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檢察院實習報告6篇 「法律聚焦:深入檢察院實習報告」

本文以“檢察院實習報告”為主題,旨在分享實習生在檢察院實習期間的學習和感悟。通過實習生的親身經歷,揭示了檢察事業的工作內容和意義,同時也展示了實習生在實踐中的成長和收穫。

檢察院實習報告6篇 「法律聚焦:深入檢察院實習報告」

第1篇

這次實習,我很幸運地被安排在了檢察院公訴科,一個我向往已久的地方。因為公訴科作為檢察院最繁忙的地方,工作量最大,但也意味著接觸面更大,學到的東西也更多,為此我感到十分幸運。

從走進平湖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的第一天開始,我就發現這裡的案件量非常大,每一位公訴人都要負責辦理大量的案件,遠遠超出我原來的想象。但因為我是剛進來的實習生,所以還不能夠接觸辦案。我首先接到的任務,就是公訴科上一年度的卷宗裝訂整理工作,這種工作比較簡單機械,對於我們這些剛剛參與工作的實習生,就成了這項工作的主要勞動力。每個人的卷宗都報到了裝訂室,堆得高高的,於是我們開始整理卷宗順序,找出缺漏的材料,將這些材料補齊。補這些材料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包括出庭筆錄、“三綱一書”等,要完成這些需要看過所有的案件材料,對案情有全面的瞭解。材料補完以後我們開始取釘、裱糊、打上頁碼、製作卷宗目錄、進行裝訂。裝訂的要求很高,要做到符合標準,整齊美觀,然後進行最後檢查,加蓋公章、補充簽名和完成卷宗皮,到了這裡一本卷宗的裝訂才算最終結素。這項工作差不多持續了兩週,我中間因為徐大哥給了我出庭旁聽、陪同提審等另外的機會,所以斷斷續續地只做了幾天,但最後完工時幾乎所有的人都大大的鬆了一口氣,也包括我。

正如以上所說,我只整理了一兩天的檔案,徐大哥就讓我跟他一起學習處理案件了。先是在他出庭支援公訴的時候帶我去旁聽,還會帶我一起去提審。我還記得第一次走進平湖市看守所的日子,那是在8月5日的上午,一共要提審四個犯人,主要是涉嫌盜竊罪。與我事先想象的犯罪分子面目凶狠,態度惡劣不同,幾乎所有的犯人都比較配合,清楚的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即使有一些小麻煩,經過徐大哥的政策攻心和技巧性訊問也順利的解決了。剛開始,我們實習生只是作為陪同人員,整個詢問過程幾乎都沒有出過聲,經過多次這樣的提審就會有些無聊了。我是很幸運的,因為徐大哥很有意識地培養我獨立辦案的能力,他會在我聽了幾次他的提審之後,給我機會讓我嘗試著去詢問。記得第一次他給我這樣的機會時,我竟然害怕,不敢去詢問犯罪嫌疑人。但是,有一次,一個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來找徐大哥時,因為徐大哥不在,我就對她做了一次簡單的詢問,並做了筆錄。這也是我第一次獨立的詢問,第一份獨立完成的筆錄。真的很有成就感。所以在以後的日子裡,我珍惜著每一次機會。

沒過幾天,徐大哥就把一個案子交給了我,讓我開始學習獨立辦案的能力。那是一個比較簡單的盜竊案件,他讓我在辦案中瞭解掌握最基本的程式和一些文書製作方面的要求。拿到卷宗後,我先仔細閱讀審查了一遍,並填寫了相關的提押證、告知書等,然後徐大哥和我一起去看守所進行了提審,還好犯罪嫌疑人認罪態度也較好,這樣一來,案件事實也更加清楚。看守所回來後,我再次清理作案經過以及與之相關的各種證據,然後開始製作審查報告、起訴書等。在徐大哥的指導下,我很快就完成了第一個案子。當我聽到徐大哥說“我已經把你的案子拿到法院了”的時候,真的有一種無以言表的成就感!

經過一段時間的鍛鍊,我已經接觸了好幾個案子了,我的工作已經涉及了辦案的各個階段和方面,已經基本掌握了辦案的全過程,能夠做到獨立辦一些簡單的案子了。包括整理公安移送的案件證據材料,提審犯人,完成案件審查報告和起訴書等基本檔案材料,但因為身份的關係,不能夠出庭支援公訴。在這些辦案的過程中,我還有意識的對一些複雜或疑難案件進行關注,這些關注和思考給了我很大的收穫。

由於是在公訴科,我所接觸的全部是刑事案件,一個平湖市僅半年時間就要辦理那麼多案件,而且公訴人到現在還持續著很高的辦案量。以一個縣市推至全國,而且平湖市還是社會治安比較不錯的城市,所以我國現在的犯罪形勢不容樂觀。大部分的案件都是盜竊案件,而其中的作案人員又幾乎都以外來打工人員為主。他們很多人是來平湖打工的,沒有找到工作就幾個老鄉一起從事犯罪活動,這些人屬於流動人口又不好管理,以至於在案發後給抓捕和取證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另外,搶劫、搶奪、敲詐勒索、故意傷害、販賣毒品等案件也頻繁出現,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會的很多不穩定因素。例如黑惡性質的團伙,犯罪人員的低齡化 (很多犯人的年齡比我還要小),毒品的泛濫等等。

