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穩產保供行動方案
抓好畜禽產品有效供給,是提升畜牧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首要任務,也是落實重要農產品保障戰略、築牢三農“壓艙石”的重要內容。對照國家下達我省的重要農產品保障目標要求,結合生產供給實際,當前我省生豬生產供給總體處緊平衡,肉牛肉羊生產存在不少短板,畜產品多樣化供給不充分,畜禽穩產保供仍面臨一定壓力。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根據《2021年畜牧獸醫工作要點》(蘇農辦〔2021〕2號),2021年在全省組織開展畜禽穩產保供行動,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按照穩豬禽、擴牛羊、興奶業的發展思路,圍繞穩基地、保總量、提質量的總體要求,以落實生豬穩產保供目標任務為抓手,繼續推進規模畜禽千億產業規劃實施,著力優化產業結構和區域佈局,大力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加快推進良繁體系建設,不斷提升畜禽產品供應保障能力。2021年,生豬年末存欄達1300萬頭以上,家禽、奶牛生產基本穩定,肉牛、肉羊存欄穩定增長。
二、主要內容
(一)繼續鞏固生豬生產恢復勢頭。堅持恢復生產和疫病防控兩手抓,推動生豬穩產保供年度任務細化到縣、落實到場,完善月排程、季通報機制,確保高質量完成目標任務。一是統籌推進新建豬場投產達產和現有場戶挖潛增養。加強服務指導、排程跟蹤,加快萬頭以上新建、改擴建專案建設,引導支援一批千頭以上豬場改造升級,鼓勵大型養殖企業通過合作、參股、收購、代管等方式帶動適度規模豬場復產增養。督促養殖場積極改善動物防疫條件,嚴把人流、物流、車流、豬流“四個關口”,夯實封閉飼養、清洗消毒、監測排查等常態化防控措施,構建有效生物安全防護屏障。探索推廣樓房養豬模式,指導養殖場完善建築設計、執行管理、疫病防控、糞汙處理等。二是協調推進主產區夯實產能和主銷區提升產能。優化養殖區域佈局,實行合理承載,集聚資金、技術等要素建設35個生豬生產重點縣,發展養殖、屠宰加工、冷鏈銷售全產業鏈經營,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推動蘇南地區加快建設一批大型集約化生豬養殖企業,確保規模豬場只增不減,穩定提升地產生豬生產能力。三是全面推進獎補政策落實到位。根據江蘇省農業農村廳、江蘇省財政廳《促進恢復生豬生產扶持政策實施細則》精神,加強與財政部門溝通協作,實施好規模豬場擴能增量綜合獎勵政策,加快新增種豬獎補、貸款貼息等補貼物件稽核和資金髮放,按時序進度開展市級抽查、省級督查、資金清算等工作,5月底前縣級將補貼情況上報至市,6月20日前市級彙總上報至省。主產縣要用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支援生豬生產發展。2020年10箇中央預算內生豬規模化養殖場建設專案年底前要全部完工並驗收。
(二)加快發展牛羊、家禽等生產。一是持續推進奶業振興。鞏固發展徐淮宿奶牛優勢區和沿海奶牛潛力區,積極建設蘇中、蘇南奶源保供區,擴大優質奶源基地建設,穩定奶源自給率。加大奶牛DHI測定、TMR飼餵等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著力提高奶牛單產水平。二是加快肉牛、肉羊擴群增量。做大徐宿連肉牛主產區和徐宿、沿海肉羊主產區,大力發展自繁自育規模養殖場,增加基礎母畜存欄量。推行高架舍飼養羊模式,提高生產水平。依託全混合日糧飼餵技術,大力發展秸稈養牛養羊,實現農牧生態迴圈。鼓勵發展秸稈收貯企業,進行專業化青貯、黃貯,為肉牛肉羊規模養殖場戶提供商品化優質秸稈飼料。三是深化家禽業提質發展。在穩定白羽肉雞、高產蛋雞生產的基礎上,加快發展黃羽肉雞、麻鴨、鵝、地方特色蛋雞等地方家禽生產,有序推進清潔蛋品生產。積極推進水禽集約化養殖、肉雞籠養,提高生產效率。四是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畜禽生產。立足各地資源稟賦,積極發展肉兔、肉鴿、鵪鶉、蜜蜂等特色產業。打造吳中區優質高效蜂產業示範區,4月底前完成蜂業質量提升專案建設。
(三)加快現代畜禽種業創新發展。一是全面加強畜禽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的實施意見》精神,啟動全省畜禽遺傳資源調查,組織開展種質資源登記,加快地方畜禽遺傳資源搶救性保護,探索建立活體保護與遺傳材料儲存互為補充的資源保護模式,逐步實現保護品種應收盡收、應保盡保。二是加強技術攻關與品種創制。組織召開全省畜禽種業發展論壇,研究謀劃打好種業“翻身仗”。落實有關推進畜禽種業發展政策措施,實施一批種業科技創新重大專案。加強種質資源精準鑑定評價、優異種質基因挖掘與利用,重點在優質豬、屠宰型黃羽肉雞、優質肉鴨、瘦肉型豬本土化選育等關鍵領域開展育種攻關,加快培育主導產業重大品種和特色產業優勢品種,蘇紫豬、花山麻雞、益揚1號烏嘴麻鴨等品種創制取得重大進展。三是加快推進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各地要將畜禽種業納入本地區畜牧業和種業發展規劃重點支援,完善政策支援體系,重點支援建設一批現代化高標準的種畜禽場,做大做強種公豬站,擴大優質種群規模,提高優質母豬比重,提升良種繁育供應能力和核心種源自給率。加快實施生豬良補專案,列入2020年生豬良補績效考核的7個縣(市、區)要確保績效目標完成。
(四)持續抓好畜牧統計監測。一是加強畜禽規模養殖場備案管理。開展畜禽規模養殖場調查摸底,逐步對設計規模達到備案標準的畜禽養殖場全部登記賦碼,做到應備盡備、不重不漏。加強養殖場備案資訊動態管理,認真核實、更新養殖場資訊,及時清理錯誤和冗餘資訊,確保各項資訊真實準確。二是推行資料直聯直報。加大“掌上牧雲”客戶端和微信小程式推廣力度,農業農村部生產監測縣要培訓、指導監測規模場和效益戶開展資料直聯直報,設計年出欄5000頭以上規模豬場原則上全部要實行資料直報,省裡將定期排程、通報各地養殖場戶直報情況。三是加強績效考核管理。認真貫徹執行農業農村部《畜牧業統計監測工作考評辦法》,完善考核機制,嚴格過程管理,強化結果運用,進一步提升全省統計監測工作水平。四是確保資料質量。加強統計監測資料線上稽核和實地核查,採取省級抽查、市級互查、縣級自查的方式,組織設區市開展資料交叉檢查,監測縣要對轄區內監測點進行全覆蓋自查,確保資料真實反映畜牧生產實績。五是強化部門會商。加強與統計部門溝通協調,建立和完善部門間會商機制,開展畜牧生產統計監測聯合調研,共同研判畜牧生產形勢,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
三、組織保障
(一)落實屬地責任。嚴格落實省負總責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將生豬穩產保供水平列入高質量發展考核內容,逐級壓實生豬穩產保供和非洲豬瘟防控屬地責任。各地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奶牛、肉牛、肉羊發展目標任務,保障各種應急狀態下乳製品、牛羊肉的有效供給。鼓勵蘇南主銷區通過資源環境補償、跨區合作建立養殖基地等方式支援蘇北、蘇中主產區發展畜禽生產,構建產銷區利益補償長效機制。
(二)落實扶持政策。通過省以上財政轉移支付等現有渠道,加大對畜禽生產的支援力度。各地也要積極爭取財政支援,建設一批高標準穩產保供基地。加強與自然資源部門協作,推動產業發展和國土空間規劃緊密銜接,用好畜禽養殖設施農業用地和林地有關政策,保障養殖用地需求。加強與銀保監、生態環境等部門協作,強化金融、保險、環保等支援,落實好畜禽養殖保險政策,簡化環境影響評價等審批程式。
(三)強化科技服務。圍繞當前畜禽養殖領域重大技術需求,發揮江蘇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科研院所、技術推廣機構和行業協會作用,加大生豬復產保供、肉雞營養高效利用與減抗、水禽節水高效養殖、肉羊TMR精細化飼餵、奶牛DHI測定等關鍵技術整合與示範推廣力度。加強技術培訓與指導,提高基層技術推廣骨幹的服務能力和養殖場戶的飼養管理技術水平。
附表:2021年各設區市生豬存欄任務分解表
附表
2021年各設區市生豬存欄任務分解表
市 別 | 生豬存欄任務(萬頭) |
南京市 | 55 |
無錫市 | 44 |
徐州市 | 220 |
常州市 | 32 |
蘇州市 | 70 |
南通市 | 132 |
連雲港市 | 116 |
淮安市 | 125 |
鹽城市 | 196 |
揚州市 | 82 |
鎮江市 | 21 |
泰州市 | 84 |
宿遷市 | 128 |
注: 1、下達給蘇南主銷區的生豬存欄任務中,可以通過本地建設生豬生產基地、域外(省內)建設生豬直供基地、通過生態補償等方式域外(省內)簽訂保供協議的方式完成。
2、主產區生豬存欄要扣除主銷區在當地的自建直供基地以及協議基地數量。
附件2
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鞏固提升行動方案
“十三五”期間,我省在全國率先啟動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整省推進工作,資源化利用機制基本建立,種養結合、農牧迴圈發展格局初步形成,畜牧業綠色生產水平有效提升。去年底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以釘釘子精神推進農業面源汙染防治。全省農村工作會議要求督促指導規模養殖場配套完善糞汙處理利用設施裝置,非規模養殖場戶也要實行畜禽糞汙規範處理,提高綜合利用水平。為此,2021年決定開展全省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鞏固提升行動,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農業綠色發展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全省農村工作會議和全省農業農村局長會議要求,堅持因地施策、種養平衡、規範處理、綜合利用,建立年度規模場整治提升清單,推進以肥料化、基質化、能源化為主的資源化綜合利用,加強以直聯直報平臺為基礎的資訊管理,開展以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為目標的專案建設回頭看,進一步提升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質量和水平,推動建立種養結合長效機制。2021年,全省畜禽糞汙綜合利用率達95%以上。
