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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市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工作方案

龍巖市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工作方案

龍巖市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全面落實上級各項決策部署,堅持先立後破與疏堵結合並舉,堅持開前門堵後門並重,進一步優化我市砂石產銷佈局,穩定砂石供應,保持價格總體平穩,根據福建省發展改革委等十七部門《關於印發福建省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閩發改商價〔202074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研究同意,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完善產業鏈、供應鏈,大力發展機制砂石合理利用河砂推動砂石替代資源綜合回收利用優化產銷佈局,穩定砂石原料供應,保持價格總體平穩,持續強化重大建設專案要素保障,以大專案好專案為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撐。

二、重點工作

    (一)大力發展機制砂石產業。統籌分析各類砂石資源整體發展趨勢,加強砂石資源開發整合,大力發展和推廣應用機制砂石,在規劃佈局、工藝裝備、產品質量、汙染防治、綜合利用、規範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加強聯動,加快推動機制砂石產業轉型升級。強化上下游銜接,加快建立並逐步完善機制砂石產品及應用標準規範體系,不斷提高優質和專用產品應用比例。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巖高新區)管委會,市住建局、工信局、發改委、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應急局、市場監管局]

(二)合佈局機制砂石開發。按照保障發展需求、合理利用資源和保護環境原則,科學合理設定機制砂採礦權,依法依規避讓各類保護區,統籌做好機制砂石礦山選址工作。結合國土空間規劃,鼓勵在城鎮開發邊界空白區、規劃連片開發區域落位機制砂石礦山,梯次開發,整體推進砂石土資源開採、建設用地整理和鄉村生態保護修復。在“十四五”期間,全市擬設定3個大型機制砂礦山基地,新增7個機制砂配套礦山,加強供應保障。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工信局、住建局、生態環境局、應急局、交通運輸局,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巖高新區)管委會

(三)加快出讓採礦權。各縣(市、區)自然資源局要認真抓好本轄區機制砂配套礦山採礦權出讓的前期準備工作,編制年度出讓計劃,報市自然資源局彙總後於每年1月底前上報省自然資源廳。新立礦業權應積極推動淨礦出讓,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應提前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及礦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進行聯合實地踏勘,避讓生態紅線等限制禁止勘查開採區,科學合理確定出讓範圍,做好與用林、用地等審批事項的銜接,加快出讓工作進度。機制砂石礦山完成地質報告和三合一方案評審後,縣級人民政府要及時研究採礦權出讓方案等相關工作,優化審批服務和指導。認真落實執行砂石礦業權出讓市場基準價制度。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巖高新區)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局財政局

(四)加快釋放優質產能。加強機制砂行業准入條件的監督檢查,在確保區域供需平衡、安全生產的基礎上,堅持規模化、機械化、自動化原則,合理有序佈局機制砂專案開發。以機制砂石的顆粒整形、級配調整、節能降耗、綜合利用等關鍵技術和工藝為重點,鼓勵技術改造創新,加快釋放優質產能。加大對破碎、整形等關鍵裝備研發投入,提高工藝裝備的自動化、機械化程度。推廣使用變頻、智慧控制等節能技術,袋式除塵等減排技術,以及尾礦綜合利用技術。鼓勵機制砂石生產企業與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企業協同發展,進一步延伸產業鏈。加強砂石企業環保手續及環保措施落實情況的執法檢查,加大對環保不達標行為查處力度。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巖高新區)管委會,市工信局、住建局、發改委、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

(五)堅持機制砂石行業綠色發展。機制砂礦山要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實行“綠色開採、綠色生產”,加強礦山修復綠化,減塵抑塵,依法辦理開採和生產相關審批手續,加強開採和生產等環節日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加強機制砂企業環境管理,落實環保“三同時”制度,鼓勵採用先進裝置機械化開採和清潔生產工藝,鼓勵回收再利用廢水、細粉和沉澱泥漿,優先利用採礦廢石、棄渣、工業和建築等廢棄物加工生產機制砂,做到粉塵、廢水“近零排放”,實現綠色、低碳、迴圈發展。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巖高新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應急局、工信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

