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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方案

充分利用網路媒體等資源,普及大氣汙染防治科學與健康防護知識,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檔案、工作動態和治理成效;下面是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歡!

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方案

為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根據《XX市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方案》(政辦發〔2020〕40號)檔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工業、燃煤、機動車、揚塵等領域為重點,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施治,持續優化調整產業、能源、運輸、用地等四大結構,強化夏季、秋冬季重點時段大氣汙染綜合治理,全面完成XX市下達的優良天數不少於280天,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不高於35微克/立方米考核指標。

二、主要任務

(一)優化產業結構。

1.強化源頭管控。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配合省上、XX完成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新(改、擴)建化工、建材等專案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市行政審批局牽頭,生態環境局、發改局、工信局、自然資源局配合,各鎮、街道、園區辦、能化委負責落實)

2.嚴控“兩高”行業產能。深入排查煤化工、防水材料(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保溫材料(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等行業企業,按照國家、省上、XX政策要求,淘汰落後產能和壓減過剩產能。(市工信局負責,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批局、自然資源局配合)

3.強化“散亂汙”企業整治。創新監管方式,建立“散亂汙”長效監管機制,新發現一戶,整治到位一戶,嚴防“散亂汙”企業死灰復燃、異地轉移等反彈現象,實行動態清零管理。(市工信局負責,各鎮、街道、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應急管理局、市場局配合)

4.強化工業汙染綜合治理。落實《陝西省工業汙染源全面達標和排放計劃實施方案(2017-2020年)》,嚴格執行《關中地區重點行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DB61/941-2018)。完成《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規定的所有行業排汙單位排汙許可證核發或排汙登記工作。(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各鎮、街道、發改局、工信局、自然資源局配合)

5.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對建材、水泥、火電、鑄造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開展無組織排放排查並建立管理臺賬,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實施深度治理。(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工信局、自然資源局配合)

6.穩步推進產業叢集升級發展。針對特色企業叢集,明確發展定位、規模及佈局,建設清潔化企業叢集。(市工信局負責,發改局、生態環境局配合)

開展工業企業應急績效提升行動,加大政策資金支援。(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發改局、工信局、財政局負責)

7.開展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全面實施《XX市工業爐窯大氣汙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全面清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工業爐窯,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範圍內的燃煤加熱、烘乾爐(窯),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市工信局負責,生態環境局配合)

燃料清潔低碳化替代方面,對以煤等為燃料的工業爐窯,加快利用清潔低碳能源、電廠熱力等方式實施替代。(市工信局、發改局、生態環境局分別負責)

汙染深度治理方面,積極開展建材等行業汙染治理升級改造,確保工業爐窯達標排放。加大無組織排放治理力度,嚴格控制工業爐窯生產工藝過程及相關物料儲存、輸送等環節無組織排放。年底前,完成磚瓦企業爐窯汙染深度治理。(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生態環境局、新民鎮、北極鎮、韓家鎮、城關街道配合)

8.深化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整治。按照《陝西省揮發性有機物汙染防治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年)》要求,依照重點排汙單位名錄管理規定建立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汙單位名錄庫,持續開展化工、工業塗裝、包裝印刷、傢俱、工程機械製造等重點行業VOCs汙染整治。全面加強含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裝置與管線元件洩漏、敞開液麵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五類排放源VOCs管控。對密封點數量大於等於2000個的載有氣態或液態VOCs物料的裝置與管線元件,開展洩漏檢測與修復。(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工信局、文旅局負責)

源頭替代方面,在傢俱、機械裝置製造、汽修、印刷等行業,大力推廣使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低VOCs含量塗料、油墨、膠粘劑。(市工信局牽頭,文旅局、交通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城管局、市場局負責)

開展餐飲油煙治理專項執法。完善臺賬管理,加強配電監管系統運用,常態化開展執法檢查,全面規範治理露天燒烤汙染,嚴查因治理設施處理能力不足、不正常執行等原因造成的超標排放問題。(市城管局負責)

加強汽修行業執法監管,鼓勵引導汽修企業落實夏防錯時生產,嚴查違規作業、不正常執行治汙設施行為。(市交通局負責)

(二)持續改善能源結構。

9.嚴格實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完成XX市下達的煤炭消費削減任務,新建耗煤專案實行煤炭減量替代,實現煤炭消費較2015年負增長。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潔利用的原則,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提高電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市電力用煤佔煤炭消費總量比重較2015年明顯提高。(市發改局、工信局分別負責)

10.統籌推進清潔取暖和散煤治理。堅持“以氣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後破、不立不破”原則,在保證溫暖過冬的前提下,持續推進清潔取暖工作。(市發改局牽頭,各鎮、街道負責,生態環境局、財政局、住建局配合)

按期完成建築節能改造第二年度任務。(市住建局負責,發改局、財政局配合)

