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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服務機構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素材合集

 養老服務機構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素材合集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以下是本站分享的養老服務機構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 ,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養老服務機構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素材合集

       養老服務機構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 一

2月21日,縣人民政府縣長郝春明組織召開了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工作專題會,集中傳達學習了銀川市關於養老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會議精神,聽取了民政局對縣中心敬老院、安馨養老院疫情防控工作彙報,並就進一步紮實做好我縣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再安排再部署。為切實將我縣養老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抓實抓細抓牢,現結合會議精神和當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強化責任,層層抓好工作落實

成立民政局養老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徐軍擔任,副組長由副局長哈東軍、納超英擔任,成員由孫靜、席吉興、張燕、馮悅、王祥、安軍組成。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養老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區市縣黨委、政府及民政部門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項決定、要求。

領導小組下設中心敬老院、安馨養老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組。中心敬老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組,組長由哈東軍擔任,副組長由王祥擔任,成員由孫靜、張燕、李全義組成;安馨養老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組,組長由納超英擔任,副組長由安軍擔任,由席吉興、馮悅、李偉組成。防控工作小組負責監督、指導各養老機構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監督落實區市縣黨委、政府及民政部門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項決定、要求;協調解決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同時各養老機構也相應的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各養老機構院長擔任,成員由養老機構工作人員組成。各養老院根據各院工作實際情況,制定養老院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守工作;落實區市縣黨委、政府及民政部門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項決定、要求;實時監測和防護,切實保障養老服務物件和員工的健康安全。

二、建立疫情管控工作機制,明確工作任務落實

結合貫徹落實縣委下發《關於落實疫情管控“四包一”“四服務”工作機制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落實好養老機構服務物件管控工作。即:以養老機構老年人為單位,由民政局副局長牽頭,帶領一名民政局科室主任、一名醫護人員組成工作服務專班,分別包抓兩個養老機構,並協調解決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養老院內管理人員、醫護人員、護理人員要嚴格落實管控服務工作職責,做好老年人的健康監測、心理疏導、餐飲配送等工作。

1.副局長負責落實好“盯管職責”,做到“包乾到院”。全面掌握全院工作人員、老年人每日情況,每日檢查一次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工作人員服務情況;封閉期間監督落實院內人員不能外出規定;協調解決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同時安排和督促民政局科室主任、養老院管理人員、醫護人員幹部落實各自工作職責。

2.民政局科室主任負責落實“管控職責”。每天協助局領導清楚掌握全院工作人員、老年人每日情況,每日檢查一次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多渠道瞭解院內老年人需求情況;通過微信視訊、電話談心等方式引導工作人員、老年人打消心理顧慮,勸導其不擅自外出,嚴格遵守院內各項規定,並積極配合工作人員完成體溫監測等工作;協調解決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同時督促養老院管理人員、醫護人員幹部落實各自工作職責。

3.醫護人員負責落實好“監測職責”。嚴格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及衛健部門要求,做好封院期間防疫知識宣教,做好院內工作人員、老年人健康檢查和心理疏導等工作;每日定時做好工作人員、老年人兩次體溫監測工作,登記每日情況並及時和局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共享資訊;每天要通過上門檢視、敲門確認、微信視訊、電話談心、談心談話等方式引導工作人員、老年人打消心理顧慮、消除不必要恐慌,勸導其認真遵守疫情期間各項規定,不外出;督促養老機構工作人員落實好全院人員體溫監測、送餐服務和室內外樓道、院內消毒殺菌工作。

4.養老機構工作人員要落實好服務責任。要按照服務要求,落實好院內老年人體溫監測與送餐服務等工作。協助醫護人員對老年人進行體溫監測、瞭解健康狀況並做好記錄,也可通過詢問了解、談心談話等方式做好老年人健康宣傳、心理疏導等工作;及時瞭解院內老年人生活需求,督促老年人做到勤洗手、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定時收取老年人房間垃圾並做好口罩、垃圾集中消毒處理,同時完成室內外樓道、院內消毒殺菌工作,確保各項監測、服務保障工作有條不紊。