)創新優化運輸方式。大力推進貨運車型標準化,做好既有營運車輛情況排查,引導督促行業、企業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規車輛,大力推廣使用集裝箱、週轉箱等標準化運載單元和貨運車輛,促進標準化車型更新替代。促進網際網路+貨運物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利用移動網際網路等先進資訊科技,發揮網路貨運貨源車源整合能力。加強鐵路、公路、水路等不同運輸方式間的有效銜接,對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機制砂石企業,規劃建設鐵路專用線。[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巖高新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發改委、自然資源局、住建局、水利局,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龍巖車務段

)統籌規劃河道採砂。遵循“採補相對平衡、年度總量控制”原則,落實保護優先、綠色發展的要求,堅持統籌規劃、科學論證,編制轄區內河道採砂規劃。嚴格執行採砂規劃制度,未編制採砂規劃和採砂規劃未經批准的,不得許可採砂。適度安排禁採年度,讓河道休養生息。[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巖高新區)管委會,市水利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

)依法依規開採河砂。嚴格審批發放河道採砂許可證,嚴控採砂許可數量,積極推行縣域河道採砂統一經營管理模式。規範清淤疏浚等涉河工程涉砂活動,涉河工程涉及採砂的按照“採售分離”的原則,由縣級人民政府統一處置所得砂石資源。[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巖高新區)管委會,市水利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

)合理使用海砂資源。嚴禁將海砂違規使用於建設工程結構用砂,加強工程施工現場和商品混凝土生產用砂來源監管,發現違規使用海砂的要依法依規處理。回填工程用砂量在1000萬立方米以上的機場、園區等大型專案,要在編制專案建議書、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專案申請報告階段明確用砂來源,鼓勵使用海砂回填。[責任單位:市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市鐵路建設發展中心,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巖高新區)管委會]

(十)鼓勵砂料回收利用。在符合安全生產、生態環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勵將建築垃圾、尾礦和廢石等大宗固體廢物作為機制砂石原料來源。規範尾礦廢石及工程建設專案範圍內砂石管理,已設採礦權在採礦許可證有效期內回收利用其尾礦資源的,無需另行辦理採礦登記。採礦權人根據批准的開採設計建設開拓系統或表土剝離過程中產生的採礦廢石按評估價值、市場基準價就高原則進行有償化處置後可對外銷售。形成尾礦資源和採礦廢石的採礦權已經滅失的,在保障安全和保護環境的前提下,經縣級人民政府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公開有償處置後可對外銷售。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巖高新區)管委會,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應急局

(十)統籌利用工程施工採挖砂石。對已立項的工程建設專案批准用地紅線範圍內,因施工需要在建設工期內開採砂石的,各縣(市、區)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應牽頭制定剩餘砂石處置方案,報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批覆後實施,並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開有償處置。[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住建局、水利局、市鐵路建設發展中心

(十)嚴厲打擊非法違法採砂行為。充分發揮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的日常監管作用,對無證開採、超越批准礦區範圍開採砂石的非法違法採礦行為,實行零容忍,進行嚴厲打擊,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將機制砂石行業等相關企業依法納入雙隨機執法範圍,並結合清水藍天、執法大練兵等專項行動,加大對機制砂石行業環境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開採砂石犯罪行為。[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巖高新區)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局、公安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

(十)綜合整治河道非法採砂。加大河道採砂監管,充分利用河長制平臺和河道專管員隊伍,強化採砂管理“四個責任人”落實,加大對重點河段、敏感水域的巡查力度。加強部門聯席會商和聯動執法,嚴厲打擊非法採砂行為,加大非法採砂案件的查處力度,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巖高新區)管委會,市水利局、公安局、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

(十)規範砂石市場秩序。組織落實機制砂等新型建材應用的有關標準規程,加強建築用砂質量監督管理,建立可追溯的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加強對機制砂新型建材的生產、質量、銷售、使用等環節管理,生產、使用建設用砂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我省標準。建設用砂生產單位應向經營及使用單位提供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建設用砂使用單位應執行先檢後用,在使用砂料前應進行質量檢測,全面加強砂石質量抽檢監管力度,強化對預拌混凝土(砂漿)、預製混凝土構件的產品監督檢查,對房建市政工程、公路、鐵路、水利等行業在建工程的機制砂石進場質量進行抽查抽測。以投訴舉報為切入點,依法查處砂石行業違法行為,切實規範市場經濟秩序。[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巖高新區)管委會,市住建局、市場監管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