二、主要內容
(一)建立規模養殖場整治提升清單。各地要在前期工作基礎上,進一步摸清今年需要整治提升的畜禽規模場,建立年度清單,指導督促養殖場執行相關設施裝置,定期檢修維護,適時更新完善,確保糞汙規範處理、高效利用。重點對2018年前認定的規模場,根據《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汙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規範(試行)》(農辦牧〔2018〕2號)和蘇農牧〔2017〕7號檔案精神,與生態環境等部門共同檢查認定“回頭看”。對2020年以來新(改、擴)建規模場嚴格開展檢查認定。各設區市於4月15日前報送所轄縣(市、區)規模養殖場整治提升清單,於6月15日、12月15日前分別報送半年和全年檢查認定結果。
(二)積極開展非規模養殖場戶整治提升。各地要繼續將非規模養殖場戶納入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中予以同步推進。以行政村為單位,組織開展摸底排查,建立整治清單,實施整村推進。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參照《非規模畜禽養殖汙染治理和糞汙資源化利用技術指南》開展工作,引導非規模養殖場戶規範化建設糞汙處理利用設施裝備。12月15日前以設區市為單位報送非規模養殖場戶整治情況,重點包括年度開展整治提升的行政村數量和整治完成率、主要採取的措施及成效等。
(三)深入推進畜禽糞汙還田利用。鼓勵採取糞肥還田、沼肥利用、商品有機肥等利用方式,加強對堆(漚)肥、種養結合、清潔回用等技術的指導,支援在田間配套建設糞汙儲存、處理、輸送管網等設施,解決糞肥還田“最後一公里”問題。大力培育糞汙處理社會化服務組織,支援在養殖較為集中的區域建設適度規模的集中處理中心,探索建立合理執行機制。指導連雲港市贛榆區做好農業農村部畜禽糞肥還田試點工作。針對糞汙還田利用的薄弱環節,探索畜禽糞汙還田相關技術規範。
(四)加強資源化利用管理。落實農業農村部養殖場直聯直報平臺糞汙資源化利用管理資訊報送和稽核責任,增強資料報送的時效性和準確性,做到應填必填、應報必報。組織對平臺往年資料進行全面複核,確保全面符合農業農村部要求。按照《關於做好整省推進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蘇農牧〔2018〕38號),繼續開展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線上監控試點工作,引導規模場安裝監控攝像頭,並積極與省“智慧畜牧”系統聯網。加強對規模養殖場畜禽糞汙處理和利用的管理,因地制宜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五)開展整縣推進專案回頭看。加快專案進度,規範專案實施,抓緊完成中央和省級整縣推進專案掃尾和驗收,各地2017-2019年間實施的專案要於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驗收。2020年以來實施的中央專案,要及時總結專案建設和管理的經驗做法,並在省部級以上新聞媒體宣傳。按照《關於開展部省農業相關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績效執行監控的通知》(蘇農辦計〔2020〕18號)要求,填寫部省專項資金績效執行監控報表,並於監控統計時點次月8日前報送。
三、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圍繞重點任務,主動擔當擔責,創新工作方式,開展深入研究,下沉一線進行指導。同時,加強與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的溝通銜接, 建立起上下聯動、多方協作的工作機制,合力推進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工作。
(二)強化資金支援。爭取財政支援,優化支援政策,繼續做好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相關資金與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耕地地力保護與提升、農機購置補貼等專案的銜接。各地在管好用好中央及省級財政資金的同時,增加地方財政投入,確保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三)強化督導評估。各地要加強本區域內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工作績效評估,開展日常督導,定期排程工作進展,加大通報力度,層層傳導壓力,把績效評估作為解決問題、推動工作的重要抓手,全面查詢問題和薄弱環節,建立激勵和責任追究機制,紮實推動工作開展。根據蘇農牧〔2020〕39號精神,上半年將對各地2020年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工作開展評估,結果全省通報。
附表1
2020年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規模養殖場整治提升彙總表
填報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縣(市、區) | 畜禽規模養殖場數量(個) | 畜禽規模養殖場存欄量(頭、只、羽) | |||||||||||||||
生豬 | 奶牛 | 肉牛 | 肉禽 | 蛋禽 | 羊 | 合計 | 生豬 | 奶牛 | 肉牛 | 肉禽 | 蛋禽 | 羊 | |||||
總數 | 肉雞 | 總數 | 蛋雞 | 總數 | 肉雞 | 總數 | 蛋雞 | ||||||||||
合計 |
附表2
2020年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規模養殖場整治提升清單
填報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序號 | 設區市 | 縣(區、市) | 養殖場(小區、戶)基本情況 | 糞汙處理利用情況(容積單位:M3 面積單位:畝) | 檢查 認定情況 | |||||||||||||||||||||||
養殖場 名稱 | 養殖場 程式碼 | 畜種 | 設計存欄(頭、只) | 上年度出欄量或產量 (頭、只、羽) | 清糞 工藝 | 是否雨汙分流 | 是否固液分離 | 固體糞汙 | 液體糞汙 | 汙水處理 | 其他 | 消納用地 配套情況 | 是否通過 | 通過治理認定時間 | ||||||||||||||
利用 方式 | 儲存 設施 | 處理 設施 | 利用 方式 | 儲存 設施 | 處理 設施 | 設施 名稱 | 容積 | 設施名稱 | 容積 | 面積 | 作物型別 | |||||||||||||||||
名稱 | 容積 | 名稱 | 容積 | 名稱 | 容積 | 名稱 | 容積 | |||||||||||||||||||||
填表說明
1、養殖場程式碼指直聯直報系統中的備案號。
2、豬、牛、羊出欄數:指育肥出售進入屠宰環節和自食的頭數,包括淘汰的和因傷死亡後進入屠宰環節的耕牛、肉牛、奶牛和羊,不包括出售的仔豬、犢牛等。豬出欄數不包括個別地區習慣吃的“烤小豬”或出口的“乳豬”。禽出欄指出售供屠宰的家禽,不包括出售的雛禽。沒有出欄的,請填0。
3、清糞工藝請選擇填寫水衝糞、水泡糞、幹清糞、墊料、其他。其中採用墊料工藝的,利用方式請在液體糞汙利用方式中填“其他利用方式”。
4、固液分離請選擇填寫“是”或“否”。採用水衝糞、水泡糞工藝且沒有固液分離的,不需要填寫固體糞汙利用情況,在“液體糞汙”欄下填寫相關設施裝置情況。
5、固體糞汙利用方式請選擇填寫生產堆肥(漚肥)、生產商品有機肥、生產墊料、生產栽培基質、飼養昆蟲、委託專業機構處理、未利用直接排放、其他利用方式。固體處理設施填寫堆肥場、發酵槽、發酵反應器等堆肥(漚肥)設施情況。
6、液體糞汙利用方式請選擇沼液還田、肥水利用、生產液態有機肥、魚池養殖、達標排放、委託專業機構處理、其他利用方式、未利用直接排放。液體處理設施(包括糞汙全量處理)填寫發酵罐、沼氣池、沼液貯存池等設施情況。
7、有汙水處理環節的,填寫沉澱池、深度處理等設施裝置情況。
附件3
標準化生態健康養殖普及行動方案
標準化生態健康養殖是提升動物防疫、畜產品質量安全和畜禽養殖生態環境水平的有效途徑,也是推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堅實基礎。根據《關於印發2021年全省農業農村行業(條線)工作要點的通知》(蘇農辦〔2021〕2號)精神,2021年在全省繼續開展標準化生態健康養殖普及行動,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按照《標準化生態健康養殖普及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2年)》(蘇農牧〔2019〕23號)的總體要求,加快畜禽養殖業轉型升級步伐,不斷提高綠色發展水平,全省通過縣級考核評估的生態健康養殖場比重達到80%以上,建設一批省級生態健康養殖示範場和部級畜禽養殖標準化示範場。
