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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茶具買賣合同4篇 瓷藝交織,茶道契約

本文為陶瓷茶具買賣合同的簡介,詳細介紹了雙方在交易中的權利和義務。該合同規定了買賣雙方的名稱、數量、價格、交貨時間、質量標準等重要條款,旨在確保交易的順利進行,並保護消費者和賣家的合法權益。

陶瓷茶具買賣合同4篇 瓷藝交織,茶道契約

第1篇

第一條、供需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供方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gb/t4100);特殊要求的產品質量,應符合供方的特別規定或合同中另行規定;

2。需方應按照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合格證”(在包裝盒內)背面的使用要求進行施工。

1。對於品種、等級、規格、數量,需方在收到供方貨物時當場驗收並提出異議,否則視為驗收合格;

2。對於其他質量問題,需方應在鋪貼發現問題後叄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則視為驗收合格。

a、專案名稱: 奉賢生物醫藥產業化基地開發專案一期四標段工程

c、簽收人:餘紹鬆 陸德興 d、運費承擔方式: (請在選擇的方式後面填寫“是”,不選擇的.方式後面填寫“否”;如不在以下可選方式之列的,請在“其他”一欄註明運費承擔方式。)

本合同為貨到工地付款方式:15日內批貨批清,最後一批2個月內結算付清。

1。 合同依法生效後,供、需雙方如有違約行為,按合同法處理;

2。 需方逾期提貨,逾期超過45天,供方不保證貨源的原定供期,供貨期另議。

第七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合同如需增補,則按照此合同單價。

陶瓷茶具買賣合同4篇 瓷藝交織,茶道契約 第2張

第2篇

二、價金:精品每組人民幣元整,次級品每組元整,合計元整。

四、送貨日期:乙方應於訂約後一個月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如有遲延,應依遲交部分的貨款每按千分之二計罰違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五、清償費用: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惟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市縣兩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元酌收運送費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之人世間於受領第一條的茶具後,應即時驗收。茶具如有瑕疵,應於受領後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七、甲方應憑乙方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及送貨簽收單將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八、本契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立契約書人:

買方: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代表人:住址:身份證統一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賣方: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代表人:住址:身份證統一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願、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農機具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二條 質量標準:甲方出售的農機具應達到《使用說明書》中明示的執行標準,或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同時,必須符合該產品的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無上述標準的須符合農業部農業機械鑑定大綱要求,並且必須取得省級以上農業機械推廣鑑定證書。

第三條 交貨:交貨方式為(□甲方送貨□乙方取貨)

第四條 驗收:對於甲方出售的農機具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提出異議,異議期為甲方交貨後日內,異議經核實,甲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甲方交付的農機具質量標準及驗收標準,以隨機所附的產品使用說明書及生產企業有關質量保證、技術資料明示的內容為標準。但應符合國家或行業強制執行標準的(如安全等),驗收時以國家或行業強制執行標準為準。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支付出賣人元;餘款元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甲方要積極配合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享受補貼的買受人兌付補貼款要求。

甲方在交貨時,應當同時交付隨機所附的工具、附件和備件。

甲方在交貨時,應當同時提供三包憑證,明示農機三包有效期和三包方式,告知質量投訴受理部門和聯絡電話。同時提供隨機所附的產品使用說明書及其他隨附檔案資料,並向乙方出具財政稅務部門統一監製的購貨發票。

第七條 甲方交貨時,應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操作技能、維修保養及安全注意事項等技術培訓。

1.甲方的農機具產品經法定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出賣人應無條件換、退貨,支付乙方價款總額2%的違約金,並賠償買受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2.甲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乙方支付價款總額2‰的違約金;遲延交貨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價款總額%的違約金,或者要求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3.甲方沒有按照《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履行三包服務責任的,乙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兌現補貼的,除應繼續辦理外,造成乙方相應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並承擔價款總額2‰的違約金。

1.乙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甲方支付價款總額2‰的違約金;遲延提貨超過日,經催告仍不提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價額總額%的違約金,或者不予返還乙方所交定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九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申請消費者協會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甲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定事項,按照《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執行,或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4篇

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甲方願意出售且乙方願意購買“”輪(以下簡稱“該輪”),並達成如下協議:

船名:;船型:;船籍:;船級:;總長:;型寬:;型深:;總噸:;淨噸:;載重噸:;建造廠家:;建造年月:。

為保證本合同的嚴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簽定後的個銀行工作日內以銀行匯票方式將人民幣(或美元)的定金匯到甲方指定的賬戶。賬戶如下:

乙方應在實際交船前的天將剩餘船款人民幣(或美元)及剩餘油款匯至上述甲方指定的銀行,並將銀行憑證影印件交給甲方。

乙方已於年月日在甲方的安排下驗船,並同意按驗船時的船舶狀況接船。

3、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金並簽署跟船保函後,可以委派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狀況,但跟船人員得干涉或妨礙甲方船員的正常工作。跟船人員的費用和風險由乙方自負。

4、甲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該輪3天交船預報和1天交船確報,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預報通知後,應立刻安排付清剩餘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確報後,必須在天內接船。交船時,該輪必須處於安全漂浮且可正常航行的狀態,甲方按該輪驗船時確認的狀態交船,自然損耗除外。

5、甲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等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正式移交給乙方。甲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車費由乙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乙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人民幣(或美元)。

6、交船前,倘若該輪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

1、該輪包括船上的備品備件由甲方按清單移交給乙方。屬於甲方專用的船上圖書、資料表格和檔案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2、船上剩餘燃油、未使用過的潤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並按交船地當日市場價格計價付款,並一次性付清。

1、交船時,甲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該輪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乙方。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將其現擁有的該輪的其它技術檔案及時向乙方提供。包括:該輪的國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船舶技術證書、電臺執照、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等。

(2)普通商業發票(不含增值稅),甲方應在交船後日內辦妥該輪在原登記機關的登出登記。

(3)乙方辦理該輪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絡人和郵政編碼。

在交船前,甲方承諾該輪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和隨船債務。

交船前,該輪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交船後,該輪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登出手續,乙方應辦理該輪所有權登記,其費用各自承擔。

1、若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定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

2、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預報後日內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確報後日內接船,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歸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並承擔甲方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按年利率%計算)。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的全部船價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計算)。

1、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地震、火災、海嘯、戰爭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終止合同。

2、另外若由於其它特殊原因如颱風、大於該輪抗風能力的大風、霧以及國家政府機關規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條款規定之日期交船,甲方應提前天通知乙方,同時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權選擇撤銷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選擇撤銷合同,則本合同立即終止;若乙方選擇保留合同,則乙方應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在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原則上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該仲裁是終局的。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