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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培養協議書2篇

協議書2.47W


  篇一:聯合培養協議書

 中國科學院上海生命科學研究院


  接受外單位聯合培養研究生協議書

甲方: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學研究院 所/中心

乙方: 學校

聯合培養協議書2篇

  為進一步加強對聯合培養研究生的管理,促進研究所與高校科研工作的開展,加強學術交流,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就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乙雙方同意聯合培養學校年級碩士/博士研究生 ,由甲方導師 研究員和乙方導師 教授共同培養指導。

(二)該聯合培養研究生已在乙方完成學位課程的學習,成績合格。自 年 月至 年

(三)乙方提供該聯合培養研究生的獎學金、生活補助、醫療保障、交通及住宿等費用,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年均1200元的管理費。甲方導師負責提供該生完成論文工作必要的研究條件,考慮到上海地方物價因素,可酌情給予部分生活補助。

(四)該聯合培養研究生的科研經費及學位論文題目,由甲、乙雙方導師協商確定。學位論文發表時,聯合培養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或並列第一作者;甲方的 所/中心為第一署名單位,乙方為第二署名單位;甲方導師為責任作者,作者順序由雙方導師協商而定;在聯合培養期間獲得的成果或專利所有權,均屬甲方。

(五)該聯合培養研究生的學籍屬於乙方,必修環節、學位論文答辯、學位授予及畢業分配等事宜均由乙方負責。

(六)該聯合培養研究生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遵守院所各項規章制度,如因違反操作規定而造成事故,須追究本人責任。視事故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作出相應處罰。

(七)聯合培養研究生在論文工作結束時,必須向甲方單位研究組移交全部原始實驗記錄。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生科院研究生部一份備案,生科院各所/中心研究生部一份,乙方一份,聯合培養研究生一份。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項,隨時協商後另附)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導師(簽字): 乙方導師(簽字):

聯合培養研究生(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北京交通大學 聯合培養研究生協議模板

  聯合培養研究生協議書

  甲方:北京交通大學電子資訊學院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就北京交通大學電子資訊工程

學院XXX(學號:)碩士研究生推薦到乙方做聯合培養研究生,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推薦學生的學籍仍在甲方。

2、論文完成後需返回學校,參加甲方組織的學位論文答辯。

3、推薦學生需定期將課題大致進展情況向甲方導師作書面彙報。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為推薦學生配備第二導師,提供難度符合碩士畢業學位論文要求的相關研究課題。

2、課題研究經費由乙方提供。

3、乙方負責推薦學生的日常管理、提供必要的條件,生活費用由乙方和學生共同承擔。

4、推薦學生需與乙方簽訂保密協定,相關研究成果屬於乙方。但並不影響甲方撰寫論文並發表,達到研究生畢業水平。

5、學生在乙方工作期間,應提供保險,發生人身傷害等意外事件的賠償事宜,按所購買保險的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研究生:

甲方導師: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校企聯合培養合作協議

  校企合作協議書

南海東軟資訊學院(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就共同建立校企合作關係,建設“產、學、研”互動環境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 合作總則

本著大力發展高等職業技術教育,使學院培養出既有良好專業知識又有實際操作技能的應用型人才和使學院成為企業定向人才提供及低成本專案研發場所的雙贏目標,雙方同意建立校企合作關係,並分別掛牌為“南海東軟資訊學院教學實踐基地”和“ 公司人才培養及專案研發基地”。通過校企合作,走“產、學、研”相結合的道路,進行有效的資源整合,使雙方互惠互利。

甲方所屬系(部)根據教學計劃和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的前提下,派遣學生到乙方實習,乙方根據學生實習期的內容和專案、課題給予適當安排,並派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實習指導,以保證學生能順利完成教學實習的內容,為畢業後服務於企業奠定良好的基礎。

乙方可根據自身業務及規模發展的需要,在甲方建立“定製班”或將需要提供給甲方,以便甲方在學生培養方面有所側重;同時乙方可利用甲方的技術知識資源及學生資源,將一部分專案的前期調查及研發或工作量較大的非核心技術任務交學院完成,以降低成本。 雙方建立合作領導小組,對相關內容進行指導及管理。

 二、 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

1、 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要求,提供技術支援和專案協作。

2、 確定實習基地名稱和牌匾的製作,並通過各種渠道在相關媒體上進行宣傳報道,以擴大企業知名度。

3、 根據專業教學計劃和課程教學大綱要求,初步確定每次實習的時間、內容、人數和要求,提前二個月與乙方聯絡,與乙方共同制定具體實施計劃和安排。經乙方確認後組織實施。