在辦案的過程中,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說到的,是對法學專業知識的再學習和再認識。公訴科的老師們經常會就疑難案件進行討論,我從中獲益匪淺,很多的法學專業知識拿到實踐操作領域來討論,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

另有一點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學校學習時,說中國的司法系統只重實體,不重程式,以至於對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保護不夠。通過實習我發現,這個問題確實存在也不可迴避。但讓人欣慰的是,程式問題已經得到了很大的重視,這僅從我們要完成的大量程式性文書就可以看出來,這個問題遠沒有像以前在學校裡想象的那般恐怖。

實習生活在我剛剛開始獨立辦案,還沒有來得及大展拳腳的時候就這樣結束了,難免有一些不捨和遺憾。在實習的日子裡,我逐漸認識到紮實的專業基本功的重要性,認識到對知識不斷更新不斷靈活加以運用的重要性,認識到工作中具體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積累的必要,也認識到與人相處適應社會的必要。在工作的過程中,我時刻嚴格的要求自己,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盡我所能的幫助各位老師辦案,發揮我在學校所學到的專業知識。我很感謝我的指導老師徐大哥,正是在他的指導和幫助下,我的適應能力和工作能力提高得很快,很短時間就能夠獨立完成各項工作。在這些成長的日子裡,我實踐、思考、反思、總結,所得收穫都已經成為大學生涯中寶貴的財富。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它架起了我從學校到社會的橋樑,承載了我即將面對現實和挑戰的心情,必將終生難忘!

由於是在公訴科,我所接觸的全部是刑事案件,一個平湖市僅半年時間就要辦理那麼多案件,而且公訴人到現在還持續著很高的辦案量。以一個縣市推至全國,而且平湖市還是社會治安比較不錯的城市,所以我國現在的犯罪形勢不容樂觀。大部分的案件都是盜竊案件,而其中的作案人員又幾乎都以外來打工人員為主。他們很多人是來平湖打工的,沒有找到工作就幾個老鄉一起從事犯罪活動,這些人屬於流動人口又不好管理,以至於在案發後給抓捕和取證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另外,搶劫、搶奪、敲詐勒索、故故意傷害、販賣毒品等案件也頻繁出現,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會的很多不穩定因素。例如黑惡性質的團伙,犯罪人員的低齡化(很多犯人的年齡比我還要小),毒品的泛濫等等。

在辦案的過程中,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說到的,是對法學專業知識的再學習和再認識。公訴科的老師們經常會就疑難案件進行討論,我從中獲益匪淺,很多的法學專業知識拿到實踐操作領域來討論,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

另有一點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學校學習時,說中國的司法系統只重實體,不重程式,以至於對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保護不夠。通過實習我發現,這個問題確實存在也不可迴避。但讓人欣慰的是,程式問題已經得到了很大的重視,這僅從我們要完成的大量程式性文書就可以看出來,這個問題遠沒有像以前在學校裡想象的那般恐怖。

實習生活在我剛剛開始獨立辦案,還沒有來得及大展拳腳的時候就這樣結束了,難免有一些不捨和遺憾。在實習的日子裡,我逐漸認識到紮實的專業基本功的重要性,認識到對知識不斷更新不斷靈活加以運用的重要性,認識到工作中具體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積累的必要,也認識到與人相處適應社會的必要。在工作的過程中,我時刻嚴格的要求自己,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盡我所能的幫助各位老師辦案,發揮我在學校所學到的專業知識。我很感謝我的指導老師徐大哥,正是在他的指導和幫助下,我的適應能力和工作能力提高得很快,很短時間就能夠獨立完成各項工作。在這些成長的日子裡,我實踐、思考、反思、總結,所得收穫都已經成為大學生涯中寶貴的財富。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它架起了我從學校到社會的橋樑,承載了我即將面對現實和挑戰的心情,必將終生難忘!

檢察院實習報告6篇 「法律聚焦:深入檢察院實習報告」 第2張

第2篇

為了讓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得到鞏固和提高,邊理論邊實踐,我在被評為“全國先進檢察院”的淮陽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實習了一個月。在此期間,我收穫了很多東西,懂得了實踐的重要,認識到理論和實踐是學習和理論的左膀右臂,學到了做人、處事、生活的道理,進一步深入瞭解了社會。實習期間,我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 先完成xx年所有偵查卷和檢察卷的登記工作,並且匯成表,以絕密檔案存檔。其次是做好個別案卷的補充、完善工作,裝訂成冊,便於儲存、查閱。

