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關於加快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若干政策意見(徵求意見稿)

關於加快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若干政策意見(徵求意見稿)

關於加快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若干政策意見

(徵求意見稿)

 

各行政村(社群),各辦(所、線、中心)及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充分發揮政策引導作用,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總要求,加快推進我鎮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經鎮政府研究,提出如下政策意見:

一、提高規劃建設水平

1、村莊建設規劃有序。推行農民集中居住小區(居住點)建設,做到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施工、統一基礎設施配套,按照規劃居住戶數,對單地塊一次性安排4戶以上聯排建房給予2000元/戶的補助,用於公共配套建設資金(含居住小區<點>內外的道路建設配套經費)。積極推行空殼自然村改造,做到“科學規劃,適度超前,合理佈局,分步實施”,對根據村自身發展需求進行村莊規劃編制及調整的給予50%的費用補助。

2、為進一步改善行政村的辦公和公共服務場所,切實提升基層基礎保障水平。對各村新建、擴建辦公用房,要堅持節約土地、控制面積、履行勤儉的原則,在辦理相關土地、規劃手續基礎上,控制在專案申報額度內按審計核定價的3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限額(含裝修)在28萬元以內。

3、根據年初鎮政府確定的道路建設任務,對各村建設的村級道路實行資金補助,建設標準行車寬度必須2米以上。對行車寬度2米-6米,按路面上部結構造價的30%給予補助;6米-8米的,按路面上部結構造價的50%給予補助;危橋維修、改造、重建的主體工程建設經費,按工程最終審計價的70%給予補助。道路砌澆、橋樑建設所需土地、拆遷等政策處理均由各村負責。

4、扶持各行政村的菜市場升級改造,根據年初確定的建設任務,經鎮工貿辦稽核,具體以招投標、驗收、審計資料為依據給予適當補助。

5、紮實推進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對單體式處理、集中統一納管和分散式處理三種治理方式,竣工驗收且審計後按接入農戶數、戶均分別給予400、400元和500元的政策補助。

二、發展現代高效農業

6、加大特色林果發展與特色漁業等方面扶持。對當年度發展特色林果、稻田生態綜合養殖,帶動農戶成效明顯的,經審報並通過相關驗收的,鎮給予適當配套扶持。

7、加大農產品深加工等方面扶持。對當年度新發展休閒加工漁業和現代水產品加工、畜禽養殖向畜禽產品加工轉型提升、訂單農業、農業品牌建設的,經審報並通過相關驗收的,鎮給予適當配套扶持。

8、加大精品觀光農業、休閒漁業旅遊、家庭農場等方面扶持。對依託馬渚農業主導產業特色基地、新發展或對原有基地進行改造提升的,形成地方特色突出、示範輻射明顯的休閒觀光農業精品,按基礎設施等建設實際投入,經審報並通過相關驗收的,鎮給予適當配套扶持。

9、加大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扶持。根據年初確定的建設任務,經鎮農辦稽核,對各村新建的農田主要機耕道路、進水渠道、排水溝和機埠等設施,工程最終審定價在耕地保護資金額度內的進行全額補助,超出部分按50%給予補助。

三、加強鄉風文明建設

10、文化陣地建設。按照餘姚市級以上當年文化陣地建設建立要求,經驗收、審計合格後,按照市裡配套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10萬元。

11、新建體育場地。新建標準球場(燈光籃球場、門球場、地擲球場、氣排球場)、健身房、宣傳窗、綜合活動室(含老年活動室)等符合市級規定要求經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的專案給予適當補助。其中,對門球場補助3萬元籃球場、地擲球場和氣排球場補助2萬元綜合活動室、健身房等各補助1萬元宣傳窗補助0.5萬元。

12、業餘文體團隊。對一年內開展活動頻繁、活動效果好、參加鎮級以上比賽獲獎的業餘文體團隊給予一定的獎勵。企業、單位出資組建業餘文體團隊,投資額度較大,有一定影響的給予單獨的獎勵和補助。該年內配合鎮級層面相關工作積極主動,參加市級以上的由文體部門主辦、組織的文體比賽獲得前3名的文體團隊或個人,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獎勵(市運會青少年組除外)。

