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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協議書範文3篇 婚前協議範文:保障愛情與財產

結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在婚前或婚後達成的協議,明確雙方在婚姻中所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它是一份法律檔案,能夠保障雙方在未來的婚姻中的權益,預防婚姻矛盾的發生。下面為大家介紹一些結婚協議書的範例。

結婚協議書範文3篇 婚前協議範文:保障愛情與財產

第1篇

1、雙方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同時,各方婚前所負債務亦由各方各自承擔。婚後雙方收入屬於共同財產,男女雙方共同負擔家庭開支。

2、婚後所有財產的持有比例:甲方持有%,乙方持有%,如今後有孩子時,經協商甲方自願出讓%,乙方自願出讓%,合計15%,歸孩子所有。

3、生活開支完全由乙方進行管理,甲方需每月支付給乙方不低於月收入%的生活費。

4、金額在元以上的專案開支須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按財產持有比例進行支付。

5、由乙方建立家庭財政賬簿;詳細記錄每月收支情況,做到計劃消費,合理分配,統籌計算。

6、嚴格控制合理費用外的透支、借貸情況,如有需求提前申報,經稽核後發放。

7、特殊情況甲乙雙方有權獨立做出支付行為,但事後必須像對方解釋說明。

3、鑑於甲乙雙方年紀小經驗少,要多徵求雙方父母的意見。

1、孝敬雙方老人的經費有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如有考慮不周之處甲乙雙方均有義務提醒對方。

2、婚後甲乙雙方將與甲方父母共同居住直至終老,雙方要尊敬、關愛雙方的父母如同對待自己的父母,不得有藉故推諉之行為。

3、雙方若與對方父母產生矛盾,不準當面起衝突,雙方私下商量解決,不得因之影響夫妻感情。

4、對待老人要和善,飲食起居要關心。不得惡語相加,不得冷言冷語。

1、第一個孩子須在兩年之內要,不得拖後。第二個孩子可由乙方視自己的身體狀況和意願決定。

3、孩子出生後乙方要親自哺乳三個月以上。孩子的照顧問題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1、為共建和平家庭,民主之家,幸福居室,夫妻雙方有責任共同擔當家務活,保證家庭衛生、明朗、溫馨(乙方月經期間甲方要盡力獨自處理所有家務)。

2、甲方必須盡力協助乙方做好家務。水、電、電器等出現故障全部有甲方負責維修和保養。

3、在乙方有身孕時,及產後半年內,所有家務由甲方負責。

4、關於雙方各自的朋友及親屬,本著團結友善互不干涉的原則進行。雙方要給予必要的配合。

1、文明用語,相互尊重。一切能傷害彼此的話語請三思後再說,杜絕一切難聽的罵人詞語。

2、婚後甲乙雙方應互相尊重對方的隱私,但個人隱私必須在一定範圍之內。引起對方懷疑的隱私不在此內,並且必須對引起對方懷疑的隱私做出明確的解釋。

3、乙方月經期間,老公應儘量忍讓,不與其計較;雙方若發生爭執,老公應自覺退讓。

5、有事晚歸必須提前告訴對方,出差時要注意隨時彙報行蹤,出現手機沒電的現象要提前彙報。

6、甲乙雙方不沾染不良習氣,堅決不許參加賭博、不準吸菸。乙方不得飲酒(宴會時可少量)

8、甲方不得暴力毆打乙方,如因甲方暴力毆打或虐待乙方導致離婚,則家庭共同財產全部歸女方所有。同時,孩子的撫養權歸女方所有。此外,男方亦應按照法律規定承擔對女方的人身傷害損害賠償。

9、甲方不得外出尋花問柳,雙方必須忠誠於對方。任何一方有婚外性行為則代表自動放棄全部財產,自動放棄子女的撫養權利,並給予另一方精神損失費100000元整(拾萬元整)。

10、如任何一方發生打罵虐待老人的情況,另一方均可提出離婚。離婚程式按照法律規定進行。

此協議自注冊結婚之日起實行。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四份分別有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父母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可視以後情況對本協議進行增刪並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自願結成婚姻關係,並就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甲、乙所得財產均為個人財產,不得歸為共同所有。個人財產包括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益,智慧財產權收益,繼承、受贈財產、房屋、房屋增值部分及其他財產。

(二)位於房屋內財產均為甲方所有;位於房屋內財產均為乙方所有。

(三)除上述財產外,收益人、購買人為財產所有人。財產權屬難以確認的,以財產所有權證確認權利人,財產權證未具名的,如無其他證據證明,權證持有人為該財產所有權人。

(四)如基於甲(乙)方原因,雙方共同繼承或受贈第三人財產的,乙(甲)方須放棄權利主張,所得財產全部歸甲(乙)方所有。

(一)甲、乙分別承擔本人、本人親屬及其他與自身相關聯的費用,不得涉及另一方任何費用支出。

(二)甲、乙雙方未經協商單方生養或領養子女,由生養或領養方承擔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法律義務。

由於單方原因需採取與他人人工受精方式受孕的,所有費用及法律責任由受孕行為人單獨承擔。子女生活、教育、醫療及其他費用,也由受孕行為人單獨承擔。

(三)財產的修繕、維護由財產所有權人負責,有關費用及衍生費用由財產所有權人承擔。

(一)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甲或乙單方行為產生的任何債務均不得歸為共同債務,共同債務必須有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書面證明。

(二)個人債務僅以負債方所有財產為限清償,不得涉及另一方財產。因一方負債致另一方財產損失的,負債方應予賠償。

(三)債權債務關係形成前,負債方應將上述債務約定告知債權人或第三人,債權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該約定為由要求甲乙共同償還,並致另一方損失的,負債方應予賠償。

