害,掌握防範傳銷的基本知識;發揮好校園網、微信平臺、QQ群、廣播、電子屏等載體作用,擴大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的覆蓋面,引導學生增強識別傳銷的能力,營造抵制傳銷的良好氛圍;把防範傳銷作為新生入學教育、畢業生就業指導和離校教育的重要內容,有針對性的做好防範教育,讓學生了解打擊傳銷的法律法規,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提高學生對傳銷的免疫力。
  四、主要形式
  (一)在校園內醒目位置懸掛、張貼抵制傳銷的宣傳畫或橫幅標語。(保衛處負責)

(二)組織召開主題班會,講解傳銷的違法犯罪性質、欺詐本質和嚴重危害,提高學生識別傳銷的能力。(各學院負責)
  (三)在校園網、微信平臺、QQ群、廣播等校內媒體開展防止傳銷進校園的宣傳,要準備好視訊、圖片、文字等宣傳資料供學生學習觀看。(各學院負責)
  (四)組織觀看專題專題電影《黑夢》,增強宣傳效果。(各學院負責)

(五)各學院根據本院特色開展各類防傳銷宣傳活動。(各學院負責)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教學學院要充分認識傳銷活動向高校滲透的現實危害性及當前傳銷活動的複雜性、欺騙性,圍繞防止傳銷進校園工作中心任務,採取多種形式,有組織、有步驟、有重點地開展好宣傳工作,紮實開展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加強對學生防範傳銷教育引導,自覺抵禦傳銷。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按照職責和分工,紮實開展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務求取得實效。

(二)突出重點,帶動全域性。各教學學院要結合本學院特點,認真做好兩個集中宣傳工作,一要突出做好畢業生離校求職安全教育,提高畢業生對傳銷的辨別能力,防範誤入傳銷陷阱;二要針對新生安全意識薄弱特點,運用多種形式開展好防範傳銷知識教育,加強日常管理,積極預防和制止學生誤入傳銷。

(三)加強管理,防止滲透。進一步加強校園秩序管理,嚴禁可疑組織及人員在校園內進行任何的宣傳、蠱惑及誘騙活動。要加強日常管理,積極引導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覺抵禦傳銷。如發現有學生參與傳銷活動,要及時向公安、工商管理及學校保衛處等機關反映,積極配合做好調查、解救等工作。

(四)要求全校各班級都要召開專項主題班會活動,並且認真組織內容,內容涵蓋《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剖析傳銷典型案件及大要案件,讓學生深入瞭解傳銷的表現形式、危害,識別以高收益為誘餌、以網際網路創新為幌子、以“消費返現”為口號、設定高收益推薦獎勵的理財遊戲、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等多種傳銷模式,增強學生的防範意識。

截止12月20日,各教學學院將宣傳月活動開展情況工作總結(含照片、宣傳資料)報送至保衛處203室(陶振民,18942090098)。對未按本方案落實工作且今後發生傳銷案件的,將通報相關領導。

 

湖南科技學院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