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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憲法日憲法晨讀精彩心得體會範文3篇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作文新時代的青少年,我們要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用法律武裝自己的頭腦,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國家憲法日憲法晨讀精彩心得體會範文3篇,快來看看吧。

國家憲法日憲法晨讀精彩心得體會範文3篇

憲法晨讀心得體會範文1

在國家憲法日來臨之際,教育部要求各級學校組織學生集體晨讀憲法、舉行特別升國旗儀式,並且明確校長要主持一次教職工憲法學習活動或者為學生講授一次憲法教育課。同時表示研究制定開展憲法教育的基本要求,形成科學的教學安排和常態化的教育機制,明確中國小憲法教育的專門學時,並將憲法知識納入會考測試範圍。這些要求,是建立法治國家的基礎。

不久前結束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把“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任務中的一個。強調“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憲法是什麼,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法律之母,法中之法。一個國家的所有法律,都不能違背憲法精神,只能在憲法原則框架內進行制定,絕對不能與之悖離。把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就不難看出,憲法是何等重要的法律。

但是,憲法在人們頭腦中的地位,未必達到了敬畏的高度。日常生活中出現的違憲行為,大都與此不無關係。造成這種現狀的原因,就有忽視憲法教育的因素。一個人不懂得憲法的性質,不瞭解憲法的內容,難免會有出格的言行。所以從小掌握憲法知識,加強憲法意識,這是建設法治國家基礎中的基礎。

有了憲法這個標準,就能從根本上釐清是非的邊界。比如憲法規定“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憲法第1條),那麼任何詆譭、否定、褻瀆、破壞這個制度的言行,都是違法行為,都應受到抵制。比如憲法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憲法第13條),“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憲法第39條)。那麼任何強拆公民合法住宅的行為,都涉嫌違背根本大法。又比如,憲法規定“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憲法第43條),那些從來不讓員工享受“帶薪休假”的單位,都是對憲法的輕慢。

我們太需要憲法的普及了。日常生活中太多的違憲表現,哪怕有其他法律法規做藉口,都是站不住的,因為從法律位階上說,憲法居於至高無上的地位,是全部法律的統領,這就是“憲法”的獨特內蘊。只可惜,這個認知並不堅實。故而,從小給孩子根植憲法概念,形成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樹立法律權威,就是十分重要的了。

        憲法晨讀心得體會範文2

一、通過學習提高了思想認識,增強了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通過學習,使我深刻地認識到,不學習法律法規有關條文,不熟悉規章制度對各環節的具體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規章制度,併成為一名合格的員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規基本知識,學好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我們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現實意義。

二、通過學xxx一步掌握了學習方法,併力求在理解和用運上下功夫。

法律法規的學習不是一蹴而蹴,一時半會就可學成或學好記牢的,關鍵要靠長期的學習和積累,要養成長期學習的習慣,要有刻苦鑽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認識到學習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實踐中去學習,並自覺做一名遵紀守法遵章守紀的合格人員,學習法律法規,我認為沒有捷徑可走,要在短期儘快熟悉浩如煙海的法規體系知識,確有難度,而且做為上班的員工,也沒有那麼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兩面性,同樣對法律法規的學習也應有規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規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一刻也不能離開,我們就要重點地去學,下功夫去理解和記憶,以便在工作能夠熟練地運用。如國家法典中的《憲法》、《刑法》、《民法》、《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等這些與我們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我們就要重點去把握、去理解。

在學習方法上,要聯絡崗位重點學習,並做到學習與實踐用運相結合,學法與守法相結合。能在工作中自覺做到不違章、不違紀。

憲法晨讀心得體會範文3

什麼?憲法?聽起來這麼高大上的東西,和我們有什麼關係?直到最近一個偶然的機會,卻讓我明白了看似虛無縹緲遙不可及的憲法,竟然與我們每一個人的日常生活是如此息息相關,而且是觸手可及,無處不在。

那是一個秋高氣爽的下午,爸爸帶我到市民中心散步,在B座一樓大廳,我無意間發現了一個小型新華書店——由十幾個櫃子構成的開放式書店。第一個櫃子上首先映入我眼簾的是一堆小紅本,封面上赫然寫著兩個燙金大字——憲法。對了,李老師不是佈置了一個關於憲法徵文的自主作業嗎?不如乘此機會看看這位高大上的法律到底是“何方神聖”。

我懷著崇敬的心情小心翼翼地打開了紅本書的封面,看到目錄才知道憲法是由序言和四大章組成,共一百四十三條。爸爸看我有興趣,不失時機地開始“上課”:“憲法是我國所有法律的“老大”,其它所有法律都是根據憲法而制定的,新中國第一部憲法是1954年制定的,因此也叫‘五四憲法’……”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憲法還真的和我們密切相關呢!

譬如,憲法規定,公民的合法財產不受侵犯,這不就是說偷東西是犯法的嗎?由此我想到前幾年的一件事,出於好奇我在家門口的超市裡偷偷拿了一把小鎖回家玩,在爸爸的追問下我才說出實情,“小時偷針,長大偷金”,爸爸非常嚴厲地批評了我,並去超市歸還了鎖,至今想起來我都有點害怕和後悔。

再如,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奶奶信_,週日經常要走很遠的路去教堂。而我偶爾會和她爭辯,世界上根本沒有什麼上帝,你們那是迷信,不講科學。今天看了憲法的規定,看來今後我應該尊重奶奶的信仰自由,不應該和她老人家爭辯了。

還有,憲法規定,公民的人格不受侵犯、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由此,我聯想到一些新聞或聽到的故事,譬如強悍的學生欺負同學逼迫人家下跪、貧困地區有的父母強迫孩子外出打工賺錢不讓他讀書、執法人員非法進入別人家中搜查……其實,他們這都是在犯法啊。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讓我們一起學法、知法、懂法、用法,用法律這把強大的傘共同維護我們美好的社會家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