(一)甲、乙均承諾自願放棄對另一方及其親屬財產或權益的繼承權,對另一方處置個人財產及權益行為無任何異議。

(二)甲、乙或第三人為其中一方購買保險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有權確定保險受益人,未約定受益人、受益人約定不明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糾紛的,應依照被保險人意願確定受益人。甲或乙中可能的受益人應自動放棄受益,由被保險人直系親屬所有。

(三)甲或乙一方基於婚姻關係受益,並可能導致另一方既得利益或預期利益損失的,受益方應在受益財產數額以內予以合理補償。

(一)甲乙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生活彼此獨立、互不干涉。

(二)甲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為無性婚姻,如甲(乙)單方違反規定,甲(乙)承擔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三)甲(乙)方在婚姻期間如發生意外,乙(甲)方不承擔撫養義務。

(四)甲乙雙方應相互體諒,謹言慎行,避免給另一方造成不必要的壓力和傷害。

(一)未盡事宜及爭議,應充分協商,本著責、權、利一致原則,公平合理解決。

(二)甲或乙一方未履行協議或履行協議不當,致另一方財產損失或嚴重名譽損害的,過錯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因甲或乙一方原因導致協議無效或無法履行,致另一方財產損失或嚴重名譽損害的,過錯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條款為獨立條款,不受協議效力影響)

(四)本協議另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即按協議履行。

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效力相同。

結婚協議書範文3篇 婚前協議範文:保障愛情與財產 第2張

第2篇

為了相互忠實,維護夫妻感情,協議人和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就有關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協議人雙方在結婚登記前已經同居,所以本協議中的“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指的是從簽訂本協議書之日算起)的財產、子女撫養、老人贍養和特別事項的處理及婚後義務自願達成如下永久不可更改協議: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協議人雙方通過所有來源所獲得的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所有夫妻共有財產均歸協議女方管理,協議男方擁有財產的支配權;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協議人雙方在家中擁有同等地位;

2、協議男方對家中的事情擁有決定權,協議女方擁有否決權;

夫妻關係關係存續期間的一切債務均為夫妻共有債務;

2、協議人雙方必須對男方的母親的吃、穿、住、行負責;

3、協議人女方對去看女方父母擁有決定權,男方擁有否定權;

如協議人發生下列情況,對方可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賠償。

具體賠償內容為協議男方每發生下例情況一次,則要對女方做出賠償。

每發生五次為一級,最低賠償標準為元的物品一件,每加一級就在其上次的最低標準上加元,例如犯規1-5次男方需每次賠償女方元之間的物品一件,犯規6-10次,則要每次賠償元之間的物品一件,以此類推(此賠償屬於男方對女方的贈與行為,不算是夫妻共有財產。

1、必須以養活女方和孩子為已任,不得對其合理的要求推諉或拒絕;

2、外出超過12點必須告知協議女方,如超時回家則不得過問女方的去向;

4、與異性發生曖昧關係之前後,不得讓協議女方知道;

5、當女方對男方的去向產生疑問時,男方必須解釋到女方滿意為止。

如果協議雙方發生下列情形,對方除可以要求離婚並全得夫妻共同財產和擁有孩子的撫養權,並要求其支付不低於人均水平的撫養費及教育用金外,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一切債務均為發生下列情形的一方獨自負責:__________

2、在家庭內部使用顯形暴力(身體上的)及隱形暴力(言語上、心理上及生理上)。

第3篇

為了相互忠實,維護夫妻感情,協議人和在年月日,就有關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協議人雙方在結婚登記前已經同居,所以本協議中的“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指的是從簽訂本協議書之日算起)的財產、子女撫養、老人贍養和特別事項的處理及婚後義務自願達成如下永久不可更改協議: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協議人雙方通過所有來源所獲得的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所有夫妻共有財產均歸協議女方管理,協議男方擁有財產的支配權;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協議人雙方在家中擁有同等地位;

2、協議男方對家中的事情擁有決定權,協議女方擁有否決權;

夫妻關係關係存續期間的一切債務均為夫妻共有債務;

2、協議人雙方必須對男方的母親的吃、穿、住、行負責;

3、協議人女方對去看女方父母擁有決定權,男方擁有否定權;

如協議人發生下列情況,對方可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賠償。具體賠償內容為協議男方每發生下例情況一次,則要對女方做出賠償。每發生五次為一級,最低賠償標準為1000—1500元的物品一件,每加一級就在其上次的最低標準上加1000元,例如犯規1-5次男方需每次賠償女方1000—1500元之間的物品一件,犯規6-10次,則要每次賠償20__—2500元之間的物品一件,以此類推(此賠償屬於男方對女方的贈與行為,不算是夫妻共有財產。)

1、必須以養活女方和孩子為已任,不得對其合理的要求推諉或拒絕;

2、外出超過12點必須告知協議女方,如超時回家則不得過問女方的去向;

4、與異性發生曖昧關係之前後,不得讓協議女方知道;

5、當女方對男方的去向產生疑問時,男方必須解釋到女方滿意為止。

如果協議雙方發生下列情形,對方除可以要求離婚並全得夫妻共同財產和擁有孩子的撫養權,並要求其支付不低於人均水平的撫養費及教育用金外,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一切債務均為發生下列情形的一方獨自負責:

2、在家庭內部使用顯形暴力(身體上的)及隱形暴力(言語上、心理上及生理上)。

(注:如協議雙方均未曾違背本協議各項條約,但因雙方性格不合而解除婚約的情況下,財產與債務各分得一半。)

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時起升效,直至雙方之中任意一方死亡或雙方解除婚姻關係之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