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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狀的範文5篇 範本:一份完美的起訴狀

起訴狀是民事訴訟中的一種需要用書面形式提起的訴訟文書,其作用是明確訴訟請求和事實依據,幫助法院稽核並確定爭議的焦點。對於不熟悉起訴狀的人來說,提供一些範文可能有所幫助。本文將提供一些起訴狀的範文供大家參考。

起訴狀的範文5篇 範本:一份完美的起訴狀

第1篇

注:①事實和理由中應寫清合同簽訂的經過、具體內容、糾紛產生的原因、訴訟請求及有關法律、政策依據。

證人姓名和住所,書證、物證的來源及由誰保管,並向法院提供影印件,以便法院調查。

負責人:郭武山 職務:行長 電話:7869999(辦電) 被告名稱:昌海縣富德旺澱粉有限公司

1、判決被告立即償還原告貸款本金100萬元及相應利息;

12月30日,原告向被告發放貸款金額100萬元,貸款期內利率為年息7.56%,逾期利息為期內利率的150%。

借款合同約定貸款分三期償還,第一期30萬元,到期日為12月30日;第二期30萬元,到期日為12月30日;第三期40萬元,到期日為12月30日。

貸款以被告的房屋抵押擔保,抵押房屋在昌海縣法定房屋管理機構進行了抵押物登記。

貸款到期後,貸款本金及相應利息(含正常貸款利息、本金的逾期利息、應付未付利息的複利)均未按期清償,故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3、《房屋他項權證》三本,來源於來源於原告貸款檔案,由昌海縣房屋產權產籍管理辦公室向原告頒發。

4、被告簽署的《逾期債務催收通知書》五份,來源於原告貸款檔案。

2次行退兩格寫“原告:”,寫清其姓名、民族、性別、出生日期、省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及詳細住址(無工作者寫戶籍所在地)、聯絡電話。

3下行退兩格寫“被告:”,寫清其姓名、民族、性別、出生日期、省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及詳細住址(無工作者寫戶籍所在地)、聯絡電話。

4下行退兩格寫“訴訟請求:”,這部分要言簡意賅,提出訴訟要求即可。

5下行退兩格寫“事實和理由:”,該部分要詳細敘述起訴被告的前因後果。

起訴狀的範文5篇 範本:一份完美的起訴狀 第2張

第2篇

原告:xxxx,男,漢族,x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230xxxxxxxxxxxxxxx,現住xxxx市xxxx區xxxx號xxx小區高層xxx室。

1、請求判令確認原、被告於5月13日簽訂的借款抵押合同無效;

原告通過被告在社會上宣傳的貸款廣告與被告取得聯絡,於xxxx年xxx月xxx日與被告簽訂借款抵押合同,合同約定原告向被告借款人民幣xxx萬元,原告以其自有車輛(該車輛為帕薩特大眾牌小轎車,車牌號為xxx)作為抵押,借款期限為xxxx年x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原告得知被告沒有向社會發放貸款資質情況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貸款行為效力問題的批覆》的規定,其與被告簽訂的'借款抵押合同應當認定無效。原告就此事與被告協商,主張將被告剩餘借款一次性償還給被告,被告將抵押車輛歸還給原告,但至今協商未果。原告特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原告褚某某,男,1990年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所地武漢市漢陽區沌口經濟技術開發區xxxxxxxxxxxxxxxxxx,電話130xxxxxxxx。

被告吳某某,男,1965年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所地武漢市洪山區xxxxxxxx xxxxxxxx,電話189xxxxxxxx。

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醫療費9371.7元、誤工費3856.3元、護理費23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800元、後期治療費1000元、、交通費1000元、營養費1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合計人民幣22328元;

207月13號被告在武漢市洪山區白沙洲農副產品大市場中私自從原告所有的貨車裡將一批價值5000元左右的鱔魚卸運至被告家中。後經原告調查發現為被告偷走此批貨物,便去被告的門市部與其交涉,要求其返還此批貨物。但被告不僅拒不承認偷走此批貨物的事實,還用一把鐵質的小板凳重擊原告的頭部,造成原告頭部大量出血並住院治療多日。

被告的種種劣行對原告的身心造成巨大傷害、工作造成極大影響。後經原告多次與被告協商賠償無果,現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院起訴,請求依法判如所請。

第3篇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文化程度、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項]

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別等身份事項及與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關係]

委託代理人:[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址等;系律師的,寫明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 (或寫年齡)、民族、籍貫、文化程度、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項]

此文書適於刑事公訴案件的被害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以及近親屬,在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提起刑事訴訟後至一審宣判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賠償因其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造成的物質損失時用。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康xx,x,xx歲, x x市x x麵粉廠工人,住某市x x區x x路20號。

