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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工程技術人員勞動合同5篇 汽車工程技術人員合同:保障權益,確保工作穩定

本文主要介紹汽車工程技術人員勞動合同簽訂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項,幫助汽車工程技術人員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促進汽車行業的穩定發展。

汽車工程技術人員勞動合同5篇 汽車工程技術人員合同:保障權益,確保工作穩定

第1篇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誌為_______________ 。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為 ______________ ,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為 ____________ , 職務(或工種)為 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協商一致並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 執行,初始工資額為 元/月或 元/時;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勞動定額 (確定的勞動定額原則上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3.其他形式(如實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週期支付工資):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物價水平和政府頒佈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等情況,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經甲乙雙方協商或者以集體協商的形式,依法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績效薪酬或獎金的計發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和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每月 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並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數額為 元/月(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規定程式後,可以裁減人員,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有第八條第(一)項第5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三)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並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甲方可與其約定競業限制,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於甲方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解除或者終 (一)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作如下約定:(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雙方作如下約定:止本合同後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檔案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汽車工程技術人員勞動合同5篇 汽車工程技術人員合同:保障權益,確保工作穩定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四條 乙方工作地點為,經雙方協商工作地點可以變更。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八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九條 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九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因防治工業汙染源搬遷的;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五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六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九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3篇

一、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勞務施工專案內容範圍如下:該工程專案施工藍圖中平面軸線,結構標高模板工程模板支拆,具體平面位置可見附圖,分項工程承接工程任務範圍補充:模板製作、安裝、拆除、相關模板支拆模材料轉運到發包方指定地點或者在指定地點領用;承重架搭設;所需操作腳手架搭設作業;石匠剔打;工完場清;操作部位文明施工;

所有模板分項工程質量檢查標準確保優良。其他補充:

1、乙方提供相關的個人身份證件,配合承包方辦理相關入場手續。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勞務人員之間糾紛及工傷事故凡是年齡在55週歲以上的人,或是有疾病急症人員,不得在與超強模業有關的工程上班,如有以上所述情況,出現工傷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2、工人在超過兩米的高空作業中,不栓安全帶的,如果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3、超強模業所有工程中,班組只能使用漢族工人,若使用少數民族工人,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其他補充:

2、全面履行工程簽訂的專案施工合同。並承擔該合同條款中乙方應承擔的全部責任與義務。

3、確保所有分項工程的質星、進度、安全達到專案部與建設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如達不到則按專案及班組規定處罰,並承擔全部相應的經濟責任。

六、班組、專案技術交底、各階段實時制定的各種進度計劃、各次施工階段的會議紀要、專案班組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同時作為合同內容具備對甲、乙雙方約定效應。

1、架子必須搭設掃地杆,如果不搭設,按0.2元/m扣除人工費;

2、樑牆板超過__________mm,不得使用火鉤,樑牆板超過__________mm,中部必須穿絲桿,絲桿間距不得大於__________mm。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至工程完工,雙方按合同約定結清承包費後失效。

第4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經過友好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 、_____ 、_____ 、_____ ;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___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五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五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____元。

第十七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八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三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七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八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一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第四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七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第5篇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省、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政府)勞動法規和政策,聘用_______(乙方)為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定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生效後前_______月為試用期。合同有效期採取下列第幾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七條變更、解除或終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政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本職位的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生產(工作)任務。甲方可視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或依照合同約定可調整乙方工作,同時甲方可依乙方的工作表現按規定給予獎懲。

1.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超過36小時,每個工作日累計工作時間不超過11小時。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政府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

1.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外商投資企業職工工資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以及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按下列第____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崗位定為____元。以後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工資;

(2)計件工資。按乙方崗位計件單位及完成情況計發計件工資。

3.甲方要求乙方(工人崗位)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政府有關規定發放加班加點工資。

4.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不低於乙方停工前3個月的月平均工資70%的標準,發給乙方停工工資。

1.乙方患職業病及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甲方按本市社會工傷保險有關規定發給工傷生活費和報銷醫療費。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省、市規定的因病和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女工孕期、產假期及哺乳期等保險福利待遇,以及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等各種保險福利待遇。

3.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以及非因工傷亡,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發給乙方親屬喪葬費、一次性撫卹金或優撫金,以及供養直系親屬撫卹金或救濟費等。

4.合同期內,甲、乙方須按照本市政府的規定,繳納退休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等社會保險基金,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交繳社會保險基金情況。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勞動安全衛生條例》,提供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按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3.甲方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規程的教育培訓。

4.甲方執行政府有關女職工及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勞動保護規定。

5.乙方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乙方有權拒絕違章的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員工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 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2)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需要裁減人員,但必須徵求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4)乙方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按規定應予辭退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期內,和未作出勞動能力鑑定前以及醫療終結後,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

(3)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以及醫療期雖滿但仍需住院治療的。非因工傷病醫療期限標準為:本企業工作五年以內的為三個月;六年至十年的為六個月;十一年至十五年的為九個月;十六年至二十年的為一年,二十年以上可視傷病情況延長半年至一年;

(4)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工在懷孕、產假和哺乳期間;

(2)經政府勞動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

(3)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數額和如期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的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1.除試用期內或符合本合同第七條第4款(3)、(4)以及第6款(1)、(2)、(3)、(6)規定可構成立即解除合同外,其他情況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甲、乙雙方都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提前通知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實得工資的日平均數計算補償。

2.除本合同第七條各款外,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違者應按《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暫行規定》及本合同規定向對方賠償。

乙方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人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或住房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3.經甲方培訓或由甲方出資聘用的大、中專畢業生、專業人員,服務年限少於培訓合同規定時間的,除本合同第七條第3款(1)、(2)、(3)、(4),第4款(1)、(2)、(5),第6款規定情況外,應按合同期和甲方實際支出費用剔除已服務年限遞減賠償。

本合同終止時間早於培訓合同規定的服務年限終止時間的,以培訓合同終止時間為準。

九、甲、乙雙方所訂合同期滿甲方不再續訂的,甲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合同期滿甲方提出新的合同條件和侍遇均不低於原合同而乙方不願意續訂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4款(2)、(5)所列情況在合同期內辭退乙方,甲方應按本市政府有關規定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屬長七條第4款(5)的,還需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合同期未滿,乙方要求辭職,除本合同第七條第6款(2)、(3)、(4)、(6)所列情況外,或甲方執行本合同第七條第4款(1)、(3)、(4)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均可不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

十、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本市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享受失業救濟的手續,乙方達到退休年齡,甲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為其辦理退休(退職)等手續。

十一、雙方履行勞動合同如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本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