4、 委派專人負責管理實習學生的行政事務,並參與教學實習指導。

5、 負責實習學生的往返交通和其它教學組織管理工作。

6、 教育實習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乙方訂立的各項管理制度、勞動制度,保密制度等。

7、 在特定的實習專案中,為學生購買必要的勞動、工傷等保險。

8、 對實習學生故意違章操作造成的事故和經濟損失給予適當的賠償。

9、 在職業技術培訓等方面優先滿足乙方的需求。

(二)乙方:

1、 充分利用乙方企業的行業優勢,根據自身需要對甲方現行的理論教學體系與當前企業實際需求提出建設性意見,並可在甲方校內成立“人才培養及專案研發基地”。

2、 按照甲方教學計劃,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安排學生的實習內容,組織及指導實習的全過程,培養學生的職業素質和實際操作能力。

3、 提供實習裝置、場地和原材料。

4、 對實習學生的實習成績進行相關的評價和考核。

5、 根據情況酌情為實習師生提供工作午餐,儘可能為學生提供少量勞動補貼。

6、 根據學生的綜合表現和素質,可優先選擇優秀畢業生。

7、 學生在使用乙方的機器裝置時,指導監督學生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8、 可將預研專案及非核心技術工作委託甲方進行調研、研發、製作及編制,以降低成本費用。

三、 合作時間

合作時間為年,根據雙方合作意願和實際情況,可長期合作。首次合作結束後,雙方可共同商議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四、 其 它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合作協議一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雙方應遵守有關條款,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南海東軟資訊學院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篇四:研究生聯合培養協議

 研究生聯合培養協議

甲方:廣西師範大學生命科學學院

乙方:聯合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研究生導師_______________

丁方:研究生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聯合培養研究生的管理,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理順研究生聯合培養過程中的各種關係,使培養工作能順利開展,廣西師範大學生命科學學院(以下稱甲方)與研究生聯合培養的相關各方即聯合培養單位(乙方)、研究生導師(丙方)及研究生(丁方)經過協商,就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研究生新生入學後,甲方根據具體情況將一定數量的研究生名額分配到乙方,經雙向選擇由乙方將丁方分配給丙方。乙方和丙方必須與甲方簽訂研究生聯合培養協議,認可協議的有關規定才能正式確定培養關係。

二、丁方入學後,第一學年在學校學習學位課程,第二學年開始進入乙方開展學位論文研究工作。丁方在乙方開展學位論文研究期間,享受乙方和丙方提供的有關待遇,同時按規定享受學校提供的有關待遇。

三、丁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培養單位的規章制度,遵守研究生守則和學籍管理規定,服從乙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

四、在培養過程中,乙方、丙方和甲方共同負責對丁方進行日常事務管理和安全管理,乙方和丙方應將丁方的思想、學習和工作情況及時與甲方溝通。

五、丙方負責對丁方的論文選題、論文的實驗研究和論文寫作等進行全過程的指導,嚴格按照甲方及學校的要求完成碩士學位論文。

六、在與研究生培養的有關資訊收集及工作總結等方面,乙方和丙方應協助甲方的工作。

七、研究成果原則上歸甲、乙雙方共享,具體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丁方做學位論文和論文答辯等所需的費用由丙方負責。甲方不付給乙方或丙方任何培養經費。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由協議各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 丁方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字: 年 月 日

  篇五:聯合培養協議(中)

  中國上海師範大學與法國高等實踐研究學院

  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專業聯合培養博士生專案協議書

 第一條 總則

1.1 中國上海師範大學(以下簡稱甲方)與法國高等實踐研究學院(以下簡稱乙方)經多次認真討論,同意開展聯合培養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專業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合作。為確保合作培養專案的順利展開,雙方協商並同意簽訂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合作培養專案協議書。

1.2 合作雙方

甲方:中國上海師範大學 乙方:法國高等實踐研究學院

法人代表:張民選 法人代表:Denis PELLETIER

地址:中國上海市桂林路100號 地址:46, rue de Lille, F-75007 Paris, France

1.3 專案名稱

中國上海師範大學與法國高等實踐研究學院聯合培養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博士生專案。

 第二條 辦學宗旨和培養目標

2.1 辦學宗旨

本項合作是非盈利性質的教育專案。在不損害中法兩國社會和兩國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本專案致力於培養具有開闊的中西文學文化視野、紮實的專業理論和基礎知識功底,並能深入進行中西文學和相關學科綜合研究的高階專門人才。

