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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調查報告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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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調查報告通用8篇

14調查報告篇1

從蘇州高新區人力資源中心瞭解到,最新出爐的蘇州高新區xx年企業薪酬調查報告顯示,去年,高新區內企業整體調薪幅度平均值為9.5%,較xx年下降0.5個百分點左右。

其中,操作工調薪幅度最高,為11.3%;在員工流動性方面,吸引員工的首要因素是良好的公司發展前景,且較去年繼續上升,達54.1%,而在員工跳槽原因中,薪資缺乏市場競爭力排在第一位,比例為48.6%;從薪酬結構來看,也更趨合理,高管的年基本工資佔總薪酬的比例有所下降,而一線員工有所上升,反映出企業的薪酬結構進一步優化;在企業福利方面,傳統福利的覆蓋面更廣。

操作工調薪幅度最高薪酬結構更趨合理

據瞭解,xx年度蘇州高新區企業薪酬調查報告共耗時6個月,協助調查企業累計達136家,其中,外資企業佔82.1%。主要涉及機械製造、電子製造、軟體服務、醫療器械和新能源五大行業,佔比分別為39.8%、24.1%、9.6%、8.4%和10.8%。

本次薪酬調查的參與企業構成折射出高新區在轉型升級中的變化:(中國)總部企業數量從xx年的20.5%上升到25.0%,上市公司數量由13.9%上升至19%,而分公司規模有所收縮,從19.6%下降為7.1%,證明有更多公司在高新區註冊紮根。此外,傳統的機械和電子企業佔比有所下降,而現代服務業和新能源企業的數量分別較xx年增加5.1%和9.9%,也反映出高新區行業的變化。

據蘇州高新區人力資源中心工作人員繁文介紹,在調薪幅度方面,xx年,高新區92%參與調查的企業都進行了調薪。資料顯示,xx年,高新區內企業整體調薪幅度平均值為9.5%,較xx年下降0.5個百分點。在各層級調薪幅度中,操作工調薪幅度最高,為11.3%,專業技術人員為9.5%。

預計xx年各層級薪酬增長都略高於今年,操作工增長幅度為12%。xx年企業整體調薪幅度平均值將會有所增長,達9.7%。而從薪酬結構來看,與去年相比,高管的年基本工資佔總薪酬的比例從91.8%降到79.8%,津貼與變動薪酬的比例有所上升,而一線員工的年基本工資佔總薪酬的比例則從58.9%上升為63.9%,反映出區內企業的薪酬結構進一步優化,也更趨合理。

部分企業為員工提供五天福利假期

報告顯示,xx年,企業新進員工率平均值為38.4%,員工離職率平均值為29.4%,新近員工率高於員工主動離職率。其中,歐美企業和日資企業員工離職率平均達到了14.6%,高科技企業為20.2%。而在員工層級流動率中,操作工的流動率要高於其他層級,其次為銷售人員,經理層及以上員工基數小,流動率也高於其他層級。

在吸引員工的主要原因中,良好的公司發展前景佔54.1%,良好的工作環境佔45.9%,充分的福利保障佔40.5%,有競爭力的薪酬佔27.0%,合理員工晉升通道佔21.6%。而在員工主動離職原因中,薪資缺乏市場競爭力排在第一位,比例為48.6%,缺乏晉升機會的比例為23%。

據調查,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高新區企業越來越重視員工福利。資料顯示,除住房公積金外,有59.5%的企業為員工提供補充住房公積金,有33.3%的企業為員工提供租房補貼,有15.5%的企業為員工提供定期購房補貼,6.0%的企業為員工提供一次性購房補貼。

在企業福利設施方面,提供職工食堂的公司比例為71.4%,提供免費班車的公司比例為57.1%,有33.3%的企業提供職工浴室,有28.6%的企業提供健身/運動場所,另有部分企業提供醫院/醫務所、心裡輔導室和宿舍,而這些資料均較去年有所提升。在員工休假方面,有69.0%的公司除了提供法定假期外,還為員工提供福利假期,天數一般為5天左右。