13、一村一品。對各村具有地域特色的“一村一品”文藝專案,該年內配合鎮級層面相關工作積極主動,在全鎮乃至全市有一定影響的,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助或獎勵。

14、傳統民間藝術。鼓勵各村(社群)、團體充分挖掘民間藝術,對有傳統文化內涵的經文化部門或相關專家鑑定認可的,符合當地文化需求的傳統民間藝術,每一專案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或相當的裝置、設施的添置,影響力大,檔次高的給予特別獎勵。

四、改善公共環境衛生

15、衛生設施建設。各村申請新建符合衛生標準的水衝式公廁,經社務辦核實,鎮政府同意,按驗收審計總造價的50%補助到村,補助最高限額控制在每座8萬元以內。對舊公廁按標準進行改造,且改造金額控制在5萬以內的,經社務辦核實,聯村組同意,按總造價的60%補助到村,補助最高限額控制在每座3萬元以內;對舊公廁進行拆除的,且村級公廁總數減少,每減少一座按1萬元補助到村。各村購置符合要求的垃圾分類設施、垃圾終端處理等衛生設施一次性費用在5000元及以上的,由村事先申報,經社務辦同意,並經實物清點核實後,按總價(以正規發票影印件為準)的50%標準補助到村。

16、農村環境衛生長效保潔和垃圾分類工作獎勵。按鎮農村環境衛生和垃圾分類考核細則要求,鎮社務辦採取季度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對保潔和垃圾分類效果進行考核,依據考核結果並結合村大小,分別給予2—6萬的補助。對積極創新環境衛生長效保潔和垃圾分類機制且效果顯著的,經綜合評定後,再給予1—5萬的獎勵。

17、公共衛生。根據市政府規定,鎮財政配套專項經費按預算比例分別撥給各級組織機構。

18、加大農村水環境提升專案扶持。根據年初確定的建設任務,經鎮農辦稽核,對各村當年度實施的水環境整治類專案,根據工程最終審定價進行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

五、強化社會綜合治理

19、鼓勵各村(社群)加大技防、物防、人防的投入力度,對安裝電子監控系統,建造治安崗亭的村(社群),經鎮政府登記核准,按招投標額度並經審計的50%予以補助。紅袖套小喇叭工作按照專項進行補助,網格化考核以獎代補方法另行補助。

打造特色亮點村莊

20、美麗村莊建立。對當年度建立寧波市級及以上美麗村莊,經驗收合格,建立成功美麗鄉村合格村的,鎮政府按市政府1:1配套獎勵;建立成功寧波市級及以上美麗鄉村示範村和美麗宜居示範村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21、文明村(社群)建立。經文明委考評獲文明村(社群)稱號的村(社群)按不同級別給予獎勵,寧波市、省級、國家級分別為6萬元、10萬元和20萬元的獎勵。

22、衛生(健康)村建立。對當年度被授予餘姚級一次性補助1萬元;寧波級一次性補助2萬元;省級衛生村稱號的一次性補助3萬元。

23、民主法治村建立。對當年度民主法治村建立成功的,按不同級別給予獎勵,餘姚市、寧波市、省級、國家級分別為1萬元、2萬元、3萬元和10萬元的獎勵。

24、黨建全域亮顯。鼓勵村社開展黨建公園、黨建示範帶、黨建綜合體等綜合性專案建設,對市內外影響面廣、實際效果好的村社給予3-5萬元經費補助。

25、對興辦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經上級驗收合格的村一次性補助3萬元。

26、積極舉辦特色性旅遊活動,並且宣傳力度大、市內外影響面廣、實際效果好的村給予1—5萬元獎勵。

七、其他

27、各村實施專案建設應量力而行,嚴格控制債務規模。

28、本政策與上級相關檔案精神有衝突的,遵照上級相關檔案執行。專案符合多個獎補政策的,擇優選擇其中一項,不得重複申請補助。具體實施專案由各相關辦公室負責登記、報批、核實。

29、本意見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馬渚鎮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馬渚鎮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馬政發﹝2016﹞1號)自本意見實施之日起廢止,原由鎮政府出臺的政策與本意見不一致時,以本意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