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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6篇 教師法心得:探索教學之道

教師法是教師的法律依據和職業準則,旨在保護教師的權益、規範教育教學行為。學習教師法,對於教師而言是至關重要的。本文將就學習教師法的心得體會展開討論,探索如何將法律理念融入教育工作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6篇 教師法心得:探索教學之道

第1篇

有人說: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有人說教師是辛勤的園丁,也有人說教師是蠟燭,燃燒了自己而照亮了別人……

談到教師大家想到最多的是魯迅先生的那句話:“俯首甘為孺子牛”,那是對教師無私精神的讚美。不同於其他職業,教師是被稱為“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但是近幾年有些地區屢次出現教師遭受不公平待遇;教師被羞辱等等現象,似乎在提醒著我們這光輝的職業正被黑暗給一點點吞噬了。作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 、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已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已的法律地位。這時認真學習《教師法》有法律武器捍衛我們的權利顯得刻不容緩。

但是,教師在享受權利的同時要清楚的認識到自已的義務。通過學習了“教師法” “義務教育法”更讓我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已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要求自已,處處“身正為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

教書不僅是傳授知識,更重要的是育人。我們應平等的對待每個學生,愛一個學生就等於塑造一個學生,而厭棄一個學生無異於毀掉一個學生。慈祥的笑容、親切的言語、文雅的舉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聲色俱厲的嚴格更能貼近學生的心靈,更能取得教育的實效。教師應以虛懷若谷的胸懷,誨人不倦的精神,用嚴於律己、寬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響學生的言行舉止,支照亮學生的心靈,去培養好每一個學生,讓每一個學生適應時代發展。

在以後的工作中,我們要努力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以人為本、以德立教、愛崗敬業、為人師表,不斷提高自已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修養;並緊緊圍繞新時期師德素質要求和師德規範,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導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做一個為人民服務的教師,做一個讓人民滿意的教師。

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6篇 教師法心得:探索教學之道 第2張

第2篇

教師作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學習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我們作為新時代的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然而許多教師不懂教師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這些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故有法等於無法。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

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時候,教師的教育教學是憑職業道德、憑良心。學校是培養教育下一代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主要陣地,保護少年兒童成長是教育工作者的神聖職責。教師要面向學生,對全體學生負責,不要偏愛一部分人,歧視另一部分人。對於優缺點、錯誤的學生,要深入瞭解情況,具體分析原因、滿腔熱情地做好他們的思想轉化工作。要善於發現、培養和調動後進生身上的積極因素,肯定他們的微小進步,尊重他們的自尊心,鼓勵他們的上進心,幫助他們滿懷信心的成長。

另外,教師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應履行一定的義務。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有句話說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

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物件健康成長。

?新義務教育法》頒佈後,我校教師在學校領導的組織下,通過多種形式,進行了廣泛深入的探討和交流,對如何才能強化師德,樹立教育新風,每一位教師都有了自己更深刻的體會。《新義務教育法》對教師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師應當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業務水平,愛護學生,忠於職守。《教師法》告訴我們: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和使命。教師應當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明白了自己的職責所在,也深感肩上擔子的沉重。雖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師,卻肩負著為祖國的未來夯實基礎的重任。於是在學習之餘,僅靠著自己從教以來點點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學中留下的遺憾 ,終於明確:身為教師必須要做到全身心去愛自己的學生。因為當你走進學校大門時,你的一切就已經不屬於你自己了,而是屬於孩子們。喜歡學生、愛護學生,應當是教師的天職,正所謂:師愛即師魂。可是在實際中真正做到這一點,尤其是做到喜歡每一個孩子,卻是非常不易的。教師不應因為學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親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對學生另眼相看,應尊重學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對待每一個學生。