在未休完的法定年假處理方式中,有75%的公司選擇順延,有11.9%的公司選擇作廢,有15.5%的公司選擇折現。在選擇將未休年假折現的企業中,有35.7%的公司選擇按3倍折現,有11.9%的公司選擇按2倍折現,有3.6%的公司選擇按1倍折現。在員工健康方面,有95.2%的企業為員工提供定期體檢,有85.7%的企業提供體檢的頻率是每年一次。

在參與調查的企業中,有21.4%的企業會給員工提供子女教育經費,這些都反映出高新區企業的福利政策愈加人性化和多元化

14調查報告篇2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法律實踐報告-社會調查報告。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並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於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並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築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0*年4月29日作出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後,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於200*年7月4日立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託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託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委託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託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傑、委託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

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

委託代理人:蓋如濤。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託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築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託代理人:蘇 軍,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孝貴

委託代理人:付佳賓,

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 傑,

委託代理人:竇樹法

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原告郭繼魁訴稱:199*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 ,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後又於1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於200*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傑,是重複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並承擔訴訟費。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所籤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託,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重複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複出售後,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辯稱:被告建築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於重複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援。

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

第三人尹傑訴稱:第三人於200*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係;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籤合同的被告建築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籤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於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築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築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願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200*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複出售後,於200*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於20xx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傑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係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並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築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築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託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於支付工程款。此後經貿公司於200*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又對建築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199*年6月7日,尹傑重複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後的200*年5月,同尹傑算帳“換據”是200*年6月,均在經貿公司200*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傑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宣告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又予確認。據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後重複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築公司、開發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的損失。

被上訴人尹傑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築公司、開發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傑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的分析及認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計劃委員會批准開發建設座落於四平市鐵西區英雄大街20號:0204-39的站前批發市場專案。專案開發人是開發公司,投資並組織建築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築施工是建築公司。工程於1998年6月開工。

1999年6月7日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書》(建築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貿公司委託),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建築面積約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萬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積款13萬元,因該商網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0*年4月25日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傑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 ⑥-⑦ ,2/0 a - b ,軸建築面積89.5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34.5萬元,建築公司開據了收據,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該建築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築面積均為商網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傑在未取得進戶手續,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佔有和控制。

200*年9月25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公司三家相互關聯、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市場新建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市場樓房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200*年7月29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對過去委託建築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議再一次進行確認。20xx年9月6日開發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房屋為由,向尹傑送達瞭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並要求解決善後事宜。後因尹傑強行佔有了合同約定房屋,20xx年10月23日郭繼魁向鐵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議約定商品房。

證據:

1、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及建築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

2、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建築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和經貿公司換據收據。

3、批發市場新建樓所有權確認書。

4、商品房預售申報表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5、開發公司給尹傑送達的通知。

6、經貿公司確認書。

7、國有土地使用證。

8、產權確認書及移交收據。

9、施巍證言材料。

10、王金榮的證言材料。

11、其它相關證據材料。

五、解決糾紛的意見和理由

根據原審判決,上訴人上訴請求及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和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哪一個合同有效,買賣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經二審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認為:

1、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其買賣關係應受到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時建築公司作為施工方,受投資人經貿公司的委託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以及經貿公司作為投資方、開發公司作為專案開發方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均處於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狀態。它需要這一專案明確產權所有人,並由產權所有人申領《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對這些合同進行確認,才能生效。因而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當時簽訂協議時,其效力並未確定。但後來專案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並取得了《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他對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再次進行了確認,使該協議由效力待定狀態,轉變成了發生法律效力的協議,協議雙方當事人的買賣關係受法律保護,因而,商品房理應由郭繼魁所有。

2、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尹傑受到的損失按規定應得到賠償。

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由於產權所有人沒有確定,《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處於待定狀態。但專案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沒有對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予以確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這一合同的性質就發生了質的變化,由效力待定狀態,成為無效合同。雖然當時籤合同時的收款人是建築公司,後來還由經貿公司予以換據,但由於經貿公司當時既不是產權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持有人,其換據行為只能是屬於收款行為。所以,經貿公司成為所有權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開發公司向尹傑下發瞭解除合同通知。而且,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合同,發生在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協議兩年之後,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也屬侵害了初始買受人郭繼魁的合法權益,郭繼魁的初始買受權也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合議庭評議時還認為,造成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其責任完全在於開發公司、經貿公司和建築公司。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合同時,購房款由建築公司收取並出具發票,後來又由經貿公司換髮了購房款收據,因而這三家企業對房屋重複出售是明知的。而尹傑對開發公司的重複出售行為當時是不知道的,買受行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損失理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三項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賣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依據這一規定,開發公司應返還尹傑購房款345,220.78元,並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築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由於案件牽涉關係複雜合議庭將該案提交審判委員會,其中包括我個人的意見在內的合議庭意見一併提交。審判委員會對合議庭意見大部分予以支援,但由於對於法律條文理解不同以及考慮多方客觀因素,對第三人獲賠問題經激烈討論採取了其他觀點,即由於尹傑在本案中沒有向法院請求返還和賠償,應另求法律途徑予以解決。

