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律師稱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12月31日開庭宣判
12月27日,記者從江秋蓮的代理律師黃樂平處獲悉,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將於12月31日上午在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
此前報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東京住所門外,江歌被室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年僅24歲。有質疑者稱,江歌的死與劉鑫有關。凶案發生時,劉鑫在住所內,未對江歌施以援手。
當地時間2017年12月20日下午3點,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當庭宣判,陳世峰犯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江秋蓮通過微博表示啟動對劉鑫的法律訴訟。
2020年3月29日,青島城陽區法院釋出公告稱,該院受理原告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
2020年6月5日9時許,該案召開第一次庭前會議,劉鑫方面無一人出席。
2020年11月20日,該案召開第二次庭前會議。江秋蓮方共舉證10組51項證據,提出索賠金額為203萬餘元。
2021年4月15日,該案在青島市城陽區法院開庭,原告江秋蓮及其代理律師到庭,被告劉暖曦委託律師出庭,本人未到庭。原告向被告提出民事賠償部分,因為相關法律條例有所修改,要求賠償費用調整為207萬,含江歌死亡的喪葬費、死亡賠償金、江秋蓮往返日本開庭的交通費用、翻譯費用等。
4月15日12時許,經過三個多小時的庭審後,江歌母親起訴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審理結束。庭審期間,被告劉暖曦方代理律師做無責抗辯,稱江歌遇害是陳世峰的行為造成,侵權責任應由陳世峰承擔,被告在事件過程中無任何過錯。原告江秋蓮及代理律師拒絕民事調解。該案法官宣佈,雙方分歧較大,合議庭不作當庭宣判,將擇期宣判。
12月27日,江秋蓮的代理律師黃樂平提供的城陽區法院開庭傳票顯示,該案將於今年12月31日9時,在該院綜合審判庭開庭宣判。
-
幼兒1月份教育心得7篇
寫心得體會激發了大家積極的行動,從而找到啟發,我們的心得體會可以成為我們的導師,指引我們走向更好的未來,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幼兒1月份教育心得7篇,感謝您的參閱。幼兒1月份教育心得篇1幼兒階段是人生的奠基階段,而幼兒教師是年輕一代最初的啟蒙教師,在幼兒成...
-
寒假社會調查實踐報告範文5篇
只有從多角度對自己的實踐情況進行分析,才能寫出高質量的實踐報告,實踐報告是我們實踐的必備技能,是我們進步路上的鋪墊,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寒假社會調查實踐報告範文5篇,感謝您的參閱。寒假社會調查實踐報告範文篇1一、報告說明(一)本篇調查報告因個人水平、...
-
大學防詐騙安全教育心得體會6篇
心得體會是我們在實踐中的重要積累,通過寫心得體會,我們可以更好地整理和梳理自己的思路,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大學防詐騙安全教育心得體會6篇,感謝您的參閱。大學防詐騙安全教育心得體會篇1作為銀行一線的工作人員,在此通過一些邏輯小tip提醒廣大群眾,在接到不...
-
愛的教育,讀後感通用6篇
讀完一部有意義的作品,我們一定要有寫讀後感的習慣,在寫讀後感中可以讓讀者更好地體驗到作品中的情感渲染,感受到作者的用心與情感投入,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愛的教育,讀後感通用6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愛的教育,讀後感篇1愛究竟是什麼?它像空氣一樣,每天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