二、主要內容
(一)強化養殖主體的守法意識和主體責任。堅持“產出來”和“管出來”雙向發力,強化養殖場戶防疫、環保、畜產品質量安全的主體責任和按規按標生產的自覺性,實現畜禽養殖源頭管控。一是確保動物防疫安全措施落實到位。推動畜禽規模養殖場全面完善和加強動物防疫條件建設,配備與其規模相適應的執業獸醫或動物防疫技術人員,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免疫檔案、養殖檔案記錄真實、完整,科學規範實施生物安全措施,嚴格“人流、物流、車流”管理,減少疫病發生隱患。二是確保畜禽糞汙治理和養殖場廢棄物質資源化利用到位。督促畜禽規模養殖場配套完善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裝置並確保有效執行。新(改、擴)建規模場通過環境影響評價驗收或完成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養殖場要積極應用種養結合就地利用、集中處理協作消納等糞汙處理技術和模式,提升糞汙資源化利用水平。三是確保投入品規範使用到位。引導畜禽養殖場科學用藥、安全用藥,嚴格執行用藥規範和休藥期規定。積極推廣安全高效替抗飼料新增劑、新型無抗日糧配方技術和獸用抗菌藥替代品,應用低蛋白日糧、飼料精準配方和微生物降解處理技術。持續推進藥物飼料新增劑退出全面實施,擴大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試點範圍,推動畜禽養殖投入品規範使用。
(二)指導養殖場規範化建設改造和精細化管理。堅持技術服務與依法監管兩輪聯動,對照《江蘇省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規範》和《江蘇省畜牧生態健康養殖技術指南》,指導養殖場科學設計建設或改造,完善設施裝備,改進生產工藝,加強精細管理。除生豬、家禽、奶牛、肉牛養殖場外,增加肉羊、兔、特畜禽等畜種的養殖場,進一步拓展生態健康養殖技術指導服務的範圍。一是場區佈局配套。科學確定動物防疫和環境防護距離,合理佈局生產、生活、糞汙處理等功能區,實行淨汙道分設、雨汙道分流,動物防疫和養殖廢棄物儲存處理設施配套,實現養殖環境整潔,與周邊自然環境和美麗鄉村建設相協調。二是設施裝置配套。重點普及自動喂料飲水、自動清糞、自動擠奶集蛋、智慧環境控制、遠端視訊監控、生產資料採集分析等現代設施裝備,實現畜禽養殖機械化、自動化、智慧化,提高勞動生產效率。三是生產工藝和飼養管理規程配套。引導養殖場科學確定養殖規模和養殖密度,通過改善飼養環境條件,增強機體抗病能力,提高養殖群體健康水平。通過加強生物安全措施、運用疫病淨化技術、抗原抗體監測等手段科學防控動物疫病。大力推行清潔生產,推廣節水、節料、節能、飼料營養調控養殖工藝,實行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利用。指導養殖場根據不同飼養品種和生產工藝特點,制定實施科學配套的飼養管理規程,加強精細化管理,充分發揮良種良法的生產潛力。
(三)加強縣級生態健康養殖場考核評估。組織對當年規模養殖場生態健康養殖技術應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評估。一是進一步完善考評標準。各設區市農業農村部門制訂的生態健康養殖技術規範(規程)和生態健康養殖基地(場)考核評估辦法要體現科學性、系統性和可操作性,既要切合當地產業發展實際,避免好高騖遠,也要堅守動物防疫、生態環保和產品質量安全底線,堅持高質量發展目標導向。各設區市應於5月底前完成技術規範(規程)和考核評估辦法的制訂或修訂工作,並報送我廳備案。二是嚴格縣級考評工作責任。縣級考核評估是整個考評工作的重要環節。要採取集中培訓、現場指導等方式強化技術服務指導精準到位,促進技術規範(規程)進場入戶。要實行考評組組長負責制,嚴明工作紀律,嚴格工作責任。要以優質服務和嚴格考評推動生態健康養殖理念落到實處,技術得到普及應用,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三是加強日常監管。按照縣級考核評估-市級抽查複核-省級隨機抽查的程式,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組織對當年規模養殖場戶技術規程(規範)應用情況進行檢查評價;對之前考評通過的場要有日常監督計劃,通過監督抽查及時發現問題和隱患。各設區市按比例抽查複核,省組織隨機抽查,對不合格率較高的地區給予通報。對發生環境汙染、重大動物疫病和質量安全事件的,或者省、市抽查不合格的生態健康養殖場,要及時取消資格。
(四)建設一批綠色生產示範基地。著力打造生產高效、環境友好、過程管控、產品安全、防疫規範的綠色生產示範基地,為標準化生態健康養殖樹立標杆。一是建設一批省部級標準化生態健康養殖示範場。從通過縣級考評的生態健康養殖場中遴選一批選址佈局科學、養殖設施配套、飼養品種優良、養殖工藝先進、生產管理規範的規模場申請省級畜牧生態健康養殖示範場驗收,嚴格驗收要求,確保示範場稱號名至實歸。鼓勵集約化、設施化、智慧化水平較高的省級示範場參與農業農村部畜禽養殖標準化示範建立。二是積極推動綠色優質畜產品認證認定。積極推動標準化生態健康養殖基地發展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地理標誌農產品,提升生態健康養殖畜禽產品的知名度和附加值,增加綠色優質畜禽產品供給,對通過認證的產品予以獎補。三是建設一批美麗牧場。鼓勵各地根據實際,組織開展美麗生態牧場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大型奶牛養殖基地參與農業農村部休閒觀光牧場推介活動,按照農林牧有機配套,清潔生產與環境綠化、場容美化有機結合,休閒觀光與品牌建立、電子商務等有機融合的發展方向,提高畜牧業綠色發展水平。
三、時間進度
1-5月:開展宣傳發動,組織符合條件的養殖場積極申請建設部省示範場,明確畜牧生態健康養殖技術推廣應用單位和示範建設單位,5月底前上報名單。5月底前,各設區市完成技術規範(規程)和考核評估辦法的制訂或修訂工作,並報送我廳備案。
6-9月:省、市、縣組織畜牧生態健康養殖技術推廣應用和示範建設培訓。組織技術骨幹深入實地開展技術指導和幫扶建設服務。7月底前完成農業農村部畜禽養殖標準化示範場現場考核。
10月: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組織對當年規模養殖場(小區)生態健康養殖規程(規範)應用情況進行考評。
11月:設區市農業農村部門組織對新建設省級示範場驗收、當年到期的示範場複檢,對縣(市、區)考評合格的生態健康養殖基地(場)進行抽查。
12月:各設區市對標準化生態健康養殖普及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並上報生態健康養殖場和省級生態健康養殖示範場名單(相關附件見蘇農牧〔2019〕23號)。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把開展標準化生態健康養殖普及行動作為加快推進畜牧業綠色發展、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認真組織,紮實推進。要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重視和支援,密切農業農村系統內部的協調配合,加強與生態環境、財政等相關部門的溝通銜接,建立起上下聯動、多方協作的工作機制。
(二)加大政策扶持。要統籌用好省以上財政支農專項資金,支援養殖場開展標準化改造和技術提升,推動生態健康養殖場建設水平和生產能力提升。各地要積極爭取市縣財政安排資金,對生態健康養殖技術推廣和示範建設給予獎補。
(三)強化科技支撐。要充分依託科研院所、省現代農業(畜牧)產業技術體系專家團隊,加強技術指導,幫助解決技術難題。組建專家技術隊伍,對生態健康養殖技術推廣單位和示範建設單位實行點對點幫扶,確保責任到人、服務精準。圍繞產業技術需求,整合推廣一批新技術、新模式,提高生態健康養殖水平。鼓勵參與指導服務的科技人員總結生態健康養殖技術和模式的應用成效,積極申報省農業技術推廣獎等成果獎勵。
(四)加強宣傳推介。要利用電視、報刊、網路等多種媒體,廣泛宣傳標準化生態健康養殖普及行動的理念和主要內容,激發養殖場自願參與的熱情,形成全行業廣泛參與的良好氛圍。注重總結提煉各地在推進標準化生態健康養殖方面好的經驗和做法,宣傳推介一批典型模式和案例,以點帶面推進標準化生態健康養殖再上新臺階。
附件4
動物疫病防控護航行動方案
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對於保障畜牧業生產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畜產品有效供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當前,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形勢仍然嚴峻複雜,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任務艱鉅。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落實好《2021年畜牧獸醫工作要點》,著力防風險、保安全、促發展,2021年在全省組織開展動物疫病防控護航行動,方案如下。
一、抓嚴抓實綜合防控措施
(一)夯實基礎免疫。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強制免疫計劃,組織實施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小反芻獸疫等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指導做好牛結節性面板病免疫工作。強化分類指導,督促養殖場(戶)落實強制免疫主體責任,規模場全面落實常年免疫、程式免疫,引導養殖場(戶)自行開展免疫或向第三方服務主體購買免疫服務。強化防疫監督,組織春、夏、秋三大集中防疫行動,紮實做好補免工作,確保重大動物疫病免疫密度和免疫抗體合格率雙達標。
