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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隨包協議書

協議書1.16W

車主為甲方(姓名): 地址: 電話:


計程車隨包協議書

承包人為乙方(姓名): 地址: 電話:

甲方將出租車魯HT1140承包給乙方,乙方在承包期間不準將車輛轉交或轉包給他人,同時乙方有義務保護車輛的完好性和使用性。

一、乙方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車如出現人為的機械損壞故障、交通事故,違章罰款、車輛和財物丟失或被盜及違法現象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二、甲乙雙方定承包時間最少一個月,每天12小時。承包期間不能隨便停車不幹,如有違約扣除押金貳仟元。保持車內外清潔,當天結帳。

三、乙方交承包壓金 元,承包時間為12小時,承包費每晚

元,每公里加收 角,經營時間為晚班按時交車如遲到1小時,追加10元。正常行車期間車輛如有不良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

四、乙方如有修車特殊情況,按時間交承包費,如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以外的由乙方承擔,計每天300元。

五、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規章制度,愛護車輛,保持車內外清潔衛生的義務。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乙方承包期間有違約行為,甲方可終止合同。

八、甲方不負責乙方承包期間的人身安全。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