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借條範例

藥房藉故扣留員工畢業證 員工取用畢業證要寫借條

藥房藉故扣留員工畢業證 員工取用畢業證要寫借條

  
  
   在南寧市老百姓大藥房做促銷的一位女士,是廠家派到大藥房的促銷員,工資由廠家支付。最近快到年審了,藥店卻要求店裡的所有營業員和促銷員,把畢業證原件在12月25日之前交給藥房綜合管理處保管。
  
  這位女士說,當初他們跟廠家簽訂協議時,也沒有要扣押畢業證這項規定。再說,畢業證是自己在學校苦讀4年換來的,對以後的求職、技術職稱考試是非常重要的,怎能放心轉交給他人“保管”?前兩天,店裡的主管又催促他們交畢業證了,並說,等他們不在藥店裡干時,便可以領回被保管的畢業證了。在保管期間,他們也可以取畢業證來用,但要向藥店打張“借條”。
  
  12月23日下午,老百姓藥房一位姓歐的管理人員告訴記者,交畢業證原件給公司人力資源處統一保管,這已成為公司的一項規定。在辭職時便可以領回畢業證。
  
  歐小姐解釋說,公司這樣做就是為了便於統一管理,而且也有能力保管好員工的畢業證。員工只要跟相關部門說一聲,便可以借出來使用。
  
  促銷員是由藥房統一管理的,所以他們的畢業證也要交給藥房統一保管。
  
  歐小姐告訴記者,他們店裡有幾個實習生,暫時沒拿到畢業證,但他們以後願意到藥房工作,現在都把身份證交給藥房保管著呢。
  
  勞動部門提示:12月23日,南寧市社會勞動保障局法規科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國家勞動部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訂金、保證金(物)或抵押金(物)。要對被錄用人員收取保證金或抵押金的,如一些存在經營風險的特殊行業,可由單位或企業對擬實行的措施用公示的形式,在取得多數人同意後,再決定是否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