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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作物收購合同8篇 糧食收購合同

農作物收購合同是指買賣雙方在農作物銷售交易中達成的協議。該合同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確了交貨時間、貨物數量、品質標準、價格結算等要素,是保障交易雙方權益的重要文書。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農作物收購合同的內容和注意事項。

農作物收購合同8篇 糧食收購合同

第1篇

按照雙方共同確認的訂購物收購標準(見合同附見1)及雙方共同封存的樣品執行。

1、交貨時間:總工期;批量定購按雙方確認收購計劃單到供方倉庫驗收提貨。

1、訂購物及包裝物均由需方驗收:按照雙方共同確認的收購標準(合同附件1)。

2、訂購物、包裝物的樣品均在需方由雙方共同驗收封存,應達到100%合格。

3、批量訂購物依樣品95%合格率,在供方當地商檢部門檢驗,檢驗費由需方承擔。

1、定購作物及包裝物經雙方共同檢驗確認封存後,供方應於五至七個工作日內辦理領款手續,由需方撥合同總金額的%預付款入供方賬戶,最晚不超過7天,此款專款專用。

2、批量產品,按雙方確認的生產計劃單的實際驗收合格數量結清貨款、批結批交。

1、批量商品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30%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延期並交貸或交貸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貸款總值30%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貸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償付供方此批貨總值30%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不符合雙方共同確認的質量標準(見合同附件1),需方有權終止合同。

4、如任何一方違反合同任一條款,均屬違約;違約金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按合同總金額的3%執行。

第九條 提供擔保或辦理領款手續,供方在領款時,按雙方約定的合同附件上的期限和要求辦理相關備案手續提交需方審查(需方所要的辦理領款手續不要過於複雜,不在供方範圍內)。供方如不辦理,屬供方違約。

第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被告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預付款未到供方賬戶前不允許進行訂購物收購,否則需方不承擔相關的一切責任。

2、如簽訂本合同十日內雙方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不能進入實際履行合同階段,均屬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5、貨物的數量及質量問題應由需方當場驗收,裝車後供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需方和供方各執一份,雙方的有權簽字人並加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地址:河南省原陽縣惠民街 地址:青海省西寧市湟中縣海子溝鄉顧家領村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一份,司法見證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農作物收購合同8篇 糧食收購合同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木竹購銷事宜,訂立本合同。

二、 收購價格:以基準價為基礎,按收購時的市場價格作適當調整。

六、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法本協議或不履行協議義務的,應該按協議標的總額的10%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方式: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免責約定: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自然災害、重大病蟲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經核實後,免除承擔違約責任,並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3篇

甲方因生產需要,選擇優良玉米種子——_dk656___由乙方種植,玉米成熟後由甲方收購,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玉米種植面積 畝,玉米種子由甲方統一進購,種子款先由甲方墊鋪,待玉米收購後扣回。

二、 鮮玉米收購價格和標準:鮮玉米穗顆粒均勻飽滿,果穗長度在________釐米以上,無病蟲害的按________元/kg收購。有病蟲害的,禿尖嚴重的癩頭玉米及收過老過嫩的另行定價。

四、 合同簽訂後,甲方必須保證收購乙方由甲方提供種子的______________所種植的鮮玉米,乙方的玉米也不能轉賣與他人。

五、 合同期間,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的技術進行監督指導。

六、 合同雙方必須互守條約,若有違反者必須補償對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4篇

為了加快效益農業的發展,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程序,增加農民收入,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有關無公害稻米種植、收購事宜訂立本合同。

為確保合同按期履行,乙方今年無公害稻米種植面積_ 畝,種植品種為 。

甲方必須全額收購乙方種植的、符合標準的無公害稻米;收購價格按同期普通稻穀市場收購價上浮 %收購,並按質論價。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情況,在提供相關證據後,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乙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擅自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每畝 元。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之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每畝 元。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部門或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工商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生豬養殖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質量標準: 產品要經過統一防疫,經檢驗合格;非會員的要出具經免疫接種證明 。

2、養殖方需建立養殖檔案,並做好以下記錄:□飼養用藥記錄□防疫消毒記錄□免疫接種記錄

甲方應按約定價格優先保證收購乙方的生豬。乙方負責在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農副產品收購發票。

產品由乙方自行裝車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過磅,裝車費用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以乙方提供的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為質量合格依據。

