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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軍人創業補貼申報材料

  退役軍人創業補貼申報材料

合申請補貼條件的創業人員根據戶籍地,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創業企業或個體經營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社群管委會提出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本站小編分享關於的申請退役軍人創業補貼書資料,提供參考,歡迎閱讀。
 

退役軍人創業補貼申報材料

 

為充分發揮就業補助資金扶持創業帶動就業的積極作用,全面促進和扶持我縣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退役軍人和農民工等人員創業就業,紮實推進“六穩”、“六保”工作,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於印發〈xx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xx社〔20xx〕xx號)和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於xx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補充通知》(xx社〔20xx〕33號)檔案精神,現就2020年度一次性創業補貼申報工作公告如下。

一、補貼物件和標準

按照《xx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第十條“創業補貼支出在中央和省級轉移支付資金的10%以內安排使用”的規定,2020年全縣一次性創業補貼申報計劃400人。

(一)補貼物件。

20xx年8月2至20xx年8月1日在莊浪縣域內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按xx社〔20xx〕67號檔案確定)、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退役軍人和農民工等返鄉下鄉創業人員。創辦的小微企業或從事的個體經營以市場監管部門登記註冊日期為準,必須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且營業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上,正常運營滿1年以上,吸納就業2人以上,就業創業示範帶動作用明顯。其中高校畢業生(指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必須滿足離校2年內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工商經營,返鄉創業人員必須在創業前外出務工1年以上。

(二)補貼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為5000元。同一人員創辦不同的小微企業或從事多個個體經營的,僅可享受一次補貼。由於受資金限制,在 2020年10月15日以前,凡享受過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和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的創業人員,一律不再納入一次性創業補貼範圍。

二、申報程式

(一)符合申請補貼條件的創業人員根據戶籍地,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創業企業或個體經營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社群管委會提出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由各鄉鎮、城市社群管委會對申請資料進行稽核,稽核通過的組織專人對經營場所、營業情況及帶動就業情況逐人進行實地核查,並留存影像資料。

(二)經各鄉鎮、城市社群管委會資料稽核、實地核查符合申報條件的,由各鄉鎮和城市社群管委會按照名額分配情況將申報資料報縣人社局進行審定。經縣人社局審定確認的,由縣人社局對符合申領條件的創業企業和個體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三)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縣人社局向縣財政局提交一次性創業補貼資金申請報告,並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創業人員個人銀行賬戶。

三、所需資料

符合條件的創業者需提供以下資料:

1.莊浪縣2020年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影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4.營業場地證明材料;

5.本人農業銀行卡影印件;

6.個人真實性承諾書。另外,高校畢業生還需要提供畢業證書影印件;就業困難人員需要提供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證明;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需要提供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退役軍人需要提供《退役證》或《退伍證》影印件;農民工等返鄉創業人員需提供由社保部門出具的在外務工期間繳納社會保險費證明或社會保險費轉移接續等在外務工方面的證明材料。

四、申報要求

一次性創業補貼每年申報評審一次,所有申報材料要求一式二份,一份由各鄉鎮和縣城市社群管委會留存,一份交縣人社局審定備案。提交申報資料時一併提交相關資料原件,由各鄉鎮和縣城市社群管委會對所報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一併稽核。

按照屬地管理和經營場所所在地稽核申報原則,由各鄉鎮和縣城市社群管委會負責本鄉鎮和轄區一次性創業補貼申報工作。

戶籍地為水洛鎮且經營所在地在水洛鎮的由水洛鎮負責稽核申報;其他鄉鎮戶籍且經營所在地在縣城市社群管轄範圍內的由縣城市社群管委會負責稽核申報;其他鄉鎮戶籍且經營所在地在其他鄉鎮的,由經營所在地鄉鎮負責稽核申報。

2020年度一次性創業補貼自即日起開始申報,10月23日結束,各鄉鎮和縣城市社群管委會將稽核通過資料於10月26日前報縣人社局審定,逾期將不予受理。莊浪縣2020年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稽核表請在網站自行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