第3篇

曾幾何時,向每一位辛勤耕耘的教師投去敬佩的目光;曾幾何時,為自己能成為一名教師而默默奮鬥。20xx年8月26日,我終於圓了自己的夢——成為了一名光榮的壽光人民教師。懷著一顆積極向上的心,我開始學習《教育法》、《教師法》等各種與教育教學有關的法律、法規,為的是能充分認識當前教育形勢,理解教師的權利、義務,做一名優秀的人民教師。首先,關於教師權利方面。在學校裡,校長經常組織我們各位教師一起學習各種教育檔案、資料。通過學習,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當我還是一名學生時,總認為教師就是為社會為學生服務的,教師領國家工資就應該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偶爾受學生氣那也無妨,可現在我不這麼認為了,因為,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教師也應當依法享有自己的權利,一旦受到侵犯,有權為之討回公道。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只有學習好《教師法》,才能保證我們充分享有自己的權利。每一位教師都應肩負起知法、學法、守法、用法和護法的重責。其次,關於教師義務方面。《教育法》規定,在教育過程中,要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而不應該眉毛鬍子一把抓。在這一個多月的教學生活中,使我感悟到:教師不能鸚鵡學舌,而應當有創新精神。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由於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必須尊重每個人的個性特點,揚其所長,避其所短。在學習了各種教育法規之後,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教學中,要以身作則,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要讓學生滿意,讓家長放心。對於後進生,不能放任自流,而要耐心教育,善於發現每個學生的優點,多鼓勵,少批評,讓每個學生都能積極、主動、開心地學習、生活!作為一名剛剛上崗的新教師,我會虛心向老教師請教,多向優秀教師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教學水平,改善自己的業務素質,努力為壽光的教育事業添磚加瓦!

第4篇

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確了教師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對教師的權利、義務、任用、考核、培訓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規定,是我國教師隊伍建設走向規範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但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著,但是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衛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說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

在學習《教師法》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認為教師就是為社會為學生服務的,吃點虧是可以吞下去,那現在我不會再這麼認為了,因為,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說說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於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

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時候,教師的教育教學是憑職業道德、憑良心。為了取得比較好的教學成績,有的老師採取了一些過激的行為,如體罰學生等。《教師法》對此給出了明確的界定。學校是培養教育下一代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主要陣地,保護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是教育工作者的神聖職責。對學生堅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須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教師要面向學生,對全體學生負責,不要偏愛一部分人,歧視另一部分人。對於優缺點、錯誤的學生,要深入瞭解情況,具體分析原因、滿腔熱情地做好他們的思想轉化工作。要善於發現、培養和調動後進生身上的積極因素,肯定他們的微小進步,尊重他們的自尊心,鼓勵他們的上進心,幫助他們滿懷信心的成長。對於極個別屢教不改、錯誤性質嚴重、需要給予紀律處分的學生,也要進行耐心細緻的說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採用簡單粗暴和壓服的辦法,更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為此教師法規定了教師體罰學生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對於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教師,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幫助他們認識和改正錯誤,並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對於情節極為惡劣,構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通過對法的學習,進一步的提高了我的認識,有利地指導了我今後的實踐!我認為我們這些年輕教師認真學習《教師法》很有實際的必要。

第5篇

學習了《教師法》後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應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也讓我對教師這個職業有了更深一步的認識。

首先作為一名幼兒園教師應該為人師表,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幼兒園的規章制度,比如每天準時上班,不早退,上班的時候堅守自己的崗位,不隨意串班閒聊,如果請假需提前辦理請假手續,不隨便接受家長的送禮,教師自身儀表要端莊自然,服飾大方整潔,符合職業要求。帶班時不穿高跟鞋,長髮紮起,不佩帶耳環等裝飾物,不穿袒胸露臍或吊帶裝,端莊自然的形象不僅會給他人留下良好的印象,對自己的工作也帶來了許多方便。

其次幼兒園教師應該熱愛自己的職業,做事需細心、有責任心。幼兒園的工作包含了許多瑣碎的事情,可能不小心忽略了個小細節,就會引來家長的不滿。所以我們在工作的時候要時刻提高警惕,認真做好每件事情。如每天熱情接待家長,做到笑臉相迎。主動與家長聯絡,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援和配合。對孩子無意出現的過失,教師要耐心安慰,及時妥善處理,不指責、埋怨。對一天不入園的幼兒給予電話詢問,對長期不入園的幼兒應家訪。幼兒生病需服藥和照顧時,教師要主動、熱情、認真、負責。接待時,請家長向衛生老師說清服藥方法,離園時向家長反映幼兒病情及服藥情況。家長反映問題時(提出要求或建議),要態度冷靜,認真負責,先讓家長把話說完,然後耐心地把問題解釋清楚,絕對不能強詞奪理或不理不睬,家長認可老師後,他們會很放心的把孩子交給她,並積極協助老師的工作,這對今後家長工作的開展有很大的幫助,尤其對於新教師來說,能得到家長的認可會讓我們信心十足的處理各種工作問題。