(十)強化執法聯動配合。加強協同配合,強化部門間、區域間聯合執法、資訊共享、線索通報,健全完善打擊整治違法違規行為聯動機制和涉砂黑惡線索通報機制,強化打擊整治合力。認真排查砂石運輸車輛的企業及車輛情況,聯合相關部門加強涉砂石黑惡犯罪線索摸排。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明確規範移送標準和流程,依法受理、偵辦構成犯罪的非法採砂案件,堅決從嚴從重打擊涉砂領域黑惡勢力,有效遏制違法犯罪。規範涉案砂石價值認定,對價值難以確定的,依據價格認定機構或市級自然資源、水利等部門出具的報告,結合其他證據作出認定。[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巖高新區)管委會,市公安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市場監管局、發改委]

三、保障措施

(十)建立健全砂石保供穩價工作協調機制。市級工作協調機制由市發改委牽頭建立,負責加強全市砂石市場供應和價格監測,跟蹤分析研判市場供求變化。市發改委負責監測分析重點工程專案砂石需求和保障情況;市工信局負責監測分析機制砂石重點企業生產供應和出廠(場)價格情況;市自然資源部門負責監測分析砂石土礦山採礦權投放;市水利局負責監測分析河砂生產供應和出廠(場)價格情況;其他有關市直部門根據職責分工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各部門在資訊共享基礎上,及時釋出砂石市場資訊,積極引導市場主體及早作出反應,穩定市場預期。各地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結合實際制定細化方案,切實做好促生產、保供應、穩價格、強監管等工作,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切實保障工程建設和民生需要。[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巖高新區)管委會,市發改委等市直有關部門,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龍巖車務段

(十)建立健全建設用砂生產使用管理長效機制。市住建局會同市直相關部門按職責落實好砂石開採、生產、經營、使用等的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導各地按照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採砂及制砂行業規範管理的意見》(龍政辦2019〕92號)要求,落實屬地責任,進一步加強長效管理。建立建設用砂(機制砂)使用管理聯席會議機制,促進建設用砂供應和建設工程質量,促進經濟建設和生態保護系統發展。[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巖高新區)管委會,市住建局等市直有關部門]

(十)建立健全聯動執法機制。各有關部門強化政策協調和行業監管,形成監管合力。住建、交通運輸、水利、市場監管、鐵路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共同負責砂石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水利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河道採砂的監督管理工作;自然資源部門負責依法查處本行政區域內非法開採砂石礦產資源(不含河道採砂)行為;林業部門負責查處本行政區域內非法佔用林地採石、制砂等違法行為;應急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砂石開採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工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機制砂生產企業的工藝技術及裝置涉及產業政策的監督管理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砂石價格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生態環境部門根據職責許可權負責對石料礦山和機制砂專案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交通運輸、公安機關按照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船舶、車輛相應涉砂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公安機關根據管轄規定依法處理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監督檢查的行為,打擊涉砂領域違法犯罪活動及非法採砂的黑惡勢力。[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龍巖車務段

(十九)建立健全砂石供應保障機制。加強砂石進出口管理嚴格管控砂石出口,合理引導市場主體調整砂石進口規模。市場供應緊張、價格漲幅較大的地區,要針對性制定應急保供方案,加強貨源組織和運輸排程,重點保障高鐵、機場等國家、省重點工程建設需要。針對防汛搶險、災後重建等應急用砂石,屬地政府要根據需要建立應急開採機制,制定應急方案,在嚴格執行方案要求、實行專砂專供的前提下,統籌啟動應急開採和保障供應[責任單位: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巖高新區)管委會商務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工信局,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龍巖車務段

 

 

 

 

 

  抄送:市政府辦 

  龍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           20214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