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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合同範本3篇 精品管理合同範本:助力企業合規發展

編輯:以下是這篇文章的開頭部分:管理合同範本是指用於管理服務和業務的合同模板。該模板通常用於管理企業、組織、專案或服務方面的協議,以確保合同中規定的服務履行方式、服務質量等均符合要求。本文將介紹一些常見的管理合同範本及其內容。

管理合同範本3篇 精品管理合同範本:助力企業合規發展

第1篇

為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遊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託方),特委託(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託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築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佔地約畝;

(3)提供後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築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衛生裝置、冷藏等裝置;

(1)所有傢俱、陳設及佈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傢俱、地毯、牆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裝置,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衛生(pa)裝置、洗衣房、辦公室等裝置;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衛生設施;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戶;

(8)委託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裝置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後的餘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8)委託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專案;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於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委託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檔案、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週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託方充分協商後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並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後,委託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1.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定方案,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僱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後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7.爭取在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幹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裝置執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鉤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路系統,並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路,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遊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於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儘快使酒店達到酒店標準並通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體設施,使之能良性迴圈,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3)按照酒店的裝置、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託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後___天內向委託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9)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_______個月內,向委託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說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託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第十二條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後,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四條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於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後始收效益管理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定額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前15天提供,流動資金定額由雙方在試營業前核定;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裝置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託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係,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託方承擔。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於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並儘快培養當地幹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第二十條酒店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裝置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為:

第二十一條管理公司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裝置、陳設和傢俱等。

第二十二條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餘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併提用。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餘額如數歸還委託方。

第二十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託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等。處理這些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委託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否則,應徵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二十九條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稅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條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三十一條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除本合同已有規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如董事會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檢時,管理公司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在董事會費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二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酒店經營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中外合資企業外匯管理條例及規定辦理。

第三十六條雙方同意酒店向中國境內具有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須的險項,酒店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範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

所有保險均由委託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為委託方,與管理公司無關。

第三十七條委託方投保的酒店財產險,其投保總額應不低於國家規定。

第三十八條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為酒店管理費用開支,列入甲方開支科目。以遵循收益與權責掛鉤之原則。

第三十九條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製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定等事項。

第四十條建立完善年度財務審計制度、日常經營支出由總經理簽字。超過__________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添置、重大合同需經甲方派出的股東代表同意方可簽署。

第四十一條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義對外簽署財產擔保合同及財產擔保檔案。

第四十二條甲方有權瞭解和知曉乙方所實施的全部管理工作,並提出意見和建議,主要從營業收入和綜合毛利、利潤等方面對乙方的管理進行考核,使經營和資產本身得到良性發展和保值、增值。

第四十三條乙方如完成甲方下達的各專案標,可按營業收入增加____%計提效益管理費。效益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___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第四十四條乙方以酒店資產作信用擔保,以確保所派駐人員的信譽、品德、文化、資質及實踐技能達到甲方之要求。

第四十五條委託管理年限暫定年,甲乙雙方在經營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進行管理,可以在變動相關條款後續籤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約。

第四十六條基建結束後與酒店經營過程中有一段相當磨合期,在此如若因設計和修建過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為確保經營確需整改付出的費用,經基建方和酒店方雙方確認,列入基建後續科目費用,不計入酒店管理費用。

第四十七條因基建資金、設計缺陷及其它政策性因素,乙方不承擔開業延誤之責任。

第四十八條因故延誤的工程專案,影響到經營的,要根據損失的金額來扣減乙方應承擔的管理目標。

第四十九條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違約程度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十條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一條一方違約,另一方應將違約情況書面通知違約方,如在_____天內違約方仍未糾正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五十二條如總經理因被業主方單方面辭退,管理公司有權可另外物色人員擔任總經理。

第五十三條被辭退之總經理有權獲得酒店的相應補償,酒店應補償其___個月工資並休完其應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風險金等,原則上經中立之會計事務所進行完離任審計後,如無經濟*、受賄等問題則須全額退還所押風險金。

第五十四條無論什麼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時,雙方之間的所有賬款在____天內付清。

第五十五條甲、乙雙方均須遵守本合同,並相互配合,協調雙方關係,確保本合同的順利執行。

第五十六條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應一次性支付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對乙方的賠償並賠償乙方的相應經濟損失,以及負責管理公司人員搬遷、返家之差旅雜項費用。

若乙方不能按時派出管理人員進場,每延誤一天予以罰款____元。

第五十七條如甲方進行資產重組、產權交易,須考慮順延本合同的法律關係,如需中止此合同,須給予乙方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十八條如甲、乙雙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會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按正常履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乙方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五十九條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維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頓等嚴重且較長時間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的,甲方應對乙方管理目標要予以酌情扣減。