再次幼兒園教師需要關心、愛護全體幼兒。如果說教師的人格力量是一種無窮的榜樣力量,那麼教師的愛心是成功教師的原動力。幼兒園教師的內心需要充滿著愛,把所有的孩子都當成自己的孩子來看待,這一點說起來簡單,其實真的要做到並不容易。往往長得漂亮,性格活潑開朗的幼兒容易得到老師的關注和喜愛,而性格內向,默默無聞的幼兒容易被教師忽視。有時候教師面對班級裡的皮大王更是火冒三丈,不給他們好臉色看,久而久之在他們心裡便會覺得自己是一個不受歡迎的孩子,這對他們的成長是不利的。每個幼兒都有自身的特點,可能有些幼兒閃光點多些,有些幼兒閃光點少些,但他們都是天真爛漫的孩子,老師要用寬闊的胸襟去包容身上的各種問題,耐心地去幫他們改正,我想只要老師用心,問題再大的孩子也會取得進步的。當你把所有的孩子當成自己的孩子去愛、去呵護的時候,你不再會覺得帶孩子是一件頭疼的事情,相反你會發現他們身上個個都有可愛之處,是整天帶給你快樂的開心果。

最後我認為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所以教師不但要知法、學法,而且還要會用法。通過對《教師法》的學習,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如果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我們應該能夠主動利用法律武器去捍衛自己,維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教育事業是一曲愛心讚歌,是需要付出心血的。老師作為學生思想上重要的啟蒙人,如果用愛心去關心他們,用愛心去幫助他們,他們一定會逐漸脫落思想的"塵垢",成為一塊名副其實的美玉。教育工作是一門藝術,它需要我們用愛心來澆灌,培養,願我們的工作能在我們的共同努力下更加出色!

第6篇

?教師法》第三條明確指出:教師是履行教育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教師應當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因此,每個教師都應但認識到自己辛勤勞動的價值和偉大的社會意義,努力做到自尊、自愛、自強,增強對自己職業的光榮感和責任感。

?教師法》第七條規定作為一名光榮的人民教師享有六項權利。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教師法》第十條規定: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並且還規定了獲各教師資格的條件是:中國公民凡遵守刑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法規定的心理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由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

教師待遇是大家最敏感、最關心的問題,提高教師待遇是《教師法》的重要內容。為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真正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使之成為社會所尊重的職業,除了精神上鼓勵之外,還必須從提高教師的物質待遇做起,這是推動全社會真正形成尊師重教的需要,也是使廣大教師安心於教書育人的需要。目前教師隊伍急需解決的問題,主要是經濟待遇偏低,而工作任務又極期繁重,這嚴重影響了教師的生計,極大地挫傷了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從而造成教師隊伍嚴重不穩。基於此,《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 解決教師住房困難也是教師法的重要內容。《教師法》明確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城市教師住房的建設、租賃、出售實行優先、優惠。縣、鄉兩級人民政府應當為農村中國小教師解決住房提供方便。

?教師法》對教師的醫療制度進行規定:教師的醫療同當地國家公務員享受同等待遇;定期對教師進行身體健康檢查,並因地制宜安排教師進行休養。醫療機構應當對當地教師的醫療提供方便。各級政府要下大力解決中國小教師就醫難、報銷難的問題,建立定期對教師檢查身體的制度,對教師看病、住院、轉診等提供方便。

?教師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教師要自覺遵守教師法,如有違反《教師法》規定下列行為的,可以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學教育工作造成損失的;

如果情節嚴重,違背了教師的職責,已成了教師的敗類,承擔法律責任是必然的。

?教師法》的內容很豐富,通過認真學習,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履行自己的應盡的義務,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業務素質,把自己的一切貢獻給這一光榮事業。 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確了教師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對教師的權利、義務、任用、考核、培訓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規定,是我國教師隊伍建設走向規範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但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著,但是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衛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說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

為提高教師對《教師法》的認識,樹立法的觀念,真正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應承擔的義務,併合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校組織了全體老師再一起學習了《教師法》。通過此次學習,老師們較為準確地理解了《教師法》的精神實質,明確了自己作為教育工作者的權利和義務,改變了教師不學教師法,難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為哪般,困擾不知錯在哪的現狀,有利於我們增進守法護法的意識,樹立依法維權的觀念,自覺落實依法治教的行為。不少老師表示,在今後的教育教學工作中,一定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為依據,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依法享有教育教學、學術活動、管理學生、獲得勞動報酬、民主管理、進修培訓等權利,並自覺履行遵紀守法、履行聘約、教育學生、關愛學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