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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車合同3篇 「車輛租賃合同全解析」

租車合同是一份規範租車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檔案。在簽署租車合同時,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內容,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護。本文將介紹租車合同的相關知識和注意事項。

租車合同3篇 「車輛租賃合同全解析」

第1篇

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同意將車牌號為 租給甲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以月份為單位租賃,乙方負責提供合法的營運車輛及駕駛員,甲方負責提供燃油及駕駛員食宿。

(一)乙方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甲方要求安全運營。

(二)乙方車輛的強制保險、商業險,貨車營運證,各類必要證件須齊全;若因證件被交警處罰、扣押車輛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在承包期內造成交通事故、違法(超速、闖紅燈等)行為及後果均由乙方承擔,所需費用也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如發生交通事故在保險範圍之內的責任損失,應直接向保險公司報案,進行索賠,並及時通知甲方備案。承包期內,若有重大事故及人員傷亡與甲方無關,乙方全權處理解決。

(四)乙方需保證車輛正常運營,儘量減少修理時間,不得耽誤甲方使用。如車輛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5以上者,甲方有權辭退車輛,從停止工作之日起終止合同。

(五)甲方有權對車輛進行合理調配,乙方在租賃期間需無條件接受甲方的合理要求,乙方不聽從甲方調配或消極怠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六)乙方對車輛行駛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並有權拒絕甲方的不合理要求。

(一)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車輛,每遲延一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二)乙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不符合合同要求,應負責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甲方無故辭退車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籤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車合同3篇 「車輛租賃合同全解析」 第2張

第2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

2、車輛資訊:汽車名稱及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

3、租還車地點均為 濟陽縣城濟北富錦文苑小區9號樓1單元102-1室。

4、甲方按每天____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____元,押金____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費用。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詳見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乙方不可以將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則視為本合同自動續延,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2倍承擔違約金。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1)承租方在使用車輛期間杜絕飲酒,如因酒駕,醉酒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2)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料費用及“三濾、離合器油、制動液、冷卻液”等的每日檢查責任,如遇到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本車開至甲方指定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裝置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違反者不予返還押金。

17、乙方應在租用車輛達到保養標準時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合理安排保養時間儘量保證乙方正常使用。如因車輛保養影響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其他替代交通工具或相應順延租賃時間。如因乙方不及時通知甲方保養造成車輛損壞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通知後因甲方不及時保養造成車輛損壞的,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

租賃車輛已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劃痕險,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險種,甲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1、乙方在租賃合同期內,可使用(平均 200 公里/日,超過每公里 1 元),車輛初始里程數,以車輛交接單為準。

2、乙方還車後,甲方扣留1000元(壹仟元)人民幣作為所租車輛違章查詢

押金,還車一個月後,經查詢沒有違章記錄甲方將押金全部返還乙方(直接退於本人或匯入指定賬戶)。如果因為交警部門延誤通知,甲方在接到通知後有權要求乙方對其在租車期間所造成的違章及時進行處理,如不處理甲方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3、甲方告知乙方租車期間違章資訊後,乙方必須在十五天內自行處理完畢,以確保該租賃車輛無任何交通違章,否則甲方將視為乙方同意用其押金和駕駛證處理交通違章。

1、乙方提前退租要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期(提前退租期=合同簽約期-實際租賃期)違約金,違約金為租金總額的20%。

2、還租賃車輛,逾期交回車輛逾期期間的日租金按原租金的200%收取,逾期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3、乙方在租賃期間造成車輛受損,致使車輛貶值(保險公司定損1000元以上的或造成重要零部件損壞的視為造成車輛貶值),雖經修復但仍需向甲方支付保險公司定損總額的30%賠償金作為補償甲方車輛折價的損失。

乙方承租甲方車輛應當交納抵押現金人民幣(大寫) 同時乙方提供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影印件,作為本合同抵押擔保。保證提供手續真實、合法、有效,如果乙方違約需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1、乙方所租車輛的《車輛交接單》須經雙方確認,該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發生的一切糾紛,雙方友好協議,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判解決。

第3篇

1、甲方向乙方交付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並對承租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進行合理審查。

2、車輛租賃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需有乙方自行負責。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行駛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安全及車輛外部零件損壞任何責任。

4、甲方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及年檢、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

5、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續交租金的租賃車輛而終止履行協議。

6、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經濟責任。

7、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甲方對電動車租賃申請者(乙方)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9、乙方在合同協議時間內退還租賃電動車,終止協議合同,甲方扣取乙方一定比例押金做為租金。

10、乙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收取日租金150%,逾期3日不予歸還,將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1、安全使用租賃車輛,自覺承擔租賃後車輛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關費用支出(例如:車輛外觀損壞、車架、輪圈碰撞變型等)。

2、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及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租賃費用,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乙方使用需要的駕駛使用。

4、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5、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乙方違反交通規則自行承擔交通處罰。

6、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7、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8、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發生任何事務責任,將由乙方承擔。

9、承擔因使用不合理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見店內公告《收費維修專案明細表》),承擔丟失租賃車輛及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

10、乙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協議到期前1日當面提出續租申請,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1、乙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押金。合同履行完畢後,甲方將扣除乙方租憑期使用的租金,並返回多餘押金。

1、乙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

2、乙方自願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意願。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保險及賠付程式進行均有乙方自行處理,償付甲方車輛損失。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丟失,立即報警處理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車輛損失將由乙方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