綜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適用法律不當,上訴人郭繼魁上訴有理,應予支援。經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200*年第39次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二、三項的規定,判決:

一、撤銷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

二、中興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買賣關係成立;

三、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

一、二審案件受理費22,220.00元,由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中興經貿公司、中興建築公司負擔。

通過對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認為四平市中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公正。但是,其中對於第三人尹傑的賠償問題我仍堅持在合議庭中我提出的意見:

1、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範圍進行,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興建築公司與第三人尹傑簽訂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對於無效合同依法律規定應恢復原狀、返還原物、賠償損失。基於以上兩點原因,我認為,法院應對第三人利益予以保護,即開發公司應返還尹傑購房款345,220.78元,並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築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而不應該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徑解決。這樣,對善意第三人利益沒有有效保護,而且增加訴累,浪費司法資源。

本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法言法語也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作為一個南開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南開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南開,使他們走近南開,瞭解南開。

14調查報告篇3

親愛的同學,為了更好的瞭解您的視力情況,更好的保護您的眼睛,分析造成視力下降的原因,尋求預防近視的有效方法。我們設計了一份調查問卷,希望您如實填寫。謝謝!

1.父母經常提醒和監督你的用眼習慣嗎?

□總是 □經常 □偶爾 □從不

2.在家看書字字的光線充足嗎?

□適宜 □過強 □偏暗 □暗

3.看電視的距離?

□>4米 □3—4米 □2—3米 □<2米

4.看電視電腦的時間?

□<1小時□1—2小時 □2—3小時□>3小時

5.每天回家後連續寫作業看書的時間?

□<1小時□1—2小時 □2—3小時□>3小時

6.每天睡眠幾小時?

□>10小時 □8—10小時 □6—8小時□<6小時

7.課間休息時是否到戶外活動或做眼保健操?□總是 □經常 □偶爾 □從不

8.是否經常躺著看書或在晃動的車內看書?

□從不 □偶爾 □經常 □總是

9.平時寫字看書的姿勢正確嗎?

□總是 □經常 □偶爾 □從不

10.教室光線如何?

□不錯□一般□差

11.您認為近視能夠防治嗎?

□可以防治 □可防不能治 □不知道 □不能防治

12.您認為看不清黑板就要馬上配眼鏡嗎?

□不應該 □檢查再說 □不知道 □應該配眼鏡

13.近視防治應採取怎樣的措施?

□綜合措施防治 □選擇單一產品 □配眼鏡 □不管不問

14.請寫下你對於關於改善視力問題的其他意見。

謝謝您的參與!我們將努力為同學們改善學習條件,營造良好環境。

14調查報告篇4

盛夏的天氣,烈火般的陽光,晴空萬里,大自然中到處充滿著和諧的氣息.在7月21日至7月23日這三天的時間裡,我來到了平江縣三市鎮這片充滿生機的沃土上.帶著滿腔熱情,把這塊神奇土地上的鄉村文化及人文景觀細細品味。

平江縣三市鎮距離縣城二十多公里,東臨嘉義,南接思村,西與安定和三陽交界,北與童市相連.這是一方充滿靈性的文化厚土,被譽為“藍墨水上游”的汨羅江穿境而過,迴盪著屈原,杜甫兩位世界文化名人江畔求索行吟的千古絕唱;這是一方山清水秀的生態淨土,連雲拔峭與南,汨水蜿蜒西流,萬畝連雲茶園青翠欲滴,一望無垠,境內的千年古樟被譽為“中華一絕”。