三、堅持不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1.抓好區市縣疫情防控工作會議檔案貫徹落實。各小組工作人員、各養老機構負責人及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區市縣黨委、政府及區市縣民政部門召開的關於疫情防控工作各項會議精神和下發的各項檔案精神,堅決抓好貫徹落實。同時要熟悉掌握《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養老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通知〉》、《民政部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養老機構老年人就醫指南的通知》等內容,結合民政廳下發的關於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通知要求,進一步學懂弄通,堅決落實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要求,切實做到使每位工作人員應知應會、逐項抓好落實。

2.加強內部管理,堅持做到“十個凡是”。養老服務機構實行封閉管理後,要切實加強內部管理,堅持做到“十個凡是”。凡是入住養老院老年人的家屬、親戚到養老機構探視的,一律謝絕,講明原因,做好疏導工作;凡是入住養老院的老年人2019年內被家屬親戚接回家過年的老年人,疫情防控期間,一律採取居家留觀居住,待疫情穩定後,再通知入住;凡是戶籍寧夏以外春節期間回家過年的工作人員,休假結束,返回到寧夏,暫時居家隔離,不安排入院工作;休假期間居住小區在疫情防控期間存在集中隔離、居家隔離等情況住宅小區的工作人員,休假結束,也暫時居家隔離,不安排入院工作;凡是要求新入住老年人一律暫停接收;凡是養老院的老年人一律取消集中用餐,全部實行送餐服務,每天由工作人員向每個房間送餐,而且餐具全部使用一次性餐具;同時院內暫停一切聚會活動;凡是養老院院內所有人員每天都要實行晨檢、晚檢制度,記錄體溫,而且每天必須配戴口罩;每天要院內工作人員對室內室外採取噴灑消毒液進行消毒;凡是在敬老院工作的人員,必須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不能隨意外出養老機構;封閉期間,凡是院內老年人因封閉有不適應情緒的,工作人員要耐心做好在院老人心理疏導、心理慰藉工作;每個養老機構都要設定隔離場所,凡是發現有個別老年人出現體溫異常情況,要儘快採取隔離措施,落實好監護和檢查,以防發生意外,有效阻斷傳播途徑;凡是到養老機構開展志願服務活動的,一律暫停。同時,各養老服務機構要安排工作人員通過電話、簡訊、微信等多種方式及時向入住老人家屬釋出院內疫情防控安排和相關服務通知,讓老人家屬掌握瞭解疫情期間老人在院情況。

3.突出重點,切實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一是在前期嚴防死守的基礎上,要切實抓好“三突出”落實“四結合”。要突出防控阻擊,積極將病毒阻擊在院門外,嚴格管理在院老年人和工作人員,禁止人員出入;要突出防控管理,積極將病毒消殺在感染之前,落實好室內外巡查護理、消殺滅菌、分散就餐等工作;要突出隔離監測,設定隔離區,一旦出現感染,確保疫情可控可防。要將防控老年人感染同防控工作人員感染結合起來,將疫情防控工作同養老院服務質量提升行動結合起來,將疫情防控工作同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等結合起來,將落實封閉式管理與老人需求入院結合起來,確保疫情防控和安全執行兩不誤。二是要切實落實《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養老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通知〉》、《民政部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養老機構老年人就醫指南的通知》要求,嚴格按照《指南通知》相關條款要求實行操作管理。三是要及時分析各養老機構防控工作的薄弱環節,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的要求,細之又細、實之又實的抓好各項規定落實,嚴防疏漏,嚴防推諉,嚴防鬆懈麻痺,持續強化疫情防控工作責任。