第六十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內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十二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六十三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第六十四條在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六十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商定酒店對外宣傳時,分別加入集團管理或字樣。

第六十六條雙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專有的商標或服務標誌進行宣傳推廣工作和日常經營活動。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後,酒店將不得再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標及服務標誌。

第六十七條本合同終止後,雙方即終止聘請管理的關係,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責任隨之解除。

第六十八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後,可以用書面形式進行補充與修改。合同修改檔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九條如在本合同書有效期內,委託方將酒店的產權、股權、權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轉讓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書的履行為前提,否則,應徵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條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立即生效。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從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酒店試營業後滿年為止。

第七十四條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管理合同範本3篇 精品管理合同範本:助力企業合規發展 第2張

第2篇

甲方: 深圳市羅湖區住宅區業主委員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

經住宅區業主大會 年 月 日投票表決同意:直接聘請深圳康發發展公司為住宅區(以下簡稱本住宅區)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為保障管理服務正常執行、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合同的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3、建築面積: 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_____平方米(分別為別墅_____平方米、複式別墅_____平方米、高層_____平方米、多層_____平方米);商業面積:_____平方米;服務樓面積:_____平方米(含首層停車庫);其它面積(配電房、地下室等)_____平方米。

4、 住宅戶數:_____戶(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業主入夥戶數_____戶,_____戶未入夥)。

1、本住宅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本住宅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汙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供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籃球場、兒童遊樂園、康樂設施、中心廣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本住宅區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小區消殺;公共區域綠化等。

7、本住宅區的安全管理,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安全監控和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做好小區的保安工作。

9、本住宅區物業、業主、管理服務檔案、資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關法規和行業政策規定的,和在本合同簽訂後新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管理服務期限為3年。自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年____月____日止。

1、審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和決算。

2、對乙方的管理服務水平進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評定,如聘請專業公司需要支付費用的,則該費用從物業收費中支出。如未達標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區業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終止合同。

3、聘請獨立審計機構每年對有關賬目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在物業收費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虛假或失實的賬冊、傳票等致使甲方利益嚴重受損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終止合同。

4、支援乙方向不按合同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催繳物業管理服務費;不慫恿、煽動業主不繳物業管理服務費;反對業主無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致使其他繳費業主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行為。乙方應作好對欠費業主的催繳、統計、記賬工作,確保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繳率不低於總應收費的98%,如無故達不到該收繳率,則低於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業主應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得拖欠。逾期欠費業主將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計算繳納滯納金。乙方有權對欠費超過1個月的業主進行公示通報;對欠費超過3個月的業主,可提起訟訴追討,敗訴方除補繳物業管理費外,還應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的應由甲方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全面執行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羅湖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以下簡稱服務方案)。

2、完善並制訂與服務方案相匹配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以外製訂涉及業主權利義務的物業管理辦法的,以及向業主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的,應事先報告並獲得業主大會批准。

3、有權選聘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本住宅區的單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整體管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不得將任何單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4、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乙方應在本住宅區顯著位置長期公示物業管理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等內容。

5、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7、作為提供物業管理和服務的對價, 乙方每年年度終了時按年度物業管理總支出的10%計提物業管理服務佣金(以下簡稱佣金)一次。

8、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所有收支賬目,按政府規定由乙方每3個月向業主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15天,賬目公佈前送交甲方稽核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為每季度後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況延遲公佈賬目需書面告知甲方。

9、鑑於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區的事實物業管理人,乙方有權力追繳歷年來業主欠繳的物業管理費用。

10、對本住宅區的公共或共用裝置、設施和相關場地,乙方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區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11、為使本住宅區物業的保值、升值,乙方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阻止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擅自改變本住宅區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將住宅用作商業、辦公、集體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並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3、開展積極向上、健康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4、本合同終止時,及時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住宅區的公共財產,包括物業管理費結餘、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等。

15、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權利、義務和責任。

本住宅區定位為高檔次的住宅區,乙方應執行與之相匹配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具體按《深圳市羅湖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1、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按如下標準收取:別墅物業每平方米5.20元/月;複式別墅每平方米3.55元/月;高層物業每平方米3.60元/月;多層物業每平方米2.30元/月;商業物業每平方米5.00元/月-6.00元/月;服務樓每平方米2.50元/月(以上物業面積均按建築面積計算)。

2、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月直接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向已繳費業主提供上月物業服務收費明細賬單並接受業主查詢。乙方必須按政府規定和程式收費,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

