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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買賣合同5篇 《權利與義務:商品房買賣合同詳解》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雙方約定商品房房屋買賣的合同。其中包括交易雙方的基本資訊、房屋的具體資訊、交易價格及支付方式、過戶及稅費責任等條款。合同簽署後,雙方應按照約定的內容履行合同義務。

商品房買賣合同5篇 《權利與義務:商品房買賣合同詳解》

第1篇

關於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擁有獨立產權的位於 市 區的房屋(房屋權證編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人民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整)出售給乙方。 已方願意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並以購得的上述房屋向中國 銀行 分行申請購房抵押貸款。

1、向乙房申請購房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資料以備查核。

2、保證對出售的房屋擁有獨立產權。如果該房屋為共有房屋,則必須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出售書面檔案。

3、保證該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產生的任何問題由甲方承擔並負責解決。

4、自簽訂購房協議書範本起,保證將該房屋按約定價格售給乙方,期間不得反悔或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

5、按照前述業務的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檔案和辦理各種手續。

6、在辦理產權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1、向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符合要求的資料以備查核,並依規定支付費用。

2、保證按原約定價格向甲方購買前述房屋,並及時將貸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4、按照前述業務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檔案和辦理各種手續,並承擔各項費用。

5、在辦理房屋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持有。

四、購房協議書範本以乙方向貸款銀行申請購房抵押貸款獲得批准為正式生效條件。如果貸款銀行認為乙方的借款申請不符合條件而不予批准,則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應如數退還給乙方。

五、如果貸款銀行批准的貸款金額不足申請貸款額的70%,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否則,乙方應履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1、如果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2、如果乙方違約,貸款申請獲准後沒有向甲方購買房屋,應向甲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七、本協議的定立、履行、接觸、變更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八、本購房協議書範本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購房協議書範本壹式肆份,雙方擱執壹份。有乙方交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壹份。

商品房買賣合同5篇 《權利與義務:商品房買賣合同詳解》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出賣人以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屬_____結構,層高為____,建築層數地上____層,地下____層。

該商品房建築面積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由於商品房的用途為普通住宅、經濟適用房、公寓及其他高檔住宅等居住類房屋,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1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商品房的用途為非住宅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幣)_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_百___拾__元整。

2.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幣)____千_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幣)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根據本合同第四條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套內建築面積大於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套內建築面積小於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套內建築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訂補充協議。

3.根據本合同第四條按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根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結算房價款;

(2)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大於合同約定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小於合同約定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應不簽訂補充協議。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處理:

(1)逾期在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出賣人應當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1種、第2種和第___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種方式處理:

(1)逾期不超過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種方式處理: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司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業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服務內容及質量等見附件四;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價格為___/月平方米(建築面積),由物業管理企業按年(半年、季)收取。價格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

出賣人負責監督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買受人已詳細閱讀本合同附件四有關物業服務的全部內容和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同意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約定的價格和方式交納物業服務費用;並同意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種方式解決: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五)。

第二十三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第二十六條 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3篇

本次合同示範文字是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總局在20xx年釋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字》基礎上,經廣泛調研多方徵求意見後修訂而成的。在修訂過程中,兩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介紹,隨著房地產市場快速發展,《物權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出臺,舊版合同示範文字內容已不能更好地滿足實際需要。而與20xx年的合同示範文字相比,新修訂的合同示範文字分為預售合同和現售合同兩個文字,更加突出平等維護買賣雙方合法權利,在明確雙方義務的基礎上,也更加註重買受人權益的保障。

在平等維護買賣雙方合法權利、明確雙方義務的基礎上,更加註重買受人權益的保障。合同示範文字完善了商品房交付條件和交付手續,增加了房屋交付前買受人查驗房屋的環節,明確了出賣人的保修責任和最低保修期限,細化了業主對建築物專有和共有部分享有的權利。在預售合同中新增了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條款,明確出賣人應將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有效防範交易風險。