11.加大煤質監管力度。以潔淨煤生產、銷售環節為重點,組織開展潔淨煤煤質專項檢查,確保生產、流通的潔淨煤符合標準。加大散煤場點排查整治力度,嚴查流動銷售劣質煤行為。強化秋冬季期間散煤監管,在交通幹道、超限站設卡開展多部門聯動執法,嚴防劣質煤流入。在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區域,組織有償回收民用剩餘煤炭,嚴防散煤復燒。(市市場局、各鎮、街道分別負責,公安局、交通局、工信局、財政局配合)

12.開展鍋爐綜合整治。嚴格執行《陝西省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DB/61 1226—2018)。持續加大35蒸噸/時以下燃煤鍋爐排查整治力度,在清潔能源保障的前提下,發現一臺,拆改一臺。對不具備拆改條件且長期封停不再使用的燃煤鍋爐和已實施“煤改氣”改造但天然氣供應暫不穩定保留應急備用的燃煤鍋爐,須在生態環境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鎮、街道負責,工信局、農業農村局、市場局、供熱燃氣處配合)

13.加強天然氣供儲銷體系建設。新增天然氣氣量優先用於居民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實現“增氣減煤”。有序發展天然氣調峰電站等可中斷使用者。加快儲氣設施建設步伐,建立完善調峰使用者清單,採暖季期間實行“壓非保民”。(市發改局牽頭,供熱燃氣處負責,生態環境局、財政局、住建局配合)

(三)運輸結構調整

14.優化貨物運輸結構。加快電力、化工、煤炭等重點企業鐵路專用線專案申報建設,充分利用已有鐵路專線能力,大幅提高煤炭鐵路運輸比例,2020年重點企業鐵路貨運比例達到50%以上。(市交通局負責,工信局、發改局、財政局、生態環境局配合)

15.推進柴油車深度治理。按照政府引導、企業負責、全程監控模式,推進高排放老舊柴油車深度治理。對於具備深度治理條件的柴油車,鼓勵加裝或更換符合要求的汙染控制裝置,協同控制顆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公安局、交通局負責)

16.深入推進高排放老舊機動車淘汰。持續鞏固“油改氣”老舊車淘汰工作成效,加大路面緝查力度,按期完成省上下達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市公安交管大隊、交通局分別負責)

17.加快車輛結構升級。城區新增或更新的公交、郵政、出租、輕型物流配送車輛必須為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使用比例達到80%。鐵路貨場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為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市交通局負責,發改局、工信局、財政局、公安局、生態環境局配合)

城區新增或更換環衛、綠化、市政等車輛必須為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市城管局負責)

推進物流集散地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式充電樁建設(市住建局負責,自然資源局、地電XX分公司配合)

18.加強在用機動車管理。強化多部門聯合執法,完善生態環境部門監測取證、公安交管部門實施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聯動執法機制。全面落實機動車排放檢測/維護(I/M)制度,在用機動車排放超過標準的,應當進行維修。(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公安交管大隊、交通局負責)

加強對機動車銷售、維修、檢驗機構(企業)執法監管,嚴查銷售不達標車輛、維修造假、檢測不規範及資料造假等行為。(市交通局負責維修企業,市場局負責機動車銷售市場及檢驗機構監管,公安交管大隊、生態環境局配合)

19.強化油品質量監管。常態化開展“黑加油站點”治理專項行動,依法取締“黑加油站點”和非法流動加油車,持續整頓成品油市場秩序。加強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設施監督檢查,嚴查不正常使用行為。持續加大油品抽檢力度,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合格國家標準車用燃油行為。(市市場局牽頭,公安局、應急管理局、生態環境局負責)

20.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汙染防治。持續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工作。凡達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 36886—2018)規定的Ⅲ類限值標準的在用工程機械,禁止使用。重點加強對非道路移動工程機械排放狀況的監督檢查,嚴查工程機械超標排放和冒黑煙現象。(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市場局、應急管理局、交通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分別負責)

(四)切實改善用地結構

21.嚴格施工揚塵監管。建立房建、拆遷、水利、交通、供熱、市政施工專案全口徑統計臺賬,每月動態更新。城區施工工地嚴格落實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溼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沖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6個100%”要求,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築工地實現揚塵線上及視訊監控全覆蓋;禁止在施工現場拌和混凝土、砂漿、灰土;嚴格紅黃綠牌管理制度,常態化開展揚塵治理執法檢查,將揚塵管理不到位的不良資訊納入建築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全市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市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交通局、公安交管大隊分別負責)

嚴格渣土運輸公司化、規範化管理考核,渣土車全封閉運輸並達到現行在用車排放標準。持續開展渣土運輸專項聯合執法檢查行動,嚴查違規運輸問題。(市城管局負責,公安交管大隊、交通局配合)

