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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問題的通報

貴州開磷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2月20日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集團公司各單位、各部門和全體幹部職工按照上級部署和集團安排,切實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職責,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各項工作,總體局面穩定可控。但在近期集團公司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開展的督查檢查中,仍發現部分單位和幹部職工在疫情防控中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責任落實不到位、措施執行不到位的問題。為進一步嚴明紀律,持續壓實疫情防控工作責任,現將督查檢查中發現的3起問題通報如下:

關於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問題的通報

1.甕福國貿公司員工趙珺於2月4日乘飛機從國外經廣州至貴陽,2月13日知悉其所乘航班發現確診病例,2月15日被南明區疾控中心集中隔離。2月5日-2月8日甕福國貿公司疫情排查報表表述其2月6日返回貴陽,且未按要求報送航班資訊;2月6日、7日、11日,安排趙珺到辦公室辦公;2月14日廣州花都區疾控中心正式通知本人居家隔離前,單位未要求趙珺居家隔離。甕福國貿公司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未落實集團公司《關於壓實疫情防控和生產經營責任的工作提示》中“省外返崗人員必須落實14天的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在體溫檢測正常、無密切接觸史的情況下,方可到集中辦公場所上崗,嚴禁職工‘帶病上崗’”等要求,也未要求該公司省外返黔人員居家隔離,上報的疫情排查報表不全面、資訊不準確、單位稽核把關不嚴。對甕福國貿公司進行通報批評,責成甕福國貿公司黨政主要負責人向集團黨委做出書面檢討,集團黨委對甕福國貿公司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詢問示警約談,責成甕福國貿公司對疫情排查資訊統計報送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並報集團疫情防控督查檢查組確認後,進行處理。

2.2月14日,貴州化肥公司王開榮、餘培冰同處一個辦公室均未戴口罩。此前,在2月13日《集團紀委、監察專員辦疫情防控突擊檢查情況通報》中,已經通報過其他單位的類似問題。貴州化肥公司沒有吸取其他單位的教訓,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部分幹部員工疫情防控防護意識仍然不強。對貴州化肥公司進行通報批評,責成貴州化肥公司黨政主要負責人向集團黨委做出書面檢查,貴州化肥公司對相關責任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報集團疫情防控督查檢查組確認後,進行處理。

3.甕福科技工程公司員工劉洋於2月7日從安徽返黔,2月13日知悉其所乘高鐵同車廂發現確診病例,2月14日被南明區疾控中心集中隔離。甕福科技工程公司及時落實集團疫情防控要求,劉洋返黔後多次對其提出居家隔離要求,並督促其主動向社群報告有關情況。劉洋返黔後於2月8日、2月9日(正值週末)2次到辦公室,至2月14日南明區疾控中心對其集中隔離前仍多次外出。責成甕福科技工程公司對劉洋提出處理意見,報集團疫情防控督查檢查組確認後,進行處理。督促甕福科技工程公司以此為戒,進一步加強對幹部員工的教育管理。

當前,集團公司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到了最吃勁的關鍵階段,全力以赴守好疫情防控的各個關口,為全面復工復產創造有利條件,既是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重要決策部署的具體體現,也是檢驗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四個意識”強不強、能否擔當作為的具體體現,更是切實維護職工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具體體現。各單位要吸取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防控意識,切實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重要政治任務、當前最重要的工作和頭等大事,壓緊壓實主體責任。今後,如再發現對集團安排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將從嚴從重處理。各單位要立即對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再梳理、再排查、再部署,及時查缺補漏,真正把集團疫情防控要求特別是復工復產中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確保打贏疫情防控和全面復工復產兩個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