法定代理人:康xx,男,xx歲, x x省x x市老幹部局退休幹部,住址同上,系原告人之父。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楊xx,男,29歲,某面粉廠工人,住本廠宿舍。

訴訟請求:依法判令被告人賠償因其犯罪行為給原告人造成的醫藥費等經濟損失52626.11元。

我和被告人同在一個單位工作,xxxx年x月xx日上午11點,我正坐在車間的窗臺上休息,被告人從外車間提著一個盛有稀料的小桶放在我的跟前,說足想刷刷小桶拿回家釣魚,我出自好意地對被告人說:“我幫你把小桶燒燒吧。”

隨即劃一火柴放在小桶裡,桶裡的稀料開始燃燒起來,我馬上跳下窗臺,這時被告人看到自己的小桶著火,一氣之下將小桶裡的稀料潑到我身上,頓時我渾身著火,疼痛難忍,幸虧在場的同事相救,才免於更大的傷害。

燒傷後,我先後到解放軍某醫院和某醫學院附屬醫院治療,共花去醫藥費18315.76元,原告a_t-資損失每月245元,休病假每月只開76.20元,到目前13個月共2194.40元,病人營養費(13個月)元,病人護理費(3人,40天)即原告人的父、母及哥哥按一般臨時工計算每天工資10元,共計1200元。

其他費用:護理人員住宿費264元,護送病人的車費330元,護送病人、大夫、司機共9人,招待費85元,影印照相費40元,護理人員來回車費152.10元,電話費44.55元。

9月10日,經本市公安局司法技術鑑定:燒傷後橈神經致其腕關節、指關節功能嚴重障礙,功能喪失50%以上,全身燒傷面積40%,最後結論屬重傷。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之規定,原告人依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賠償因其犯罪行為給原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並負擔我因傷致殘失去部分勞動功能的傷殘補助費24000元、整容費5闐0元,以上費用總計53626.1l元,減去被告人繳納的1000元,應負擔原告人52626.11元。

xxxx年xx月xx日晚上,被告人汪守滿與被害人毛遠淑因糾紛,頓起殺害被害人動機,遂用凶器向被害人打去。

在被害人未死亡的情況下,被告人又殘忍用繩索將被害人勒死並用繩索將被害人拖至屋外將被害人屍體拋於深山中,於事發後三天被群眾發現。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汪xx,女,61歲,漢族,重慶市忠縣人,住忠縣善廣鄉上坪村13組,系被害人毛遠淑之母。

委託代理人:xx,男,漢族,現年37歲,重慶市忠縣人,原住忠縣善廣鄉上坪村13組,現住忠縣忠州鎮人民路六巷12號4—2#,系原告人汪守珍之子,與被害人毛遠淑系姐弟關係。

被告人:汪守滿,男,39歲左右,漢族,重慶市忠縣人,住重慶市忠縣善廣鄉楊鶴村六組,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現羈押於忠縣看守所。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汪守滿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判處被告人汪守滿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生。

2、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人賠償原告人死亡賠償金82520元,喪葬費13492.5元,扶養費34620元,交通費800元,精神損失費10萬元,其他損失1萬元,以上共計241432.5元。

xxxx年xx月xx日晚上,被告人汪守滿與被害人毛遠淑因糾紛,頓起殺害被害人動機,遂用凶器向被害人打去。

在被害人未死亡的情況下,被告人又殘忍用繩索將被害人勒死並用繩索將被害人拖至屋外將被害人屍體拋於深山中,於事發後三天被群眾發現。

後被告人畏罪潛逃十幾年,終於今年5月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原告人家破人亡:因被害人不幸遇害,被害人父親因悲傷過度於事發三月去世;被害人母親也因此事患上精神分裂症至今;被害人之女因被告人的行為也導致其無家可歸,現杳無音信;被害人之子也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導致未能得到良好教育,成年後走上了犯罪道路。

原告人認為,由於被告人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情節十分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壞,民憤極大,人民法院依法應當判處被告人極刑。

同時,被害人毛遠淑在案發時,其二個孩子都是未成年人,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導致被害人家破人亡,流離失所,其精神和經濟上均遭受了不可彌補的巨大損失。

根據《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被告人依法應當承擔被害人的全部損失的民事賠償責任。

為此,為維護原告人的合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7條之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依法判處。

法定代表人:(張三),職務:(董事長),電話:(13xxxxxxxxx)

被告:(李四),性別:(男),出生年月:(1949年10月),學歷:(高中),職業:(公司職員),住址:(貴陽市xx路xx小區3樓501室),電話:(13xxxxxxxxx)。