2.2 培養目標

本專案培養的博士生應當掌握學科前沿資訊、關注學術熱點,並能作出有自己獨立見解的分析批評;除掌握一門外國語(英文、日文或俄文),還應當能用法語(甲方研究生)或漢語(乙方研究生)熟練閱讀本專業的學術資料,以及熟練掌握現代辦公工具與技能,以勝任在全球化時代作“自我”和“他者”的溝通認知。

  第三條 教育合作專案的運作

3.1合作培養計劃

本教育合作專案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建立。雙方參加該專案的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將分階段於兩所大學學習,最終目標為先後獲得兩校頒發的學位證書。

為使學生在該專案的學習中能滿足甲乙雙方對各自學歷與學位的課程要求,在本專案實施之前,甲乙雙方須共同制定相互認可的合作培養計劃。專案的實施須按照雙方認可的合作培養計劃執行。

3.2 學生與專業

進入該專案的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專業的博士研究生為已在甲、乙方中的一方、按照有關入學程式註冊的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專業的博士研究生。

乙方博士研究生須通過甲方的漢語水平考試(HSK)和專業知識水平考試1,以獲得中國教育部的博士生資格登記。

3.3 學制與分段

甲乙雙方合作培養博士研究生的學習期限為4年,並在甲方和乙方之間進行。其中的前兩年分別在甲方和乙方,並在雙方合作導師指導下完成基礎課程和學位課程的學習。後兩年為論文撰寫階段,在雙方合作導師指導下可在甲方也可在乙方進行。 1專業知識水平考試考察申請者對比較文學學科及研究現狀的瞭解,或申請者陳述本人的興趣方向以及博士階段打算研究的課題,通常以口試形式進行。

此條款旨在為保證乙方博士研究生能順利獲得甲方由中國教育部頒發的博士學位。

3.4 學位申請

合作培養博士研究生在修滿雙方均認可的基礎課程和學位課程的學分,並且通過其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後,可依法申請中法兩校授予的兩校博士學位。

3.5 教師與教學

參與該教育合作專案的教師及其執教,應符合各自國家和大學的師資與教學要求。

3.6 費用支付

參加該專案的博士研究生須在甲方或乙方註冊。該生須在其註冊學校交納註冊費,但是免除在合作學校的註冊費。

參加該專案的博士研究生還需自行支付在合作學校的醫療與社會保險、食宿、往返雙方學校間的交通費等費用。

第四條 專案管理

4.1 程式和財政

為保證合作培養專案的有序展開,依法對教學和學生進行管理,雙方各自指定一名“專案協調人”負責監督協議的實施。如果有人員調動、退休離職或其他情況,雙方均有權更換“協調人”。在每個學年初,“協調人”在其職責範圍內應聯合制定一個實施交換或其他活動的計劃和日程表。

在交換和研究的具體形式安排方面,雙方經過協商逐條達成一致。這些安排取決於兩校的可支配資金的情況。

4.2學生學習與生活條件的保障

甲乙雙方須為參加本專案的博士研究生在己方學習期間提供必備而良好的學習與生活條件,與合作方一起維護好雙方學生的正當權益。

  第五條 協議文字、期限、變更和終止

5.1 協議期限

此合約最初的有效時間為五年,雙方簽字之日即刻生效。在合同到期的前一年,雙方共同商討更新合約。

5.2 變更與終止

每年,雙方均有中斷合作的可能。如有中斷合作意向,最遲於12月5日之前向合作方提出,而合約有效期可順延至下一年的9月30日。撤消合約並不影響已開展的各項合作專案。

5.3 配套檔案

本協議附雙方認可簽字的中法文《合作培養計劃》(詳見附件)。凡涉及專案執行的其他配套細則,由雙方協商簽署檔案後具體實施。

5.4 協議文字

本協議以中文、法文為正式文字,另附英文翻譯文字,三個文字經由雙方法人代表簽字以後生效。若對翻譯文字的解讀有異議,則以中、法文文字為準。

第六條 爭議解決辦法

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可遞交相互認可的第三方進行仲裁。

  第七條 附加條款

7.1 雙方同意遵循所在國的法律和地方政府的所有法規。

7.2 雙方同意兩個教育機構的學術標準和要求應受到尊重,所有與專案有關的學術責任、政策和法規都應讓雙方知曉,並謹慎從事。

7.3 本協議不得由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而確定。

7.4 本協議對於雙方學校現任和將來的行政和業務管理機構都具有約束力。

甲方:中國上海師範大學

校長:

日期:

乙方:法國高等實踐研究學院 校長: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