四、積極協調,確保疫情防控物資供應安全

防控期間,各養老機構出現防護用品、生活物資短缺情況,養老機構負責人或民政局工作人員要積極協調聯絡,採取送貨上門方式予以解決。要堅決杜絕工作人員外出購置生活用品和防護物資情況。凡是養老院需要購買生活用品及生活物資,供貨單位送至大門口,要將送來的生活用品及物資實行登記備案。登記備案要詳細登記送貨時間、送貨人姓名、身份證號、供貨單位、聯絡電話,購置的物資品種名稱、數量等內容。生活物資用品清點後要經過消毒處理,再入院。老年人親屬給老人送來的生活用品,也要全部進行消毒處理後,再轉交給個人。同時民政局將積極爭取社會各界支援,解決養老機構防疫工作、生活需求等方面存在的經費物資保障問題。

五、總結經驗,不斷完善各項制度

在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我各縣養老機構在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還存在管理工作不細緻、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經驗不足等問題。各養老機構負責人要清醒認識自身存在的問題,根據近日來開展的防控工作,總結經驗,查詢不足,並結合當前各個檢查組在督導檢查過程提出要求整改的問題,認真加以整改落實。同時還要進一步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克服麻痺大意思想,不斷完善疫情防控的各項措施,不斷強化工作作風,提升工作效率,全面提升養老機構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能力,確保疫情防控取得全面勝利。

六、工作要求

1.民政局將協調安排電信部門在各養老機構出入口安裝監控裝置,監督各養老機構禁止人員出入規定落實及來訪人員、購置生活用品登記落實情況。

2.各小組成員要按照工作要求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職責。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將不定期抽查各養老機構防控工作落實情況。如發現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有履職不到位,工作推諉扯皮現象,將按照相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養老服務機構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 二

一、適用範圍

本指引適用於我省養老服務機構,含社會福利院、社會福利中心、養老院、養老中心、老年公寓、鄉鎮敬老院;社群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託老機構、日間照料中心、老年護理站、養老驛站、農村幸福院等。

二、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各養老服務機構要處理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關係,以科學、合理、適度、管用為原則,突出重點,分類施策。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做好復工前評估,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防止復工復產後疫情在養老服務機構範圍內傳播,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單位要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4號)《廣東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割槽分級防控工作指引(試行第二版)》(粵防疫指辦明電〔2020〕42號)要求,結合本地分級情況,組織落實復工復產相關工作。

三、職責分工

各養老服務機構要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業務主管部門要落實監管責任,屬地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提供技術指導。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機制。

養老服務機構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機構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防控工作,要成立健康管理小組,並同時設立健康管理責任人,主動對接屬地衛生健康部門,制定並實施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劃片分割槽,責任到人。建立機構內感染控制與隔離制度、流程並組織實施。

(二)復工前準備。

復工前要落實八項工作,簡稱“八個一”:為員工建立一個健康檔案、做一次體溫檢測、提供一個口罩、設定一個隔離區和留觀室、打一次電話(發現發熱病人告知醫療機構)、開展一次健康教育、開展一次愛國衛生運動、開展一次人文關懷。通過公告、電話、簡訊(微信、郵件)等多種方式向老年人及其家屬釋出養老服務機構疫情防控安排和相關疫情防控知識,在養老服務機構主要出入口張貼防控告示和放置宣傳手冊。強化對員工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指導員工復工返崗後要做好個人日常防護,減少外出。

(三)人員出入管理。

1.嚴格按照《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加強重點機構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粵防疫指辦明電〔2020〕36號)有關要求,暫停來訪諮詢接待業務、志願服務和社會實踐等活動,對確需溝通聯絡的,要充分利用電話、視訊等資訊化手段,建立便捷的線上溝通渠道,爭取服務物件親屬理解支援。暫停家屬為老年人送餐,老年人飲食統一由養老服務機構食堂供應。禁止快遞、外賣、送藥人員進入,安排專人接收家屬送來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訂購物品,消毒外包裝(75%醫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劑)後負責轉交老年人。要在養老服務機構各個出入口設定專人對每位進入人員進行體溫檢測,體溫正常方可進入。

