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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包經營合同範本關於私人承包經營合同範本版6篇 經營合同範本:保障公司與私人承包方權益的最佳選擇

本文為公司承包經營合同範本與私人承包經營合同範本的比較分析,旨在幫助讀者瞭解兩種不同的經營合同模板,以便更好地適應實際業務情況。涵蓋合同內容、約束力、保密條款、違約責任等方面,為有關方面提供參考和借鑑。

公司承包經營合同範本關於私人承包經營合同範本版6篇 經營合同範本:保障公司與私人承包方權益的最佳選擇

第1篇

甲方的土地承包權轉包給乙方的有關事宜,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特籤本轉包合同。

一、轉包土地的地點:甲方自願將與 簽訂承包合同的坐落於的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

二、轉包土地的期限:轉包期限為五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轉包價格:土地轉包價格為500元,此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納。

四、轉包土地的用途:在轉包期間,乙方只能將轉包土地用於農業生產,不得買賣、再次轉租,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他建築物。

1、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用途,若自行改變土地用途,甲方有權解除轉包合同。

2、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及本合同規定情況下,乙方有自主經營權。因土地經營所帶來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3、轉包期間的土地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轉包土地的任何收益。

4、轉包期間,乙方不得再次將土地轉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因甲方不具有完整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該予以賠償。

2、若因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致使甲方承包合同被解除,乙方應該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約,否則應該承擔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並承擔本合同約定轉包價格二倍的違約金。

4、乙方擅自再轉包土地經營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該予以賠償。

5、在本合同履行期內,若遇有關部門依法徵地,本合同自動解除,徵地收益歸乙方所有。

6、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公司承包經營合同範本關於私人承包經營合同範本版6篇 經營合同範本:保障公司與私人承包方權益的最佳選擇 第2張

第2篇

第一條 發包人將位於 發包給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約定從事經營活動。

第二條 承包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發包人將飯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承包金每____個月交一次,先付後用,第一次承包金於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交給發包人,第二次承包金於________交清,以後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第四條 承包飯店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承包人應當合法經營,承包人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與發包人無涉。

第六條 承包人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費、稅,發包人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七條 發包人允許承包人對飯店進行裝修,該裝修按5年期限折舊,若在5年內發生拆遷事由,實際獲得的賠償歸發包人所有,發包人補償承包人所剩年數的裝修折舊費用。合同期滿,該裝修無償歸發包人所有。

第八條 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轉承包飯店。發包人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當賠償損失。

第九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均應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並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十一條 由於非發包人原因造成的標的物拆遷、滅失,發包人免責。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3篇

甲乙雙方均已深入瞭解並認可與建設單位淮濱縣鑫通房地產開發公司簽定的"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合同"的基礎上,經平等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承攬的星河名都專案建築施工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按內部承包合同總價1%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務費用(不含任何稅及工程的相關的任何費用),合同總價以工程合同決算價公司為準。

甲方先按建設單位每期撥款價收取管理服務費用,工程辦理決算後甲乙雙方再據實核算

2、扣除管理服務費用後的工程款歸乙方用於施工,包乾使用,自負盈虧,凡工程內外債務,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3、該工程所有稅費由乙方負責,其中稅由建設單位淮濱縣鑫通房地產開發公司代扣代交,比例暫定為5.63%,決算後多退少補;其他應當繳納的規費,乙方應當自行主動繳納或協調解決,以免給施工帶來不利影響。

4、甲方收到建設單位每期撥款後,當日內將工程款撥付給乙方,管理服務費用和稅隨工程撥款同步扣除。

5、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建設單位私自借支費用,否則,視為違約行為,按借支金額20%向甲方交納違約金。

自本合同雙方簽章生效日起,自承包專案任務完成,辦完交工驗收手續,並結清承包費用後為止,為承包經營期。

1、乙方應當按照"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合同"的全部條款履行甲方應當承擔的義務並承擔責任,確保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工期等。施工中出現違反內部承包合同情況,造成甲方被建設單位罰款,收取違約金、扣工程款、賠償損失等一切不利後果,均由乙方負責,甲方相應扣除乙方工程款。

2、乙方在不違反"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合同"以及甲方企業的管理制度的情況下,享有原材料採購、施工人員調配、施工進度組織、工程款使用等經營自主權。

3、乙方施工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質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規定,並接受建設方、甲方等質量安全部門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涉及質量、安全的監管指令、乙方必須服從。

4、在承包經營中,乙方施工作業以及相關工作中,發生的質量、安全等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如乙方不及時解決,甲方根據具體情況有權直接扣除乙方工程款以解決有關糾紛。

5、乙方應當按照內部承包合同要求,積極向甲方提供增減工程文字依據,由甲方組織辦理工程決算定案,與建設單位結清工程款;結清稅、費後所有工程款歸乙方所有。

6、甲方督促乙方落實並履行好與建設單位淮濱縣鑫通房地產開發公司簽定的"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合同"所有內容。

7、乙方施工不得己任何理由欠工人工資,如因施欠工資,發生信訪,投拆等影響穩定事件,甲方有權直接扣除乙方工程款支付工人工資。

8、涉及工程施工、驗收等需要甲方出具有關手續的,甲方提供配合,乙方負責相關費用。

本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叄份,雙方及見證方各執一份。

第4篇

根據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充分體現經管者的責、權、利,達到搞活企業、提高效益、繁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目的,經雙方協商,由xxx承包經苦北京巨集大實業公司房地產部。特訂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自1994年9月1日起至1995年9月1日止,共一年。

