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心得體會

消費者權益日活動心得體會600字3篇

隨著每年3.15消費者權益日的到來,大家通過參加活動一定都收穫不少,那麼心得體會應該怎麼寫呢!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費者權益日活動心得體會600字,僅供參考,歡迎大家的參閱。

消費者權益日活動心得體會600字3篇

消費者權益日活動心得體會600字1

每年3月15日,都是廣大消費者的“節日”。這一天,從報紙、電視到網路,都會策劃推出或是調查,或是暗訪來的各種案例,曝光觸目驚心的消費欺詐。今年,從汽車的變速箱故障,到超市改標籤賣過期食品,再到小吃辣條變“髒條”,“3·15”再次對不良廠商形成強大壓力,讓“商業正義”得到進一步伸張。

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是商業世界中的毒瘤。最直接的受害者無疑是消費者,他們的財產甚至是生命安全都可能受到威脅。如果任由假冒偽劣充斥市場,放縱短斤少兩大行其道,最終也會因“劣幣驅逐良幣”而損害市場,惡化商業環境。更重要的是,提振消費能力、釋放消費需求,乃是繁榮經濟的大勢所趨,如若不能維護消費者權益,會讓市場經濟走彎路、繞遠路。從這個角度看,無論是政府、商家還是消費者,都應該成為維護“消費權利”的重要力量。

事實上,各種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並非今日中國獨有,而是從人類社會產生商業行為開始就一直存在。曾震驚美國的反映食品安全衛生問題的《屠場》一書,就揭示了美國“鍍金時代”消費者權益狀況。在經濟快速發展、現代機制尚不完善的轉型期,市場上的假冒偽劣現象會集中出現。當下中國,恰好處於這樣一個轉折時期。有這樣的認識,才能更好地理解假冒偽劣充斥市場的根源,也才能更加堅定清除假貨、淨化市場的決心。

近些年來,媒體在曝光無良商家、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做過不少事情,對於淨化商業環境大有裨益。作為社會公器,這是媒體應盡的職責。不過,要想徹底解決問題,單靠媒體力量遠遠不夠,還需要政府部門科學立法與嚴格執法,需要廣大商家恪守商業道德,也需要消費者以“不能就這麼算了”的較真精神,在法治框架內維護自己的權益。

保護商業環境,政府責無旁貸,其職責包括立法和執法兩個方面。維護消費者權益首先要有章可循,在經濟社會發展日新月異的情況下,制度與手段都必須與時俱進。比如,網路購物井噴式發展,打假的傳統措施就顯得力不從心;再比如,通過技術手段竊取使用者隱私資訊等新興不法行為,立法執法上也要加以考慮。今年3月15日,《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正式實施,為執法者提供了更多的武器。

“炮製雖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雖貴必不敢減物力”,每家同仁堂藥店的門口,都掛著這副對聯。同仁堂能做到長盛不衰,與該對聯所表達的誠信經營理念有很大關係。商家與消費者的博弈中,前者通常會佔據信息上的優勢,靠少數消費者的一己之力,很難對商家形成有效約束,所以商家的商業道德、經營理念非常重要。成功的企業各有各的高招,但都有一個共性,就是極其重視消費者權益,打一槍就走的永遠是“游擊隊”,一錘子買賣做不成百年老店。

今年央視“3·15”晚會上,18位重慶老人獲得了“3·15特別貢獻獎”。這些平均年齡達65歲的老人,組成了義務維權工作站,為消費者挽回上千萬元的經濟損失。老人們的精神,應當成為消費者的榜樣。政府調節是個選擇,司法救濟是個辦法,但積極主張權利的,應當是消費者自己。少些“幾個小錢不值得費那個勁”的想法,多些“為權利而鬥爭是節操之詩”的心態,才是成熟的“消費者意識”。

當前,全國上下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消費者權益保護既關係到實現全面小康的目標,也需要改革助力、法治護航,更離不開各級領導幹部的真抓實幹。事雖小,不敢輕。惟有舉輕若重,才能解決好這一難題,真正實現人民的福祉。

消費者權益日活動心得體會600字2

因為疫情,20xx年的3·15顯得有點特別。往年3·15上的重要儀式——央視3·15晚會延期播出。但這並不代表消費者權益保護可以削弱。尤其是在疫情催熱“新消費”、“雲經濟”,消費形態和場景加速變革的當下,消費者權益保護如何與時俱進,也已成為時下頗受關注的議題。

毋庸諱言,消費模式的變化,給消費者權益保護帶來了很多新的挑戰。

一方面,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既有不足,在新消費時代被進一步放大。如這次疫情期間,線上消費加速普及,原本部分行業監管、某些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缺陷,暴露得更明顯。有媒體梳理,預付式消費受疫情影響,就面臨著諸多不確定性,有些線下消費轉為線上後,也因為服務質量或品質引發了新的糾紛。

另一方面,隨著新消費興起,相應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也需要擴容、提質。

具體來說,得做好兩點。一是新舊消費場景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需做好銜接。此次疫情帶動了“無接觸消費”——從傳統的外賣、網購逐步擴充套件到健身、線上賣房等。新的消費場景下,消費者權益保護勢必要對新的變數因素及時作出迴應。二是新的消費產品、服務加速湧現,隨之帶來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溢位了傳統監管體系。如新產品與服務的質量和標準體系建設,必然滯後於市場的創新步伐。在這樣的過渡階段,平衡好對消費者權益的必要保護與對新事物的審慎包容之間的關係,是個必須直面的新課題。