深厚的文化底蘊

該鎮文化底蘊豐厚。三市俗稱“三眼橋”,相傳因古時“三眼分水”的傳說而得名,有著悠久的歷史淵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蘊。清末詩人李元度,共和國上將鍾期光,當代著名畫家周令釗都出生於此。以甕思遊、李裡、餘宣傳、餘四兵等為代表的新一代旅居外國和留學人士也遍及世界各地。該地的花燈戲深受群眾喜愛,且在xx年平江縣民間藝術節上獲一等獎。著名畫家周令釗是三市鎮人,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和第二套人民幣的設計者之一。xx年他回到老家,和友人陳若菊一道,為家鄉創作大型版畫《碧浪連雲,茶香如海》,成為三市的瑰寶。

現在的鄉村文化建設

近幾年逐步建立完善了一些促進村民提高素質的公益文化設施。村民活動室/圖書室/籃球場等公益設施陸續建立,全村群眾學習,鍛鍊形成風氣,買碼,賭博等不良風氣已經絕跡,社會風氣明顯好轉。新建的三市鎮文化活動中心擁有12個功能室,文化器材/娛樂設施15套,圖書16000冊,能同時容納120人進行學習娛樂活動,是平江縣鄉鎮文化活動中心較為先進的功能中心。在調研的過程中,優美的廣場舞格外吸引我的眼球。村民們互相攜手,相互微笑,摸索著贏回青春的舞步,自信激昂,成為了村民廣場上一道最亮麗的風景

為優質的生態環境喝彩

7月23日上午,我來到了三市鎮著名的水庫風景區——堯塘水庫。為緩解城關地區用水供需矛盾,進一步提高飲水質量,平江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通過科學論證,將取水源定於距城關30多公里的三市鎮堯塘村堯塘水庫。堯塘水庫風景區有得天獨厚的自然資源,三面環山,一面臨鎮。夏日的水庫四周滿山油翠,山水相映,鳥語鶯啼。水產資源極其豐富,水下游魚成群,水上野鳥戲水。人文景觀與自然景觀已和諧相融,交相輝映。綠地林蔭,卵石小徑,蒼鷹振翅,岸邊觀水長廊,扶手古色古香,好一番景緻。饒塘水庫風景區景點有登山遠眺,電站,溢洪道,觀水長廊,思源亭……

新建的堯塘村水庫總庫容為644萬方,屬小(一)型水利工程,水量充足,水質優良,經衛生部門檢測,符合飲用水水質要求。該工程投資大約7000多萬元,每天可供水5萬噸,可以解決20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該工程已於xx年8月竣工)

三天的鄉村文化調研活動,帶給我太多欣喜,太多震撼,那種奇妙的感覺至今還回味無窮……詩人艾青說:“為什麼我的眼裡常含淚水,因為我對這片土地愛得深沉……”,平江三市鎮,景色優美,百鳥爭鳴,花香四溢,人傑地靈,一片欣欣向榮,永遠祝福你!

14調查報告篇5

前言:這份關於大學生戀愛情況的調查報告,既不是由我個人獨自完成,也不是屬於推薦之列,而是我在中國計量學院的一份調查報告的基礎上,自制了一份調查表,採取了隨機發放問卷的形式,隨機發放了100份調查表,通過資料分析、結合前份報告,得出了這份調查報告。

大學戀愛的普遍和學生思想的開放,使得這次調查顯得比較順利。

通過調查,我發現39%左右的同學正在談戀愛,61%的同學沒有在談戀愛。而在談戀愛的人中,隨著年級的上升,戀愛的人數比例也呈上升趨勢,大一中,有 22.5%正在談戀愛,大二.大三.大四中,分別為35%、46%、52%。

早戀的現象比較嚴重,在16歲以前談戀愛的達到了15.4%,17-18歲為23%,19-20歲為19%,就是說57.4%的人都屬於早戀,20歲以後的只為9.6%。而沒有談過的為33%。原因是剛剛大學聯考結束的大一新生,一下子到了一個輕鬆的環境,沒有了束縛,談起戀愛也自由多了。