2.養老服務機構暫停接收新的服務物件;對離院回家過年後要求返院的服務物件,要加強與家屬溝通,建議在疫情解除後再返院。因家庭無人照顧等特殊情況確需返院的春節回家老年人,如果沒有疑似症狀、且沒有在14日內在疫情高發地區逗留經歷或接觸史的,可返院並須在機構內隔離區(隔離室)觀察14天無異常後,才能返回生活區。

3.復工返崗的工作人員必須進行14天隔離觀察後才能上崗。加強對工作人員的管理,要求下班後儘量不外出,不得參與聚餐、聚會等聚集活動。有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儘量安排工作人員在機構內居住,且儘量安排分散居住在不同房間;在外居住的工作人員上下班途中必須戴口罩,避免出入人員密集場所,在居住地出現疑似症狀的,應及時就醫並報告養老服務機構。除外出採購或辦事人員,儘量減少工作人員外出。外出採購或辦事工作人員,在外出前必須做好個人防護,返回機構時須進行體溫檢測、手消毒,更換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等。

4.養老服務機構要設立健康管理員,做好老年人及員工健康資訊登記和管理工作,負責收集單位員工每日健康狀況,並按要求做好上報工作。一旦發現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老年人及員工,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就近送發熱門診排查治療。

5.養老服務機構內應設定隔離觀察室,配置相應防護用品(防護服、醫用口罩、手套等),配備必要生活和護理服務條件;有條件的設定隔離區和消毒室。隔離室(區)應設定在相對獨立、通風良好、有獨立廁所的單人房間,並處於養老服務機構下風向。

(四)老年人防護。

1.每日居室巡查,早晚測量入住老年人體溫,並做好健康記錄。對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壓、血糖等指標監測,規律用藥,做好慢性病防控。

2.每日提醒或協助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等個人清潔衛生,倡導老年人勤洗手;保持老年人口腔、身體、衣物、床單元及居室清潔衛生;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排洩物和嘔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

3.有條件的機構,鼓勵老年人開展適宜的戶外活動,加強身體鍛鍊,增強抵抗力。

4.養老服務機構暫停集體用餐,改為送餐至老年人居室,保證老年人充足飲水量與營養攝入。

5.開展疫情及相關防控基礎知識宣傳教育,向老年人宣傳在機構內公共活動空間應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6.加強老年人心理調節,做好正面宣傳教育,為居室內老年人提供電視、廣播、閱讀等文化娛樂服務,利用電話、網路等為老年人提供與親屬間的親情化溝通服務,紓解焦慮恐懼情緒,引導其保持正常作息、規律生活。對在隔離區觀察的老年人要給予重點關懷,必要時及時提供心理支援服務。

7.疫情防控期間,機構內的老年人原則上不外出,確因就醫等特殊原因外出的,要做好防護措施,返院後須在機構內隔離區(隔離室)觀察14天無異常後才能返回生活區。

(五)重點場所重點設施衛生清潔。

嚴格按照《養老服務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託老機構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衛生清潔消毒指引(第一版)》《居家和公共場所衛生間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衛生清潔消毒指引(第一版)》《新冠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執行管理指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公共電梯(扶梯)清潔消毒工作指引》等要求,加強養老服務機構辦公區域、老年人活動室、食堂、集體宿舍、衛生間、垃圾廂房、隔離區域等重點場所清潔消毒及空調通風系統、電梯等重點設施維護管理。

(六)減少人員聚集。

高風險防控區內的養老服務機構暫停大型集中活動、文化娛樂等聚集性活動;老年人不得組織、參與聚集活動。中風險防控區內的養老服務機構限制大型集中活動、文化娛樂、民俗聚集性活動,老年人減少聚集活動。

五、出現疫情後防控措施

機構內如出現感染病例,應按照政府部門要求及時有效地開展相關防控措施。

(一)老年人出現新冠肺炎可疑症狀,立即將老年人轉至機構內隔離區(隔離室)並通知家屬,由家屬或養老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在有效防護情況下陪同送醫,確診不屬於疑似病例的,老年人須在機構內隔離區(隔離室)觀察14天無異常後才能返回生活區;陪同工作人員須居家或在機構隔離觀察14天無異常後才能復崗。

