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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招標投標指標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2021年招標投標指標優化營商環境

2021年招標投標指標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市關於持續深入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做好2021年度招標投標指標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省、市持續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新常態下我市招標投標工作營商環境面臨的新情況,堅持問題導向,遵循市場規律,緊盯企業最關心、最現實、最迫切的訴求願望和突出問題,以主動作為、高效服務、企業滿意為標準,在招標投標領域精準實施一批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推進措施,激發市場主體內在活力和潛力,為加快構建優質營商環境,提供保障和支撐。

二、工作目標

通過精準實施一批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推進措施,在全市構建市場化、法制化、便利化、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到2021年底,全市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短板和弱項得到明顯改善,突出問題得到妥善解決。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軟硬體建設明顯改善,交易、監管、服務一體化水平取得顯著進展,服務社會發展能力得到顯著提升,我市開始邁入體制順、機制活、成本低、服務優、效率高的市級行列,在全省營商環境評價中取得優異成績。

三、重點任務

(一)建立規範開放的市場環境

1.規範招標投標市場行為。各行業監管部門要持續開展工程建設專案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工作,建立定期檢查、隨機抽查、重點核查的常態化工作機制,加大懲處違法違規行為,切實解決招投標活動中市場主體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保障不同所有制和區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等分工負責)

2.嚴格落實國家必須招標規定。嚴格落實《必須招標的工程專案規定》和《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專案範圍規定》。各行業監管部門不得擴大國家規定的依法必須招標專案的範圍和規模標準,不得強制要求依法必須招標規模標準以外的專案進行招標,賦予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築工程建設單位發包自主權。(責任單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等分工負責)

(三)推行網際網路+招標採購

3.建設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分類建設電子交易系統、電子監管系統、電子服務系統,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建成投入使用。加強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行政監督部門、市大資料資源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對接,加快推進交易系統、電子監管系統、服務系統、專案審批平臺、信用平臺等互聯互通,逐步實現資源共享和協同執行,全力打造開放、互聯、透明、共享的電子化交易體系,提升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

4.全面推行電子化交易。全面實現工程建設專案在進場登記、資訊釋出、檔案下載、開標評標、異議澄清補正、投標保證金收退、專家抽取、中標公示、交易憑證辦理、檔案歸檔等環節的全流程電子化。嚴禁收取標書工本費,標書自主免費下載。消除電子招標投標與紙質招標投標並存的雙軌制現象。(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各縣區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等分工負責)

5.實施公共資源交易不見面開標。依託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綜合運用虛擬現實場景互動、遠端多執行緒同步解密、遠端視訊互動等技術,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多方主體無需到達現場。登陸不見面開標大廳即可在任何地點參與開標,6月底前完成視訊不見面開標大廳建設並逐步完善功能,12月底前實現不見面開標常態化。(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

6.建立公共資源交易資料分析報送機制。根據《山東省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實施方案》(魯政辦字〔2019209號)和《東營市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任務分工》(東發改公管〔2020137號),依託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每月定期統計彙總全市公共資源交易資料,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形成交易資料分析報送行政監管部門,不得將重要敏感資料擅自公開及用於商業用途。(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區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等分工負責)

(四)優化服務保障

7.突出重大專案的服務保障。根據重大專案特點,以市級重點專案為重點,按照能快則快、能簡則簡、能優則優的原則,各部門做好交易服務保障工作,及時開闢綠色通道,快速受理進場,主動為交易提速。充分發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招投標過程中的服務保障作用,針對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提前制定工作預案,對交易現場留痕管理,確保現場交易活動有序、到位、高效、透明。(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等分工負責)

8.改革投標保證金制度。鼓勵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根據專案特點、供應商信用等情況降低保證金繳納比例。依據各行業特點制定電子擔保保函應用相關規則,推進各類電子擔保保函使用,簡化企業辦理投標和履約擔保手續。推廣電子保函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運用,推行銀行保函、保險保函等形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實現線上投標保證和履約保證功能。招標檔案中應明確載明優先選擇銀行保函、保險保函形式。銀行保函須由投標人基本賬戶開戶行出具。採用銀行保函、保險保函作為投標保證的,應與現金保證具有同等效力,任何單位在招標活動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限制使用。投標人以銀行保函、保險保函做為投標保證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按照招標檔案要求提交。進一步規範投標保證金退付,運用保證金收退系統,盡力縮短投標企業資金佔用週期,進一步減少企業資金成本和資金佔用,減輕企業負擔,增強市場活力和開放度。(責任單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各縣區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等分工負責)