關於選擇的戀人是自己喜歡的還是喜歡自己的,大概65%的人選擇了自己喜歡的,35%的人選擇了喜歡自己的。65%選擇自己喜歡的人中,男生的比例為 83%,女生為17%;而35%選擇喜歡自己的人中,女生佔了78%,男生為22%。為什麼出現這種差異呢,男生本來就喜歡具有挑戰性,越是競爭激烈對男生而言越是精彩。女生卻偏偏相反,很多女生都喜歡被人追,很少會有女生主動去追一位男生的。這既是女生的一種矜持,也是一種虛榮心理。

在談戀愛的動機原因中,超過一半的原因是彼此有吸引對方的地方比例為54%;而為了有人陪,內心空虛的人也很多,為23%,怕沒面子的人為6.6%,其它的為16.4%。

在回答戀愛會不會對自身產生影響時,幾乎所有的同學都選擇了“會”,有學者指出:“對青年人來說,戀愛更多的是一種涉及生活全貌和人格整體的事情。如果說一個人進入青年期以後,在人格、生活態度以及人生觀上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那麼導致這種變化的最大因素,大概莫過於戀愛的影響。而關於戀愛對學習生活的影響時,35%的人表示,學習生活更有動力,此類學生樹立了正確的戀愛觀,能正確地處理學業與愛情的關係,具有積極的心態。當愛情遭受挫折時能較好地應對挫折,有利於學習生活;而8.5%的人認為變成“兩人”世界,脫離集體,影響正常的同學交往;有25.6%的人認為影響了學習.

根據調查,選擇對方的依據中,32%的大學生首先考慮的是人品問題;34%考慮的是是否和自己性格相和,“選擇好一個人非常重要,因為當你選擇一個人時就意味這你的選擇是一種生活、一種目標。一旦走了眼,那就意味著一場災難。”因此人品和性格(是否和自己相和)是66%的大學生所選擇戀人採取的依據。這是一種比較高尚的擇偶標準,注重精神不在乎其他條件,如社會地位、物質等的擇偶還要經受住社會現實的考驗。當大學生情侶離開校園走向社會、擔當家庭責任的現實問題直接擺在面前時,理想化的愛情能否維持還很難預測。也有11%的同學以相貌為依據的,這看也是正常,但這樣的愛情難以天長地久。對於能力,也是一個重要的依據,有15%選擇這個,這其中女生佔很大部分,很多女生則往往看重的是對方的能力,希望有一個能力比較強的男朋友。

如何認識自己的戀人,將近一半是自己的老鄉、同學或校友,為49.5%,在長久的相處過程中,產生了感情,正是所謂的日久生情;大學的社會活動很多,這樣,接觸的機會也增加,有20%的人是通過這種機會認識的;經朋友介紹的,比例也多,佔到了18%,這是一種比較土的方法,但也是不失為一種好方法。而通過偶然機會碰到的只有7.5%,偶然碰到,本來就不怎麼熟,那在一起的機會就更少。

對於失戀的問題,被調查者絕大多數都認為順其自然比較好,有82.3%同學能夠對自己自我調整,轉移注意力,而有16.7%的同學則認為自己不能很輕鬆得從失戀的陰影中走出來,甚至有小部分的人選擇報復等一些不成熟的行為。

最後,面對畢業和以後,有什麼打算,25%的表示,大家在一起不容易,要好好在一起,堅持,努力走到最後,直至婚姻;也有15%的人表示,假如現實不應許在一起,比如與事業的衝突,城市的距離。父母的醫院,只能選擇分手;也有48%的人,認為以後的事情難料,順其自然好;大約12%的人表示沒考慮過這個問題,只想現在開開心心的在一起。

在大學裡,適當的愛情還是需要的,但我們不要過度的沉溺在愛情中,不要在熱戀中迷失自己的方向,畢竟大學生活是我們學習和適應社會的關鍵時期,不能為了一時的快樂而把一生的幸福都拋棄了。對於愛情我們要始終保持一種平穩心,正確面對愛情。

14調查報告篇6

一 、調查概況

我於20__年11月份 ,對我實習的一所國小的四年級學生的父母陪伴孩子情況進行了調查 。通過調查研究 ,對國小生的心理情況有了初步的瞭解,為準確地把握當前國小生的心理動向,完善家庭教育以及促進孩子的健康成長,提供了客觀依據 。

