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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會成立申請書

申請書2.51W

巴州江蘇商會:

商會成立申請書

你們報來的“關於成立巴州江蘇商會”的材料收悉。經稽核,符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要求,同意註冊登記,現將有關事項批覆如下:

1、名稱:巴州江蘇商會。

2、巴州江蘇商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巴州工商聯,登記管理機關為巴州民政局。

3、巴州江蘇商會為獨立法人,法人代表李延傑。

4、巴州江蘇商會成立後,業務主管單位應按“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認真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5、巴州江蘇商會如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業務主管單位、宗旨和業務範圍,應在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6、巴州江蘇商會應在每年3月31日前向業務主管單位報送上一年度工作報告及本年工作計劃,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於5月31日前報登記管理機關,並按時接受年度檢查。

7、巴州江蘇商會是非營利性組織,應加強自律與誠信建設,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的業務指導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嚴格按照章程積極開展活動,重大活動事先報告,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為促進我州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

此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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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起成立行業(異地)商會的企業代表,向江西省工商聯口頭彙報本行業在全省(或贛籍商人在異地)的發展情況,介紹成立行業(異地)商會的可行性。
二、20家以上在本行業有一定實力的企業聯名書面申請成立行業(異地)商會,並舉薦行業(異地)商會第一任會長、副會長人選。申請報告須加蓋20家企業印章。
三、申請報告需附以下資料:
1、20家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及企業簡介;
2、會長、副會長人選身份證影印件及個人簡歷;
3、擬定的行業(異地)商會辦公地址
以上程式和資料完備後,江西省工商聯將盡快審理批准。

標籤:申請書 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