(二)抓實監測預警。制定年度監測計劃,加強免疫效果監測和評估,不定期開展飛行監測並通報結果。繼續開展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入場取樣監測,以2020年度出欄統計資料為基準,縣級對年出欄2000頭以上的規模豬場要實現年度監測全覆蓋,對年出欄500-2000頭的規模豬場按縣域內不少於2%的比例隨機抽樣監測。積極推進規模養殖場重大動物疫病自檢,年出欄5000頭以上的規模豬場要建設非洲豬瘟自檢實驗室。對生豬屠宰企業繼續加強留樣、環境和在宰生豬的飛行監測工作,嚴格落實抽檢陽性處罰措施。強化縣級疫控機構獸醫實驗室建設,落實人員和經費保障,加強技術培訓,制定並認真實施年度監測計劃。
(三)抓嚴清洗消毒。持續科學開展滅蚊滅蠅滅鼠和日常消毒、重要時點消毒、突擊消毒、應急消毒“三滅四消”活動,推動落實養殖、屠宰、無害化處理等重點環節和運輸車輛等清洗消毒工作。3月、5月、7月、9月和11月各組織開展一次集中滅蚊滅蠅滅鼠和消毒周行動,縣級負責具體實施,市級負責通過環境監測等手段開展效果評估。持續推動重點場所生豬運輸車輛洗消中心建設,實行憑清洗消毒證明轉運管理。
(四)規範應急處置。部署開展地方各類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修訂工作,整理彙編《全省防控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工作手冊》。調整充實應急隊伍,組織開展應急培訓,強化應急演練,提升快速處置能力。完善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定期更新維護應急物資。建立舉報核查、監督巡查等制度,規範疫情應急處置。
二、紮實推進重點改革試點工作
(五)大力推進“先打後補”。認真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深入推進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實施機制改革的通知》(農辦牧〔2020〕53號),進一步強化養殖場(戶)防疫主體責任,樹立“生產者防疫、受益者付費”理念,加快推進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實施機制改革。以縣為單位制定2021-2022年轄區內規模養殖場先打後補實施時序表,綜合運用行政、技術、經濟等措施,督促和指導規模養殖場加快實施“先打後補”,確保按照農業農村部規定的時序進度完成。到今年底,以縣為單位要求至少50%以上的規模養殖場實施“先打後補”,2022年底所有規模養殖場全部實施“先打後補”。
(六)加快無疫小區建設和疫病淨化。認真總結經驗,持續推進非洲豬瘟無疫小區建設。今年每個設區市至少推薦1個養殖企業申報省級非洲豬瘟無疫小區建設和評估;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機制,對非洲豬瘟無疫小區實行動態管理,全面規範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切實提升生物安全防控能力。進一步強化動物疫病淨化工作,以種畜禽場為重點,優先淨化垂直傳播動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加快規模養殖場疫病淨化步伐,今年每個設區市至少推薦2個養殖企業申報省級動物疫病淨化場建設和評估,並於3月30日前將推薦的非洲豬瘟無疫小區、動物疫病淨化場建設名單報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七)開展無紙化檢疫出證試點。認真落實《農業農村部關於開展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B證)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牧〔2020〕27號),在優化檢疫電子出證系統基礎上,先期在南京市江寧區、常州市金壇區、鹽城市鹽都區、宿遷市泗洪縣等地開展無紙化出具動物B證試點工作,探索建立從養殖到屠宰的全鏈條動物檢疫監管模式。及時總結試點成效,逐步在全省全面推進無紙化檢疫出證,提升檢疫監督工作效能。
(八)積極發展社會化服務。扶持培植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鼓勵養殖龍頭企業、動物診療機構和其他市場主體組建多種形式的服務機構,拓展服務內容,大力提升獸醫社會化服務供給側能力。完善生產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政府依法監管和社會廣泛參與的獸醫社會化服務管理機制。學習借鑑連雲港市“1+N”模式,推進獸醫社會化服務發展。蘇中、蘇北每個設區市至少選擇一個縣(市、區)開展獸醫社會化服務,蘇南地區結合實際,因地制宜開展獸醫社會化服務。
三、嚴格監管嚴打違法行為
(九)嚴格檢疫監管。進一步強化產地檢疫工作。落實檢疫與疫病監(檢)測相結合的工作要求,提高檢疫把關質量。組織開展產地檢疫專項督導,繼續落實生豬產地檢疫出證情況分級核查制度,提高風險把控能力。嚴格規範屠宰檢疫工作。組織開展駐場官方獸醫師資培訓和警示教育,提升官方獸醫履職能力。嚴格檢疫人員準時到崗、落實屠宰檢疫規程要求,突出做好動物進場查驗、產品出場把關、重點動物疫病檢查等關鍵環節,確保工作實效。積極推進牛羊禽屠宰檢疫工作。探索優化“官方獸醫+指定獸醫”屠宰檢疫模式試點。由各市推薦1家生豬屠宰企業或牛羊禽集中屠宰企業開展試點,採取“官方獸醫+指定獸醫”方式,由指定的屠宰企業獸醫人員負責屠宰檢疫操作,官方獸醫負責全程監督,探索建立多方協作、定人定崗、職責分明的工作機制,解決屠宰檢疫人員不足問題,確保屠宰檢疫工作要求落實到位。
(十)強化調運監管。一是完善全省指定通道佈局。南京、常州、蘇州要提前謀劃落實新《動物防疫法》關於指定通道的規定,在南京市溧水區、常州市溧陽市和蘇州市吳江區增設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以下簡稱檢查站)。二是加強檢查站管理。各檢查站要持續規範查證、驗物、消毒等工作,鞏固《關於進一步加強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蘇農辦牧〔2020〕41號)的工作成效,所在地農業農村部門要落實檢查站人員配備、待遇保障等要求。三是加強落地監管。利用資訊化系統核查、日常監管等手段,重點檢查養殖場和牛羊禽等屠宰場是否憑指定通道簽章接收外埠動物、是否履行落地報告義務等,促進入蘇動物及動物產品備案管理。四是開展百日行動。自4月開始開展打擊違法違規調運生豬百日鞏固行動,嚴格生豬養殖、經營、運輸、屠宰等環節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調執行為。
(十一)嚴格無害化處理。持續優化動物無害化處理體系,以提升環保、生物安全水平為重點,加快推進無害化處理體系規範化建設。完善病死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統籌用好無害化處理補助資金,著力推進病死牛羊家禽等集中無害化處理。完善畜禽養殖保險與無害化處理聯動機制,大力推進保處聯動資訊系統應用,規範無害化處理監督管理,防止出現病死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亂拋亂扔、非法流入市場等行為。
(十二)嚴打違法行為。強化部門協同配合,通過組織專項行動、突擊檢查等方式,加大對涉及票證、耳標、病死畜禽、假劣疫苗以及養殖、運輸、販賣、屠宰等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力度,集中查處曝光一批違法案件,形成警醒震懾作用。充分發揮檢疫出證系統、屠宰場遠端視訊監控作用,嚴查注水、注膠、屠宰病死畜禽等違法違規行為。蘇北等線上苗豬交易活躍地區要繼續保持對網上非法販賣苗豬行為的高壓嚴打態勢,防止死灰復燃。
四、切實強化防控工作保障
(十三)全面落實網格化管理。全面落實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網格化管理要求,強化督查指導,進一步規範網格執行管理,縣級要建立網格化管理績效考評機制,督促網格工作人員履職盡責,確保問題早發現、早報告、規範處置。加快推進網格化管理資訊模組應用試點。
(十四)穩定基層體系隊伍。穩定和加強基層動物防疫隊伍,積極爭取財政支援,落實獸醫衛生津貼等待遇,確保各項防疫工作有機構負責、有人辦事、有錢辦事。合理配置檢疫人員,原則上每個鄉鎮從事產地檢疫人員不少於2人,畜牧主產區每個鄉鎮從事產地檢疫人員不少於3人;生豬屠宰企業駐場檢疫人員不得低於農業農村部關於駐場官方獸醫配置要求,牛羊禽屠宰企業駐場官方獸醫不得少於2人。以縣級獸醫機構防控非洲豬瘟效能評估為抓手,推動地方政府加強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建設,今年省級在南通、淮安、鹽城、鎮江四市每市選擇一個縣(市、區)開展效能評估工作。
(十五)強化防控工作督導。進一步壓實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建立基於風險分級的分割槽防控機制,對防控工作領導不力、組織不力、落實不力的地方,實行目標管理重點縣控制掛牌管理,必要時由省、市派駐幹部駐縣指導。