二 、調查的具體目標和方法

(一)具體目標

1、當前國小生父母陪伴孩子的現狀

2、當前國小生的心理需求

3、對策。

(二)調查方法 學生問卷,問卷調查在西航二校四年級三個班進行,共發問卷100份,回收有效問卷97份,接近理想的高效樣本數。

三、調查結果

通過對學生問卷的調查分析,調查結果如下:

(一) 當前國小生父母陪伴孩子的現狀

調查顯示,72%的國小生一般每天跟父母在一起的時間超過3個小時,23%的國小生一般每天跟父母在一起的時間在一小時和三小時之間,只有5%的國小生一般每天跟父母在一起的時間不足一個小時。這一調查結果表面上看似乎很理想,大部分孩子都有足夠的時間跟父母呆在一起。

可是,調查還顯示,國小生跟父母呆在一起說話的時間:28%的國小生在半小時以內,35%的國小生在半小時和一小時之間,超過一小時的只有37%。這表面父母在與孩子相處時,有效性很低。

(二) 當前國小生的心理需求

在每天和父母說話時最常談的話題時59%學生回答的是學校中的有趣的事,31%的學生回答的是自己的心情,21%的學生回答的是課堂作業,9%的學生回答的是其他諸如關於朋友的話題。

而在“你最希望父母幫忙解決的問題是什麼”這一題中,54%的學生回答的是自己的心情或情緒,26%的學生回答的是課業升學,14%的學生回答的是生活。由此調查我們可以看出,四年級的國小生以及有自己獨立的意識,心情、情緒上的問題越來越突出。

在跟父母相處時,調查顯示有95%的學生感覺很快樂,只有5%的學生回答的是不知道、沒感覺。

四、調查分析及對策

四年級是兒童成長的一個關鍵期家長都希望教育好自己的孩子,那就必須瞭解孩子,掌握孩子的年齡特點,家長只有按照孩子的生理和心理特點進行教育,才能取得好的教育效果。四年級孩子的一般年齡是9--11歲,處在兒童期的後期階段。大腦發育正好處在內部結構和功能完善的關鍵期,在國小教育中正好處在從低年級向高年級的過渡期,生理和心理特點變化明顯,是培養學習能力、情緒能力、意志能力和學習習慣的最佳時期。同時,四年級孩子開始從被動的學習主體向主動的學習主體轉變,心理髮生了明顯的轉變,雖然開始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但是,辨別是非的能力還極其有限,社會交往經驗缺乏,經常會遇到很多自己難以解決的問題,是不安的開始。

這個時候就需要父母好好地陪伴孩子,給孩子正確的而完善的家庭教育,以幫助他們健康的成長。

第一,積極的陪伴有利孩子獲得安全感

積極的陪伴可以給孩子依戀的情感,如果沒有充分讓孩子感到依戀情感,當孩子進入人群中(比如進入國小)時會有不安全感、不知道如何與人交往,尤其在孩子一兩歲時,家長一定要多花時間陪伴孩子。溫馨的家庭氛圍、包容與接納,這些都是一種積極的陪伴,會讓孩子感覺快樂、踏實、能安心地做自己的事情、更有成長的力量,並且敢於嘗試。

第二,青春期之前不能對孩子太嚴厲

青春期之前不能對孩子太嚴厲,要給他足夠的自主成長空間,這樣到了青春期以後,孩子會有一定的能力去作自我調整、自我確認,而不會因之前受到壓制而在此時集中爆發。

第三,需要家長的耐心與智慧

父母不能因為上班沒有足夠的時間陪伴孩子從而產生的愧疚心理中就溺愛孩子,無論孩子要什麼都給滿足,這樣反而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父母應該多跟孩子談心,多與孩子溝通交流,從內到外促進孩子的健康成長。

14調查報告篇7

一個成功的餐飲店是需要一個好的餐飲地址的,在做餐飲店選址調查時認為可以將其過程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份是針對餐館的模式來發展一套顧客檔案,使用生活方式分隔系統。這個系統將人口依生活方式的不同劃分為幾大族群,每個族群底下又區分出數種不同的次族群,然後將這個系統與產業研究報告中顧客對餐廳產業與食物種類的選擇來進行交錯分析。