1、公安機關的偵查卷:有受理案件登記、立案報告表、呈請拘留報告書、拘留證、對拘留人家屬或單位通知書、提訊證、呈請逮捕報告書、呈請延長拘留期限報告書、提請逮捕決定書、起訴意見書、詢問筆錄、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和義務告知書、鑑定書

2、檢察院的檢察卷:公安機關的起訴意見書、委託辯護人告知書及送達回證、詢問提綱及筆錄、補充偵查決定書及送達回證、糾正違法通知書、移送起訴案件審查報告、討論案件筆錄、起訴書及送達回證、出庭通知書、答辯提綱、出庭筆錄、刑事判決書

1、檢察院反貪局的偵查卷:立案決定書、拘留決定書、拘留證、對拘留人家屬或單位通知書、取保候審決定書、保證書、贓款清單(書證)、委託鑑定書、檢察技術鑑定書、提押證、釋放通知書、調取證據通知書、調取證據清單、起訴意見書、詢問筆錄、書證

2、檢察院的檢察卷:檢察院反貪局的起訴意見書、委託辯護人告知書及送達回證、閱卷筆錄、詢問提綱及筆錄、補充偵查決定書及送達回證、糾正違法通知書、移送起訴案件審查報告、討論案件筆錄、起訴書及送達回證、出庭通知書、答辯提綱、出庭筆錄、刑事判決書、對法院刑事案件判決、裁定審查表、辦案時限登記表

二、自學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其解釋

其內容有受案時間、案件來源、被告人姓名、案件性質、閱卷人、閱卷目的、閱卷時間。

筆錄內容有時間、地點、檢察員、記錄人、訴訟程式、犯罪嫌疑人姓名、曾用名、化名、年齡、民族、文化程度、籍貫、住址、工作單位、職務、職業、有無前科、詢問內容、簽名、按手印

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同梅芳副科長一起出庭公訴,案件是一起李某搶劫、尋釁滋事的重審案件,參照數罪併罰,原判2年6個月。經過新的舉證、指證、質證、認證,本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我認為維持原判。結果維持原判。

我自學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理論、法條及其相關解釋等內容。

說話方式、說話的內容認真注意,在適當的場合講適當的話。我積極參與研討案件、分析案情、調查取證。發揮年輕、有敏銳洞察力的優勢。我認為執法人員應尊重法律事實定罪量刑。

4、問題的嚴重性:懂法、執法人員違法和法盲的違法行為太嚴重了!

深深感謝淮陽縣人民檢察院及其公訴科的人員!尤其是蘇凌、李永清、梅芳、楊連霞。

學校行政與團委共同策劃組織在2***年7月xx日-8月xx日,為把在學校學到的知識應用於實踐,為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加深自己對社會的瞭解,對中國法律體制的認識,我們一行7人到xx區人民檢察院進行了為期半個月的實習,我所實習所在科目是檢察院公訴科。

我們是七月xx號去的,到八月xx號結束。在公訴科的實習專案包括:檢視卷宗、寫閱卷筆錄、製作討論表、訊問犯罪嫌疑人、參加公訴科討論會、寫起訴意見書等。這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觸到現實中的法律,在檢察院的實習中我學到了很多,受益匪淺。

第一,學到是如何寫閱卷筆錄。再公訴科的基本任務就是寫閱卷筆錄,每當有新案件移送到檢察院來,都要經過公訴科審查。首先,閱卷筆錄的第一步就是要閱卷,要初步審查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對於證據不足,證據來源不合法等的案件應該退回原偵查機關或是檢察院自行偵查。其次,如果案件確實沒有退回必要,則要重新仔細閱讀卷宗,開始寫閱卷筆錄。閱卷筆錄要求目錄清楚,文書卷、證據卷的內容要概括清楚,尤其是犯罪嫌疑人犯罪過程中的行動要寫清楚,標註頁碼以便在法庭上可以快速查閱到次內容在卷宗的具體位置,支援公訴。最後,在閱卷的同時要找出該案件要被提出來在公訴科會議上討論的問題,寫好討論表。在討論表中要註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累犯、是否是未成年人。

第二,訊問犯罪嫌疑人。寫完閱卷筆錄,對案件有基本瞭解後,就可以隨該案件負責人到看守所訊問犯罪嫌疑人。訊問犯罪嫌疑人首先要向當事人表明身份。然後開始針對案件中影響量刑等的重要問題要求犯罪嫌疑人再次供述,以便核對公安機關筆錄。訊問犯罪嫌疑人最重要的是要了解清楚案件中有疑點的問題,例如共同犯罪中的主從犯問題,盜竊案件中的贓物種類數量問題等。

第三,參加公訴科討論會議。討論會議就是對案件中有爭議的問題提出來讓所有公訴人員一起討論以便決定是否起訴。在討論會中我學到二點:其一,對於只有受害人陳述,沒有被追回,而犯罪嫌疑人也沒有供述的“贓物”,不納入盜竊罪的財物損失範圍內,這是尊重證據,尊重法律,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的要求。其二,一罪與數罪。在一個案件中,可能涉及到犯罪嫌疑人同時犯有數個罪名,這時候就要根據法律規定,按“擇一重罪”原則處理,當然某些特殊罪名要求數罪併罰的按照規定。通過討論無異議的案件就要被移送起訴到人民法院了。

