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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經驗材料

觀後感2.26W

以實現“三個轉變”為切入點<?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企業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經驗材料

努力開創企業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新局面

 

 

一年來,焦煤集團在上級部門的幫助、支援下,在市檢察院的直接督促、指導下,堅決貫徹中央反腐倡廉的決定,在黨風廉政建設中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確定了“教育是基礎,制度是保證,監督是關鍵”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思路。結合焦煤集團的實際,我們以實現“三個轉變”為切入點,在預防職務犯罪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注重教育,實現由治標向治本的轉變

只有堅持抓好教育,預防職務犯罪才能實現由治標向治本的轉變。我們堅持從教育入手,努力提高企業管理人員的政治素質和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在企業內部建立起一道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線和黨紀法規防線,從而增強廣了大黨員幹部的拒腐防變意識。

    一是紮實開展“講正氣、樹新風”主題教育活動。為深入貫徹省委、省國資委黨委關於開展“講正氣、樹新風”主題教育活動的檔案精神,焦煤集團專門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保證教育活動不走過場,取得實實在在成效。活動中,我們組織召開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會,集團公司副處級以上幹部觀看了《失衡的秤》、《沉重的代價》等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副科級以上黨員幹部全過程參加了主題教育活動,從中受到了極大的震撼和教育。

二是積極拓展廉政文化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教育是基礎,活動是載體。根據全年總體安排,我們舉辦了迎七一“千業杯”廉政書畫展、反腐倡廉連環畫展“紅色電影播放月”和廉政歌曲播放月等活動。為推動企業廉潔文化建設向縱深發展,又召開了“廉政文化建設經驗交流會”,集團公司各單位高度重視積極參與,使各項活動開展的有聲有色。通過各種靈活多樣活動的開展,使黨的方針政策和黨紀法規與廉政文化有機結合,提高了黨員幹部的廉潔自律意識。

三是創新方法,豐富宣教陣地。為了提升宣教平臺,我們將《焦煤紀檢》、“焦煤清風網”作為廉潔教育宣傳平臺,從“紀檢知識”、“警鐘常鳴”、“重要講話”和“相關檔案”等方面釋出可供參考之資料,從不同層面、不同角度刊登有力度、有深度、有價值的文章,為領導幹部提供嶄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四是全面領會法規精神,不斷提高自律意識。為促進領導幹部廉潔從業,防止腐敗行為的發生,保障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我們組織集團公司廣大黨員幹部認真學習《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試行)》以及中紀委五次全會提出的“五不準”和省紀委提出的“十二不許”等上級有關政策規定,並於11月份組織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進行了知識測試,促進他們牢記廉潔從業的行為規範,增強了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自覺性。

二、健全制度,實現由治理為主向預防為主的轉變

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以治理為主向預防為主的轉變,必須結合企業自身發展的實際,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滲透到企業的各項制度中,通過健全制度,建立一整套科學而實用的預防約束機制。

    一是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解。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有關要求,制定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下發了《焦作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19年度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責任目標》的檔案,基層也分別簽定了廉政責任書。根據檔案精神,我們制定了相關標準,修改完善了考核細則,並重新制定出了20條的考核內容及考核辦法,進一步明確了責任主體,使得考核內容更加全面,更加切合集團公司實際,更加利於責任制的落實。

    二是認真貫徹落實國有企業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先後圍繞中紀委提出的“五不準”、“四大紀律八項要求”、“三個不得”等規定,建立健全了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廉潔自律、任職和公務迴避等方面的制度。制定了《關於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的意見》、《焦煤集團紀委對礦處級領導幹部實行談話制度的暫行辦法》、《“三重一大”監督管理制度》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為了強化對人、財、物的管理,還制定了《國有資產管理辦法》、《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制度》、《領導幹部任期內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財務監督管理制度》。在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方面,做到了工作有要求、行為有規範、考核有標準、處理有依據。通過開展廉潔自律工作,使廣大黨員幹部認識到廉潔自律的重要性,自覺做到政治上清醒、工作上進取、經濟上乾淨、生活上自律。

    三是實行集中採購制度,杜絕“暗箱操作”,嚴把物資入口關。物資材料採購是煤炭企業資金支出的重要渠道,亂採亂購現象不僅會給企業造成鉅額資金流失,而且還成了少數幹部違法犯罪的“導火索”。為了強化採購控制,規範採購行為,我們先後制定和完善了《物資採購管理辦法》、《物資採購准入制度》、《物資採購與付款管理的規定》和《物資招標補充規定》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從而在物資採購領域有效地預防了職務犯罪的發生。

    四是完善工程專案管理制度,杜絕“人情工程”,規範招投標工作。為了遏制建築領域的不正之風,解決建築市場有市無“場”、私下交易、局面混亂的狀況,避免“條子工程”、“人情工程”,我們完善了《焦煤集團建築安裝工程施工招投標監督辦法》,規定凡是50萬元以上的建築工程必須進行招投標,50萬元以下的建築工程要進行公開議標。通過完善建築市場的各項制度,規範了建築市場秩序。

