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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家長安全責任書3篇 "加強家長安全意識,共創暑假無憂"

隨著暑假的到來,家長們要特別注意孩子的安全問題。為了保障孩子的安全,一些學校和社群已經推出了“暑假家長安全責任書”,督促家長在暑假期間加強對孩子的監護和管教,確保孩子度過一個安全愉快的暑假。

暑假家長安全責任書3篇

第1篇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杜絕各類事故發生,明確責任,形成合力,保證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學生安全,保證學生假日安全管理不出任何問題,特制訂本責任書:

一、放假前,班主任老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學生做好假日內的防險工作,服從家長監護和管理。

二、假期內學生的安全管理由學生家長負責,家長要切實擔負起孩子假期的監護責任。要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孩子外出旅遊、串門等必須經家長同意;要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飲食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使孩子具有基本的防觸電、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拐騙、防食物中毒、防雷電、防重大自然災害發生等防險的`知識和能力。

三、嚴禁學生擅自到水庫、河邊、引渭渠、池塘等地玩耍、嬉水和游泳。

四、教育學生不準玩火,嚴禁野外用火,要安全使用蚊香和蠟燭。

五、教育學生注意戶外活動安全,不在人多的地方聚集,遠離危險地帶,不做危險遊戲,不私自外出遊玩,晚上學生不得單獨外出。

六、學生要遵紀守法,不打架鬥毆,不參與不健康的娛樂活動,不結交社會閒散人員或品行不端的人,不做有損於社會公德的事。

七、家長要加強對學生的網路安全教育,教育學生堅決抵制黃賭毒,嚴禁進入遊戲機室或網咖上網。

八、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家長、學生簽字學生交回學校,一份由家長根據責任書條款,監督、管好自己的孩子。本責任書放假前由班主任組織簽訂完畢,交學校政教處統一存檔。

暑假家長安全責任書3篇

第2篇

為了積極預防學生傷害事故,保障學生暑假期間的安全,我校根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職責:學生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和學校一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監護人應教育學生不違反法律的規定,不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自覺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安全工作細則,不實施具有危害性和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事。因家長未能盡責而出現問題的,依據法律的`規定,所有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暑假來臨,學生以在家活動為主,家長的安全管理更為重要。作為監護人,家長應努力做到:

1、首先要認真閱讀學校下發的《柳林國小xxx年暑假安全致家長一封信》和《柳林國小暑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嚴格落實其中的各項規定和要求,按要求籤好字,上交學校。

2、暑假期間一定加強學生在家活動安全的監督、管理,首先是確保學生堅決不到河、溝、塘等危險的水域游泳、垂釣或進行其它活動,防止發生溺亡事故。其次,要對學生在家的用火、用電、用氣安全進行教育和管理,科學使用風扇、空調,避免出現意外。另外,要加強防盜安全。

3、暑假期間一定加強孩子的交通安全管理,堅決不允許他們騎車上路,不允許他們在路上玩耍,要求他們要遵守道路交通規則,不乘坐“超員、超載、超速”車輛,不乘坐其它有安全隱患的車輛,確保交通安全。

4、暑假期間一定加強孩子的社會生活安全管理,不准他們單獨外出,禁止同陌生人打交道,禁止他們同社會上的不良少年接觸,禁止他們進入青少年不該進入的“網咖、遊戲廳、娛樂場所”。禁止他們接觸黃、賭、毒、邪教活動。

5、暑假期間一定要教育孩子遵紀守法,不攜帶、不使用管制刀具等危險品,不打架鬥毆,不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不偷竊,不毀壞財物,不做任何違法的事情。

6、暑假期間一定要教育孩子注意極端天氣傷害,極端天氣不要出門,如果不巧遇上,要學會自救、自護。不能到危房、危牆危牆等有安全隱患的地方。

7、暑假期間一定要教育孩子注意飲食衛生,不暴飲暴食,不吃“三無”食品,不吃過期變質食品,防止出現食物中毒。另外,加強鍛鍊,增強體質,避免傳染病。

除以上各條外,還有其它涉及安全方面的責任,家長一定要嚴格落實,因個人教育不到位或管理不善造成學生事故的,作為監護人的家長要負全部責任。

第3篇

為確保幼兒在暑假中的人身安全,使幼兒全面、健康的發展,加強安全教育和防範措施,樹立安全第一意識是十分必要的。為了更好地發揮學校、家庭、社會三方面教育的作用,我園擬定了20年暑假安全責任書如下,希望家長積極配合學校教育、督促幼兒遵守各項安全規定。

一、20xx年暑假由20xx年xx月xx日(臘月十七)開始至20xx年xx月xx日(正月二十一)結束,2月xx日上午8:00返園。(若返園時間更改,將另行通知)

二、注意交通安全:幼兒不準在公路上玩耍、打鬧,要靠右行走,不越過白線,橫穿馬路注意來往車輛,遵守交通法規。

三、嚴禁到河、灣、水庫等地方滑冰或遊玩,不準到採沙、採礦等危險的地方逗留、玩耍。

四、幼兒出村須有家長帶領,不得單獨外出,不私自和陌生人接觸。

五、注意飲食衛生,不暴食暴飲,不購買無照商販的食品;注意安全用電,不亂動電器;不玩刀具,玩具槍等危險物品;不玩火,不燃放煙花爆竹。

六、幼兒在家長的指導下要經常學習一些安全自護知識,提高自我防範意識。

七、在落實安全責任書的過程中,如有意外事故發生,及時互通情況,逐級反映,不可延誤。(電話:)

八、幼兒家長是幼兒的法定監護人,要對幼兒暑假離校期間安全進行全面監護,並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把幼兒暑假期間防交通事故、防觸電等作為防範重點,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若家長疏於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和監督,在假期期間發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均由家長和幼兒承擔,幼兒園不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