第四,寫起訴意見書。對於已經審查終結決定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案件就要寫起訴意見書了。起訴意見書要寫清楚被告人的基本背資料,尤其是是否成年的問題,正文是描述犯罪經過事實以及證據。最後要寫清楚被告人是否累犯,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表明檢察院的態度:從輕、從重的問題。

第五,關於言詞證據的證明能力問題。言詞證據是指以言詞作為表現形式的證據,它包括法律上規定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以及鑑定結論。言詞證據往往生動、形象、內容豐富,能夠直接證明有關案件的事實以及犯罪動機、過程等。但是,同時它的真實性受到提供證據證據的人自身道德素質、外界的影響以及感知能力、判斷能力、記憶能力和表達能力的限制,因此,它們又具有不穩定性,不確定性。公安機關、檢察院或法院很難佐證其言詞是否屬實。如果檢察院僅憑被害人陳述和被告人供述等言詞證據而提起訴訟,很可能陷入不利局面。

一旦被害人或被告人翻供,不承認以前說過的話,那麼定罪所依賴的言詞證據就失去了其作為證據的價值,檢察院就可能處於敗訴的地位。但是依個人觀點來說,比如一些年代久遠的****案(時隔2、3年。。。),找不到其他物證、書證等實物證據,缺有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供述,且其陳述和供述十分吻合,如果檢察院因為擔心敗訴而不提起訴訟,放縱犯罪嫌疑人逃脫法律的制裁,那麼刑法保障公民合法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目的就達不到了。

通過這次實踐,我明確了以後學習的重點。在檢察院實習的時間雖然很短,卻讓我學到很多東西,真正是把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實踐中,指導實踐。

第3篇

20xx年4月25日,那是一個陽光明媚的日子,我們一行八人來到杭州市檢察院,由於之前學院與檢察院已有接洽,所以我們憑著學院的介紹信順利的進入了檢察院,並受到檢察院政治處工作人員的熱情接待。政治處的徐老師召集我們召開了一個短暫的會議,隨後我們八人即被分配到各個實務部門,正式開始實習工作。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的發展歷程歷經坎坷和曲折,其前身為杭州市人民檢察署,始建於1950年6月,由曾擔任過國務委員、時任杭州市公安局長的王芳同志兼任檢察長。1955年5月,中共杭州市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決定:撤銷杭州市人民檢察署,成立杭州市人民檢察院。由中共杭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長萬進東兼任檢察長。杭州市人民檢察院現轄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濱江、蕭山、餘杭區人民檢察院,富陽、桐廬、建德、淳安、臨安縣(市)人民檢察院,代管臨平地區人民檢察院。1953年底,杭州市人民檢察署設一科(司法、一般監督)、二科(財經監督)。時至今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機構設定為十一處三室一局一部,即偵查監督處、公訴處、瀆職侵權檢察處、監所檢察處、民事行政檢察處、控告申訴處、刑事技術檢察處、行政裝備處、警務處、組織教育處、幹部人事處、辦公室、研究室、監察室、反貪局、政治部。

本次實習的性質鮮明,目標明確。作為法學專業的學生,進入檢察院、法院實習是必要的,因此學院將本次專業實習納入教學內容,重視程度可見一斑。我們每一個參加實習的同學都有著共同的目標:

我們一行八人中,其中有五人被分配到公訴一處參加實習工作。之所以會這樣分配,原因有二:其一是公訴部門任務繁重,亟需實習生分擔部分工作,

其二是公訴部門是一個實務性很強的部門,實習生在這個部門能夠獲得更多的實踐機會,對實習生而言,無疑具有強大的誘惑力。因此,我們各取所需,繼而自然而然的走到了一起。

公訴一處下設四科,分別是:綜合科、一科、二科、三科。我被分配到三科,日常工作中主要接觸的是侵犯人身權利類的案件。其實各科室(除綜合科外)的具體工作內容大同小異,只不過是案件的型別各異。

接下來我將通過展示一個案件處理的先後順序來剖析具體工作的運作流程。

1、告知權利。當接到一個案件時,作為承辦人,首先要看案件的來源,隨後才開始其他具體工作。市級檢察院的案件來源有兩類:一類是市級公安局移送過來的,另一類是縣級檢察院報送上來的。對於來源不同的案件,工作流程也會有所不同。市級公安局移送過來的案件,承辦人須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三日內,告知權利,告知物件有兩類:一是犯罪嫌疑人,告知其有權委託辯護人,二是被害人或其近親屬,告知其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而縣級檢察院報送上來的案件就沒有告知權利這一程式,因為此程式已由縣級檢察院完成。