3、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結餘部分歸全體業主所有,用於彌補以後物業管理費的不足,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1、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按政府收費標準收取:高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0.25元/月;多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0.15元/月(別墅除外)。隨物業管理服務費一齊由乙方直接向業主收取,管理處對本體基金以房屋本體每棟為單位進行專(記)帳管理,並設立專用賬號儲存本物業的本體基金。

2、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規定的專項本體維修基金使用範圍專款專用,乙方先立項報價,甲方稽核簽字後實施的程式進行運作。

3、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賬目,每3個月由甲方向業主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15天,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賬目公佈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為每季度後的次月15日以前。

4、業主拖欠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規定辦法進行處理。

5、本住宅區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交納、使用、續籌、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規定》執行。

1、本住宅區屬業主私家車位以外的所有室內、室外停車位實行統籌使用,暫定每車每月車位使用費(含車場管理費)為220元。

2、本住宅區的業主私家車位,每月每個車位需繳納車場管理費30元,與物業管理費合併使用。

3、本住宅區產權屬於乙方的室內停車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計76個,由乙方有償提供給全體業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個車位每月200元(不含車場管理費)的固定標準淨提取76個車位使用費。

5、本住宅區嚴格控制外來車輛的停放,除極其特殊的情況外,禁止外來車輛停泊過夜。

6、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7、本住宅區公共區域的電梯廣告及相關收入、除乙方權屬之外的停車場收入、特約服務收入等,歸全體業主所有,和物業管理費合併使用。

1、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到期後,雙方合同關係即終止。乙方應提前30天按政府、行業法規,填報固定資產、辦公、裝置、住宅區資料等交接清單,送甲方稽核。住宅區物業收費財務賬目,應於合同終止後的10日之內,送交甲方稽核,由甲方聘請專業財務公司進行審計。

2、乙方願意續約的,應在合同到期前60天,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開業主大會決定續約與否。如本住宅區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同意續約的,將直接與乙方續簽合同。

3、本住宅區業主大會表決結果達不到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後自行終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業管理服務公司。

4、新老物業管理公司的交接過渡期最長為2個月,乙方應提供過渡期物業管理服務;2個月過渡期滿後,必須按規定進行交接、撤離。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服務標準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務標準或損害物業共同利益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給業主個人造成損害的,應向業主個人賠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

3、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物業管理服務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物業管理服務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5、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6、甲乙雙方以及業主因物業服務發生爭議的,應儘量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羅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結果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7、合同期未滿,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業管理服務的;乙方不按時交接、撤離的,均應向甲方賠償實際損失。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一步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羅湖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對甲乙雙方及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均具約束力。

第3篇

為了充分發揮甲、乙雙方的優勢,甲方將位於石人子大泉灣村六隊的 畝的農田,三隊 畝的農田承包給乙方管理。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 甲方及時提供農田作物所需的各種肥料、農藥、滴灌所需的修理配件,及時協調工程隊處理滴灌地下管道出現的各種事故,保證田間作業的順利正常進行。

二、 甲方為乙方提供工資預借金,總額不得超過年承包管理費用的70%,年底秋收完畢,甲方及時付清乙方管理費用。

三、 甲方同鄉政府水管所做好農用灌溉用水的協調供應,乙方做好積極配合支援,共同完成農用用水的足量供應。

四、 甲方經常督促、督查乙方的農田作業,出現問題乙方必須無條件的及時糾正,若由於乙方人為因素造成作物減產損失,乙方要承擔責任。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做好施肥工作,出現倒賣肥料,乙方要加倍賠償甲方損失。

五、 甲方按畝付給乙方管理費用30元∕畝,乙方負責田間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澆水、打藥、清理影響秋收的石頭、秋收等工作)要到秋收完畢,糧食歸倉。同時完成甲方交給的其他工作。

六、 管理人員:一號基地(六隊1350畝)定員4人,二號基地(三隊1000畝)定員3人,每基地減少人員不得超過一人,不得因減少人而影響農田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加人。

七、 產量指標:一號基地玉米 公斤 ∕畝,二號基地玉米 公斤∕畝 ,若完成以上指標甲方足額支付乙方30元∕畝的管理費用。超額部分甲乙雙方按8比2分成。其中乙方從20%的獎勵中拿出5%和甲方拿出10%共同作為管理團隊人員的獎勵。若乙方沒能完成以上生產指標,甲方扣去乙方10%的管理費用。

八、 合同一經簽訂,即可生效,若違約,違約方賠付對方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