近些年,網約車、共享單車等新事物,已給出了許多啟示。而隨著以5G、人工智慧等為主要內容的“新基建”開啟,資訊數字消費規模還將加速擴大,如有預計到2020年,我國資訊消費規模將達到6萬億元。這樣一個全新的、更為複雜的新消費領域崛起,無疑更考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法規的更新速度及專業度。這還不僅僅是隻靠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就能完成的任務,協同治理的必要性更加凸顯。

也應看到,新技術加速新消費程序,同時給消費者權益保護提供了更強的基礎支撐。如藉助大資料技術,可讓消費者權益保護更精準;很多新技術也可以助力對新產品和服務的質量溯源、全過程監管,這也能為消費者權益提供更有力的前置性保護。

此外,23個部門日前聯合釋出的關於促進消費擴容提質的實施意見,提出要全面營造放心消費環境。其中如完善個人資訊保護制度和消費後評價制度,大力優化線上消費環境,加大力度打擊黑色產業鏈;加強12315行政執法體系和消費者維權資訊化建設,形成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消費者維權服務體系,強化對消費者權益的行政保護等,也是新消費時代值得完善和落實的消費者權益保護舉措。

正如專業人士所指出,當前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面臨著“傳統的消費痼疾未除,網際網路等新經濟的崛起、新消費領域的不斷拓展又帶來了很多新型消費糾紛”這樣一種新局面。這要求舊的問題要加速解決,新的問題則要在法律、政策的修訂和完善乃至資源投入等層面,作出新的除錯。整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應有更敏銳、高效的優化和完善意識與能力。

從消費已成經濟增長主動力的趨勢來看,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營造更健康的消費環境,對於實現經濟的高質量發展已變得越來越重要。20xx年最終消費支出對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的貢獻率高達57.8%;十九大報告也指出,要完善促進消費的體制機制,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

而要啟用消費潛力與活力,夯實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水平是最基礎的配套保障。因此,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不只是新消費語境下的“權宜之計”,更應成為持續強化的長久之策。

消費者權益日活動心得體會600字3

年年3·15,今年有不同。因為疫情影響,具有儀式感的央視3·15晚會延期播出,與往年鋪天蓋地講保護不同,這幾天促進消費的動作一個接著一個,聲音一浪高出一浪。這並不代表消費者權益保護不重要,面臨的形勢不嚴峻。疫情的發生,給消費者權益保護提供了新視角。

新冠肺炎疫情這隻“黑天鵝”的出現,給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帶來了困難和挑戰。從長遠看,中國經濟是一片大海,有著強大的韌性,完全可以應付短期衝擊。但不可否認,當前經濟受到了影響,尤其是餐飲等服務行業受到極大影響。在拉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中,消費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消費壓抑,必然會帶來行業壓縮。正是為了推動消費市場復甦,多地釋出倡議書,發放消費券,助力消費增長。

這些應急手段,到底會發揮多大作用,有待實踐證明。但穩消費就是穩經濟,穩經濟就是穩就業,這是確鑿無疑的,其鮮明導向和強大決心貫穿於促進消費舉措的全過程。消費行為的完成,既要看“口袋”,也就是袋裡有沒有錢;也要看“糧袋”,市場提供什麼產品和服務;還要看“腦袋”,也就是由消費環境支撐的消費體驗。很難想象,在市場上到處充滿陷阱,每走一步都有可能掉進坑裡,消費者怎麼敢放心大膽地消費?消費者權益保護,看似落腳在消費者身上,其實最終受益的是經濟社會。而這,對掃清制約消費的罈罈罐罐,對疫情背景下的消費環境,均提出了更高要求。

消費者權益保護是永遠的進行時,當下面臨著“傳統的消費痼疾未除,網際網路等新經濟的崛起、新消費領域的不斷拓展又帶來了很多新型消費糾紛”的局面。一方面,在傳統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依然任重道遠,另一方面,消費場景的變化,消費終端的轉移,又給消費者權益保護帶來了新挑戰。這次疫情期間,且不講退票難、假冒偽劣口罩等問題,就拿作為新事物出現的“不接觸消費”來說,未來會給消費維權帶來什麼挑戰,很值得研究和重視。

對衝疫情影響,擴大消費是重要的著力點。要把被抑制、被凍結的消費釋放出來,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費、升級消費培育壯大起來,使實物消費和服務消費得到回補,需要全面營造放心消費環境。《關於促進消費擴容提質加快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實施意見》,從強化市場秩序監管、積極推進消費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充分暢通消費者維權渠道等領域,提出了明確要求。在落實過程中,要充分看到,目前的消費侵權,越來越呈現跨線跨介的特點,消費維權也呈現出跨區域跨部門的特點。只有打通線上線下,溝通門內門外,協調各方資源,才能做好消費環境的文章。

在做好疫情防控同時,促進消費的擴容提質,意義重大。疫情下的消費環境具有特別意義,絕不是可有可無的點綴。保護消費與促進消費是相通的,改善環境就是實打實促進消費,這賦予了今年3·15不同的意義。如果說刺激性舉措只是一時之計,那麼強化權益保護,則是長久之策。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實實在在改善消費環境,就是為穩消費穩經濟穩就業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