2、提審犯罪嫌疑人。承辦人收到案件,對案情進行初步瞭解後,就會選擇一個時間到看守所提審犯罪嫌疑人。一方面,此程式是辦案過程中必須履行的,另一方面,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將有助於案情的深入瞭解,進而有利於案件的處理。提審犯罪嫌疑人即是與犯罪嫌疑人面對面交談,我們獲取的是有關案情的“第一手”資料。人人都有趨利避害的心理,所以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不可盡信,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考慮,犯罪嫌疑人畢竟是親歷案件全過程的當事人,只有他對整個案件最清楚,因此他的供述對處理案件來說,無疑是彌足珍貴的。

3、閱讀案卷,撰寫審查報告。當告知權利、提審犯罪嫌疑人等前期工作做完以後,承辦人就要開始審查起訴階段的主體工作:閱讀案卷,撰寫審查報告。看似簡簡單單的十個字,卻是公訴工作的靈魂。為什麼有此一說呢?這是由它的地位、作用決定的。閱讀案卷,撰寫審查報告在整個公訴工作中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前期的準備是為了更好的閱讀案卷,撰寫審查報告伏筆,可以說有了一份好的審查報告,後期的工作將能輕鬆自如的展開。既然審查報告如此重要,我們需要怎樣做才能將它寫好呢?我想首先是要認真的閱讀案卷,因為案卷中有案情及定罪量刑的證據,通過閱讀案卷,我們可以瞭解案情,審查相關證據,進行取捨,進而分析案情及相關證據,並最終認定犯罪事實。

4、提起公訴。承辦人撰寫完審查報告後,認為犯罪事實存在的,就開始著手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提起公訴首先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書寫起訴書,而起訴書中的主要內容則來自前面提及的審查報告。另外,除了起訴書,為提起公訴需要,承辦人還需準備證據目錄、證人名單、主要證據影印件等,而所有的這些,在審查報告中都能夠找到。由此,再一次印證了審查報告的靈魂地位。一般來說,承辦人將起訴書送達人民法院之後,就預示著承辦案件已告一段落,接下來要做的就是等待人民法院的開庭通知。

5、出庭支援公訴。承辦人在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後,即開始準備出庭事宜,整理相關材料、梳理證據、書寫公訴意見書等。開庭當天,承辦人來到法院,端坐在公訴人的席位上,行使著法律賦予公訴人的權力。庭審中,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公訴人、辯護人、被告人圍繞著案情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整個庭審緊張而有序的進行著。

6、歸檔。除了做好與公訴直接相關的工作外,公訴人在最終完成一個案件後,還需要做一件事:歸檔。就是把與案件相關的材料按一定的順序排列好,並編號,然後輸入電腦以存檔。歸檔工作看似簡單,但卻能體現工作人員做事有始有終的工作品質。

7、其他。公訴人除了日常工作外,還有可能遇到臨時的其他工作。例如:被害人或者被告人家屬前來諮詢時的接待工作,案情複雜、證據不足時的退回補充偵查工作,被害人一方不服判決提請抗訴時的審查工作等。

我國《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人民檢察院享有依照法律獨立行使檢察權、依法對刑事訴訟進行法律監督、提起公訴的權力。實習期間,我所在的公訴處,主要依法行使檢察院的起訴權。在整個刑事訴訟過程中,對於大部分案件而言,從立案、偵查到審判、執行,其間有一道無法逾越的程式,那就是提起公訴,可見起訴在刑事訴訟程式中的重要地位。起訴權是法律賦予檢察院的神聖權力,一方面不容任何行政機關、組織、個人加以干涉,另一方面要求檢察院依法行使,不得濫用。如何保障起訴權得以依法行使呢?我想有一點很重要,那就是權力責任化。什麼是權力責任化?簡單的表述就是:將權力與責任掛鉤,使之形成對應關係。如此,權力者在行使權力的同時,更重要的是在履行自己應承擔的責任。具體到起訴權的行使上就是:起訴權不僅是法律賦予檢察院打擊犯罪的權力,更是檢察院承擔的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等利益的責任。

得益於我實習的部門性質,我有幸親臨庭審現場,感受整個審判過程。縱觀各法治國家的訴訟模式,主要分為當事人主義和職權主義兩種。目前我們國家的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採取的是職權主義,甚者可以說是超職權主義。這樣的訴訟模式,我不是很認同,因為我始終覺得法院作為審判者,首先要做到中立,如此,公平與正義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實現。

前面已經提及,公訴在整個訴訟程式中是舉足輕重的一環,正因為如此,它要求工作者應有謹慎、負責的工作態度。在行使權力的同時,始終不忘自己肩負的責任。

實習期間,我接觸過不少的案件,通過對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深入瞭解,我發現其中的絕大多數犯罪嫌疑人對法律常識缺乏基本的認識,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他們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我一直覺得,事前預防犯罪比事後打擊犯罪更重要,我相信為預防支出的費用不會比懲罰犯罪耗費的司法成本高,更重要的是,通過預防,我們可以拯救無數處於邊緣的靈魂。而預防犯罪的有效途徑之一就是宣傳法制。我相信,當全民的法治意識健全之時,也就是違法犯罪案件殆盡之日。所以,我們需要加大法制宣傳力度,拓寬法制宣傳途徑。

