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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退役軍人家庭住房優待政策

軍人是最可愛的人,他們能將人民的安危牢記在心,但是當軍人退役後該何去何從呢?有什麼優待政策?下面和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青島退役軍人家庭住房優待政策
        你們退役後,如果換了城市,一般住哪裡啊?”

“我們住大院,或者到新的城市再買房。”

“那會有一些優惠嗎?”

剛轉業到這座城市的時候,新單位的地方同事總會好奇地打聽“我們”這個群體的生活。

也是,在他們看來,當過兵的人,即使是脫了軍裝,在享有政策照顧方面,與他們應該還是有一些“不同”。

我們是雙軍人家庭中的一個。

十多年的分居生活,帶來諸多不便,老人孩子都迫切需要一個“團圓完整”的環境,於是我們商議過後,由我先轉身,著手專心照顧家庭。

但是來到陌生的城市,一切都是從零開始。拋開新崗位的適應挑戰不說,單從居住環境看,也比不上原來一切無憂又熟悉的地方。

特別是到大城市,令人望而卻步的房價,根本無法用微薄的收入供養,如果這時當地能給出一些政策,支援一下退役軍人家庭,該多好?!

沒想到,不久前,從媒體看到,青島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應急局、市殘聯、市稅務局和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共10家單位聯合印發了《青島市撫卹定補優撫物件住房優待辦法》——

據瞭解,此次印發的《青島市撫卹定補優撫物件住房優待辦法》相較過去有了更多優待舉措。

公租房優先輪候保障在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方面,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西海岸新區、城陽區的優撫物件、現役軍人及家屬、退役軍人家庭,由住房保障部門根據人員類別,在實物配租輪候排序時通過加分的方式優先予以保障。

部分費用享受減免在有關費用減免方面,辦理不動產權登記及辦理土地證件時,免收登記費;優撫物件自建住房免收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已經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物配租的優撫物件,以家庭為單位享受住房補助政策,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西海岸新區、城陽區優撫物件中的低保物件、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所承擔的租金部分可申請全額減免,其他優撫物件家庭所承擔的租金部分,可申請減免50%。

明顯可見,優待範圍和力度進一步擴大。

新印發的《青島市撫卹定補優撫物件住房優待辦法》,無疑是青島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為優撫物件辦實事、解難題的又一紮實舉措。

據悉,新的優待辦法實現了優撫物件公共租賃住房與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實施方案的聯動,將該市撫卹定補優撫物件加分值提至最高;

同時,擴大優待物件範圍,首次將現役軍人及家屬、退役軍人家庭納入加分範圍,充分體現對現役軍人和退役軍人的尊崇和優待。

減免優撫物件所承擔的有關費用,如不動產權登記費,由“減半收取”調整為“免收”;將公租房租金減免範圍由“個人承擔部分”擴大為“其家庭承擔部分”,極大地減輕了廣大優撫物件的經濟負擔。為充分保障優撫物件利益,

《辦法》還規定:

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符合本辦法的參照執行。

青島市撫卹定補優撫物件住房優待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撫卹定補優撫物件住房優待工作,根據《軍人撫卹優待條例》(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413號) 及山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10部門《 關於印發山東省撫卹定補優撫物件住房優待辦法的通知》 (魯退役軍人發 〔2020〕55號) 等有關檔案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具有青島市城鄉居民戶口的,且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領取定期撫卹金或者定期定量生活補助的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老複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軍人、參試退役軍人 (含參與鈾礦開採退役軍人)、烈士老年子女 (含建國前錯殺後被平反人員子女)、年滿60週歲農村籍退役士兵 (以下簡稱 “優撫物件” ),依照本辦法規定享受住房優待。

第三條 優撫物件住房優待以現行住房制度為依託,堅持政府主導、 政策扶持、 社會參與相結合, 堅持屬地管理、因地制宜。對於符合條件的優撫物件以家庭為單位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和城鎮住房保障範圍。

第四條 符合條件的優撫物件,與社會其他群體相比在同等條件下享受以下住房保障優先優惠待遇:

(一) 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西海岸新區、城陽區的優撫物件、現役軍人及家屬、退役軍人家庭,由住房保障部門根據人員類別,在實物配租輪候排序時通過加分的方式優先予以保障。具體加分標準按照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實施方案執行。

(二) 優先辦理購房貸款,並在政策規定範圍內,享受同期利率優惠。

(三) 辦理不動產權登記及辦理土地證件時,免收登記費。

(四) 優撫物件自建住房免收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第五條 已經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物配租的優撫物件,以家庭為單位享受住房補助政策,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西海岸新區、城陽區優撫物件中的低保物件、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所承擔的租金部分可申請全額減免,其他優撫物件家庭所承擔的租金部分可申請減免50%。未享受實物配租的優撫物件,按相關規定享受住房租賃補貼。其他區 (市) 參照執行。