二、承包形式為稅後利潤分成形式,甲方四成,乙方六成。

三、承包期間甲方提供給乙方有關房地產經營開發方面的全套手續及房地產部合同章一枚。

四、乙方上交利潤時間按每季度計算,即1994年12月1日結算一次;1995年3月1日結算一次;1995年6月1日結算一次;1995年9月1日結算一次。

五、甲方為乙方單列帳目,乙方按照國家的財務管理制度有權支配自己的資金。乙方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一切費用自理。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2.甲方為乙方提供辦公室一間,電話分機一部,甲方的辦公裝置配合乙方使用。房費乙方按月付給甲方,價格暫時訂每天110元,隨招待所調房價而隨時調整,乙方每月交甲方綜合管理費5000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付第一個月房租。

3.甲方對乙方因經營管理不善,不能在規定期間上交利潤,或違法經營損害甲方形象,甲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1.承包的經苦者xxx是乙方在承包期內的法定代表人,對乙方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負有全部責任。

2.在國家法律、政策、計劃允許的範圍內,承包人有權建立生產經營管理系統。

3.在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情況下,乙方自主經管。

4.乙方在承包期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務,由承包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維護國家、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企業內部的分配關係。

1.因甲才違約或外法干預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捐失,甲方要相應調整上交利潤數頗。

2.乙方違約或不能按時結算利潤,以乙方的資產賠償甲方。

八、本合同自籤汀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乙方有意延長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公司留壹份存檔各查。

第5篇

發包方:承包方: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電話:電話:

為了明確發包方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對________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實行承包經營,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承包方為______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經理,從事濟南市的工程專案建設,承包方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業務.

承包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屆滿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展,另行訂立承包協議.

在承包期限內承包方向發包方上繳承包費計人民幣月內支付.另外,建設單位按建設工程總造價的2.6%所交納的建設工程勞動保險費,竣工結算後所返還數額,分公司向總公司應繳納.

4.2 提供分公司承攬承建工程勞務所需要的資質、證照及相關資料.

4.3協助分公司參與招投標及辦理相關手續,提供相關服務.

4.4對分公司的執行狀態、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工作,實施監督和檢查.

5.1作為承包負責人全面負責分公司的經營管理,接受發包方的監督與考評.

5.2根據發包方授權,參與工程勞務投標;根據業務情況組建施工隊伍,負責材料採購、施工管理、質量保證、安全保障、資金籌措、竣工決算等工作.

5.4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工程管理、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5.5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行承擔分公司的全部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稅收、勞動保障);

5.6按季度、年度呈報業績報表,按約定時間上交承包費用;

5.7對分公司除上交約定承包費用、承擔約定其他費用外的一切有形財產享有所有權.

6.1分公司出現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經營不善等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擔.

6.2發包方應承包方請求派往分公司長期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專案管理人員、法律審查人員,其在分公司工作期間相應的工資、福利、差旅費等由分公司全部承擔,工資標準參照當地同類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確定.

6.3分公司需要發包方派員參與工程勞務招投標、辦理相關手續、訂立相關合同、協調對外關係的,發包方應當配合,相關人員差旅費、交通費、食宿費用、出差補助費由承包方承擔,差旅費、交通費、食宿費用據實報銷.

6.4承包方保證分公司按時完整地向發包方移交各專案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工程勞務承包合同、中標通知書、竣工驗收報告、結算表單、民工工資表等).

6.5分公司單獨建賬,獨立核算,盈虧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擔.分公司獨立進行稅務登記,如果當地稅務機關要求必須在當地繳稅,承包方應在當地依法按時納稅,承包方對承包期間形成的分公司一切債權債務負全部責任.

6.6承包方在經營管理分公司期限內,應當保證工程質量、安全,順利完成施工任務,不得拖欠聘用人員工資,不得以分公司名義賒購材料物資或者向任何單位、個人借款融資.

承包方承包經營分公司期間,出現下列情況,全部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執行: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分公司及所屬人員違法犯罪,造成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發生被相關部門行政處罰、新聞媒體曝光等有損企業形象的事件;不按約定時限上交承包費用;違規使用資質;不服從發包方的監督管理.

第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訴訟處理由總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儲存一份,乙方儲存一份,雙方簽章後產生同等法律效力.

第6篇

發包方與承包方經協商一致,且經發包方股東會批准,現將公司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承包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經營期間,公司獨立核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必須在本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本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第三條 承包經營的期限為五年,即從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止.

第四條 承包經營的方式為: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將公司經營權提供給承包方,承包方為此支付給發包方人民幣 萬元為第一年基數,以後每年承包費在上年基數上遞增10%。在每年的12月25日一次性繳清當年承包費。

第五條 發包方在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的固定資產淨值必須在五年折完。

第六條 承包經營期間的債權、債務由承包經營這負責。

第七條 二零一零年底發包方留存120萬元為承包基金。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總經理的職權。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公司享有自主、獨立的的經營權。 具體權利如下:

1 有權聘任副總經理和各部門經理,組成本公司的領導機構,並報股東會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2 有權決定公司的機構設定,制定規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獎懲。 3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裝置和資產。

第十條 承包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十一條 承包方有權在承包期內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1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等. 2在承包期間,應保證公司各項資產的完好(合理損耗除外),. 第十三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十六條 承包方的收入計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扣除承包費後的所有利潤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生重大變更,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

有權解除本合同以及暫停支付承包費用,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稽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二十三條 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承包方對公司的投資總額的50%作為違約金,如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超出該違約金的,則發包方按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第二十五條 承包方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方另行推選或指派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發包方應將公司所有資產及債權債務狀況編製成冊,雙方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發包方應提供公司董事會和股東會關於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經營的決議,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公司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五份,重慶業龍礦業裝置有限公司兩份,重慶巨集瑞礦山裝置有限公司三份。

第三十條 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雙方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