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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喚》讀後感800字左右

《荒野的呼喚》這本書是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創作,相信大家在讀完之後一定都有不少的感想吧!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荒野的呼喚》讀後感800字左右,僅供參考,歡迎大家的參閱。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800字左右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800字左右

該書的主人公是一條狗,本來過著舒適的生活,因為在北極掀起的淘金熱,人們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才被主人的園丁助手曼紐爾賣到了北國。它一共和六個主人打交道,每一次都給了他不可磨滅的記憶。第一個主人給了他舒適的生活;第二位的主人紅衣衫(訓練狗的人)教會了他一個認他銘記一生的道理一一是不可能打敗一個拿著棍子的人的;他在第三任主人信差那兒,他與狗的頭領史皮茲決一死戰,殺死了他,並代替了他,成為了狗中的領袖;第四個主人只把它當做工具,讓他們拖著沉重的貨物,一口氣跑了兩千多裡,使他們那一隊狗都累得不行了;第五任主人是個蠢傢伙,他用便宜的價格買下他們之後,不給他們絲毫休息的時間,還冒險在融化的冰層上賓士,最後冰裂開了,他們和狗一起掉進河裡淹死了,只有布克被約翰·宋頓給救了;這最後的主人與布克在相處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為主人屢建奇功,當主人被殺害後,它毅然替主人報仇雪恨。最終,布克迴歸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領。

讀完書之後,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一:布克具備堅強的生存能力。他周圍的眾多夥伴,在經歷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難和危險後都無奈的倒下了,只有布克堅強的活了下來。這讓我聯想到我們生活的社會就象一個殘酷的戰場,萬一堅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須儘快的站起來,否則你將永遠起不來了。悲傷會把你徹底打垮,讓你喪失鬥志。只有頑強站著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們遇到一點挫折就被打倒,那麼就還不如一條狗,也更不會在將來大有作為。站著的人應該讓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斷進步,並繼續尋找更高的立足點。

第二:人的貪慾十分可怕。第五任主人被貪慾驅使穿過已經開始融化的湖面,結果沒有性命,就連約翰·宋頓也是因為想要多拿一些黃金,才被土著人殺死了。貪真是太可怕了。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800字左右

《荒野的呼喚》是一部讓人回味無窮的小說,講述的是一條名叫巴克的小狗從在主人火塘邊無憂無慮、無所事事,到歷經磨難成為狼群首領的一段艱辛過程。那起伏跌宕的情節和感人至深的描寫,在我讀罷掩卷之後,依然在我眼前栩栩重現。這本書對我不同凡響之處更在於習爺爺也曾經讀過。

習爺爺那樣偉岸、睿智、頑強,經過了坎坷與磨難,卻不折不回,不忘初心,是否正是從《荒野的呼喚》中汲取了能量,學會堅強?作為人民領袖,習爺爺關注民間疾苦,對養育過、幫助過自己的父老鄉親、對曾生活過、工作過的一方水土充滿了感恩之情,或許正是從《荒野的呼喚》中受到了啟迪?這本看似平常的書,卻穿越時空,傳遞著不同尋常的溫暖。

讀著《荒野的呼喚》,我彷彿在字裡行間感覺到習爺爺目光的凝注、曾經的感動,正如我此刻我心潮澎湃:巴克那樣堅強,在哈爾做它主人的時候,它與同伴在冰冷刺骨的雪地裡飢一餐飽一頓地艱難行進,直到實在支撐不住方才趴下稍事休息。學著堅強,做任何一件事都要儘自己力量、儘自己所能,不輕易放棄與退縮;學著成長,在成長之路上,免不了會有失敗,學會利用失敗磨練自己,就如一把粗鈍的短刀,需要勇敢地接受磨刀石的磨礪,讓自己鋒利無比,閃閃發光;而最重要的是學會感恩:生死攸關的一刻桑格救了巴克,並把它當孩子來養育。在他的精心照料之下,巴克的傷勢漸漸好轉,而這份恩情也永遠駐守在它心間。當發現小屋被印第安人佔領之後,巴克瘋狂地追蹤主人的腳印來到河畔,主人的氣息卻立馬消逝了,確信主人葬身河中之後,巴克加入了狼群,但它每年都會來此祭奠主人,久久守望,痴心不改。讀到這裡,我不由潸然落淚……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在大街上迷路給你指引方向過的人、在你被難題困擾時給你微微點撥的同學、成長之路上給你無微不至關心的老師與家長……天意憐幽草,人間重晚晴,感恩之心會讓自己有血有肉有情有義,生命變得充實與豐滿!

共讀《荒野的呼喚》,彷彿走在習爺爺曾經走過的石板小徑,依然能夠聽見空谷足音,穿越隧道,敲擊在我的心扉,迴盪在我的感悟中!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800字左右

看了題目,你一定倍感懷疑:狗就狗嘛,怎麼叫“妖狗”啊?可是,擁有體型魁梧巴納德狗和高貴無比的蘇格蘭牧養犬的血統,那可謂“錦上添花”,既高大威猛又儀表堂堂,巴克就是其中之一。

原本巴克生活在一個富貴人家,可是因為莊園的幫手馬紐兒家裡缺錢而把它偷賣給了一個紅衣男子,紅衣男子又把它賣給了波奧特,從此巴克就開始了它拉雪橇生涯。在一次拉雪橇期間,由於巴克太優秀,領頭狗斯貝斯經常挑釁,倆狗由此結下了恩怨。後因為實在饋乏食物,由斯貝斯領導的拉雪橇狗和途中的愛斯基摩狗一起劫糧,巴克藉此混亂打敗了斯貝斯,取代了頭狗的位置。

但是,情況越來越不理想,陡峭的地形,漫長的路程和只夠塞牙縫的食物,使巴克和另幾條狗心力交瘁,骨瘦如柴,還有好幾條狗先後斃命,終於除了巴克和桑頓,也就是巴克的主人,其它人與狗都沉入河底。巴克跟隨桑頓與另買的幾條狗住進森林,它身上的原始野性逐漸被喚醒。桑頓遭到了土人的襲擊,巴克幫他報了仇,就回到了原野,成了一條狼,在荒野發出孤獨思念的呼喚

全書有許多地方令人感動。當巴克為了桑頓而拼盡全力游到河中救他時,我震驚了,巴克只是一條狗,是什麼使它一聽見主人的呼喚就立刻從昏迷中驚醒,並奮不顧身再一次跳入河中?又是什麼巴克可以捨棄一切,奇蹟般得拉一千磅的貨物走馬100米?是對主人的關心嗎?是對主人的依戀嗎?還是對主人深沉的愛?好幾次,我都無法相信,巴克是一隻狗!雖然狗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可“朋友”一詞還是低估了巴克的情感,它們不是一般的關係,便似親人的關係。

巴克對主人是主僕之間的愛,在世間,還有一種愛更強烈,那就是——母愛!你可曾聽說過,一位母親為了救被壓在車底的孩子,單手抬起了一噸多重的車子,一手拉出自己的孩子。別以為這是開玩笑,這就是母愛的力量,可以改變一切的母愛!

看完了《荒野的呼喚》,我對“妖狗”一詞有了自己的理解。或許,巴克不僅是因為長得半狼半狗,還因為它的感情。真 摯的對主人的愛,彷彿給它的靈魂灌輸了人的情感,有了人的情感的狗,難道不是妖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