1.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 3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 3 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2.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貨驗收條件致使乙方無法按時交貨的,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甲方有權拒收,質量問題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質量要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無故拒收產品,按拒收貨物總值 5 %支付違約金。

5.一方無正當理由中止履行或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限期內提供證明。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通過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 1 份,乙方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6篇

為有效落實年度我縣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甲方同意乙方對城北和平路以北60畝規劃土地進行整體開發建設廉租房專案(嘉和小區一期),為甲方代建廉租住房。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將乙方所徵用的一期土地40畝全部規劃為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即嘉和小區廉租房建設專案,用於循化縣20__年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

二、乙方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式進行地勘、設計、招標等程式,工程招標確定施工單位後,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後方可進行建設。

三、考慮到對廉租房建設技術要求比較高,由甲方代乙方負責搞好專案的規劃、設計工作,相關費用由乙方支出。乙方負責對規劃土地的徵用、拆遷工作,並妥善安置好拆遷戶。專案前期土建、施工等費用全部由乙方先行投資建設。甲方專案款按進度及時給予撥付,基礎完工後每套支付政府補貼的40%,主體完成後,甲方應將政府配套資金即每套45500元全部撥付至乙方,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除保脩金(2%)外,甲方必須付清全部收購款。否則乙方不予交付所建住房,有權處置所有建設住房。

四、乙方保證落實協議中徵用的一期土地面積,並於 月底前開工建設, 年月底前全部竣工並交付使用。若乙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工建設或在建設過程中因資金不足或其他原因(除甲方不能按時在雙方協議的時間內給乙方撥款及不可抗力因素外),代建廉租房不能正常施工,導致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竣工交付使用,甲方有權不予收購,後果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嚴格按海東規劃委和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設計圖紙要求及基本建設程式進行建設,服從甲方的管理,除甲方同意建設變更外,乙方在小區內不得隨意改變已批准的規劃及施工圖紙。小區按規劃設計圖紙做到室外配套設施完善(大門、圍牆、小區硬化、綠化、上下水管網、集中供熱、照明等),服務功能齊全,廉租房做到室內基本設施齊全,滿足居民直接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如有質量及安全隱患達不到工程驗收標準,甲方不予收購。

六、乙方代建的廉租住房,經驗收合格後以政府協議價格按房產部門核准的實際面積進行收購,收購后土地及房屋的產權全部歸甲方所有。

七、收購價格:戶型面積50平米(含50平方米)以下每平方米1845元確定,超出50平米以上面積以每平方米按1980元收購。

八、收購面積:約40000平方米,約600套廉租住房(按實際面積確定)。

九、甲方同意乙方在規劃區內續建下一年度廉租住房。

(2)小區完成後,乙方有權對小區進行物業管理,停車位由乙方自行支配和出售。

(3)由於徵地難度大,土地費用高,甲方向乙方提供廉租住房25套,除政府補貼資金外,其它資金由乙方負責,享受廉租住房同等待遇,用於解決徵地拆遷困難戶。

(4)小區附屬嚴格按規劃設計施工,並達到驗收合格標準。

(5)小區綠化乙方施工至種植土、樹木、草皮等由甲方承擔。

(6)除鍋爐房外,其它公共用房甲方按本協議中第七條的收購價格收購。

十一、甲方負責辦理土地手續,乙方予以全力配合,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二、小區代建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住房保障辦各執一份。

第7篇

根據《種子法》和《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

l、同意乙方規劃落實符合隔離要求的制種畝,委託乙方生產

2、 920每畝 克。父本種子每畝收費 元,母本種子以 比例抵扣一代種子。

3、提供的親本種子質量達到國頒二級以上標準,因親本種子質量問題造成的減產和除雜費用由甲方承擔。

4、負責制定和提供製種技術方案;委派基地技術員對制種農戶進行生產技術指導。

5、因甲方技術方案失誤造成大面積減產的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制種農戶不按公司的技術方案操作造成的減產由農戶自己承擔;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減產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6、全數收購乙方按合同約定所生產的質量合格的種子。跨區域、跨村社、跨組合登記和生產的或者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交售的不予收購。水分、芽率、淨度不合格的種子不予收購(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質量問題雙方協商解決)。

7、收購價格:按照元/公斤預付,收種結束後一週內以現金兌付,原則上在當年12月底以前結清除種子質量保證金以外的種子款,若不能按時結付種子款的,從次年1月1日起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2倍計付利息。