(十六)全面宣貫《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已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於2021年1月22日修訂通過,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各地要迅速組織開展《動物防疫法》宣貫活動,通過組織培訓、宣傳月、送法下鄉、編髮宣傳畫報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抓緊研究制訂新修訂條款的貫徹實施辦法,組織開展《江蘇省動物防疫條例》修訂調研工作,為生產經營單位、監督管理部門提供法律支撐。
附件5
畜禽屠宰行業轉型升級工作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四個最嚴”要求,全面推動畜禽屠宰行業轉型升級發展,按照《2021年畜牧獸醫工作要點》有關部署要求,2021年在全省推進畜禽屠宰行業轉型升級,方案如下。
一、以扶優淘劣為重點,大力推動企業提質增效
(一)大力推進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有關“開展生豬屠宰標準化示範建立,實施生豬屠宰企業分級管理”要求,繼續將標準化建設作為今後一段時期生豬屠宰管理工作重點,加強宣傳,廣泛發動,組織有條件的企業積極參加建立。堅持寧缺勿濫原則,鼓勵新獲證企業參加標準化建立,全省今年要力爭再推薦2-5家企業參加全國標準化示範廠建立。充分發揮標準化企業示範帶動作用,多途徑加強宣傳,扶持做大做強企業。積極與本級財政會商,制定出臺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獎補政策及獎補標準。堅持可進可出動態管理,對發現違法、失信或不符合標準化建設要求的,取消標準化企業稱號。
進度安排:3-5月,各地組織開展標準化建設宣傳發動,上報今年參加標準化建設企業名單,生豬屠宰企業對照標準開展建立、組織自評,市縣農業農村部門適時組織進行稽核,稽核合格的推薦上報省農業農村廳。6-8月,省農業農村廳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稽核,並組織專家進行實地評審,驗收合格的經公示無異議後公佈,擇優推薦參加全國評審。
(二)組織開展屠宰資格清理。生豬屠宰方面:各設區市要結合今年年度監督檢查工作,按照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做好生豬屠宰企業建設和驗收工作的通知》有關標準組織對轄區內生豬屠宰企業開展一次資格稽核工作,對稽核中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按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進行處理,堅決清理取消衛生條件差、硬體設施差、質量管理差的“三差”企業定點屠宰資格。要組織企業淘汰更換國家要求淘汰的敞式生豬燙毛機和橋式劈半鋸等落後裝置。省廳將擇時安排對稽核情況進行抽查,抽查結果通報所在地設區市人民政府。牛羊禽屠宰方面:深入貫徹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加強牛羊家禽屠宰管理的通知》,繼續大力推進牛羊家禽屠宰“集中屠宰、集中檢疫、規範管理”,嚴格產品憑屠宰檢疫證明、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和屠宰檢疫驗訖標誌標識、品質檢驗合格標識出廠銷售。對未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未經屠宰檢疫的,按照《動物防疫法》有關規定進行查處;環保不達標的依法移交本級生態環境部門進行查處。對已經取得集中屠宰資格的牛羊禽屠宰企業,要對照《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回頭看”活動,車間內按戶分房間屠宰、多種畜禽共用同一屠宰車間、未採用懸掛屠宰等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責令整改。要針對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出現的部分規模家禽養殖企業活禽銷售難、屠宰加工難的問題,優先支援較大規模家禽養殖企業自建屠宰加工車間,發展養殖、屠宰加工全產業鏈經營。
進度安排:6月底前,完成轄區生豬屠宰企業稽核。7月底前將稽核及處理結果上報省廳。8月底前完成牛羊禽屠宰資格“回頭看”活動,並上報“回頭看”情況。9-11月,省廳組織進行抽查,並通報抽查情況。
二、以獸醫衛生檢驗為重點,切實提升質量保障能力
(三)嚴格品質檢驗管理。以生豬屠宰為重點,組織開展肉品品質檢驗規範行動,切實解決線上無崗、崗上無人等肉品品質檢驗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落實崗位設定要求,生豬屠宰企業應當按照規定設定宰前檢驗(進場查驗崗、待宰巡查崗、送宰檢驗崗)和宰後檢驗(頭部檢驗崗、體表檢驗崗、內臟檢驗崗、胴體初驗崗、複檢與蓋章崗),宰後檢驗崗位要求在生產線上準確標示,各崗位有檢驗操作檯和刀具消毒裝置。落實人員配備要求,屠宰企業應當按照單班生產能力配備品質檢驗員,品質檢驗人員要經過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屠宰時必須在崗,全省品質檢驗員統一著紅色工作服(屠宰操作工著灰色工作服、官方獸醫著白色工作服)。落實檢驗操作要求,要求做到“有宰必檢、全程同步、逐頭檢驗、一豬一刀”,通過組織開展品質檢驗技能培訓、考核、大比武等活動切實加強培訓,縣級要對品質檢驗人員逐人考核、逐家過關,切實提升品質檢驗員崗位操作技能。落實記錄檔案要求,要求日進日清(靜養待宰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按批屠宰、按批歸檔、一日一檔,有關記錄檔案儲存不少於2年。未建立或實施肉品品質檢驗制度的按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進行查處。
進度安排:生豬屠宰品質檢驗規範行動將作為今年屠宰管理工作的重點。4月底前,各屠宰企業對照上述要求開展自查自糾。4-5月,省肉食品協會組織開展屠宰企業肉品品質檢驗骨幹技能培訓,各縣組織對轄區內屠宰企業品質檢驗員開展全員培訓。5-6月,縣級農業農村局組織對轄區內屠宰企業開展檢查及人員考核。7月底前,各設區市上報品質檢驗規範行動總結。8-11月,省廳組織開展抽查。
(四)嚴格動物防疫管理。嚴格非洲豬瘟自檢,認真貫徹《非洲豬瘟疫情應急實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嚴格落實非洲豬瘟自檢有關要求,加強人員培訓和實驗室建設,規範留樣管理,定期開展比對考核和飛行監測,縣級年內對轄區內生豬屠宰企業飛行監測不少於2次。嚴格清洗消毒制度,完善清洗消毒設施裝置,落實生豬進廠通道、卸豬臺、待宰圈、屠宰車間、病害產品儲存間、無害化處理等重點場所清洗消毒制度,健全臺賬記錄,推進生豬和生豬產品運輸車輛洗消中心建設,全面實施憑消毒證明出廠制度。嚴格豬血儲運管理,完善豬血收集儲存設施裝置,實行封閉輸送和儲存,嚴格豬血非洲豬瘟檢測合格出廠制度,嚴禁將豬血直接排放。嚴格無害化處理管理,對病死動物及病害動物產品,需要在官方獸醫監督下做好處理、交接等工作,規範無害化處理記錄臺賬,確保病死動物及病害動物產品全部無害化處理。
三、以嚴格監管為重點,著力強化重大風險防範
(五)切實強化屠宰企業日常監管。要切實履行屠宰行業監管職能,落實監管責任,依法履職盡責。要認真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生豬屠宰廠(場)監督檢查規範》要求,每家企業每年開展1次年度檢查、每季度開展1次日常監督檢查,重點檢查檢驗檢疫、環境衛生管理、非洲豬瘟防控措施、無害化處理監管等方面制度落實情況。參照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檢查要求,加強牛羊禽集中屠宰企業的日常檢查和飛行檢查,嚴查入場把關、產品出場有證有標識等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突出“瘦肉精”監測,嚴格按照“批批檢”有關要求,按時上傳監測資料。切實加強遠端視訊監控巡查,對轄區內屠宰企業所有攝像頭,市級每週至少巡查1次,縣級每週至少巡查3次,結合智慧動監繫統屠宰生產資料開展排查,做到日常巡查有記錄、發現線索有移交、問題處置有結果。對可能存在屠宰違法行為、有投訴舉報的屠宰企業,加大暗訪和飛行檢查力度。要注重實效,以動態檢查為主,對標查短,逐一整改銷號。
(六)持續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紮實開展液氨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農業、漁業、畜禽屠宰行業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蘇政傳發〔2020〕296號)有關部署要求,6月底前完成涉氨畜禽屠宰企業液氨使用情況排查,督促畜禽屠宰企業開展安全生產自查自改、邊查邊改,建立完善應急預案和處置方案,加強應急處置演練;12月底前組織明察暗訪,排查治理風險隱患,逐條逐項整改閉環。督促完成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組織宣傳發動,將省政府《江蘇省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規定》和風險報告系統操作說明發放到每一家企業。3-4月份,指導企業全面辨識液氨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建立風險檔案並採取有效管控措施;3-6月份,組織所有企業完成網上風險報告工作。我廳將對各地企業風險報告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月排程。進一步明確涉氨冷庫出租管理要求。迅速組織開展再排查,畜禽屠宰企業涉氨冷庫原則只能服務宰後的肉品冷藏(冷凍),不得對外出租或存放與本企業屠宰活動無關產品。因經營需要確需對外出租或經營其他產品的,要求另行註冊企業單獨執行,運營區域及人員要與屠宰區域分割,並責成企業向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備案,防止出現監管盲區。