(3月5日,被告與原告簽訂《買賣合同》,約定被告向原告購買網咖用電腦50臺,單價2600元,合計130000元。

被告於收貨之日付款50000元,餘款自收貨之日起半年內支付。

203月8日,原告依合同約定向被告提供了電腦及增值稅發票,被告簽收並足額付了首付款。

年9月10日,原告向被告索要餘下款項,被告卻以種種理由推諉,至今不肯付餘款。

原告認為,被告的違約行為已嚴重侵犯了原告的財產權利。)據此,原告特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

(訴狀的“事實和理由”部分不宜寫得太複雜,簡單陳述事實和觀點即可。

寫得太煽情會遭法官厭惡;寫得太清楚則有利於被告做準備。)

1.本訴狀供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起訴用,用鋼筆或者毛筆書寫。

2.“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欄,均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項。

4.“事實與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夠用時,可以增加中頁。

第4篇

原告某某,男,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市××區××路××號××室。

被告某某,女,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市××區××路××號××室。

被告因生產經營所需向原告借款人民幣 元,並約定月息為 %.至××××年××月××日止,原告尚有本息 元尚未支付。

原告認為,原被告之間的借款合同 關係合法有效,雙方都應當誠實信用地履行合同義務,但現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歸還欠款,依法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據此,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 訴至貴院,請依法支援原告的訴請。

法定代理人:王某(張xx之母),女,漢族,1975年12月31日出生,住洛陽市xx,電話:xx。

被告:張#(張xx之父),男,漢族,1959年1月出生,住洛陽市xx。電話:xx。

父母於**年9月離婚,原告跟隨母親生活,被告每月支付100元。現在原告上學前班,學習、生活的費用也增多了。由於金融危機,母親收入減少,不能滿足原告的實際需要。去年到今年的物價飛漲,城鎮居民的消費支出也增漲了不少。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更多的撫養費,與情與理與法都是應該的,完全合情合理。根據婚姻法及其解釋的相關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另根據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因此,請求法院判決令被告支付每月撫養費400元。

原告:曾某某,男,漢族,1969年10月16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301221××,住長沙市望城區×地。

原告因與被告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不服長沙市雨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雨勞人仲案字第1××號仲裁裁決書,特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請求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醫療費9187元、伙食補助費390元、護理費5040元、鑑定費712元、交通費861元,合計16250元;

三、請求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43200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38400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8400元,合計10元;

四、請求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38400元;

1、被告在原告第一次住院期間支付的2200元系醫療費以及部分夥食補助費,而並非被告向原告支付的護理費,雨花區勞動仲裁委認定為被告向原告支付的護理費並以此抵扣被告應向原告支付的護理費屬於認定事實錯誤,被告應當向原告支付護理費5040元。

2、原告出院後因被告拒不支付醫療費,原告只得回鄉下進行基礎治療,包括打針消炎、換藥等,原告為此花費786元,望城縣村衛生室開具了證明,後複查花費258.8元,但雨花區勞動仲裁委對這兩部分醫療費未予認可,僅認定原告住院期間的8141.2元醫療費,明顯屬於認定事實錯誤,被告應當向原告支付醫療費共計9187元。

3、原告提供了交通費票據,證明原告因工傷花費交通費861元,而雨花區勞動仲裁委卻只酌情認定500元,系認定事實錯誤。

4、原告工資標準為4800元每月,被告亦未到庭予以否認,而雨花區勞動仲裁委員會僅按照湖南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酌情認定為3658元每月,系認定事實錯誤,導致相應的賠償金數額計算錯誤,嚴重偏低。

綜上所述,長沙市雨花區勞動仲裁委員會認定事實錯誤,導致裁決錯誤,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依法向貴院提出起民事訴訟,請求貴院依法支援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第5篇

注:1、本訴狀供公民提起民事、行政訴訟用,用鋼筆或毛筆書寫。

2 “原告”、“被告”欄,均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對民事被告的出生年月日確 實不知的,可寫其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被告是法人、組織或行政機關的,應寫明其名稱和所在地址。

3“事實與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夠用時,可增加中頁。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對原告的“xxxxxxx ”的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侵權;

原告是於xxxx 年xx 月xx 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其專利號為:zlxxxxxxxxxxxx ,名稱為xxxxxx 。該專利權目前有效。

原告發現被告在其經營場所內,以盈利為目的大量生產、銷售侵犯上述專利權的產品,其仿造的涉嫌侵權產品壓低價格進行大量銷售,給原告及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極大的損害。

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已侵犯了上述專利權,應立即停止侵權。同時,被告的.行為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原告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酌情要求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xx 萬元,並支付原告為此支出的律師費及其他合理費用。

據此,原告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貴院依法審理,並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第一部分: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年、月、日)、籍貫、民族、文

化程度、單位、職務、住址、是否曾受過刑事處罰、被拘留、逮捕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