8、乙方種子質量保證金須待下年大田生產檢驗無質量問題後兌付(次年10月1日前),芽率不達標或純度超標的種子不兌付保證金,並且有權向乙方追償所造成的損失。

9、有權對隔離不嚴、除雜不及時、不徹底的農戶扣押20-50%的質量保證金;入庫當場發現摻雜使雜的拒絕入庫;入庫後發現有摻雜使雜的種子作轉商處理(由種子管理站監督),其損失由乙方農戶承擔。

10、甲方承諾在正常天氣情況下保證乙方每畝產值2800元(不含父本收入)。

l、確認完成組合水稻制種面積畝,並服從甲方的組合安排和技術指導。

2、承諾採取有效辦法保證隔離安全與種子質量達到國頒二級以上標準。

(1)制種基地的村社禁止種植酒谷及粳稻,相鄰村、社距離制種區域300米內禁止種植酒谷及粳稻。

(2)制種區域內如有插花中稻田,應栽插同一組合的父本(5一10行)作為隔離,亦可用早稻或一季晚稻隔離,抽穗時差須達到15天以上。

(3)絕不允許跨村、跨社規劃登記種植制種,不得將親本種子或種苗外串。

3、因技術員指導失誤或不作為造成的減產,由技術員承擔責任;農戶不按甲方的技術方案操作或不接受技術指導所造成的損失,由農戶自己承擔。

4、組織和督促制種農戶必須在施用第一次920前後三天去完去淨雜株,確保種子純度達到國頒一級種子質量標準。凡是除雜不及時、不徹底的或隔離不符合要求的,種子入庫後須抽樣進行海南純度鑑定和當地正季純度鑑定,鑑定合格後才能與乙方結清種子款。若乙方所產種子在下—個生產週期中造成質量糾紛和損失,乙方和技術員承擔連帶經濟責任。

5、乙方須按甲方約定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組織入庫,制種農戶有責任將所生產的合格種子全部自費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精選入庫,不得截留私賣,違者由執法機構按《種子法》相關條款處理。

6、入庫種子須先驗質和清選機風選。其一級種子的標準:淨度99%以上,發芽率80%以上,色澤好,無穗萌和黴爛,水分12.0%以內,田間驗收合格;二級種子的標準:淨度98%以上,發芽率80%以上,穗萌和黴爛5%以內,水分12.5%以內,田間驗收合格。二級種結算價格比一級種子低0.20元/公斤。入庫後發現有摻雜使假的種子作轉商處理。發現淨度和芽率檢驗不合格的,其再次請選整理的損耗由農戶承擔。

三、本合同的執行時間為一個產種用種生產週期,即 20xx年3 月26日至20xx年6月1日止,雙方共同遵守以上條款。

第8篇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簽訂 年 月 日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合同法》及現行棉花政策,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條 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棉花行業標準《gb1103-20xx》執行。

第三條 質量異議:乙方在交貨地點現場抽樣驗收,如對質量問題產生異議,應當現場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驗收合格,在甲方生產過程中乙方發現皮棉質量不符合要求,應在當日通知甲方,否則視為皮棉質量符合乙方要求。

第四條 異議處理:對於乙方上述質量異議,交貨驗收時提出的,甲方應當場核實。生產期間提出的,甲方應在當日核實,確定甲方原因導致皮棉質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負責無條件更換。

第五條 驗收辦法:甲方通知乙方人員現場驗收,並對檢驗證書與皮棉批次是否相符進行核對驗收。

第七條 運輸方式和費用承擔:公路﹑鐵路運輸由甲方負責辦理髮運,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皮棉款支付:乙方在驗收合格後於當日按公定重量向甲方支付全額皮棉款,批款批貨,批貨批清,並開據增值稅票。

第十條 甲方責任: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發運時間內按合同分運的數量向乙方交付發運皮棉,否則應向乙方賠償因未及時交付發運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乙方責任: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按照合同分運的數量及時調運皮棉,否則應向甲方賠償因未及時調運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價格的確定:本合同第一條所定價格為暫定價,甲乙雙方在隨行就市的基礎上,按每次分運數量協商定價一次。

第十四條 預付皮棉款: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 金 萬元,待付最後一次皮棉款時衝減皮棉款。

第十五條 皮棉款,發運數量:乙方按分運時間及數量足額付款,甲方按分運時間及數量足數發運,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