(七)嚴厲打擊危害肉品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圍繞重要時節、重點區域和薄弱環節,持續強化屠宰環節違法行為排查和整治。生豬屠宰環節要突出私屠濫宰、屠宰病死豬、注藥注水等重點違法行為,牛羊屠宰環節要突出“瘦肉精”、注水等重點違法行為。認真貫徹落實省農業農村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打擊私屠濫宰等危害肉品質量安全違法犯罪活動的公告》要求,公佈舉報投訴電話,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加強與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協調配合,建立資訊共享、定期會商、聯合執法機制。建立完善違法線索核查制度,對舉報或檢查中發現的違法線索,按照屬地負責原則,有報必查、有查必果。建立重大案件督辦機制,對重大違法線索,商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調查,實行掛牌督辦、集中辦案、聯合查案,嚴禁“以罰代刑”,杜絕“屢罰屢犯”。
附件6
飼料行業管理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飼料行業管理工作,加快推進飼料行業規範有序發展,2021年飼料行業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進一步深化飼料行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全面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健全完善權責清晰、執行高效、監督有力的飼料質量安全監管機制。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規範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全面提升產品質量安全和生產安全水平。
二、優化行政服務,規範許可審批行為
(一)認真做好飼料新增劑生產許可審批事項委託銜接工作。根據《省政府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蘇政發〔2020〕104號),將飼料新增劑生產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委託各設區市農業農村部門實施。各地要明確職責,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制定審批事項服務指南、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抓緊做好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確保放得開、接得住、管得好。
(二)規範行政許可審批行為。為提高稽核技術水平,規範許可審批行為,省農業農村廳將於3-4月舉辦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生產許可現場稽核和監督檢查技術培訓。各地要根據工作實際,調整和充實現場稽核和監督檢查人員庫,加強業務培訓,提高稽核水平,規範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生產許可現場稽核程式,確保審查標準的統一性和審查尺度的一致性。
三、加強監督檢查,規範企業生產經營行為
(三)加強常規監督檢查。各地要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依法對轄區內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加強日常監管,從安全生產、許可條件、原料使用、生產過程、產品質量、《規範》執行、標籤標識等方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對轄區內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生產企業,各設區市每季度至少組織開展1次監督檢查,各縣(市、區)監督檢查要求做到全覆蓋。對於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經營、使用單位,各設區市、縣(市、區)每年至少各開展一次監督抽查。4-6月、8-10月我廳將組織兩次“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
(四)加強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產品標籤專項檢查。各地要組織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生產企業認真學習《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管理條例》《飼料標籤》(GB10648-2013)等對產品標籤的要求,並進行產品標籤自查自糾,及時停用不規範的產品標籤、修正產品標籤中的不規範標示情況。5-10月,在企業自查自糾基礎上,省市縣分別開展專項檢查,重點對新增劑預混合飼料、混合型飼料新增劑產品、可飼用天然植物原料、植物提取物類飼料新增劑等產品標籤進行檢查,發現涉嫌虛假宣傳、違法違規新增等嚴重行為的,依法依規從重處理。
(五)加強水產養殖用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監管。準確把握水產養殖用飼料和飼料新增劑含義,對應當按照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管理的水產養殖用投入品,依法開展相關行政審批服務。進一步加強法律普及和政策宣傳工作,督促相關生產企業依法生產、規範標示,指導水產養殖者合理使用。開展水產養殖用飼料和飼料新增劑品專項整治,對生產、經營和使用未取得許可證明檔案的水產養殖用飼料、飼料新增劑等違法行為加大打擊處罰力度,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強化抽樣監測,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六)加強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制定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按照一定比例加強對飼料生產、經營、使用環節質量安全監管與監測。4-6月、8-10月我廳將結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對隨機抽查的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生產企業抽取樣品,開展質量、衛生、藥物及非法新增物等指標檢測。
(七)加強飼料質量安全風險預警監測。省畜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將重點圍繞混合型飼料新增劑、植物性飼料原料、發酵飼料等產品,有針對性地採集樣品,檢測篩查禁用物質、未知新增物、黴菌毒素等風險物質,分析評估產品質量安全風險。各地要積極配合開展樣品調查、採集等工作。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風險預警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八)加強養殖環節“瘦肉精”排查監測。各地要高度重視養殖環節“瘦肉精”監管,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出欄監測和飛行檢查力度,以肉牛、肉羊養殖場戶為重點,對養殖場庫房、料槽料、動物尿液等開展檢查抽樣和快速檢測,檢測結果及時通過“省動物衛生監督管理應用系統瘦肉精檢測模組”上傳。檢查、監測過程中如發現疑似物質和疑似陽性尿樣,應及時封存樣品或對畜群採取控制措施並採樣送至省畜產品質檢中心確證檢測。一經確證“瘦肉精”或發現藏匿、買賣及使用“瘦肉精”等違法行為案件線索的,及時移送公安部門,嚴厲打擊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行為。
五、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升安全生產水平