第二部份是為餐館模式模擬出理想地點,這個模擬使用的是上述的生活方式族群與其他相關的地理與人口變數。根據估算出來的餐館年銷售額目標,與此餐館模式的主顧客群地區,來給予每個變數一個價值數。然後按這些變數與某種特定餐館模式的相關關係,依重要性來區分為主群體與次群體。理想的模擬地點將會在將所有變數列入考量後,反映出能讓某種餐館模式達到理想銷售額的區域地段。

第三部份是對某些特定店面與區域的評估。每一區域的資料資料都會與模擬理想地點的對應變數來作比較,每個變數可因此得到一個指數。如果一個區域得到的指數是100,表示這個區域與模擬理想地點完全一樣,有可能達到這種餐館模式預估的年銷售額目標。如果一個區域得到的指數是120,表示此區域可能會比這種餐館模式預估的年銷售額目標還要高出20%。同樣的,如果一個區域得到的指數是72,表示此區域可能達到的年銷售額目標會比理想預估的低28%。

一旦某一區域的變數都與模擬理想地點作過比較後,此區域內的每個店面都會獲得一個綜合指數。這個過程不僅可以讓每個店面都可以與年銷售額目標作比較,也可以讓這些店面互相比較,以決定那個店面有最高的成功率。

這個選址模式過程還可以作後端評估。像一家餐廳開了兩年後,你可以用這種方法來比較實際銷售額與預估銷售額的差別。在決定主要與次要變數的相關性時,也可以依它們的重要性而給予不同的比重。此外,這個選址模式過程也可以用來為已存在餐館作評估。一旦有了模擬理想地點,已存在的餐館可用相同的方法獲得指數評分。因此餐館現有的銷售量可與所在區域的年銷售額目標作比較,看店面是超過、維持、還是未發揮潛力。

14調查報告篇8

良好的投資環境決定招商引資和經濟發展的成效。為客觀反映我縣投資環境現狀,瞭解廣大投資者對我縣投資環境的評價和意見,20××年初,縣統計局通過問卷調查和實地走訪,在全縣範圍內進行了一次投資環境調查。

一、調查的基本情況

本次調查共在轄區內的112個工業企業、商貿業企業和生產經營性固定資產投資專案中抽取樣本45個,其中對31個樣本進行了問卷調查,對14個樣本進行了走訪調查。調查物件涵蓋水電、化工、石油、板石、礦石和煤炭開採、商品零售、茶葉加工、房地產開發等11個行業。其中國有企業3個,民營企業20個,其它型別企業22個。調查樣本中境外投資企業(專案)34個,境內投資企業(專案)11個。

二、調查的結果

1、對投資環境的總體評價

(1)、經濟發展勢頭好,投資預期有信心。調查中有77.6%的調查物件對我縣的經濟發展前景充滿信心,同時認為我縣投資環境很好的佔31.8%,認為和其它地方差不多的佔30.6%,認為和其它地方差距很大的佔27.60%。對在我縣投資的預期回報充滿了信心和有一定信心的分別為29.1%和55.7%,信心不足和沒有信心的分別為11.4%和3.8%。

(2)、資源豐富、投資成本低。調查中因資源豐富而在我縣投資的佔32.0%;因政府支援,投資環境好的佔26.0%;因政策優惠,環境寬鬆的佔20.0%。由於政府採取了“你發財,我發展”的戰略思路,降低了准入門檻,使投資者大大降低了投資成本。

2、對基礎設施方面的評價

調查問卷反映,有30.8%的調查物件認為我縣的交通、物流方便;69.2%的調查物件認為不能滿足企業的需要,亟待改善。對當前的通訊及資訊化狀況滿意的佔30.8%,基本滿意的佔61.5%,不滿意的佔7.7%。調查物件對供電服務認為滿意的佔23.1%;基本滿意的佔60.5%;不滿意的佔16.4%。調查物件對金融服務狀況感覺滿意的佔38.5%;基本滿意的佔61.5%。調查結果表明我縣的社會基礎服務不盡人意,直接影響了投資者的生產經營環境,急需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努力解決交通、通訊、電力供應方面存在的問題。

3、對巨集觀經濟環境的評價

(1)、從土地管理、工商管理、行業扶持、專案審批、環境保護、規劃管理、稅費優惠政策共七個方面的巨集觀經濟環境調查的結果看:認為有利於吸收投資的佔52.5%;亟待改善和配套的佔41.2%;不利於吸收投資的佔13.7%。調查中對土地管理、專案審批方面的認同率高,普遍認為土地資源供給價格較低,政策優惠。其中土地供給方面的滿意度為80.0%;專案審批方面的滿意度為62.5%。

