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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有關市民文明養寵物建議書範文

演講稿3.05W

養寵物的人群越來越年輕化,因為寵物雖然不會說話,但也能帶來歡樂和慰藉,是獨居的最好選擇。從大家領養寵物的那一刻起,就要開始負起責任咯。以下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精選有關市民文明養寵物建議書範文相關參考資料,提供參考,歡迎你的參閱。

精選有關市民文明養寵物建議書範文

市民文明養寵物建議書1

各位朋友們:

大家好!

狗是人類的朋友,狗在很早以前就被人類馴化,成為人類忠實的伴侶。然而在最近的幾個月,全國狗患四起,每聽到一起狗傷人的訊息,有愛心的人就感到非常難受。

其實,只要做到文明養狗,人和狗完全可以和諧相處。為了營造一個人狗同樂的綠色家園,山西晚報與山西龍城愛犬者協會特向全省的養狗人發出以下建議。

第一條:及時給狗狗上戶辦證;

第二條:堅持每年定期為狗狗注射相關疫苗及進行常規體檢;

第三條:不帶狗狗進入公園、學校、商場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

第四條:遛狗使用牽引帶。有傷人等不良記錄的犬隻外出時應使用口罩。儘量避免近距離(1—2米)接觸小孩、老人、孕婦等人群;

第五條:以正確合作的積極態度承擔因管理狗狗不當而引發的一切後果。如抓傷他人、咬傷他人或損壞公物等;

第六條:及時清理狗狗糞便,並妥善處置;

第七條:深夜、清晨避免讓狗狗吠叫;

第八條:乘坐電梯時,儘量抱起狗狗,如同乘人害怕狗,就禮貌退出,等候下一部電梯;

第九條:善待狗狗,不長期囚禁、拴養狗狗,不虐打狗狗;

第十條:儘量為狗創造終生養護的條件,絕不遺棄;

第十一條:一旦發生因移民、搬遷、生育等不得不放棄養犬的情況,必須提前為狗狗尋找到可靠的新主人,同時要求其遵守本建議;

第十二條:在有必要的情況下,給狗狗進行絕育手術,以避免狗狗的數量增長過快;

第十三條:如狗狗發生疾病或身體受到意外損傷,應及時為其提供就醫治療,絕不因此遺棄狗狗,如實難治癒的絕症,應與醫生協商後,對其進行妥善安置;

第十四條:積極學習科學養犬的相關知識。為狗狗進行最基本的護理及訓練,如洗澡、服從、訓練不撲咬生人等;第十五條:當遇到不文明養犬的人,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儘量影響他向文明養狗看齊,共建我們美麗的城市!

市民文明養寵物建議書2

廣大市民朋友們:

犬是人類的朋友,養犬給人們帶來了歡樂和慰藉,但也帶來了噪聲、環境汙染及犬隻傷人等諸多問題。養犬行為是個人素質和社會責任的綜合體現,可以反映出市民的文明素質和城市的文明程度。為維護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共同打造和諧、宜居、優美、文明的人居環境,特向廣大市民發出如下倡議:

1.依法養犬。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不飼養烈性犬、大型犬。在養犬前,要做到換位思考,以不影響周邊鄰居生活為前提。

2.文明養犬。在休息時段,要防止犬吠影響他人休息;攜犬外出時要主動避讓行人和車輛,避免犬隻接近兒童、老人、孕婦等特殊群體;嚴格遵守公共場所相關規定,不攜犬進入機關、學校、醫院、圖書館、文化娛樂場所、餐飲場所、商場等,不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放任犬隻踐踏公共綠地、草地花圃,外出遛犬時要及時清理犬隻糞便。

3.健康養犬。要按照犬類疫病防治的相關規定及時注射疫苗,定期對犬隻進行健康檢查。如不慎發生犬隻傷人事件,要積極對傷者實施救治,並及時採取免疫措施。

4.安全養犬。攜犬外出時要使用鏈繩牽引(鏈繩長度一般不超過1.5米,由能夠約束犬隻的成年人牽引),併為犬隻佩戴嘴套;不得由未成年人單獨攜犬外出。確需離開犬隻的,要主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

依法養犬、文明養犬、健康養犬、安全養犬,是每一個市民的責任和義務。讓我們進一步增強法律法規意識和自我約束意識,規範養犬行為,清潔城市環境,維護公共秩序,營造和諧人際關係,不斷提升廣大市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為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建立工作貢獻自己的力量!

市民文明養寵物建議書3

親愛的各居民朋友:

近年來,隨著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精神生活方面也有了新的要求,飼養寵物逐漸成為一種時尚的生活方式,但少數人對寵物缺乏管理,從而影響了周圍居民的工作和生活,也給環境衛生清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為了教育引導居民文明飼養寵物,愛護環境衛生,營造文明有序的人居環境,金泉路社群向轄區廣大居民朋友發出以下倡議:

一、轄區內禁止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禁止飼養雞、兔、鴿等家禽家畜。

二、飼養信鴿的居民,不得在公用場所、樓頂、地下室等公共屋面、公共空間搭建飼養棚,不得在外牆、外窗搭建鳥籠,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和生活,不得汙染環境,在自己房內飼養的,要保持屋內和周邊環境的衛生整潔。

三、不得縱犬在公共場所和人行道、樓院、樓道排洩糞便,寵物飼養人應文明遛寵物並攜帶寵物糞便袋或垃圾袋,及時清除寵物所排洩的糞便。

四、小區內居民養犬、養貓及鳥類等寵物不得妨害他人,犬吠、貓叫、鳥鳴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時,飼養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五、禁止攜帶犬隻進入商場、公園、學校、醫院、社群服務中心等公共場所。

六、攜犬出戶時,應當束犬鏈、口套,由成年人牽領,注意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

七、寵物咬傷或抓傷他人時,飼養人應當立即帶傷者到附近的衛生防疫機構或醫院進行治療和注射狂犬病疫苗,並承擔相關責任。

八、飼養人對病犬、傷犬、死犬應當妥善處置,禁止隨意遺棄或埋在小區範圍內。

倡議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