對簽訂合同過程中容易忽視的問題進行提示,引導買賣雙方對合同重要事項作出承諾和告知。合同示範文字明確由出賣人對所售房屋不存在“一房多賣”“司法查封”、房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問題等作出承諾,買受人對使用期間不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和承重結構等作出承諾。明確出賣人將合同簽訂後發生的規劃設計變更、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情況等重要事項告知買受人的義務。增加買受人資訊保護條款,明確出賣人對買受人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事項,引導買賣雙方自行約定,避免引發糾紛。針對法律法規規定不詳、買受人又最為關心的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完成情況,小區內車位、車庫、會所等配套設施的所有權歸屬,室內空氣質量、建築隔聲標準等房屋質量問題,合同示範文字引導買賣雙方進行約定,明晰權利義務關係。

細化了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合同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強。明確解除合同的條件、程式以及利息計算方式。引入懲罰性賠償金內容,對存在“一房多賣”、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等嚴重違約情形的,出賣人除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還要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或者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三、出賣人應將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據住建部的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新修訂的合同示範文字有四大新特點值得關注。

一是在平等維護買賣雙方合法權利、明確雙方義務的基礎上,更加註重買受人權益的保障。如合同示範文字增加房屋交付前買受人查驗房屋的環節,明確出賣人的保修責任和最低保修期限,細化業主對建築物專有和共有部分享有的權利。此外,新版本預售合同中還新增了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條款,明確出賣人應將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有效防範交易風險。

二是對簽訂合同過程中容易忽視的問題進行提示,引導買賣雙方對合同重要事項作出承諾和告知。合同示範文字明確由出賣人對所售房屋不存在“一房多賣”、“司法查封”、房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問題等作出承諾,買受人對使用期間不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和承重結構等作出承諾。

對於以前開發商說一套做一套的手法,新預售合同也有所針對,明確要求賣方將合同簽訂和發生的規劃設計變更、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情況等重要事項告知買房人。一旦開發商侵害買房人的權益,買房人能夠更早知曉,同時也能夠更早介入,維護自己的權益。

此外,新合同還增加了買受人資訊保護條款,明確出賣人對買受人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三是對於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事項,新預售合同也引導買賣雙方自行約定,避免引發糾紛。比如說,針對法律法規規定不詳、買受人又最為關心的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完成情況,小區內車位、車庫、會所等配套設施的所有權歸屬,室內空氣質量、建築隔聲標準等房屋質量問題,合同示範文字引導買賣雙方進行約定,明晰權利義務關係。

四是新合同還把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進行細化,比如明確解除合同的條件、程式以及利息計算方式。值得注意的是,新合同還引入了懲罰性賠償金內容,對存在“一房多賣”、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等嚴重違約情形的,開發商除退還買房人已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更要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或者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針對房屋買賣中極易產生糾紛的口頭銷售承諾,新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中也第一次提出了明確禁令:不得采取分割拆零銷售、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不採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第4篇

甲方(賣方): 單位: 職務: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甲方(與上述甲方系夫妻關係): 單位: 職務: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見附件1)

乙方(買方): 單位: 職務: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身份證、戶口本、單身證明見附件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乙方商品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 商品房位於遼寧省錦州市 , 商品房建於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權證號: ,房屋所有權證號: ,屬 結構,建築層數為 層,土地性質: ,使用年限: ,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使用面積: 平方米,公攤: 平方米,共 室 廳 衛。(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3)。

2、 商品房總金額為共 元人民幣,大寫: 萬 千 百 拾 元元整。

3、 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商品房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所有。

1、 甲方保證對該房屋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保證該房屋不存在其他共有、不存在被查封、不存在抵押、不存在抵債、不存在出租等任何權利瑕疵;甲方承諾該房屋內從未發生過任何人死亡、從未發生過惡性傷人等涉嫌違法犯罪案件,從未發生過其他使社會一般人居住該房產生精神緊張、驚恐等不利的事件。