(九)推動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江蘇省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規定》(省政府令第140號),全面推進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生產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工作,壓緊壓實企業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落實管控措施、報告較大以上風險的主體責任。摸清我省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生產企業的安全風險分佈狀況,建立健全較大以上風險檔案,形成安全生產風險基礎資訊資料庫,指導督促企業改進工藝、加強管理,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十)開展粉塵爆炸風險隱患專項整治。以企業自查、市縣抽查、省級督查的方式開展為期一年的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生產企業粉塵爆炸風險隱患專項整治。重點內容包括:是否制定粉塵清掃制度,作業現場積塵是否及時規範清理;是否對有關負責人和粉塵作業人員進行粉塵防爆專項安全教育和培訓,是否瞭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爆炸風險;是否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是否掌握爆炸事故防範和應急措施;易產生或積存粉塵區域的人工採光燈具、電源開關及插座是否具有防爆功能;是否具有完整的除塵系統、配備合適的除塵裝置、採用合理的除塵方式;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於產生機械點火源的工藝裝置前,是否按規範設定去除鐵、石等異物的裝置。2-4月企業自查,5-9月市縣抽查,7-10月省級督查。
(十一)開展飼料行業危險化學品風險隱患專項摸底排查。各地要加強對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生產企業開展專項摸底排查,詳細掌握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品種數量、危險化工工藝型別、構成重大危險源等情況,建立飼料行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隱患資料庫。督促企業按照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方案的要求開展整治,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2-4月企業自查,5-9月市縣抽查,7-10月省級督查。
請各地高度重視飼料行業管理工作,明確責任,及時認真做好工作總結,堅持問題導向,分析不足,提出措施,各設區市分別於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將上、下半年飼料行業管理工作總結和飼料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彙總表報送省農業農村廳畜牧業處。聯絡人:馮三令,聯絡電話:025-86263917,郵箱:。
附表:飼料管理工作情況彙總表
附表
飼料管理工作情況彙總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一、飼料和飼料新增劑企業基本情況:
現有數量 | 今年新增 | 今年續展 | 今年關停、登出 | ||
企業數量 | |||||
生產許可證情況 | 配合、濃縮、精補料 | ||||
新增劑預混合飼料 | |||||
單一飼料 | |||||
飼料新增劑 | |||||
混合型飼料新增劑 |
二、飼料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市級 | 縣級 | ||
會議培訓 | 次數 | ||
參加人次 | |||
現場檢查 | 參與人次 | ||
檢查企業數量 | |||
查出問題(項次) | |||
已整改問題(項次) | |||
產品抽檢 | 抽檢樣品批次 | ||
合格樣品批次 | |||
違法違規情況查處 |
附件7
獸藥行業提檔升級工作方案
為學習貫徹“四個最嚴”要求,全面推動獸藥行業高質量發展,按照《2021年畜牧獸醫工作要點》有關部署要求,2021年在全省推進獸藥行業提檔升級,方案如下。
一、嚴格標準,推動獸藥行業提檔升級
(一)大力推進新版獸藥GMP實施。深入貫徹實施農業農村部新版《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獸藥GMP)有關要求,將2021年作為全省新版獸藥GMP實施重點推進年,有序組織,大力推進。一是加大培訓力度。在開展新版GMP宣貫培訓基礎上,聚焦企業實施新版GMP過程中的難點、堵點、弱點,針對性組織開展軟體、硬體、政策方面的培訓,加深企業對新版獸藥GMP的理解,全面提升獸藥GMP實施水平。二是切實強化指導服務。積極開展“走幫服”,走進有幫服需求的企業開展指導,幫助企業結合自身條件,對照新版GMP要求,從產品品種和劑型選擇、生產車間改擴建、設施裝置選型配備、工藝路線研究、原輔料篩選等方面制定切實可行、科學合理的方案,儘早儘快做好升級改造,引導條件差、技術落後的企業加快轉型。三是嚴格把握驗收標準。市縣管理部門對企業申報的獸藥GMP檢查驗收材料要嚴格把關,逐一核實企業申報材料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在此基礎上籤署稽核意見。現場檢查驗收嚴格執行新版獸藥GMP檢查驗收標準,堅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個標準驗到底,杜絕前緊後鬆、標準下降。
(二)進一步規範獸藥經營管理。一是更新獸藥GSP檢查員隊伍。針對近年來各地機構改革、獸藥管理人員調整等情況,組織開展新一輪獸藥GSP檢查員遴選、培訓、考核,更新全省獸藥GSP檢查員隊伍,提升檢查員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保障獸藥GSP工作開展需要。二是嚴格獸藥經營准入許可。組織開展《江蘇省關於實施<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細則》修訂,增加獸藥追溯管理、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等要求。嚴格按照《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獸藥GSP)和實施細則開展獸藥經營准入許可,加強申報企業軟體、硬體、人員等要素稽核。三是規範獸藥經營行為。加強獸藥經營企業日常監管,督促企業建立健全經營管理制度,完善產品出入庫臺賬,嚴厲打擊經營違禁物質、非法非洲豬瘟疫苗、向養殖企業銷售獸用原料藥等違法違規行為。
進度安排:7月底前完成《江蘇省關於實施<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細則》修訂和獸藥GSP檢查員推薦、遴選工作。9月底前完成獸藥GSP檢查員培訓、考核,公佈新獸藥GSP檢查員庫名單。
二、多管齊下,保障動物源性食品質量安全
(三)大力實施獸用抗菌藥減量化試點行動。一是加大畜禽養殖抗菌藥使用減量化宣傳力度。組織開展“科學使用獸用抗菌藥”宣傳和培訓,促進從業人員充分認識獸用抗菌藥減量化行動的重要意義,規範合理用藥。認真總結減抗試點成效,梳理不同畜禽品種養殖減抗模式,加強宣傳推廣,充分發揮試點企業示範引領作用。二是擴大畜禽養殖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試點範圍。調整省級獸用抗菌藥減量化試點企業申報門檻,適度降低參與試點企業養殖規模。加大試點組織力度,廣泛發動積極參與,鼓勵更多企業參加減抗試點行動,2021年組織申報獸用抗菌藥減量化試點企業65家,到年底全省參加試點養殖企業超過150家。三是嚴格開展減抗效果評價。堅持寧缺毋濫原則,嚴格按照《養殖場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效果評價方法和標準(試行)》要求開展評價。同時做好達標養殖場的追蹤管理,發現違規使用獸藥、不執行減抗計劃、抗菌藥使用明顯上升等問題,查實後立即取消達標養殖場資格。
進度安排:4月20日前,完成參加第四批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省級試點工作養殖場的報名材料彙集上報工作。10月31日前,各設區市組織對轄區內第三批參加試點的養殖場開展減抗效果初評,並將減抗效果達到試點要求的養殖場名單上報省農業農村廳。12月底前,省農業農村廳組織專家對通過市級初評的第三批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試點養殖場進行現場評價。
(四)深入推進獸藥二維碼全鏈條追溯管理。一是加大追溯工作推進力度。結合全省“智慧畜牧”系統建設,進一步完善獸藥二維碼追溯管理體系。將獸藥追溯管理作為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的重要內容,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督檢查,對未按要求賦碼或未及時上傳的獸藥生產企業,以及經營未賦碼獸藥產品的經營企業,依法嚴格查處,確保獸藥全鏈條質量追溯順利實施。二是建立獸藥追溯管理工作定期通報制度。針對獸藥經營企業追溯執行率偏低等問題,定期統計分析各地追溯工作執行情況,對追溯執行率持續偏低的地區進行點對點通報。三是擴大養殖環節追溯覆蓋範圍。在獸藥生產、經營環節二維碼追溯全覆蓋的基礎上,引導、推動養殖企業開展獸藥二維碼追溯管理,不斷擴大養殖環節追溯覆蓋範圍,將參加獸用抗菌藥減量化試點行動養殖場納入追溯試點範圍。
(五)切實強化“檢打聯動”制度落實。一是強化監測監控。繼續實施年度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和獸藥殘留監控計劃,加大獸藥產品質量和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測力度,2021年完成省級獸藥質量監督抽檢300批。積極開展獸藥中非法新增物風險篩查監測和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二是強化監督檢查。各地要嚴格檢查頻次和檢查要求,結合“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制度,組織對轄區內生產、經營、使用各類主體開展日常監督檢查。通過飛行檢查等方式,強化對重點企業的重點監督檢查。三是強化執法查處。對抽檢不合格的獸藥及獸藥殘留監控產品,嚴格開展調查處理和結果跟蹤,嚴厲打擊使用違禁物質、中獸藥中新增化藥等違法違規行為,對獸藥嚴重違法行為嚴格實施從重處罰。
