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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增設機構的請示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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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增設機構的請示1

靖安縣機構編制委員會:

關於增設機構的請示3篇

遵照省、市森林公安局的統一要求,為完善我縣森林公安機關內部監督機制,加強森林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確保森林公安民警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同時,加大對各類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密切與各地森林公安機關刑偵部門的業務聯絡,加快我縣森林公安機關刑偵工作專業化程序。經我局研究決定,擬在縣森林公安局機關設立“靖安縣森林公安局紀檢警務督察隊”和“靖安縣森林公安局刑偵隊”兩個工作機構,級別為正股級,人員在森林公安內部調劑解決。

xxxx年3月19日

  關於增設機構的請示2

區組織部:

近年來,在市中院和區委的關心和指導下,我院的隊伍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幹警隊伍逐步壯大,幹警素質逐步提高。幹警編制由原來的22人增編至30人,幹警隊伍由原先的13人增至現在的30人。但是法院內設機構還是由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法警隊、辦公室這八個部門組成,辦公室作為一個綜合服務部門已不能夠適應當前社會會反對民族分裂鬥爭,加強幹警政治思想建設及為法院審判工作服務的需要。

我院辦公室管理所有非涉審判業務,涵蓋了辦公室、政工、紀檢、研究室等大量工作,人員少,分工不明確,工作交叉,效率不高。為了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法院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為審判這個中心工作服務。根據新黨辦[20XX]3號關於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州市縣區人民法院改革意見〉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州市縣區人民檢察院機構改革意見〉的通知》檔案要求“縣級人民法院內設機構一般9個,任務較重的可根據工作需要增加1至3個……。地、縣人民法院政工機構稱科……”的檔案要求和規定,並結合達阪城區法院的工作實際,經我院黨組研究決定擬將政工、紀檢工作從辦公室分離出來,成立政工科,主要負責法院幹警隊伍建設、組織人事、教育培訓、績效考核、紀檢監察等各項工作。

妥否,請批示。

XX

XXXX年XX月XX日

  關於增設機構的請示3

市環保局黨組:

根據工作需要,宿城分局擬增設內設機構管理科,並對綜合科、汙染防治科和監察大隊職能進行調整。

一、增設管理科(對口市局規科處、總量處、大氣處)。管理科職責為:

1、擬定並組織實施轄區環境保護規劃和計劃,組織編制轄區環境功能區劃,參與制定轄區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

2、負責轄區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的組織、協調工作。

3、負責策應扶持和對口幫扶工作,組織編報國家、省、市和區環境保護專項資金補助專案並監督實施,協助開展環保資金補助專案實施後的績效評估工作。

4、組織編制轄區汙染治理投資計劃,管理轄區環保專項資金和專案。

5、指導轄區環境保護科技工作,推動環保產業發展。

6、承擔落實全區減排目標責任;負責轄區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減排管理、汙染源普查和環境統計工作;負責重點減排工程執行監督工作。

7、負責組織開展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負責排汙許可證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

8、牽頭建立國家環保模範城市及各類城市建立工作。

9、牽頭負責大氣汙染防治工作。

10、承擔區創模辦、大氣辦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科(對口市局辦公室、法規處、監察室、宣教中心)職責調整為:

1、負責管理分局機關日常工作。

2、負責綜合文字起草以及會議、文祕、督辦、資訊、保密、制度、檔案及國有資產管理和行政後勤等工作。

3、管理機關財務並編報年度財務預算、決算。

4、牽頭負責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5、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和政行風建設、作風建設等工作。

6、負責稽核全區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分局內部政務公開、資訊公開工作,牽頭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執行工作。

7、負責轄區重點企業環境行為資訊評定、釋出和動態調整工作。

8、牽頭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和批評意見。

9、負責開展各類環保宣傳活動。

10、負責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設。

11、負責分局工會工作。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汙染防治科(對口市局汙防處、生態處、行政服務處)職責調整為:

標籤:增設 請示 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