在參與案件的處理過程中,我深深的體會到相關理論知識的重要性;因為理論知識紮實與否,直接影響到對案件的分析、判斷及最終的定性。鑑於此,我覺得,學生在學習理論知識的時候,一方面要勤勤懇懇,務求知識點的全面性;另一方面時不時的跳出理論的圈子,試著以己之所學去解決實務問題。

學生在校期間,理論知識除了來源於自行從書本上獲得之外,更多的是來源於教師的教導,所以在學生獲取理論知識的過程中,教師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我認為,照本宣科式的教學模式是不可取的,教師們應立足理論、聯絡實踐進行教學,實現理論與實踐的完美結合。

為國家、社會培養實務型人才是各學校的光榮使命。為了實現這一使命,學校通過合理配置課程,提供優秀的師資來幫助學生們學習儲能,不過這只是其中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我認為學校可以通過搭建各類橋樑,加強學校內部理論界與學校外部實務界的溝通與交流;如此,學校一批批輸送出去的將是能夠快速用於建設國家、社會的實務型人才。

本次實習,最大的收穫莫過於工作經驗的積累了。在檢察院老師們的精心教導下,經過近兩個月的認真學習,我熟悉了一道又一道的工作流程;進而通過反覆運作,達到了基本熟練的地步。在與公訴工作朝夕相處近兩個月後,我對公訴工作產生一種難以割捨的感情,離開實習崗位後,我久久沉浸在先前的工作場景中。

俗語有云:路遙知馬力!不深入實踐崗位進行實際運用,就不會知道自己的知識儲備夠不夠、準不準。經過此次實習,讓我堅信理論知識足量儲備的重要性,這裡提及的知識,不僅僅是法律層面的,還包括其他領域的。這就要求我們在校學習時,除了熟練掌握專業課程外,還需廣泛涉獵相關的知識,以充實自己的知識面。

實習中,除了工作與學習外,還有一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與人相處,這就涉及到為人處事了。兩個月來,除了接觸教導我們的老師外,時不時還要接觸到其他人,諸如律師、領導等。如何與他們進行交流,可以說是另一門學問。我把為人處事概括為:真誠、謙遜。我始終覺得,待人以誠是為人處事的根本,如果人與人之間沒有真誠,那產生於他們之間的一切都將是虛假;所謂“得饒人處且饒人”,謙遜做為一種傳統美德,在為人處事上一直髮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4篇

大學的最後一個暑假,我去區檢察院實習,時間是從20xx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校所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幹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

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跟隨幹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幹警求教,認真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裡,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校總以為自己的,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科,法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

所以,我們的法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後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後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

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習很多知識、道理。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

第5篇

為期六週的實習期結束了,我在這六週的實習過程中學到了很多在學校課堂上根本學不到的知識和技能,應該說是受益頗深。在具體的實習過程中,我瞭解了國家機關的相關職能,細化了一些課堂上的知識,對自己的學習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實習過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間還加班兩次,出差一次共三天;與單位的工作人員打成一片,說來真正體驗了具體的實踐工作。

我這次實習的單位是xx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處,從開學七年級直到xx月xx日,共經歷了六週。

反瀆職侵權處主要是為了處理國家工作人員犯瀆職罪、利用職務侵權罪而設立的。從我國現行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來看,反瀆職侵權處主要負責四十多個罪名的偵查工作,是具有很強專業性質的檢察機構。

xx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處是主要職能是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實施的非法拘禁、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等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的指導;負責重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偵查;直接立案偵查本地區重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組織、協調、指揮跨地區的瀆職侵權犯罪大、要案件的偵查及個案協查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涉外及跨區、縣瀆職侵權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瀆職侵權犯罪的特點和規律,提出懲治對策;承辦區、縣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事項;研究制定全市有關瀆職侵權檢察業務工作的規定。

我進入反瀆職侵權處實習,主要從事的是一些法律文書的處理,跟隨偵查人員辦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協助性質的工作。在此期間,我認真學習了有關瀆職、侵權類犯罪的具體規定,明確了這兩類犯罪的立案標準,瞭解了國家機關在偵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術手段和工作流程。

剛進入實習單位,單位領導向我們介紹了一些關於反瀆職侵權處工作的基本情況,又給了我一本關於反瀆職侵權工作的手冊。我認真學習了有關反瀆職侵權案件的一些細節情況。

通過學習,使我對於課堂上有關這一類罪名的相關情況有了更細化的認識,對於瀆職侵權罪的認知程度加深了。

在實習期間,我協助處理了xx市各基層檢察院反瀆職侵權科的立案報批表;負責錄入一些預立案案件的基本狀況;協助列印記錄一些詢問和訊問筆錄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礎法律文書工作。

