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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皮協議書3篇 《不可忽視的地皮協議書:打造更美好的城市發展》

地皮協議書是指在土地閒置或者拆遷後,相關各方簽訂的一份協議,約定土地的利用權和分配方式。該協議通常包括如何分配地皮,如何分攤成本,以及如何共同經營和維護土地等內容。地皮協議書的簽訂可以有效避免土地閒置和浪費,推動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地皮協議書3篇 《不可忽視的地皮協議書:打造更美好的城市發展》

第1篇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地皮轉讓事宜:

一、甲方自願將一塊地皮在板譚屯舊國道路(古譚路)永久性轉讓給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乙方經營,該地皮長21米,寬4.8米,東鄰韋英梅,西鄰馬瑞吉,南鄰公路,北鄰韋英梅。四鄰地界清楚,均無異議。

二、乙方同意一次性付清轉讓補償費共計人民幣壹拾捌萬元整(¥180000.00元),本協議簽訂之當日以現金方式付清,甲方須出具收款收據給乙方為憑。

三、甲方將該地皮的經營權永久性轉讓給乙方後,乙方擁有永久性使用權、經營權或轉讓權。日後,乙方在建設使用該地皮的當中,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土地申報變更登記手續,手續費及稅費均由乙方全部負責。

四、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及其家屬成員討論協議後簽字付清補償費即生效,從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包括甲、乙雙方的子孫後代),均不得以任何藉口強佔或增加任何費用。

五、違約責任:如甲方違約,則須按當時的市場價格加兩倍賠償乙方的購地皮補償費及一切費用;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地皮且不再退還乙方的購地皮補償費(地皮+補償費)。

六、乙方在建設使用該地皮當中,若有他人干擾阻攔不許建設的,甲方負責調解清楚,如果調解不了的視為甲方違約,按違約處理。

地皮協議書3篇 《不可忽視的地皮協議書:打造更美好的城市發展》 第2張

第2篇

甲方為了解決乙方用地困難,自願將位於一塊地皮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轉讓的地皮四至界限為:東臨巷道,西臨採老地,南臨居民房,北臨居民房。該地皮規格為:長米,寬 米,總佔地面積為平方米,該地皮轉讓總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整(¥ 元)。土地權屬性質為國有出讓,土地用途為居住用地。

二、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地價款 萬元整(¥ 元),甲方將該地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證號為))等相關證件交給乙方,由乙方負責辦理相關地皮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地皮變更登記手續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處理。

三、甲方把地皮轉讓給乙方後,該地皮所有權和使用權全歸乙方終身享有,並可自行支配該地皮的.用途(包括使用性質),甲方無權干涉,也不得反悔。該地皮如存在權屬糾紛,由甲方自己負責解決。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執行,共同遵守。轉讓後,如有甲方家屬親戚和本村人員干涉、鬧事,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的一切由甲方負法律責任。如一方違約,違約方將按地皮市價的兩倍給乙方進行補償。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間人各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

第3篇

為了互惠、互利、平等原則,經甲、乙、丙三方反覆協商,甲方自願將本社土地 現達成買賣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本社土地 畝賣給乙方億有,每畝價額為 元(大寫:萬元正)。

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60%的土地款,付丙方一次性40%的土地款。

四、甲、丙方將土地出賣給乙方後,乙方在所買的土地上有 自主經營權,甲丙方不得以任何 理由干涉乙方主經營權。如甲、丙方阻止、干擾乙方自主經營,造成後果由甲、丙方 承擔全部責任。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違約,則按賣價總金額的兩倍賠償對方。

乙、丙三雙自願達成,無任何欺哄行為。系甲、乙、丙三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永不翻悔,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捺印後生效。