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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創業競賽活動方案

考核物件:19個鄉鎮(街道辦事處)

全縣創業競賽活動方案

一、考核指標:

1、新引進投資上規模工業專案(100分)

2、當年列入省、市、縣重點專案及完成情況(100分)

3、工業專案完成投資佔固定資產投資比重(100分)

4、“四個一百”專案開發(200分)

5、工業平臺建設情況(30分)

6、新增規模工業企業個數(每個獎30分)

7、規模工業產值計劃完成情況(100分)

8、規模工業稅收增長率(100分)

9、山海協作專案註冊資本金增長率(80分)

10、山海協作專案中工業專案註冊資本金增長率(80分)

11、合同利用外資(50分)

12、實際利用外資(60分)

二、考評辦法

1、19個鄉鎮(街道辦事處)創業競賽考評實行千分制。指標計算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

2、計分辦法:引入簡單“功效係數法”,即每項指標()標準分值的60%部分作為基本分值,再對40%部分按以最高的值為滿分,其它鄉鎮(街道辦事處)的評分以其指標數值除以最高指標數值,再乘以標準分。計算式:指標得分=標準分×X%(基本分)+指標值最高指標值×標準分×Y%(其中X+Y=100%)。

3、新引進投資上規模工業專案指20XX年新上投資500萬元以上,並經縣發改局立項和工商註冊的工業專案。為鼓勵引進新上較大規模工業專案,單個專案投資達2000萬元以上的獎勵100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000萬元獎勵30分。同一專案最多隻能兩個單位引進和計算引辦專案成績。

4、引進山海協作專案註冊資本金是指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之間註冊的南平市外資金投資新辦企業的註冊資本金以及這一時期老企業變更追加的註冊資本金。

5、“四個一百”專案開發考核的物件為列入南平市“四個一百”專案開發考評的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當年投資規模600萬元以上的投產、在建、開工、前期(儲備)四類專案。

6、上年已計分的新上專案“流失”,應書面說明,並在本年度新上的專案中補上一個。

7、有興浦路西段延伸建設、220千伏輸變電線路建設、工業園區二期建設、下嵐路至工業園區道路拓寬改造等重點工程建設有關任務的鄉鎮,其工作完成情況列入考核指標第2項進行考評。

8、第1、2、3、4、5項考評指標由縣發改局(專案辦)制定考評辦法並提供考評結果。第6、7、8項考評指標由縣經貿局制定考評辦法並提供考評結果。第9、10項考評指標由縣農辦制定考評辦法並提供考評結果。第11、12項考評指標由縣外經貿局制定考評辦法並提供考評結果。全縣創業競賽考評由縣統計局提供考評結果,報縣創業競賽領導小組和縣委常委會審議確定獲獎單位。

三、獎勵辦法

1、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考評總分達到標準分的70%以上才能獲得評獎資格。

2、19個鄉鎮(街道辦事處)的創業競賽取前六名,第一名獎勵3萬元,第二名獎勵2.5萬元,第三名獎勵2萬元,第四名獎勵1.5萬元,第五名獎勵1萬元,第六名獎勵0.5萬元。

3、在創業競賽中獲得前三名的鄉鎮(街道辦事處),除獎金以外,年度優秀公務員指標按單位人數的18%以上下達;後三名的鄉鎮(街道辦事處),優秀公務員指標按10%以下下達。

4、沒有獲得先進名次,但已完成或超額完成招商引資任務的鄉鎮(街道辦事處),給予大會表揚,以資鼓勵。並准許其根據本鄉鎮(街道辦事處)年初方案和實際,對抓專案做出突出成績的幹部職工予以適當獎勵,獎勵額度控制在人均300元以內,經費由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自行解決。

5、連續2年(從20XX年起)獲得競賽前三名的參賽單位,可推薦個人予以記功嘉獎;連續2年在創業競賽中列為後三名、且連續2年未能完成縣裡下達的考評指標任務的鄉鎮(街道辦事處)黨政主要領導,要向縣委、縣政府作出檢查說明;嚴重失職、領導不力、造成不良後果的領導,要作出組織處理。具體由縣委組織部擬定實施細則。

四、組織領導

1、全縣創業競賽總的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進行,具體由縣創業競賽領導小組(縣政府縣長任組長,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有關領導任副組長,縣直有關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組織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檢查督促、考核評比工作。

2、工作要求

(1)創業競賽旨在推進全縣的經濟社會發展,務必求真務實,嚴禁弄虛作假。對任何違規造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該專案指標得分。各責任單位要落實責任,加強配合,制定嚴密規範的資料採集、資料質量控制和檢查制度,嚴格審查相關資料資料,確保資料的客觀真實。縣監察局、統計局、效能辦等部門要加強對創業競賽各項指標資料、成果申報的監督監察工作。

(2)加強全縣創業競賽的()組織領導、檢查督促、考核評比工作。縣創業競賽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通報各系列競賽進展情況。創業競賽考核評比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考核結果要在適當範圍公示,並請人大、政協參與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