(二)老年人被確診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應送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立即根據疫情監測要求報告相關部門,在當地衛生健康或疾控機構指導下對密切接觸者(接觸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員等)開展排查,實施14天隔離觀察,協助開展全面消殺、規範處置個人物品等其他處置工作。治癒後需返回養老服務機構的,應隔離觀察14天無異常後入住;參與陪同護送的工作人員也應實施14天隔離觀察。

(三)工作人員若出現新冠肺炎可疑症狀,應立即停止工作併到醫療機構就診排查,確診不屬於疑似病例的,須居家或在機構隔離觀察14天無異常後才能復崗;屬於疑似病例或感染確診病例的,應送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立即根據疫情監測要求報告相關部門,在當地衛生健康或疾控機構指導下對密切接觸者(接觸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員等)開展排查,實施集中醫學觀察,協助開展全面消殺、規範處置個人物品等其他處置工作。治癒後需返崗的,應隔離觀察14天無異常後返崗。

養老服務機構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 三

一、成立防控應急領導小組,建立保障機制

養老機構成立主要負責人任領導小組組長的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醫療保障、安全後勤保障、消毒等職能小組,並明確職責分工。

二、實施應急措施

復工復產期間如出現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時,應啟動本預案。

(一)散發病例

1.發現可疑病例時,應立即引導病例到臨時醫學觀察點或單獨隔離觀察間進行留觀,聯絡機構所在社群(村居)的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醫療機構初步排查後,送轄區定點醫院診治,確診後立即報告當地疾控中心。

2.配合疾控機構開展密切接觸者流行病學調查,對所有接觸過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的人員進行調查。根據屬地管理原則,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關最新檔案要求進行密切接觸者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隔離期間一旦出現發熱、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狀時要及時送定點醫院排查、診治。

除密切接觸者外,與病例曾接觸過但不符合密切接觸者判定原則的人員,判定為一般接觸者。對一般接觸者要做好登記,並進行健康風險告知,囑咐其一旦出現發熱、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狀時要及時告知健康管理員,並主動告知近期活動史,做好體溫檢測,佩戴口罩。

所有配合疾控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的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佩戴醫用外科口罩等。

3.在疾控機構的指導下,按國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相關活動區域、電梯的清潔、隨時消毒和終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區域的保潔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強場所的通風換氣和空調等公共設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對辦公區域、老年人活動室、食堂、集體宿舍、衛生間、垃圾廂房、隔離區域等重點場所進行消毒;各工作場所和食堂入口要配備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廁所配備洗手液,指導和督促員工做好手衛生。

4.按照衛生健康部門的建議,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啟動封閉式管理,因地制宜採取宿舍、樓棟封鎖等措施,嚴格限制人員進出,嚴格控制外來人員、車輛進入。適時適當調整工作安排,必要時採取停工停產等措施。

5.做好安全後勤保障工作,確保應急工作順利開展。保障需要應急處置的設施、裝置和物資供應。做好餐飲、生活飲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強巡查管控,及時停止群體性聚集活動,及時處置安全突發事件。

6.本機構醫務人員要協助當地疾控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取樣、密切接觸者篩查等工作。繼續做好機構職工的健康監測工作,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做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人員的健康監測工作。每天保持與單位主要負責人、疾控部門進行資訊溝通,及時上報最新情況。

7.做好宣傳和人員心理疏導工作。疫情期間要做好輿情監測、心理健康引導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過各種渠道宣傳新冠防控知識。根據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觸人員等不同群體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開展心理支援和危機干預工作,穩定老年人及員工的情緒,避免過度恐慌。

(二)1周內出現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應立即報告當地疾控中心,由疫情防控專家評估後採取相應管控措施。對發生聚集性疫情的建築、院落實施硬隔離。

三、預案終止

當病例已得到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觀察14天期滿,後續無新發病例,環境得到有效消毒,經衛生健康部門評估,可由機構疫情應急領導小組決定終止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