2、 甲方應在甲乙雙方簽訂此合同後、房產過戶前,結清該房屋物業費、採暖費、煤氣費、水費、電費、網費、有線電視費等費用;甲方應當於房產過戶在乙方名下的 日內將以上費用賬戶過戶在乙方名下,乙方配合。

3、 甲方負擔本次交易發生的所有稅費,包括乙方應付稅費。甲方應當在乙方完成第三條第1項款當日,去相關稅務機關繳納本次交易所涉及全部稅包括但不限於營業稅、城建稅、契稅、個人所得稅、教育附加稅等,並去相關部門支付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費,測量費、評估費等。

4、甲方負責過戶手續,乙方配合。甲方應於第三條1項乙方交付款項當日,與乙方一起攜帶各自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完稅證明、單身證明等資料前往房產登記過戶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5、甲方應於乙方支付第三條第1項款項之日(即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當日),將該房屋全部鑰匙、、此房屋附屬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契稅證,完稅證明等一併交付給乙方。

6、甲方保證此房屋沒有遷入戶口,如遷入戶口需在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之日前將戶口遷出。

1、 乙方應當在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進行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之日付房款 元人民幣。付至甲方銀行卡內,甲方夫妻共同認可此賬戶,甲方開具等額收據 開戶銀行為: 賬號為: 帳戶名為: 。

2、乙方應當在雙方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之日後,付房款 元人民幣至本條1項賬戶內,甲方開具等額收據。

3、乙方應當在甲方結清第二條第2項費用,並將以上賬戶更為乙方名下後,付給甲方房款 元人民幣至甲方賬戶,甲方開具等額收據。

4、鑑於乙方經濟困難,甲方同意在乙方居住該房屋 個月內,付清房款尾款 元人民幣。

1、甲方違反第二條第1項,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退款,承擔違約金 元,甲方賠償乙方裝修費用和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違反第二條第2項,拖欠以上費用的,甲方承諾在接到乙方所稱甲方拖欠上述費用通知之日起 日內結清,並承擔因拖欠產生的滯納金等損失責任。

3、甲方違反第二條第4項,沒有按時辦理過戶手續,或房產無法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甲方應當立即退還所收全部房款,並自違約之日起有權要求甲方每日支付乙方相當於總房價0.1%的違約金。

4、甲方違反第二條第5項,逾期將商品房鑰匙及附屬材料交付給乙方的,承擔從應交付日起至實際交付鑰匙之日止,每日 元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第三條第1項,不按時支付房款的,應承擔違約日起算,每日 元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第三條第2項,不按時支付房款的,應承擔違約日起算,每日 元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第三條第3項,不按時支付房款的,應承擔違約日起算,每日 元的違約金。

8、乙方違反第三條第4項,不按時支付房款的,應承擔違約日起算,每日 元的違約金。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在該房屋所在地法院訴訟。

甲方請 擔任保證人,工作單位: 職務: ,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果甲方違約,乙方可以同時向甲方、甲方保證人追究責任,保證人與甲方關係為: 。

乙方請 擔任保證人,工作單位: 職務: ,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果乙方違約,甲方可以同時向乙方、乙方保證人追究責任,保證人與乙方關係為: 。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按手印之日起生效。任何一處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在修改處簽名捺手印認可,否則所作修改無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提交市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均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甲方兩人身份證影印件,結婚證影印件,戶口本影印件,;

2、乙方身份證影印件,戶口本影印件,單身證明覆印件;

第5篇

第二條 甲方經 人民政府檔案批准,取得位於 市 地段,佔地面積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 至 止,共計 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 結構,定名為 ,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 座(幢)樓 單元,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佔地(分攤面積 平方米) 平方米。由甲方於 年 月 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2、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上述原因必須以 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檔案為依據。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 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 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如乙方逾期三十天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利則盈利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以當時 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 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 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乙方付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 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後,由 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聯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 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 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後,由 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並經 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本合同共 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市公證處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