實踐中的檢察文書與我所學習的司法文書課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區別,但基本大同小異。對於筆錄的記錄,我覺得我還是缺少實踐經驗,不知道該記那些語言,不該記錄那些語言,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

實習過程中,我跟隨檢察人員辦理了一起稅務人員瀆職案件,一起司法人員瀆職案件,一起海關工作人員瀆職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還接觸了一起跨地區的重大侵權案件。

通過跟隨辦案,我深知實踐與理論的差別。理論是系統化的,而實踐中的案件由於時間地點的差別,可以說是非常凌亂的,沒有豐富的經驗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來的。

我在學校學習的是法學專業,可以說是面面俱到式的學習。但由於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處立案管轄的瀆職侵權類犯罪包括刑法分則第四章規定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和刑法分則第九章規定的瀆職犯罪,所以對於我在反瀆職侵權處的實習工作具有實用價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首先,刑法中關於這些罪名的構成和認定,對於認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導意義的;刑事訴訟法中關於人民檢察院獨立偵查案件的管轄範圍是反瀆職侵權處工作的依據,關於偵查的程式規定,詢問和訊問的方式和證據等,都是與實際相結合的。

其次,由於刑法本身調整的社會關係就極為複雜,而且國家職能的廣博,使得偵查瀆職、侵權類犯罪時需要應用許多學科的知識,如會計、稅務、交通等等。在處理相關的一些案件中,我明顯感覺到其他專業知識對反瀆職侵權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對於這些知識不夠了解,那麼就看不出問題,說不定就成了一個外行。

最後,在法律文書的處理過程中,感覺到實踐中的法律文書比起書本上的文書型別要多的多。雖然文書格式各異,但與課堂上所講的也是大同小異。

由於瀆職侵權類案件的複雜特徵,加之我們國家體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處理瀆職侵權案件中產生許多問題。結合我的觀察,發現瞭如下的一些問題:

首先,對於案件的後續工作做的不夠。偵查人員偵查完以後,對於案件出現的原因等許多方面不作處理,沒有及時向一些單位提出司法建議,對於犯罪的再預防不利。

其次,在辦案過程中,對於現代科技手段的應用還不完善。在我實習期間,正值遼寧省全面推選詢問訊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影,但是在跟隨辦案過程中,發現這些技術裝置不完善,而且相應的軟體程式不是很先進,技術人員的技術手段也不熟練。

最後,在跨地區辦案過程中的效率不夠高,在這次實習的出差過程中,我發現行程那麼遠,只是核實幾個問題,等回來後,過幾天還得過去,執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費了國家的司法資源。

當然,實踐中的問題不止這些,這些只是我看到和感覺到的。分析其中的原因,不外乎如下:

一是辦案人員有一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只管自己所辦的案子中的問題,而對於引發犯罪的原因的事項不關注,怕得罪別的機關和人員。

二是培訓和學習體系不完備,技術人員的學習和培訓沒有跟上時代。而且由於技術人員的技術單一,不能適應案件錄音錄影的專業特點。

三是地區合作不強。異地司法協助的功能沒有發揮好。

針對出現問題的原因,應當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逐步解決和消除這些問題:

完善辦案人員的職責,對於辦案人員的職責,不但要對其偵查案件的活動,還要針對其辦案所接觸到的問題。在案件中發現容易出現犯罪的地方,讓辦案人員給予司法建議的職責;加強案件處理完畢後的再預防工作,防止同類情況的出現。

加強技術人員的學習和培訓,從政策和紀律上要求其與時俱進的學習,對於跨專業的知識要求其儘量掌握。

充分加強地區司法合作,對於不需要異地辦理的案件,儘量利用當地的司法資源,同時對於對方的司法協助要求也予以配合。

這次實習,我真正接觸到了法律工作的一部分,提高了自己的實踐能力和認知水平,更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體會很深。

(一)在課堂中一定要刻苦學習理論知識,應當明白“書永遠都不白讀”的道理。現在許多同學都說,實踐與理念是不同的,書上講的在實踐中是用不上的,看書沒什麼作用。從我的實踐來看,課堂知識對於從總體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對於某些工作的指導作用,是實踐所不能代替的,加強課堂知識的學習,對於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論知識必須通過實踐的檢驗和認可,這樣才能與實踐結合,才能更好的指導實踐工作。雖然實習單位的工作,我在課堂上都有所聞,但到實際中,才發現,現實還是很複雜的,不是說光憑一些框架式的理論就能解決的。參加實踐對於理論知識的學習和深化,是很有幫助的。

(三)現代科技對於處理實際問題作用太大了。在這次實習中,我們查閱案件,都是通過網路,辦案自動化不但節約了時間,而且對於處理案件也不無裨益。全程錄音錄影,提高了案件的透明度,對於司法文明的發展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辦公自動化、網路化,提高了效率,節約了國家資源。