22.控制道路揚塵汙染。實行機械化清掃、精細化保潔、地毯式吸塵、定時段清洗、全方位灑水的“五位一體”作業模式,推廣主次幹路高壓沖洗與機掃聯合作業模式,大幅降低道路積塵負荷,提升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參照市區作業標準,夯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城鄉結合部、312國道豳風段、早瑤路、鳴玉池等重點區域清掃保潔。建立國、省、縣、鄉幹道常態化清掃保潔機制。(市城管局、交通局、公路段分別負責)

建立城區裸露地塊動態管理清單,實施綠化、硬化整治。(市住建局、城管局分別負責)。

23.加強物料堆場揚塵監管。對商混站、白灰場、砂石場、二灰石拌合場、磚瓦場、礦山開採、煤礦、儲煤場、潔淨煤生產配送中心以及火電、水泥和燃煤鍋爐等開展摸排,建立管理臺賬。對違法違規企業(攤點)依法查處整治;對手續齊全的合法企業監督落實物料堆場抑塵措施,配套建設收塵和密封物料倉庫,建設圍牆、噴淋等防風抑塵措施,採用密閉輸送裝置作業的,在裝卸處配備吸塵、噴淋等設施,並保持防塵設施的正常使用,嚴禁露天裝卸作業和物料幹法作業。加強高鐵配套料場、拌合站日常監管,建立管理臺賬,嚴格落實圍擋、場地硬化、封閉料倉、噴淋、車輛沖洗、灑水等抑塵降塵措施。(市住建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工信局、生態環境局分別負責)

24.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監督磚瓦行業結合實際升級改造治汙設施,配套安裝汙染物線上監控並聯網執行,嚴格執行《關中地區重點行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DB61/941-2018)。加快違規關閉磚廠復墾複綠,確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務。(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生態環境局配合)

25.有效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提高化肥利用率,推進規模養殖場糞汙貯存、處理設施建設,提高畜禽糞汙綜合利用率,減少氨揮發排放。(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生態環境局配合)

26.全面加強秸稈等生物質綜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廣農作物飼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培育發展龍頭企業,示範帶動秸稈和果樹枝等原料利用專業化、規模化、產業化發展。力爭2020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發改局配合)

27.嚴控生物質露天焚燒。夯實市、鎮、村三級網格管理責任,實行線上熱成像視訊監控與線下網格員巡查聯動管理,建立常態化巡查監管機制,有效解決秸稈等生物質露天焚燒問題。(市治汙降霾辦牽頭,各鎮、街道負責)

依據《XX市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嚴厲查處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行為。(市公安局負責,生態環境局配合)

28.嚴格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管控。城區全時段禁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全面加強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禁燃禁放宣傳、巡查,加大違法案例查處曝光力度。(市公安局負責,應急管理局配合)

(五)打好秋冬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戰

29.開展秋冬季大氣汙染治理攻堅行動。以明顯減低PM2.5濃度和減少重汙染天數為目標,以“工、煤、車、塵、燃”為重點治理領域,實施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健全排程指揮、分析研判、排名通報、預警督辦機制,確保各項治理任務落實到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治汙降霾辦、發改局、公安交管大隊、工信局、財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負責)

30.夯實差異化應急減排措施。對標對錶生態環境部、省生態環境廳要求,完善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堅持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原則,細化應急響應措施到企業各生產工藝環節,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嚴禁“一刀切”式停限產。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加強工業企業用電量排程,分析預警前後企業電力負荷變化情況,監督企業落實應急減排措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工信局、交通局、公安交管大隊、住建局、地電XX分公司負責)

9月底前,完善水泥、商混、煤炭、磚瓦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企業管理臺賬,夯實企業主體責任,推進“清潔運輸”。應急響應期間,強化督導檢查,嚴格落實應急運輸措施。(市交通局牽頭,工信局、公安交管大隊、自然資源局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道)、相關部門(單位)要把打贏藍天保衛戰放在重要位置,制定落實措施,細化任務分解,明確責任人員,全力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完成。

(二)強化執法監管。緊盯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加強執法檢查力度,加密執法檢查頻次,加大違法處罰力度,實現科技執法、精準執法。嚴格執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厲打擊超標排汙、篡改線上監測資料等違法行為。

(三)健全監管體系。依託大氣汙染熱點網格監管平臺,健全監管機制,落實熱點網格汙染源排查、問題整改、日常監管、資訊報送等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督辦。健全網格員培訓、考核、激勵管理制度,完善環境監管網格體系,推行網格化監管工作資訊公開。

(四)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網路媒體等資源,普及大氣汙染防治科學與健康防護知識,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檔案、工作動態和治理成效。建立重汙染天氣宣傳報道應急響應機制,及時釋出預警訊息,組織專家團隊公開發聲解讀,積極迴應社會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