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四川馬爾康連發多次地震最大6級 地震應急預案 2篇

四川阿壩州10日凌晨連發多次地震,具體什麼情況跟本站小編一起了解下~

四川馬爾康連發多次地震最大6級 地震應急預案 2篇

四川阿壩州10日凌晨連發多次地震,其中包括當日0時3分9秒,在阿壩州馬爾康市發生的5.8級地震,以及1時28分在馬爾康市發生的6.0級地震。據瞭解,馬爾康地震屬震群型地震,震中附近人員密度不大,地震發生後當地群眾大多在戶外避險。目前,阿壩州應急委已啟動地震二級應急響應,相關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正在進一步統計中。

地震應急預案 1

為確保在破壞性地震臨時預報釋出或破壞性地震發生時,校園能夠快速、有序、高效地實施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結合校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應急工作小組

(1)預警資訊組

職責:收集整理各類地震資訊資料。瞭解震情及發展趨勢;隨時掌握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分析研究,編寫震情通報,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2)救災搶險組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疏散人員、車輛,維護現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配合醫療、公安、消防部門施救,地震發生時,協助尋找和營救傷病員,撥打120,對傷者進行搶救,並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傷亡和損失。

(3)宣傳組

職責: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地震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防震抗震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地震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震抗震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4)後勤保障組

職責:負責車輛調動,人員調集,工具、裝置物資的供應。及時檢查監測學校飲用水源、食品衛生,控制疫情和傳染病的流行。

(5)治安保衛組

職責:負責學校治安管理;組織力量打擊在特殊情況下的不法行為;負責救災物資的保衛和學校重要部門和重點部位的保衛等工作。

二、安全預防措施

1、建立地震災害突發事件預警系統,專人負責日常資訊的收集,關注地震情報預警預報措施,做到提前預防,及時發現,及時報告,正確應對,以期將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2、嚴格執行值班、報告制度。強化值班制度,公佈值班電話,白天,夜間值班電話應設專人責任看守,24小時有人值班,領導小組成員的行動電話應保持隨時開機,保證通訊暢通。指定專人負責日常資訊的收集,做到提前預防,及時發現,及時報告,正確應付,以期將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3、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搶險隊伍及物資儲備庫。由多方組成的搶修隊伍,隨時待命,準備處理突發事件。各校、園按有關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資及器材,儲備搶險救災物資,醫務室應配備必要的急救藥品。

4、加強安全檢查。每年對地震災害突發事件預防工作進行專項佈置,對本單位的建築物,高大樹木,排水設施,供電,廣播線路等進行自查,針對出現的問題落實具體措施,確保預防工作的正常進行。

三、應急處置措施

現場應急處置執行下列一般程式:

(一)臨震處置措施

1、接到上級地震、臨震預(警)報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釋出有關訊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抗震工作。各相關機構隨時準備執行防震減災任務。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重要裝置、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震減災順利進行。

4、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二)震後處置措施

1、一旦發生突發地震災害事件應立即啟動本校的應急預案,並及時上報區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根據教育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意見組織搶險救災工作。

2、校園應急領導小組在上級統一指揮下,參照下列程式進行處置。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連續的急促鈴聲、哨聲和呼喊聲),組織仍滯留在各種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震後滋生其他災害。

(3)、全校教職工應將保護學生生命安全作為抗震救災的首要任務。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不提倡學生參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災活動),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裝置、重要物品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3、積極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穩定人心,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全力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4、迅速瞭解和掌握本校園受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

四、注意事項

1、應急狀態解除由各校園突發自然災害事件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宣佈。

2、各校園應及時調查災情損失情況,傷亡人員情況,並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區教育局。

3、配合有關部門進行震後災情的調查處理,做好災後的各項善後撫工作,努力維護各校園和社會的穩定。

4、在抗震減災應急行動中,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地震應急預案 2

一、編制依據

我市是國務院確定的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依據《瀋陽市地震應急預案》和《瀋陽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實行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建立健全統一協調、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地震災害預警機制。

2、學校防震抗震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隸屬關係管理的原則,在市、區、縣(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開展本單位工作。

3、本預案為我市中國小校地震應急組織搶險救災工作的基本程式和組織原則。

4、本預案適用於有感地震事件、破壞性地震預報和發生破壞性地震後的應急階段。搶險救災工作已進行部署並開展後,經市政府批准,本預案即實施完畢。

三、地震預警級別

地震預警級別是綜合震情的緊迫程度和嚴重程度兩個方面作出分級。

1、地震預警級別:

(1)藍色預警級別(Ⅳ級)未來五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2)黃色預警(Ⅲ級)未來一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3)橙色預警(Ⅱ級)對3個月內將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4)紅色預警(Ⅰ級)對10日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2、依據地震的嚴重程度,分為4級:

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0—6.0級地震(Ⅳ級),可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6.0—6.5級地震(Ⅲ級),可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6.5—7.0級地震(Ⅱ級),可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發生7級以上地震(Ⅰ級)可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四、地震預報的釋出

1、地震預報以省政府釋出的為準。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和地震預報由省政府釋出,新聞媒體刊登或者播發地震預報訊息。

2、省政府對我市釋出地震短期預報後,若發現明顯臨震異常,在緊急情況下,市政府可以釋出48小時之內的預報。

3、預警解除由省政府釋出。

五、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我市境內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地震災害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與救災工作。市抗震救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

1、市教育行政部門指揮體系:

市教育局設學校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組長: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長。

領導小組副組長:各區、縣(市)教育局主管局長。

成員單位:市教育局辦公室、安全處、基礎教育處、職成處、財務審計處、發展規劃處、高教處、體衛藝處。

領導小組成員職責: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積極開展學校防震抗震應急救災及宣傳教育工作。傳達上級有關工作部署。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學校的防震抗震工作。彙報防震抗震救災工作情況。

成員分工職責:

祕書組:辦公室。

職責:負責協助其他成員單位工作,彙總綜合情況,編寫震情通報,與地震局溝通訊息。

保障組:財務審計處、發展規劃處。

職責:調配、籌集救災經費,編制防震抗震工作計劃。

醫療救助組:體衛藝處。

職責:按照有關部門要求做好控制疫情和防止傳染病流行,指導學校衛生管理工作。

安全協調組:安全處。

職責: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檢查學校開展防震抗震情況和治安、救災物資和學校重要部門保衛等工作。

安全教育組:基礎教育處、職成處、高教處。

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督促學校開展防震抗震教育工作。

六、應急響應

1、按照地震災害事件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4級劃分,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響應也相應地劃分為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Ⅳ級響應。

上級釋出紅色(Ⅰ級)、橙色(Ⅱ級)預警,市教育局、各區縣(市)教育局防震抗震領導小組,需服從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工作。市教育局負責協調全市學校防震抗震工作,並作出如下應急反應:

(1)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長立即召開區、縣(市)教育局主管局長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通報傳達上級有關精神,按照上級有關要求部署全市學校防震抗震工作。

(2)向市裡有關部門報告學校的抗震防震準備情況。

(3)學校防震抗震應急領導小組,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本學校防震抗震工作和支援災區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4)學校組織全校師生進行應急疏散演練和地震發生後自救、互救演練,並做好隨時停課的準備。

(5)部署學校積極開展對師生防震、抗震知識宣傳教育,克服恐慌心理,不聽信小道訊息;

(6)停用沒有抗震設施的建築物。

2、上級釋出黃色(Ⅲ級)、藍色(Ⅳ級)預警,學校按照隸屬關係,在市防震抗震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防震抗震工作應急與救災工作進入準備階段。

並做出應急反應:

(1)防震抗震領導小組開始工作。

(2)主管副局長傳達上級有關地震震情通報。

(3)按照有關部門要求統一佈置各學校抗震救災準備工作。

(4)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防震抗震工作準備情況。

(5)學校編制防震抗震應急疏散、震後自救、互救工作,做好師生防震抗震宣傳工作。

(6)對沒有抗震設防的建築物做到底數清楚,隨時做好停用準備工作。

七、震後恢復教學工作程式

(1)主管副局長召開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學校救災工作;

(2)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助社會各界完成救災工作。

(3)保持與地震局的聯絡,瞭解震情發展情況。

(4)成員單位根據分工核實、統計、彙總並上報受災情況。

(5)根據學校受災情況組織學校對口支援,使受災學校儘快復課。

八、相關責任追究和處理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預案規定製定本單位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

(2)不按照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規定和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要求實施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

(3)違抗抗震救災指揮部命令,拒不承擔地震應急任務的;

(4)阻撓抗震救災指揮部緊急呼叫物資、人員或者佔用場地的;

(5)在臨震應急期或者震後應急期不堅守崗位,不及時掌握震情、災情、臨陣脫逃或者玩忽職守的;

(6)阻礙抗震救災人員執行職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7)不按照規定和實際情況報告災情的;

(8)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破壞性地震應急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