(四)必須擴充套件知識面,增強綜合素質。這次實習中接觸的案件,與其他各門科學都有聯絡。在查帳過程中,會計、稅務的知識顯得極為重要,不明白,就不懂;交通、海關知識對於瞭解當事人所處的環境,對於案件的偵查對有幫助。加強綜合技能的培養,擴大知識面,可以切實的開展實際工作。

第6篇

一晃一個星期過去了,我的第一次實習就這樣結束了。是滿懷收穫還是一無所成,或許需要以後的日子來檢驗。現在突然有些傷感因為還是挺喜歡這種生活的,另外檢察院的老師對我,說真的,真的不錯。這次去實習全部都是自己去找的,實習前一天去法院碰壁了,因為說已經有幾十個同學在實習了;於是只能去隔壁的檢察院,但是很尷尬地等了很久,沒有等到政治處主任,只能自己一間一間的去問,所幸主任爽快的答應了。說這段經歷其實是想說有一個收穫“臉皮更厚了”。實習的過程或許剛開始是新鮮,慢慢的覺得有些無聊了,但是回想起來,這段時間我學到的東西確實挺多,也正如一句話所說的:不僅在思想上是一位法律人,在行動上也逐漸成為一位法律人了。

20xx年7月21號,開始走進六盤水市水城縣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我跟隨林東明檢察官開始為期一個星期的實習。當天林老師給了我一個案件,要我整理出案件的證據,在卷宗上做備註,並從中挑選出有用的證據,以組成證據鏈。這是一個需要細心的工作,所幸沒有出現錯誤,林老師對我完成的任務還是比較滿意。而在實習期間,整理了相當多的案件的證據,而這也是實習過程中花費時間最多的。其中有幾個比較複雜的案子還需要加班才能及時地完成。當然,這些證據的整理,對於證據的把握和運用,以及對於證據鏈的認識,都有很大的幫助。這恐怕是我在實習階段獲益最多的吧。

公訴科檢察官的工作也就幾個環節,接到案件、研究卷宗(瞭解案情、整理證據、檢視強制措施是否合法等)、錄入、提審、出庭支援公訴(普通程式)。當然有時候也有需要退補的案件。這些環節並不是孤立的而是需要與科室的其他人,與公安部門、法院以及獄政部門經常溝通聯絡。而在處理一個偷稅案件的過程中,還需要經常同稅務部門聯絡。而在實習過程中通過與這些機關的聯絡,也能夠了解到其他機關的工作。我想這對於我也是很有益處的吧。

第一次去提審的時候,心裡是很緊張的。因為想象中看守所裡的犯人都是非凶即惡的。但是林老師說了一句:怕什麼,咱們是這裡的主人。事實也證明了這點,我看到那些犯罪嫌疑人看到林老師都很恭敬,也會主動打招呼說“檢察官好”。而在訊問過程中,也看到了嚴厲的林老師,而平時他是待人很和藹的。當然訊問開始或者結束後,林老師也有人性化的一面,會閒聊幾句,問下家裡的情況,瞭解下平時生活的困難,做下思想工作。很幸運的是幾次提審我碰到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比較老實的,看到的他們眼神裡都滿是後悔、焦急。但是,他們當中幾個還有前科,有些還是累犯,我想光是後悔是阻止不了他們再次犯罪吧。客觀原因恐怕是更重要的,比如生計問題。

而開庭恐怕是到檢察院實習的同學最為期待的吧。也是在實習一週後我才有機會跟隨林老師出庭支援公訴。第一次去很緊張,因為個人覺得法庭很神聖。而林老師也說,如果

不親身體驗一下出庭,實習就白來了。第一次出庭,我所做的很有限,只是念一下起訴書,其他的就看林老師了。而那種感覺跟模擬法庭完全不一樣,我想最重要的是心態的變化吧,畢竟模擬法庭更像是在玩,而我們坐在這裡,可能決定了一個人的命運,這種感覺沉甸甸的。而開心的是幾次開庭都能得到林老師的誇獎,也在每次開庭結束後,林老師都會很有感觸地告訴我他的一些感受,也讓我受益匪淺。

此次實習我真實的瞭解到作為一位公訴人員不僅需要一個嚴謹的工作態度,還需要一個嚴格遵守紀律的職業道德,在法律面前容不得一點馬虎大意!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官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同時也學習到作為一個公訴人應有的專業品德!

再實習過程中,我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裡,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後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後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當然,實習過程中,重要的並不僅僅是學會一些法律實務,對於我來說,還有對於自己品性的改變。這次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

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

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在學校,做事都相對比較急,而這段時間跟林老師在一起,做事也開始力求沉穩;另外也學會低調一些。我想這些對於我以後的發展幫助都會相當大的吧。

而另外一個比較開心的是實習過程中由於要完成一個暑假作業,有幸採訪林老師,瞭解了他的人生軌跡,也從他那裡瞭解了他的人生頓悟,對生活的態度,對社會的看法。另外還有他對我的教誨。我想這些都是夠我一輩子慢慢體會的。

最後想向林東明老師道一聲謝謝,也謝謝水城縣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的其他老師們,讓我度過了充實的一個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