(2)、對我縣的勞動力資源表示基本滿意。76.3%的調查物件偏好於僱傭本地工人,且對本地勞動力價格滿意率為84.6%。對我縣的市場規模、融資環境評價較低。其中對融資狀況的滿意度僅為30.7%。

4、對政治社會環境和法制環境的評價

(1)、調查結果顯示:政府部門提供的服務是比較好的。有61.5%的認為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和辦事效率較高;38.5%的認為一般。對政府部門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的現象有69.2%的企業沒遇到過;30.8%的企業受到或者經歷過。有74.6%的調查物件沒遭遇過吃拿卡要;有25.4%的物件曾經歷過。

(2)、對我縣的政策法制環境表示滿意。所有的調查物件在投資經營過程中,合法權益都能得到法律保障。

5、對生活及文化娛樂環境的評價

調查物件對社會治安和安全感滿意的為79.3%;對生態環境滿意的為68.3%;對我縣當前的休閒、娛樂等文化生活服務業普遍感覺不滿意,認為不好或比較落後的各佔50%。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1、交通、物流不暢。調查過程中業主們普遍反映火車運力緊張、公路設施極其落後是我縣縣當前投資環境中存在的最大問題。雖經近幾年的建設,我縣基礎設施較以前有了很大改觀,但遠遠滿足不了當前企業、居民生產生活的需要,嚴重製約著我縣的招商引資工作。

2、群眾阻擾業主生產、建設現象時有發生,有關部門協調能力不強。調查中有近四成的業主反映,近三年中都不同程度的遇到過居民阻擾生產、建設的事情,主要表現為道路交通和土地糾紛,其中礦山開採企業經歷最多。

對此,政府有關部門協調不及時,不得力,一件事情經常要幾個月才能解決,嚴重影響企業的生產。

3、優惠政策執行不夠,未能落到實處,政府部門的誠信度有待提高。調查結果表明,優惠政策是我縣投資環境中最具吸引力的因素。但是,相當部分業主反映優惠政策兌現力度不足,沒能落到實處,當企業引進後,優惠政策被打折,極大的傷害了外來投資者的感情,影響了我縣的投資環境和招商形象。

4、部分職能部門的服務有待加強。調查物件對我縣個別單位辦事效率的認同率較低,只有41.8%,同時有22.8%的調查物件對部分職能部門提出了具體的意見。問題主要集中在:部分職能部門辦事程式複雜而且缺少透明度;有的部門檢查頻繁,重罰輕管;個別公務員自身業務素質低,辦事拖拉;還有的部門缺乏對企業的瞭解和溝通,工作缺乏靈活性,官僚作風存在。

5、生活環境不盡人意,文化娛樂業發展落後,居民業餘休閒活動匱乏。

四、對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的建議

1、多方面爭取,積極改善我縣的交通物流現狀。在目前還無力改善出境公路狀況的情況下,政府要出面爭取鐵路部門的支援,逐步改善居民出境難、貨物運輸不暢的現狀。

2、制定考核評價體系,建立改善投資環境的長效機制,營造可持續發展的投資環境。縣上應強化投資環境監督機構,切實有效的受理和處理外來企業的投訴案件,促進外來企業投訴處理步入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建立投資環境評價機制,由縣紀委,監察局牽頭,定期對影響我縣投資環境的行政效率、法規政策、收費環境、社會治安、社會服務等進行檢查,限期解決存在的問題。

3、政府各部門要努力提高自身的誠信度、工作協調能力,增加工作透明度,承諾的優惠政策就要兌現,並一視同仁,陽光操作。對各種糾紛政府主管部門要及時予以協調解決,切實維護投資者的正常生產經營環境,堅決杜絕“三亂”現象和“吃拿卡要”現象發生。

4、加快發展縣城文化娛樂、休閒產業。良好的工作環境固然重要,舒心的生活環境也不可忽視,高質量的生活條件和生活服務水平也是提升招商引資競爭力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要積極引導,加快居民文化娛樂產業的發展,促進社會全面進步,進一步改善全縣投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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