第六條 因自然災害造成住房倒塌或者嚴重損壞需要重新建設或者修繕的優撫物件家庭,優先納入災區民房恢復重建、集中居住區建設範圍。

第七條 對農村住房困難優撫物件家庭翻建危房、維修舊房 的,優 先 納 入 保 障 範 圍,所 需 費 用 由 市 級 財 政、區(市) 財政和優撫物件家庭共同承擔,重建或者修繕政府補助標準由各區 (市) 自行確定。其中,市財政對各區 (市)按照8000元/戶標準給予補助。除因冰雹、颱風等不可抗力導致房屋破損外,原則上農村優撫物件五年內不得重複申請新建或修繕。各區 (市) 按照優撫物件申請、當地退役軍人部門委託第三方評估、危房重修重建施工、第三方驗收、補助資金撥付的流程組織實施,評估經費從區 (市) 補助資金中列支。

優撫物件有兩套 (含兩套) 以上住房的,只將其本人常年居住的一套住房納入保障範圍。優撫物件名下沒有房產的,可將其常年實際居住的住房納入保障範圍。

第八條 符合條件的優撫物件,本人自願入住養老院、社會福利中心和其他養老機構光榮間集中供養的,設立光榮間標識,懸掛光榮牌,並在房間安排、生活照料等方面體現優待。

第九條 殘疾軍人同等殘疾程度和條件下優先享受當地社會殘疾人相應的住房優待政策。

第十條 支援、鼓勵和引導社會各界為優撫物件住房優待提供捐助、幫工幫料和優待優惠。

第十一條 優撫物件家庭認定一般以戶口簿為準。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家庭分戶的,其配偶及子女可視為一個家庭,父母及未成年弟妹可視為一個家庭,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生前父母已離異的,按照實際家庭情況認定。

第十二條 優撫物件撫卹金、定期定量補助金、困難生活補助金、優待金和護理費等待遇,在准入稽核中不計入家庭收入。

第十三條 本辦法實施之前,優撫物件已由政府和社會幫助購買、建設住房的,不再享受本辦法規定的住房優待政策。已經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物配租的優撫物件家庭經濟收入發生變化,按照住房保障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具有雙重或者多重身份的優撫物件,按照就高原則享受一種住房優待政策。

第十五條 優撫物件住房優待工作由縣級以上退役軍人事務、住房城鄉建設、民政、應急管理、財政、自然資源、發展改革等部門管理並組織實施。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稽核、認定優撫物件身份,組織開展農村優撫物件危房修繕工作,協調有關部門 (單位) 處理優撫物件住房優待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將符合條件的優撫物件家庭優先納入優待範圍;協助財政部門做好公共租賃住房補貼或租金減免等服務管理工作;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求提供已享受住房優待優撫物件的有關資訊。

民政部門負責稽核、認定低保物件、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身份;將符合條件的優撫物件優先安排到社會福利機構集中供養;負責在敬老院、社會福利中心和其他養老機構光榮間集中供養孤老優撫物件的管理服務工作。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將符合條件的優撫物件優先納入災區民房恢復重建範圍, 優先發放補助款項。

財政部門負責為優撫物件住房優待工作提供資金支援,根據優撫物件住房優待工作需要安排工作經費。

自然資源、發展改革、稅務以及其他有關部門 (單位)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相關工作。

第十六條 各區 (市) 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其他優惠政策、減免有關費用,並對符合條件的優撫物件家庭定期進行調查摸底, 建立臺賬,實行銷號管理。

第十七條 優撫物件住房優待工作管理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與優撫物件住房優待工作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不按規定落實住房優待政策行為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紀律處分。

第十八條 優撫物件有冒領、騙取補助金、住房租賃補貼行為的,由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給予警告,限期退回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停止其享受的優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優撫物件被判處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或者被通緝期間,中止其住房優待;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取消其住房優待資格。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本辦法的參照執行。

對於廣大退役軍人群體來說,退役後與服役時,相比待遇取決於新單位的標準,但從安家角度而言,確實更有賴於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

不少戰友轉身後,不同程度面臨諸如新崗位不適應、新平臺不佔優等劣勢,精神上確實存在一定程度的壓力。而家庭的安定與發展,相較於服役時,又增加了新的一系列現實問題,這些家庭對於安置地政策的依賴程度較高。

自古以來,

先安居、後樂業。

房子的安穩與否,涉及優撫物件的幸福,解決他們的“急難問題“,是落實尊崇的務實之舉,也是關鍵所在。

雖然青島當地政策只代表一地之舉,但其初心與成效卻值得推廣和效仿,或者各地可依據實際情況做出相應調整,給予力所能及的支援和傾斜。

畢竟,

國家假裝關心軍人,軍人就會假裝報效國家。“反之,國家真心關愛軍人,軍人則必當以命報之。”

退役軍人的今天是現役軍人的明天。唯有解決他們的後路,才能讓廣大現役戰友安心紮根部隊、傾心研究備戰打贏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