9.完善評標辦法。招標人結合招標專案實際自行選擇評標辦法。在採用綜合評分法時,改革以價格為決定因素的招標和採購模式,實施技術、質量、安全、價格、信用等多種因素的綜合評分辦法,其中行業主管部門釋出的信用評價結果,按照不低於10%的權重進行量化評審。加大招標控制價在評標基準值中所佔的權重。招標控制價的下浮率和權重在開標前由投標人推選的代表隨機抽取確定,其取值應在招標檔案中公佈。(責任單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等分工負責)

10.推行評定分離辦法招標人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檔案確定的評標標準和辦法,集體研究並分別獨立對投標檔案進行評審和比較。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後,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並推薦不超過三個合格的中標候選人,並對每個中標候選人的優勢、風險等評審情況進行說明;除招標檔案明確要求排序外,推薦中標候選人不標明排序。依法賦予招標人定標權,招標人在制定定標辦法時應堅持科學、規範、透明的原則。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按照招標檔案規定的定標方法,結合對中標候選人信用狀況、合同履行能力和風險進行復核的情況,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二十日內自主確定中標人(責任單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等分工負責)

(五)加強招投標行業管理

11.開展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服務效能評價。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建立市場主體和第三方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社會評價機制的通知》,立足本地實際,遵循科學、客觀、公正原則,推動建立市場主體和第三方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社會評價機制,組織市場主體、第三方對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執行服務機構公共服務情況進行評價,強化激勵約束,提升服務質量。(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區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等分工負責)

12.完善建築市場信用評價機制。積極開展建築市場信用評價,建立建築市場信用平臺。健全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評價辦法,完善信用檔案,完善信用分級管理制度,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市場主體予以懲戒,情節嚴重的實行黑名單管理。推動建築市場信用評價結果在招標投標活動中規範應用,嚴禁假借信用評價、分級實行地方保護。(責任單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區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等分工負責)

13.規範招標代理機構行為。加大招標代理機構代理行為監督管理力度,從人員、業績、市場信用等方面對招標代理機構進行評價。嚴禁洩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資訊和資料。嚴禁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實行代理專案負責人制度,將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及招標代理機構納入信用平臺考評,實行動態管理,招標代理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將計入黑名單,並予以通報;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單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各縣區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等分工負責)

14.規範評標專家行為。嚴格評標專家資格管理,嚴格審查評標專家的註冊資訊、社保資訊、工作資訊等基本資訊,實現人、證和社保的資訊統一,對弄虛作假取得資格的清出評標專家庫。強化評標專家評標行為的信用考核,實現評標專家庫動態管理。嚴禁評標專家在公共社交網站、媒體、平臺,如微信群、朋友圈、QQ群、個人微博等,通過圖片、暗語等方式故意洩露評標任務,一經查實,取消本次評標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處理。對有違法違規行為,評標不公的,依法嚴肅查處,並予以通報;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單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各縣區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等分工負責)

(六)加強招投標活動監督管理

15.加強招標投標投訴舉報管理。住建、交通、水務等招投標行業監管部門負責受理本行業投資工程建設專案招標投標活動其他事項的投訴。在部門網站和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佈投訴渠道和投訴樣式,投訴人可以通過線下投訴和網上投訴反映訴求。完善投訴處理程式,嚴格投訴處理時限,收到投訴書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並做出是否受理決定;事實清楚,法律法規依據充分的,投訴處理決定應在30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處理決定,需要檢驗、檢測、鑑定、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內。對有效投訴處理結果確需公開的,應按規定在部門網站及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開。嚴厲打擊惡意投訴,對捏造事實、提供虛假證據、假冒他人名義等惡意投訴和舉報的,應予以通報。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單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等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主體責任。充分認識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重要性,積極構建牽頭部門抓總,行業部門各負其責,全體參與的工作機制,紮實推進優化提升招標投標營商環境工作任務落實,有效激發市場活力。切實強化主體意識,各責任部門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紮實履行好本行業、本地區改善營商環境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研究推動工作落實,為優化提升招標投標營商環境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強化工作落實。各責任部門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從營造開放的市場環境、推進交易全流程電子化、實行不見面開標、優化服務保障、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訴機制等方面,減環節、優流程、壓時限、提效率,全面提供招標投標工作營商環境質量。鼓勵結合職能職責主動作為、大膽創新、敢試敢幹,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確保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抓的實、出成效。

(三)強化督導檢查。市發展改革委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加強對各責任部門落實優化提升營商環境措施情況的督導檢查,建立工作臺賬,定期排程推進工作進展情況,對措施不力、工作滯後的,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