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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執法為民演講稿

演講稿1.03W
檢察院執法為民演講稿
各位領導、同志們:大家好!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執法為民,青春無悔”。
  在這春雨連綿的季節,你帶給大地一屢溫暖的陽光;在這沒有硝煙的戰場,你默默奉獻自已無私的情懷。面對巍巍聳立的威虎山,回映在時空的是人民檢察官高大的形象;極目遠眺蒼茫的林海雪原,鐫刻在心中的是人民檢察官崇高的理想。
這就是我們――人民的檢察官。
  我能站在今天的講臺,述說一段職業的情懷和感悟,這是我的幸運。當我跨入檢察官的隊伍,我的人生便交給了檢察事業。記得康德曾說,這世上只有兩樣東西能引起人們內心深深的震動,一是我們頭頂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心中崇高的道德準則。檢察官的道德準則就是“盡忠職守,執法為民”。
  1991年大學畢業後我幸運的進入了檢察機關工作,從此我就與檢察事業結下了不解之緣。剛進院時,那“頭頂國徽、腳踏神洲,一展亮劍風采的國家公訴”深深吸引著我。看到公訴人在法庭上舌大學脣劍、義正辭言指控犯罪的神聖身姿,我渴望那就是我。為現實自已的夢想,從此我潛心專研業務,積累實踐經驗,虛心求教,我把自己當成一塊海綿,孜孜不倦地汲取著知識的養分。

  “直麵人生的挑戰,不肯輕易言敗”這是我的個性。很快我便實現了在法庭上展現國家公訴人形象的夢想,並使自已連續多年被評為優秀公訴人稱號。  
  多年來,記憶猶新的是94年我曾辦理的第一起疑難案件,潘某涉嫌殺人未遂案。通過審查案件疑點重重。我便到案發地走訪、調查、取證。走訪得知,被害人杜某是當地惡霸,欺壓百姓、無惡不做,而被告人潘某家境貧寒、為人忠厚、老實,因潘某的妻子時常受到杜某的凌辱,而潘夫婦卻敢怒不敢言,只是忍氣吞聲,最終在潘某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拿出曾用於打獵的大學支來到杜某家,從窗外向室內鳴大學,並警告杜某“以後不要再欺負我們了”,調查後的大量事實表明,潘某主觀並無殺死杜某故意,杜某沒有因此受到傷害。當我提審潘某時看到他那欲求無助的痛苦,他痛哭流涕,跪地不起,哭訴家中那70多歲的母親、二個年幼的孩子、身患殘疾的內弟、都在靠體弱妻子的照顧……他只懇求“公正”,希望能早日回到親人身邊。其實他說的這些我在走訪調查時早已得知了,但我的眼睛還是第一次在罪犯面前溼潤了。當他體弱的妻子因沒錢買車票,而步行數十里來到海林檢察院時、當我得知他的兩個孩子因交不上學費而要輟學時、當春耕時節她沒錢買種子、化肥而無法耕種土地時、當我得知……我記不得自己的眼睛已經溼潤過多少次了,也記不得自已曾幫助他們多少次了。但我卻記得我是一名人民的檢察官,秉公執法是我的職責,為人民服務更是我們的職業道德所在。不僅我會這麼做,所有的檢察官都會這麼做的。案件幾度反覆後,最終改變定性為私藏大學支罪,並做出了二年有期徒刑的判決。案件審結後在當地引起了良好的社會反響。就這樣潘某也成為了我第一個有前科的朋友,潘某出獄後在我的幫助下他在當地也成為小有名氣的養貉專業戶了。
  作為一名年輕的檢察官,我一直在想,什麼是真正的“執法為民”?是為群眾做一些好事嗎?是為群眾捐一些錢物嗎?是為群眾辦些案件、追回一些損失嗎?是,但並不完全是。真正的“執法為民”,應該是時刻心繫群眾,事事以民為本。一個人做一件好事並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對於檢察官而言,為群眾服務一兩次並不難,難的是時時刻刻心裡都裝著群眾,任何時候都把群眾的利益擺在第一位,這才是真正的“執法為民”。這種感情就是血濃於水的親情!沒有這種親人般的感情,又怎麼能夠承擔起“執法為民”的天平?入檢十餘年來我一直堅持每年有計劃的拿出1、2月的工資默默地捐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我把這些做為我事業中的一部分,融入為我事業中的一種快樂。讓我們共同以血濃於水的感情去執法為民,讓我們真正做好人民公僕,讓法律公正的陽光灑滿人間!
  我喜歡檢察事業“執法為民,穩安天下”的情懷;
  我敬仰檢察職業“剛正不阿,不畏權勢”的秉性;
  我讚賞檢察機關“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精神;
  我欽佩檢察幹警“一身正氣,兩袖清風”的品格;
  我所在的集體,海林市人民檢察院是一支具有戰鬥力、團結奮進、執法為民、對事業追求無怨無悔的先進集體。讓我們“懷愛民之心,守為民之責,謀富民之策,辦利民之事”。
  “雲清枝勁挺,秉志造蔥蘢”。在新世紀的征途上,我將帶著對檢察事業的深情依戀,用我的青春和熱血,接受歲月的洗禮,青春無悔,生命無悔。我熱愛我的事業,熱愛全院的兄弟姐妹。我將把自己的一顆忠心交給我衷情的檢察事業,去實踐自己無悔的諾言,讓青春的誓言在開創海林市人民檢察院美好明天的偉大事業中閃爍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