三、壓實責任,提升獸藥行業安全生產水平
(六)進一步壓實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一是壓實部門監管責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指導獸藥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和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將安全生產檢查和消防安全風險管控納入日常監管範圍加強監管。二是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獸藥企業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理念,依法取得相關安全生產證照和許可,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時淘汰落後裝置和工藝,採取多種安全防範措施,定期開展安全生產自查自改,切實擔起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三是積極探索新型監管模式。加強部門聯合檢查頻次,積極探索建立第三方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專家參與的安全生產監管模式,確保安全生產和消防檢查不流於形式、不走過場。
(七)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整治。一是持續開展獸藥生產企業危險化學品整治。落實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一年小灶、三年大灶”的要求,繼續加強獸藥生產企業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問題整改,切實規範獸藥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貯存管理。二是切實加強獸用敵百蟲經營使用安全整治。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農業、漁業、畜禽屠宰行業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蘇政傳發〔2020〕296號)要求,全面排查涉及獸用敵百蟲經營企業和養殖場使用情況,摸清底數,建檔造冊,強化風險管控,消除安全隱患。
附件8
生鮮乳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規範奶畜養殖和生鮮乳收購運輸行為,保障生鮮乳質量安全,促進奶業持續健康發展,2021年全省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進一步落實生鮮乳質量安全部門監管責任和奶畜養殖者、生鮮乳收購站開辦者、運輸車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建立奶畜養殖-生鮮乳收購-生鮮乳運輸全鏈條的長效監管機制,提高生鮮乳質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內容
(一)加強奶畜養殖環節監管。持續推進奶畜標準化生態健康養殖,引導和支援養殖場戶改擴建和家庭牧場發展,加強奶畜散養戶的規範引導。繼續加強對奶畜養殖場建立和完善“八項記錄”(生鮮乳生產記錄、獸藥使用記錄、飼料和飼料新增劑使用記錄、消毒記錄、免疫記錄、診療記錄、生鮮乳銷售臺賬、病死畜無害化處理記錄)的監督檢查。嚴格奶牛養殖環節飼料、獸藥等投入品使用監管,嚴禁超範圍、超劑量用藥、不執行休藥期、濫用獸藥抗菌藥和激素類藥等違法違規行為,嚴禁在生鮮乳中新增β-內醯胺酶等違禁物質和其他有害物質,鼓勵養殖企業參與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試點。以奶畜散養戶為重點,加強奶畜養殖環節日常監管和專項整治檢查,確保從源頭上保障生鮮乳質量安全。
(二)嚴把生鮮乳收購運輸准入關。各地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嚴格准入門檻,規範辦證程式,禁止向未經工商登記的乳製品生產企業、養殖場、奶農專業生產合作社之外的單位和個人發放收購許可證。對養殖加工一體化的乳製品生產企業,應對乳製品生產企業或奶畜養殖場,擇一辦理生鮮乳收購許可證。跨區域運營的生鮮乳運輸車,由生鮮乳運輸車所在地縣級畜牧主管部門核發生鮮乳準運證明。
(三)加強生鮮乳收購站運輸車日常監管。各地要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加強對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的監督檢查,督促生鮮乳收購站嚴格按規定做好收購、銷售、檢測、留樣、清洗消毒等各項記錄,加強擠奶、製冷、儲存等設施裝置安全執行以及有毒有害化學品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隱患。規範生鮮乳銷售和運輸交接管理,督促生鮮乳收購站、運輸者、乳品加工企業認真執行交接單規定。對不符合條件的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依法吊銷或收回其證照,並依法公開相關資訊。規範生鮮乳收購站、運輸車換證工作,對逾期未換證的生鮮乳收購站、運輸車,按照《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及時依法予以登出。
(四)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各地要加強組織協調,積極配合完成部級和省級生鮮乳例行監測、飛行檢查、監督抽查、風險預警監測等檢查、抽樣、監測工作。要在做好部、省級監測工作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制訂和實施本轄區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監測計劃,確保轄區內生鮮乳收購站、運輸車監管監測全覆蓋,並將奶牛養殖場戶納入監管監測範圍。
(五)嚴厲打擊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採取切實措施,維護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市場秩序。乳品企業與奶農雙方應簽訂長期穩定的購銷合同,規範生鮮乳購銷行為。要嚴格執行《奶畜養殖和生鮮乳收購運輸環節違法行為依法從重處罰的規定》,對非法收購、無證運輸和生鮮乳生產、收購、貯存、運輸、銷售過程中新增違禁物質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從重處罰,防不合格生鮮乳流入市場。
(六)提升生鮮乳質量安全資訊化管理水平。加強奶畜規模場網上備案管理,完善奶畜養殖場基礎資訊。指定專人負責“全國生鮮乳收購站運輸車監督管理系統”執行管理,及時登記、上傳、變更和登出生鮮乳收購站、運輸車資訊,準確掌握轄區內收購站、運輸車資訊變化情況。探索建立生鮮乳收購站遠端視訊監控、運輸車GPS定位和儲奶罐實時溫度監控等資訊化監控手段,全面推進推進“智慧畜牧”生鮮乳監管平臺建設,提高管理工作資訊化、規範化、精準化水平。
請各地高度重視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明確責任,及時認真做好監管工作總結,總結經驗,分析不足,提出措施,各設區市分別於6月20日和11月30日前將上、下半年總結報告和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情況表報送省農業農村廳畜牧業處。聯絡人:馮三令,聯絡電話:025-86263917,郵箱:。
附表: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情況表
附表
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情況表
市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基本資訊(最新)
1、奶站 | 2、生鮮乳運輸車 | |||||||||
奶站總數量(個) | 乳企奶站(個) | 養殖場奶站(個) | 合作社奶站(個) | 機械化擠奶站(個) | 機械化擠奶率(%) | 運輸車總數量(輛) | 生鮮乳收購站自有(輛) | 乳製品企業自有(輛) | 租用(輛) | 其他(輛) |
監測執法情況(2020年)
1、檢查 | 2、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 | 3、查處 |
| |||||||||||
檢查奶站(站次) | 檢查運輸車 (車次) | 出動執法人員(人次) | 抽檢總批次 | 市縣安排監測資金 (萬元) | 市縣抽檢批次 | 生鮮乳收購站(個) | 生鮮乳運輸車(輛) | |||||||
整改 | 取締 | 吊銷 | 整改 | 取締 | 吊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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