     五是加強對改制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為了切實維護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我們針對改制單位制定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制度。對國有資產的出售、租賃、兼併、託管、股份合作等產權交易活動都做了明確規定。操作中嚴格按照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資產評估、內部審計等程式進行,避免了國有資產流失現象的發生。

三、強化監督,實現由事後查處向事前監督的轉變

目前,國有企業處在新舊體制轉制中,經營管理模式發生了很大變化,針對轉型中出現的新問題,我們十分注重建立完善各類人員之間的制衡機制,實現由事後查處向事前監督的轉變。

一是在對人的監督方面。首先,抓好領導幹部任免的監督。領導幹部走上新的崗位後,我們專門進行廉政談話,發放“廉政提醒書”,使領導幹部邁好堅實的第一步。紀委監察部門同組織、人事、工會等部門一起組織民主推薦會、召開幹部考察座談會、研究幹部任免方案。其次,規範領導幹部的用權行為。強調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建設專案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必須按照集體研究會議決定的原則運作,嚴禁個人說了算,嚴禁暗箱操作。第三,積極開展參與任期審計,重點監控領導幹部。今年3月份以來,集團公司先後對演馬莊礦、巨集程公司、中馬村礦等9個單位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僅核實了單位整體經濟面貌,澄清了有關問題,還為集團公司幹部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據和參考,確保領導幹部掌好權、用好權。

    二是在對事的監督方面。首先,強化配件管理。7月份由集團公司紀委監察處組織有關部門對中馬村礦、鑫珠春公司等11個單位的配件管理情況進行了重點監察。通過檢查,基本實現了“五統一”管理,對配件歸口管理執行較好、配件管理工作表現突出的單位給予獎勵。其次規範物資採購。為進一步規範物資採購工作,理順供應渠道,由集團公司紀委牽頭,財務處、審計中心等部門分別對五個主力礦井和供應處的物資供應質量、採購情況進行了檢查。從檢查情況來看,五個生產礦井執行集團公司物資採購政策的自覺性有很大提高,違規採購的現象基本得到遏制,額度大幅度降低,為發揮集團採購的優勢,降低採購費用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第三,積極清理“小金庫”。7月份由紀委、財務處、審計中心聯合組織對基層單位帳外帳、“小金庫”專項清理,分割槽域重點突擊檢查,將常規查賬檢查,轉變為清庫存、查實物,深挖逆查。共查出公款私存、現金賬面餘額與庫存不符等問題,並提出整改意見,有效的遏制了腐敗的苗頭。第四,進一步完善招投標管理。1--10月份,共參與土建及裝置、材料、安裝工程招標活動180次,投標金額54476.4079萬元,中標金額50599.33萬元,通過招標降低投資3877.076萬元。紀委監察處、審計中心、法律顧問處等監督部門對招投標制度進行了完善和規範,出臺了《招投標監督管理辦法》,實行了廉政合同與購銷合同的同時簽定,今年共簽訂廉政合同180份,增強了招投標雙方廉潔自律意識,杜絕和防範招標活動中的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的發生。

三是在案件查處方面。首先,確保信訪舉報渠道暢通,維護企業穩定。信訪工作是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是做好紀檢監察工作的重要環節。一年來,我們嚴格按照政策規定處理群眾信訪舉報,確保信訪舉報渠道暢通,對群眾舉報的問題,做到及時受理、及時轉辦、及時落實。今年以來,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和電話舉報共86件(次),其中來訪20人(次),已處理件76件(次),基本上做到了事事有迴音,件件有落實。未發生一起因損害職工利益而引起集體上訪的事件,有力地維護了集團公司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其次,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今年來,紀委積極協助焦作市以及中站、馬村等檢察院查辦了中央醫院、王封公司等單位案件10起,涉及人員30名,其中涉及處級以上幹部4人,科級幹部15人,一般人員11人。涉案人員中給予刑事處分3人,其中處級以上幹部2人;
給予其他黨紀政紀處分27人次,其中行政開除1人,行政撤職5人,行政降級3人,行政記大過5人,行政記過2人,行政警告2人,黨內警告2人,黨內嚴重警告6人,上繳違紀金額75.12萬元,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109.82萬元。第三,認真開展商業賄賂治理工作,維護企業利益。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事關企業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事關樹立和諧礦區建設。集團公司按照上級安排,繼續深入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一年來集團公司紀委組織召開專題會議70場,填報《自查自糾登記表》2687份,從填表情況看,我公司沒有發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情況。

     2019年,我們雖然在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中,做了一些有益的嘗試,但離上級的要求還有一些距離。今後,我們要和焦作市人民檢察院一道,研究和探索預防職務犯罪的工作規律,進一步發揮教育、制度、監督作用,建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長效機制,努力推動“檢企共建”預防職務犯罪活動再上一個新臺階。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